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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斯卡布罗的集市-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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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我还遇到一个我高中时同校的学生,他叫聂甦,我说过,我的高中时一所牛逼得不能再牛逼的学校,在本省读大学的都屈指可数,在这种本省的三流大学里更是寥若晨星了。尽管我俩高中时基本上不认识,但在经过一番骂娘和感叹世事不公、命运不济之后,我俩很快成了朋友。
  他有两个爱好,好赌、好色。但他有支撑他这两个爱好的本钱,一是他家里有钱,二是他本人长得很帅。
  他有个女朋友在马师大那边读书,中途翘课无处可走时,我基本上都是去找他,不过我从没有带盈盛见过他,倒不是因为别的,因为我知道她和盈盛本来就属于两个极端世界的人,根本谈不到一块,不过他倒经常带我去找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是一个胖墩墩的女生,经常都化着妆,小嘴涂得红红的,属于一看起来就能勾起人性Y的那种。他们是小学同学,她对他很好,基本上是属于有求必应的那种。
  印象最深的就是有次我们在火车站那边打牌,一晚上输光了我们俩身上所有的钱,第二天回校的车费都没有,翻遍所有的衣袋,最后找到两个1角的硬币,那时从火车站坐公交到学校要1。7元一个人,坐车到师大只要1元,后来我们还是决定坐车到师大去找找以前的同学,上车后丢了两个1角的硬币在自动投币箱里面,还好,公交师傅看了我俩一眼,没有说话,就这样到了师大。
  到达师大后,同学没有找到,就走出校门在天桥上闲逛,看见一个盲人端着一个破碗在上面乞讨,饭碗里放有两元钱,聂甦就走到那盲人身边去把那两元钱拿起揣到了自己兜里,那盲人把眼镜一掏,双眼死死地盯着我俩,我俩也死死地看着他,他见我俩都凶神恶煞地,也没多说什么,就默默地把眼镜带上。
  有了这两元钱,我们就坐车到马师大去找他女朋友了,他女朋友对于他是有求必应、百依百顺的,所以找到了他的女朋友,基本上就解决了所有问题。
  不过像这之类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跟盈盛说过。首先一个男生这么对他女朋友,多少有点卑鄙,其次她的成长环境中从来就没有缺过钱,而钱却又是我又恨有爱的东西,为了在她面前保留我硕果仅存的虚荣心,我必须得表现得很不在乎。再说我本来也属于那种表面无所谓但内心却非常复杂的那种,我害怕他走进我的心里,害怕她认为我也和聂甦一样,害怕她因此而嫌弃我,为了不失去她,所以我不得不把这一切阻隔开来。
  记得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有次学校组织参加文化演出,我当时的角色是演向日葵,整个过程就是用头对着演太阳的那个人不停地转。活动结束后就是和领导合影,我站在最边上,由于人太多,相片洗出来后根本找不到自己。读书时成绩一直不好,不过也不调皮,总之就是平平淡淡,姑且不说学校每周贴出的红、白榜上从不会出现自己的名字,就连老师表扬或者批评的时候都不会提到我的名字。
  另外一个印象最深的事情就是当年小升初没有考上,那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体会到失败的痛苦,我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关了一整天,没有人叫我,也没有人来问我,从那时起我开始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多余的人,我当时差点就和几个老乡去“杀广”了,至今听起来仍有点“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味道,如果那次我真走了,我的人生肯定是另外一个样子。
  即使现在回忆起那些陈年旧事的时候,都有点想哭的感觉,或许人生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前些日子,有个朋友从清晨穿来消息,要放弃一个自认为已经知道结局的未来,突然发现,其实每个人都在重复着别人的故事,跌倒了,再爬起来,或许跌倒了,不再爬起来。很多人其实整个旅途中也一样听不见一声赞歌或一声鼓励,但回头想想,赞歌或鼓励又能改变什么呢?就算有,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对自己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有时我也在想,和聂甦在一起的日子,或许才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做最真实的自己,什么都不去管,什么都不去想,过一天算一天,哪怕天踏下来也有个子高的人顶着,就如他所说,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话虽然这么说,可惜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做到,我总是在怀疑自己,总是在担心明天,我的内心总是充满着恐惧。
  那一年是个流年,期末的时候还着了个通报批评。
  事情的原因是这样的。
  那天考《邓论》的时候,所有题目都已经做完了,就在那里干耗着,突然发现抽屉里有一叠答题纸(因为临发卷子前老师重新调了下座位,那摞答题纸应该是另外一个同学留下的),于是乎我就翻开来对题目,结果人赃俱获,最后的结局是《邓论》为零分,在班主任田灼华的斡旋下,结局还算好——全系通报批评,当然理由不是考试作弊,而是殴打监考老师。
  为这事,差点就和盈盛闹掰了,她认为错了就是错了,没有必要去争辩,更不能去打老师,好说歹说,她还是原谅了我。
  由于是在物理楼张榜公布的,瑾也很快知道了消息,那天习敬轩打电话过来叫我们去吃饭,但我能明显看出瑾对我有些强装笑脸,不过女人就是天生会演戏,她和盈盛一见面,彼此就表现出非常亲热的样子,似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其实我能明显感觉到她们是装给我和习敬轩看的,因为最简单的道理就是她们这一学期压根就没有见过面,而且盈盛也从未在我面前提起过瑾。
  那天我们一起在校外的小饭馆一起吃了顿饭,然后大家还喝了点酒,吃完晚饭后,习敬轩提议到花溪公园走走,但盈盛以我们还有其他事情为理由拒绝了,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大家就分道扬镳了。
  ……
  待到假期,瑾和习敬轩去了桂林,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都比较少,基本都是一些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寝室里就只有卓亦安没有回家,于是我又搬回来和他一起住。
  因为我的缘故,盈盛也没有回家,在她的坚持下,我不得已只好把电脑城那边的工作也辞掉了。
  冬季的校园一派萧瑟,放假后的冷清与平时的喧嚣成了鲜明的对比,格外凄凉,我们常常从图书馆后门走出校园,然后沿着后街一直往山上走。
  “你每个学期假期都不回家,在这里不觉得寂寞吗?”她问。
  “我讨厌农村,特穷,特脏,下雨的时候满山都是泥巴,把鞋上裤子角上到处粘得到处都是。”
  “那你还经常和我来爬山?”
  “因为有你啊,你为了我留在这里,我怕你太寂寞嘛。”
  ……
  由于寝室里只有卓亦安没有回家,所以我也经常叫上他一起出去玩。如果我有事时,我也常叫他单独赔盈盛一起出去逛逛。她也很快和卓亦安成了朋友。
  “和卓亦安交朋友有几个好处,一是他很丑,我不用担心你吃醋。二是和他走在路上回头率会很高,因为有美女和野兽一起的感觉。三是他有理想,对世界总充满了好奇。”她笑着对我说。
  她喜欢听卓亦安的笑话,我就经常讲给她听,当然80%以上的故事是别人的经历然后被添油加醋编凑到卓亦安身上的,这是我的专长,就像高中时对待靳瑜瑾和叶知秋一样。女人天生就好奇,她们总想知道与她们熟悉的那个群体在与他们隔绝的另外一个独立空间里每天都做了些什么,而盈盛则更甚,有些事情甚至到了变态的地步。
  “你们男生厕所里的布置是什么样子的啊?”有次我们一起坐在大操场边的看台上看系里一帮留守的兄弟踢球时,她突然问我。
  “你他妈神经病啊,和你们女厕所一样的嘛,只是坑前有个水槽,方便男生站着小便的,然后水槽顶端有个水箱,隔几分钟就冲下水来。”我笑着回答。
  “没有其他特别的?”
  “你想有什么特别的呢?男女生就是撒尿的姿势不一样,其他的都一样的嘛。”我鄙了她一样骂道,“真他妈神经病。”
  “你怎么知道女厕所样子的。”她思考了一会又问。
  “以前读书的时候爱打架,经常被老师罚扫厕所,通常都是男女厕所通包。”
  “或许你是想看看女厕所是啥样子吧?”她歪过头来斜斜地看着我。
  “可能卓亦安和你那么贱,我可没这么想。”我两眼盯着球场上,没有看她。
  “我和卓亦安比较真实,想什么就是什么,不像你们那么虚伪。”
  “是你们两个都是SB。”我说着把搂了过来,她也顺势半躺在我腿上。
  “你们男生经常待在寝室里都做些什么?”她顿了顿有问道。
  “上网,打游戏,看小说,还有手Y。”
  “手Y?”她抬起头来看了看我,继续说道,“那不是太肮脏了吧?”
  “有什么肮脏哦。你不是爱看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吗?基本上就是真实的写照。”
  她点了点头,表示知道小说中有这么回事。
  “那卓亦安呢?”
  “一样啊,你别看他那么老实,其实都是男人嘛,一样的。有次大家坐在床下边看***,他就趟在床上看书,我看到他的被子在上下晃动,就去一下把被子给揭开,原来那娃娃果然在手Y,还用看书当幌子。”
  “你也太贱了吧。”
  “那种手Y的感觉和实际做起来有什么区别呢?”她顿了顿又问道。
  “差不多吧,我也没做过呢。或许手Y感觉会比较好些,因为可以幻想不同的人嘛。”
  “你不会是处男吧?”
  我点了点头表示默认。
  “那你手Y的时候想的是谁?”
  “你啊。”我说。
  “我谢你,还是别想我,太肮脏了。”
  球赛很快就结束了,有两个熟悉的同学跑过来向我打招呼。
  “喂,晴川兄,晚上一起吃饭吧。”
  “谢了。”我说。
  然后从兜里掏了两只烟扔给了他们。
  看台上的人渐渐散去。我们亦起身从操场后门往花溪公园后门方向走去。
  我们在花溪公园里的一家露天餐馆里做了下来,她点了一个青岩豆腐、一个青椒腊肉和一个蛋花粉丝汤。
  “把那个青椒腊肉换成青椒炒肉吧。”我说。
  “你不喜欢吃腊肉吗?”
  “还行,不过还是喜欢吃新鲜肉。”
  待服务员修改完毕走过去后,我继续说道,“小时候我们村有个铁路上退下来的退休老工人,他儿子年纪和我们差不多,他媳妇死得比较早,就他两爷子,每次赶集的时候都会在街上卖一块新鲜肉回来,然后回家在自己菜园子里摘点新辣椒来,用新辣椒炒新鲜肉吃,那时特羡慕。现在读大学不是取消分配了吗?我怕找不到工作,所以我大学几个专业都是选的通信类的,第一志愿是通信工程,第二自愿是电信工程,第三志愿是电子科学技术,由于第一志愿分数达不到没有取,二、三志愿的专业又不取未填成第一志愿的人,所以就调剂到物理来了。我想,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的话,回乡下做一个邮递员,一天骑个单车挨家挨户地送信总可以吧,然后每到赶集的时候可以称点新鲜肉回来吃。”
  服务员把碗筷拿了过来,她用筷子敲打做碗的边缘说道,“你小时候是不是特苦?”
  “没有啊。”我摇了摇头说,“那是其实很快乐的,大家都穷嘛,全村的孩子都没有鞋穿,就是我刚刚跟你说过的那个退休老工人的儿子有鞋穿,他看到我们都打光脚,后来他也不穿鞋了。”我顿了顿,又说道,“我小学时候有个老师,他有个亲戚在省委工作,有次来省城找他办事,回去后就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他说省政府的厕所比他家的厨房还干净,可惜我一直成绩不好,这么学都学不懂。”
  “你初中不是在城里读的吗?都没穿鞋?”她打断我的话问道。
  “是,我小升初没有考上,父母就把我送到城里读,还是有鞋的,不过我知道他们把我送到城里也不容易,所以我也很少向家里要钱,一双鞋基本上要穿一个学期,到期末的时候,鞋底都磨穿了,一到下雨天踩在水里就嘁啜嘁啜地响,像穿着胶鞋里面进了水一样。”
  “没考上?那怎么还能到城里来读呢?”
  “花钱呗,父亲觉得我成绩底子不好是因为乡里教学质量差嘛,所以就送城里了,再说乡里教学质量本来也差,至今还没有一个考上大学的,有钱人家的孩子都往城里送,我家虽然没有钱,但父母还是挺开明的,所以就这么地了。”
  我们说着话的时候,菜已经上完了。
  “吃吧。”她说,“多吃点。”
  我淡淡地笑了小,从她面前拿过碗来盛满饭后递给了她,然后再给自己盛满。
  她吃了一口后说道:“我小时候比你好多了。”
  我点了点头,继续吃饭,表示理解。
  “我父亲那时候在政府工作,我母亲是一个大学教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工作的,后来叔叔,小姑,舅舅们都参加工作后日子就更宽裕了,一家人都把我当成一个宝似的,所以没有经历过你这些,不过我能理解。”她边吃饭边说。
  “你多吃点肉吧。”她默默地看着我,用筷子指着那盘青椒炒肉对我说
  我看着她笑了笑说,“你别这么看我好不?”然后接着说道,“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搞得我像讨饭活过来似的。”
  “我没别的意思,只是觉得你挺不容易的。”
  “你想多了,每个农村出来的孩子都是这样的。”“而且也没觉得苦。”我接着补充道。
  “最苦的应该是读高中的时候,那时候懂事了,成绩又不好,属于拼命学都学不好那种。”我顿了顿继续说道,“感觉自己一无是处,而且中途又发生了一些其他事。”
  “什么事?”她问。
  “也没什么,就是一点小事。”我本来想告诉她坐牢的事情,但还是忍住没有说。
  “是不是和靳瑜瑾谈恋爱被学校知道了?”
  “没有。”我摇了摇头说,“我们真没谈过恋爱。”
  “你骗我。”
  她把碗筷重重地放在了桌子上,然后两眼死死地看着我。
  “我因为打架,被关在看守所关了半年。”
  我也把碗筷放在了桌上,停止了吃饭。
  “真的?”
  “真的。”
  “我在狱中认识习敬轩的。那是我并不认识靳瑜瑾,都是读大学了才认识的。”
  她“哦”了一声后,端起碗筷继续吃饭。我见她开始吃饭也端起碗来继续吃饭。
  “习敬轩为什么会坐牢呢?而且跑到你们那么远的地方去?”她看着我问道。
  “他说他开车撞死了靳瑜瑾的老爹,而靳瑜瑾的老爹又是他父亲越战时的战友,所以就送他去坐牢了。”
  “你信吗?”
  我点了点头表示相信。“而且我也听靳瑜瑾这么说过。”我补充道。
  “我不信。”“他们有事情瞒着你,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我和习敬轩在监狱里是同生共死的弟兄,他没必要瞒我的。”
  “有些事情是再好的朋友都不会说的。”她顿了顿继续补充说道,“一个父亲要送自己的亲生孩子去监狱思过,这不符合常理,监狱只能让人变得更坏,没听说过能让人变得更好。”
  “我现在不也没变坏吗?”
  “我说的是常理,能正常思维的人都会这么认为。而且他父亲那么大能耐,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没必要弄在监狱里面去。”
  “我也不知道,反正靳瑜瑾也这么说过,而且他们两家以前肯定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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