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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寻欢作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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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很久不见的一剑连城活了。
  一剑连城:边城大大想我了么?
  路边野花:没有。
  一剑连城:真薄情。
  路边野花:……你有事儿么?
  一剑连城:没什么大事儿,我的文完结了,打算做后期出版宣传,编辑跟你说了么?
  路边野花:是又要画什么么?她没提啊。
  一剑连城:哎呀,那我要不要剧透啊?
  路边野花:那你别说了。
  一剑连城:算了我还是说吧。我的编辑跟我说,高层打算做线下活动。
  路边野花:什么意思?
  一剑连城:就是签售。元旦北京有个挺大的漫展,幻岛这次有展台,大概会请一些作者和画手去吧,不过我以前也没玩过这个,不知道最终他们怎么定的。
  路边野花:我有个问题。
  一剑连城:说。
  路边野花:一剑连城大大你敢以真面目示人么?
  一剑连城:我又不丑!!!
  路边野花: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粉丝那么疯魔还那么多,要是看见你活人,不得吃了你啊。
  一剑连城:所以到时候边城大大也保护人家哟!
  路边野花:跟我有什么关系?
  一剑连城:废话,你是我这篇文的绑定画手诶,你当然得去啊!
  路边野花:……那什么,我得出去买菜了,回聊。
  路边果断买菜遁,刚才一剑连城跟他说的话信息量有点大,他完全来不及消化。
  叫他去签售?抛头露面?
  那不等于全世界都知道他画男男小黄图了么!
  不行不行不行,他的脸皮还没厚到能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在众人的眼光之下可以直视自己画的那些哗来哔去的图,老脸往哪儿放啊。
  出门买菜溜达了一圈脑子都在思考该如何回避,回来时就见到编辑给他发了正式的邮件,内容基本跟一剑连城向自己说的差不多,时间是元旦小长假,地点在国贸附近,幻岛这次主打一剑连城的小说和周边,简直就是捧上了天。
  虽然路边完全体会不到一剑连城的小说到底哪里好看了,没办法,销量和人气都在那儿摆着,想忽略都难。他在仔细看了一遍邮件之后,可怜兮兮的跟编辑姐姐说,元旦那几天是自己大姨妈的日子,人家身体不舒服能不能不要去。
  编辑姐姐冷冷的说,不行。
  任他打滚哼唧了半天,编辑姐姐也不为所动,他只能十分悲痛的去做饭。
  晚上他跟商晔说这事儿,别别扭扭了半天商晔才明白他是意思。
  “不就是个签售么,你至于?”
  “我操你忍心让我在外面抛头露面的卖笑?”路边愤愤不平都说道,商晔上下扫了一眼他,耸耸肩很无所谓的说:“天底下也就我眼瞎买你。”
  “少爷,奴家不想出门,大元旦的跟家睡觉多好你说是吧。”路边知道商晔能给他把事儿办了,就在商晔面前装可怜,他要是有条尾巴估计现在都摇断了。
  “办不了,别跟我费劲。”商晔果断拒绝,“这种涉及这么多人的提前准备的活动你就别瞎折腾了,浪费别人时间。”
  路边见商晔这么决绝,就不多说话了,吃完饭陪着商晔看了会儿电视,他就默默的跑回房间,他还不想去的一个原因是不想看见一剑连城,因为他之前为了配合宣传,在自己的微博上和一剑连城简直卖的一手好腐,加上路边本来说话就喜欢忽近忽远暧昧不明的,一时间也是八卦四起,但这些他从来不过脑子想。如果去了签售会,见着经常和自己在网上说点什么乱七八糟的本尊活人,他觉得这个视觉冲击力有点大。
  时间不会停,就算路边再怎么不愿意,元旦节终于就这么来了。
  商晔这段时间很忙,经常好几天不见人影,连过节都不休息。一大早商晔准备出门,路边要赶签售会也起的很早,商晔就好心的把他捎到了会场。
  “嚯,这门口排队的人够多的啊。”商晔打开车窗看了看外面,“你直接进去?”
  “嗯,昨天他们给我把证件快递过来了。”路边压了压棒球帽的帽檐,开门下车,“谢了,我走了。”
  “喂!”商晔探出头,“你就这么走了?”
  “要不然呢?”路边有点迷茫,过了会儿才明白商晔的意思,他走过去,靠近商晔的脸,“大白天的要点脸。”
  商晔不理他,路边话音刚落就被堵了回来,吓的他连忙推开了商晔就跑。
  因为来的够早,加上还没有正式开始,会场里只有各种展台啊摊子啊还有工作人员。幻岛的展台很好找,整个厅里最大的那个就是。路边看见了就直奔了过去。
  “请问你是……”一个工作人员拦住了他,路边从掏出证件,说:“我、我是幻岛的画手,我是边城。”
  “哦!边城大大啊!”那个姑娘笑了笑,“来的真早,你的位置在主展台中间那一排,桌子上有名牌的。”
  “谢谢!”路边回头,主展台映入眼帘,桌子挺大的,旁边放了一摞书,是一剑连城新完结的小说,有现场贩卖。他摸了摸写着自己的名牌,觉得当初自己还挺会起名字的,边城两个字写出来很好看。
  “边城?”一个男声在耳边响起,路边一扭头,眼前的这张脸有些熟悉。
  “你是……”路边觉得这张脸在哪儿见过,但就是想不起来。
  那个男人笑了笑,随意的把袖子挽了起来,露出了左臂的花纹,“我是一剑连城,不过你可以叫我大名。”
  路边脸上面无表情,但心里早就吐槽了,连脸都想不起来是谁怎么可能知道他大名是什么,一剑连城果然脑子有病,就算活人也是脑子有病。
  “程宇风,你不记得了?”见路边半天了还没反应,程宇风只能尴尬的自己报上大名。路边这才恍然大悟,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啊,我有点脸盲。”
  “画画的也脸盲?”
  “呃……”路边挠挠头,“看的太多了就不太能记得住了。”
  两个人聊了会儿,程宇风又恢复了他话唠的本性,而且在他的意识中,他跟路边网上已经很熟了,之前又见过面,已经是朋友了,但在路边的脑子只回荡着一句话——大哥你谁啊……
  等到正式开场,路边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而程宇风就在他旁边,他下意识的压了下帽檐,玩着手中的笔,程宇风笑着跟他说:“怎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怕丢人。”路边回答。
  会场里十分暖和,程宇风只穿了件衬衣,很斯文的样子,露着半截小臂,花臂从袖口中钻出来,路边揉了揉眼睛,感觉这画面太美。
  可是程宇风的粉丝却不这么想,不一会儿他们面前就排起了大长队,还伴随着各种窃窃私语。无外乎就是一剑连城和边城这俩人果然是男的啊,然后就开始分他俩的攻受问题。
  路边全程都没什么表情,不像程宇风还会对着读者温柔的笑。路边看那程宇风那样子,简直化身成了少女漫画中的王子,他一笑的时候整个画面里都是星星啊花瓣还各种闪的,然后小姑娘就兴奋又害羞的捂住了脸,这不过这个王子纹了个花臂,有点酷炫狂霸拽。
  如果你们知道他私下里是个超级话唠,说话各种没谱儿人还神经病,完全不知道矜持俩字怎么写,估计就不会买他的书了吧。路边腹诽。
  不过他也不闲着,程宇风那边签完一本就划拉到他这里,因为是画手,而且跟着一剑连城大大混,也算小有名气,基本上人家都要求他签绘,刚开始几本他还画的很认真,字也写的很工整,等到后面的实在画不过来,也就草草应付了。
  他一直低着头写写画画,帽檐遮住了整张脸,只看得见一个尖下颏,程宇风看了他一眼,凑到他耳边小声说:“你字写的挺好看啊。”
  “嗯,练过。”他当年国画出身,笔墨纸砚就是吃饭的家伙,那会儿特别中二,专门练了一手好行书。商晔总说他字跟人差了十万八千里,人是一副不着调没精神的样子,然而一出手,却是笔墨风流。
  他们俩这简单的一句对话,在外人眼里,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程宇风声音压的很低,说话声音小,路边要靠很近才能听清楚,俩人就耳朵对着嘴凑在了一起,从某种角度上看,也是充满了暧昧的气氛,这个世界上有CP粉这种生物,当然要用尽一切手段留下这一经典画面。
  折腾了半天才算结束,路边感觉手都要断了,漫展上午人比较多,下午就还好,他们这边的活动已经结束,大家打算收工回去,但有一个读者在一边犹豫了半天,凑过来问路边能不能合影,路边惊讶的看了看四周,确定她是在跟自己说话。
  “如果可以的话,能叫上一剑连城大大么?”读者姑娘满怀期待的看着他。得了,敢情是觉得自己好说话才来找自己。路边扭头,朝程宇风喊了一声,程宇风就笑眯眯的过来了。
  “你读者要跟你合影。”路边说。
  “一起吧。”程宇风不等路边反应,一下把路边揽了过来,手臂搂在路边肩膀上,一副稀松平常的样子。读者姑娘早就笑的用手捂住了嘴,快门咔嚓一声,一切定格。
  等彻底收工走人的时候,程宇风叫住了路边:“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我……”路边想起商晔说等他结束来接他,“不了。”
  “边城大大这么不给面子啊。”程宇风似乎不打算放过他,“你晚上约了人?”
  路边有点吃惊的看着程宇风,程宇风笑道:“表情不要那么惊讶,你一直在看时间,不是约了人还是什么?”
  “好吧。”路边忽然觉得程宇风有点渗人,便想离开,“那什么,吃饭的事儿回头再说,我有事儿先走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1 章

  21
  程宇风最近缠路边缠的特别紧。
  起初路边没感觉什么,因为程宇风平时就那样,隔三差五不戳他不舒服斯基,但是近几天来简直变成了日常活动。那张他跟程宇风的合影被放到了微博上,程宇风转发的时候什么话都没说,但是放了一个特别意味深长的表情,让路边觉得他这人挺操蛋的。
  不过路边从来不干打人脸的事儿,通常都是能过去就过去,他只是单纯不喜欢每天看见同一个人,每天都在聊那么几件事儿,新鲜感是个挺难捉摸的东西,可能刚开始觉得好玩,但日复一日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折磨。
  这天,程宇风邀路边出来吃饭。
  本着有饭不吃是傻逼的原则,路边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吃喝玩乐能让他暂时忽略掉程宇风种种令他感觉蛋疼的行为。
  程宇风请他吃涮肉,订的位置靠窗户,路边习惯性的缩了缩脖子。
  “怎么了?”程宇风问道。
  “窗户边太冷。”路边搓了搓手。其实饭馆里暖气开的很足,但他还是觉得靠窗户的地方都透风,程宇风揶揄他,“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
  “没办法啊今天大姨妈。”路边摊手。
  铜锅里的汤底开始沸腾了,程宇风将羊肉涮了进去,“最近有什么工作计划么?”
  “我能有什么工作计划,不都得看你的么。”路边拿着筷子夹着肉,七上八下,沾了麻酱调料送入口中,“我操,带感。”
  “那就多吃点啊。”程宇风把盘子挪到了路边跟前,“我最近刚完结,暂时不想写新文,先歇一段时间吧,出去玩玩,满世界逛逛,何必天天憋家里呆着。”
  “有钱人。”
  “你住着三环的高级住宅,说我有钱人?别闹了。”程宇风调侃,“画画是不是挺能挣的啊,我看幻岛签的那些画手都挺能折腾的,今天搞点这个事儿,明天整点别的幺蛾子,一年到头过的也挺滋润。”
  路边嘴上没闲着,解释说:“我是暂住在我朋友家里,你还有钱出去走走逛逛,我只能宅家里画画赚钱,咱们起点就不一样。”
  “我那天去纹身的那个店,你哥们儿开的?”
  “对啊,手艺不错吧。”
  “反正挺疼的。”
  路边切了一声,“看着你不像是会无聊到去包个花臂的人啊,你是全职写小说?”
  “对啊。”程宇风回答,“不过原来不是,工作和文字相关,无聊的时候写写小说,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看,后来越写越多,人气也越来越旺,索性就辞了工作。”
  “你这是忽然发现还是小姑娘的钱好赚了吧?”
  程宇风先是愣了一下,而后笑了笑,“话不能这么说,写习惯了耽美小说,换个正常套路写写普通的小说,我也转不过来,这东西呢,本来就是个爱好,如果能赚点钱,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路边不敢苟同他那个“赚点钱”,他无聊的时候听编辑们讨论过一剑连城的价值,他专栏的付费章节还有出版啊相关周边啊什么的,一年算下来赚的那个数字多的路边都想吃了自己的手绘板,网上很多画手都给他画同人图抱大腿,但哪个也没抱住,直接来了路边这个空降的,不过一剑连城也喜欢他的画风,两人倒是各取所需。
  直到漫展上程宇风现身之后那场面的火爆程度,都赶上明星了,这让路边更加坚定的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个摇钱树。
  如果程宇风不这么烦就好了,路边感慨。
  “想什么呢?”程宇风伸手在路边的耳旁打了个响指,“吃饭也能发呆?”
  路边被他吓了一下,回过神来,尴尬的笑了笑,“大概在想晚上吃什么吧。”
  “要不咱们吃完饭随便逛逛,晚上继续?”
  “不用了吧。”路边想了想家里那个,“我晚上还有事情,晚饭前要回去。”
  “回家做饭啊?”程宇风说,“我见你经常在网上聊着聊着就说做晚饭去了,你会做饭?给你那个朋友么?”
  “对啊,总不能白住吧。”
  程宇风撂下筷子,“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说。”
  “你为什么会进幻岛,男画手画耽美的不多,你是?”
  你是?
  路边歪了下头,分析程宇风这两个字的含义,他看程宇风的眼神很笃定的样子,就用手指挠了挠头,说:“天性不可夺。”
  “嗯哼。”程宇风像是得到确认一样,“It is in the nature。”
  “说人话。”
  “好吧好吧~”程宇风噗嗤笑了出来,“下次等我开新文请边城大大赏脸继续合作好么?”
  “是你赏我脸吧,那么多人排队求你临幸呢,我这何德何能的。”
  “可我就喜欢你啊。”程宇风尾音一挑,带着开玩笑的意思。路边只是附和他笑笑,并没接他的茬。
  两人一顿饭吃的极慢,饭后程宇风非要拉着路边压马路消食。
  难得没有雾霾,冬日的午后,阳光很柔和,他们俩在胡同串子里来回走,安静至极,脚步声都听的特别清楚。程宇风说,他原来写过一个挺接地气的现代文,是他刚开始写文的时候想的故事,那时候他没名气,也没有多少读者,可那时候的故事,每一个他都倾注了很多心血,只可惜没人看。
  路边问他,你写小说有带入过自己么?程宇风就笑着摇头,说带入自己容易陷入其中,写东西其实是很理性的,要能客观的面对每一个角色的喜怒哀乐,虽然会喜欢或者讨厌自己写的人物,但要给他们最合理的情节和归处。
  路边又问,那你最喜欢自己写的那个角色呢?
  程宇风回答,就是他之前说的那个现代文里的主人公,一个躲在胡同里画画的人,与世界格格不入,孤独。
  哦,路边回答。
  冬天日头下去的早,路边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一推门,发现商晔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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