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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何以笙箫默 (完&番外)-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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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厅的工读生不属于正式编制,加之应晖也甚少过来,因此居然没有人认出来他是大老板。倒是因为他时间赶得不凑巧而态度上很有些恶劣,应晖一来饿急,二来很有几分好笑,也不顶真,只是若无其事的坐在一边用餐。
  因为已经到了下午上班的时间,因此餐厅只有应晖一人。其余人也没注意他,一边收拾准备下班的同时一边讲着八卦,最后竟然说到应晖声势浩大的婚礼上。
  “哎,你们有没有听说啊,据说我们老板这是再婚了。他以前的老婆和他离婚了。”
  应晖拿着刀叉的手微微有些僵硬,注意力不自觉的集中。他竟不自觉的在意,对于自己和默笙那段婚姻,别人究竟有着怎么样的看法。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说,那甚至够不上婚姻的标准。但在应晖心中,他是第一次如此认真的想和一个人并肩偕老。
  “哇,不是吧?!老板离过婚啊?那他前妻现在不是后悔死了?据说大老板又年轻又帅,还这么有钱!”
  应晖失笑,摇了摇头。默笙她,绝对不可能后悔。
  因为有何以琛,所以她永不会后悔。
  应晖是骄傲的,即使当年面临初恋女友的背叛,他亦没有想过要挽留。不可否认,当时的他,甚至有几分天涯何处无芳草的潇洒。仅仅只有面对何以琛,面对着那场甚至不能作数的婚姻的时候,他尝试着,伸出手。尽管,心里早就有了惨败的领悟;尽管,他从不做无谓的努力。
  应晖的人生,也许合该这样理智而无懈可击。赵默笙的存在,无疑是他的败笔,但是,却无论如何,割舍不掉。
  因为如果有一个人,她是你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么想要忘记,就得耗费太过巨大的力气。而应晖,早已挣扎的累了。
  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其实都可以说是他成全了何以琛和默笙。在他第一眼看到何以琛那深沉难解的眼光时,他就看出,他对于他的心结,以及他的不安。而凡事都后知后觉的默笙,大概只会惶惑着不知如何是好。所以,他约见了何以琛,将他和默笙的过往

番外三

  点点滴滴

  1.关于照片

  某日,何律师惊讶地发现自己皮夹里的旧照片被换成了一张某人近日的大头照。

  回家后问某人。

  某人理直气壮:“你经常看到我十八九岁的照片,再看看现在的我,会觉得我越来越老的。”

  自从嫁了律师,某人就越来越会讲理。

  2.关于宝宝的取名

  某日,炉子上炖着排骨汤,无聊的默笙决定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

  比如帮未来的宝宝取名。

  拿了本汉语大字典翻啊翻,默笙发现取名真是一个艰巨的工程。要取一个音义皆佳,雅俗共赏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脑子中灵光一闪,默笙想到一个简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妈妈的名,再加一个字,名字立刻出来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听。

  关键是很有意义。

  默笙得意,跑到书房,写到纸上,问以琛怎么样。

  以琛看了看,扬眉,大笔一挥。

  中间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闷,连同宝宝的份儿一起。

  可怜的宝宝,还没出生就被爸爸嫌弃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这是什么?好像是案例中的一句对话,划它做什么?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以琛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默笙完全听不懂。

  “换一本书吧。”以琛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咦?这个……好像是她们杂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对女性杂志也有兴趣吗?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呃……看杂志也要划重点?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地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东?默笙划着,开始打呵欠,渐渐有点儿困了,以琛没有再出声,只是拥着她静静地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应了一声。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亲亲她的头发。

  “笨蛋,晚安。”

  (顾漫小语:最后一个番外,是不是有人没看懂呢?嘻嘻,当初在网上发的时候好多人没看出来以琛是怎么表白的呢。如果有读者和默笙一样没明白,欢迎到网上乌龟的家来问问哦^…^)

  漫漫的家园:http:3243。jjwxc(有壳不怕下雨天)

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打完。

  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地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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