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兽神 >

第277章

兽神-第277章

小说: 兽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天晚些时候,队伍路经一个兽人部落。

这个部落早已经被破坏的面目全非一片狼藉。

部落外围的寨墙已经被扒的不剩下多少,早已经失去了防御的功能,几座塔楼也被悉数焚烧,只留下基本焦黑的粗大木桩。部落内部的房屋几乎全部损毁,而且存在大量过火的痕迹,到处都是燃烧过后的灰白色灰烬和焦黑的残留物。

这种破坏十分彻底,整个部落基本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功能,就算是占领也没有任何意义。经过一番细致的勘察,并没有找到战斗的痕迹,这让道格拉斯放心了不少。

重重迹象表明,这个部落并不是毁于战火,而是主动破坏成了这个样子。

佩姬殿下来到这里之后,按照道格拉斯所说的那样,执行了坚壁清野的战略方针。只要还有机会,就破坏掉莫尔斯城堡以外的所有居住点,然后付之一炬。把所有的物资以及部落里的全部兽人,统统转移到莫尔斯城堡,不给克拉姆留下任何抢掠、补给的机会。

看着已经成为一片废墟的部落,所有的战士都清楚的感觉到了战争已经近在咫尺,对于即将大声的战斗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就在这里宿营,我们已经距离战场非常近了,敌人有可能会在今天晚上发动袭击,所有的战兵轮流休息,就算是睡觉也不能解下战甲!”

“是!”

“好,开饭吧,用过晚饭之后,我亲自带队执勤守夜!”

第六章 援兵何在(上)

外面的夜色昏沉,用餐的大帐中早已经点起了几百根粗大的蜡烛,把偌大的帐篷照耀的如同白昼。

长长的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四周角落里的铜质兽首炉子里飘散出香料的味道,十几个美貌的女奴小心翼翼的捧着精美的餐后小甜点,正在伺候克拉姆王子和施伯伦大人用餐。

用银质的餐刀切下一小片小牛肉,这片烤到六成熟的肉片红白相间,放到天青色的瓷盘中,拿起小巧玲珑的勺子舀出一点深海鱼子酱,和着颜色可爱的小牛肉送到嘴巴里,慢慢的咀嚼着,体验着唇齿间的美味。

在施伯伦所有的意识当中,这才是一个贵族应该享受到的晚餐。一想到前些日子那不堪回首的苦难,施伯伦就愈发的真心现在的生活。

虽然是寄身于克拉姆王子的军中,但克拉姆王子不仅是一个热情的主人,更是一个贴心的朋友,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懂得享受的贵族。

只有贵族,才更理解贵族。只有克拉姆王子这样富有并且乐于帮助朋友的贵族,才会让施伯伦重新找到昔日的感受。

现在的施伯伦,已经洗去了满身的泥垢,身体虽然还是比较虚弱,但是在穿上一身昂贵的白色礼服之后,再配以优雅的贵族仪态,谁能想到在几天之前他还是一个在烂泥中苟活的乞丐?

微微抬起右手,乖巧的女奴立刻在他手中的水晶杯子里斟上了甘甜的葡萄酒。

葡萄酒醇厚爽洌,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杯中闪耀着玫瑰一般的娇艳颜色。

施伯伦微微擎臂,对着长餐桌另一头的克拉姆王子遥遥举杯:“万分感谢克拉姆殿下的盛情款待,我提议,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

克拉姆王子的脸上洋溢着最热情的微笑,应言举起酒杯:“真是个美好的提议,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一定可以天长地久,为了友谊,干杯!”

在最困难的时候,克拉姆王子帮助了自己,这让施伯伦万分感激,同时倍加珍惜这份难得的友谊。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或许是因为这份友谊实在动人,或许干脆就是葡萄酒的缘故,施伯伦那苍白的脸上已经泛起了一丝红晕。

克拉姆王子一边吃着烹饪的恰到好处的鹅肝,一边有意无意的说道:“上一次在爱情峡,打了一场漂亮的伏击战,重创了肯特的来援之兵,只可惜让那个可恶的道格拉斯给跑掉了……”

说到这里,克拉姆王子说话的语气出现一个小小的停顿,抬眼看了看施伯伦。

提起“道格拉斯”这个名字,施伯伦脸上的那抹红晕顿时变成了病态的潮红,优雅的贵族仪态一扫而空,脸色已经扭曲起来,咬牙切齿的样子如同狰狞的恶鬼,重重的一拍桌子大叫起来:“可恶的道格拉斯,该死的道格拉斯,居然让他跑掉了!”

克拉姆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端起酒杯浅饮了一小口:“其实当时完全有机会把道格拉斯干掉的,但是我始终认识,只有神子杀死另外一个神子才更有意义。所以我命令手下捉活的,想要把道格拉斯亲手交给你,由你来杀掉他。你也知道,活捉他的难度比杀死要高很多,因为的布置上的一个小疏忽,还是让他逃走了,真是可惜啊!”

在爱情峡的那次伏击,确实给从肯特方向过来的援兵造成了一些损失,却远远没有克拉姆说的那么夸张,也谈不上什么重创。事实上他埋伏在那里的沃尔夫狼兵遭受了道格拉斯的重创,死伤惨重。

事实是什么样子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让施伯伦知道道格拉斯刚刚吃了一场大败仗,要这个蠢货相信沃尔夫狼兵远比肯特军队的战斗力更高。

每次提起道格拉斯这个名字,施伯伦的陷入一种无理智的癫狂状态,这次当然也不会例外。

“我最亲爱的朋友,克拉姆殿下,没有谁比我更加了解道格拉斯那个混蛋,他根本就没有正面作战的勇气,他所有的成功都是建立在鬼鬼祟祟的偷袭上面。要是有机会和他正面作战,我一定可以把他打的落花流水跪地求饶。”说着说着,心头的恨意就再也控制不住了,施伯伦手舞足蹈的比划着:“我一定要打败他,要他跪下来舔我的靴子,直到我把他羞辱的够了之后,才一刀一刀的慢慢把他杀死,用最残忍的手法把他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我要听到他凄厉的惨叫,我要看到人徒劳的挣扎……”

“我最亲爱的朋友施伯伦阁下。”被施伯伦成为亲爱的朋友之后,克拉姆同样使用了这个长长的敬语:“现在的道格拉斯已经损兵折将,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我的狼骑斥候已经完全掌握了他的踪迹,他的兵力,他的前进路线和作战意图,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可惜的是,我的目标是莫尔斯城堡,我希望得到以这个城堡为核心的整个莫尔斯盆地,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对付小小的道格拉斯……”

“我最亲爱的朋友。”施伯伦脸上的潮红更浓烈了,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如果你信任我的话,请给我一支军队,我要去打败那个该死的道格拉斯。”

“信任?我当然会无条件的信任我的朋友。”克拉姆站起来走到施伯伦的身旁,拉着他的手,以无比信赖的口气说道:“你是我见过最具军事才能的兽人,我始终相信,你一定可以像碾死一只臭虫那样把道格拉斯干掉。你能够主动帮我拦截道格拉斯,我万分感激。这样吧,我马上就抽调一支最具战斗力的狼兵,由你率领去和道格拉斯决战。”

一想到自己还有机会手握雄兵去和道格拉斯决战,施伯伦就兴奋的通身颤抖起来,用两只手抓住克拉姆的一只手紧紧的握着:“只要能报仇,只要能洗刷我所承受的屈辱,我一定会尽全力……”

“道格拉斯的队伍已经离这里很近了,如果不加阻拦的话,最多只要两天,或者一天半也说不定,他就会到来。所以,我希望你能够把他干掉。”

“一定会的。”施伯伦颤抖的如同寒风中的落叶,激动的难以自制:“我一定干掉他!”

“好吧,我马上着手安排这件事。”克拉姆微一招手,身后那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狼兵已经站了过来:“殿下有什么吩咐?”

“施伯伦阁下是我的朋友,明天你召集最精锐的狼兵交给施伯伦阁下率领,由他带领着去击败肯特的那群乌合之众,而你则是他的副官。”克拉姆着重强调着:“施伯伦阁下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你一定要不折不扣的执行!”

“是,我的殿下。”

不仅交给自己一支精锐的狼兵,而且还给自己委派了贴身的副官,这让施伯伦感动的都要哭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打仗呢。”

在说不尽的感激话语中,施伯伦回到自己的帐篷去休息。

灯火通明的大帐中,克拉姆王子已经命令女奴端来一盆清水,把自己的双手洗了又洗,嘴里还不住的嘟囔着:“施伯伦这个蠢货,一看到他,我就想起了粪坑中的蛆虫,真让我恶心。你们几个,把他坐过的椅子丢出去烧了,还有他碰过的所有东西,全都丢出去……”

旁边那个狼族副官遥望着施伯伦远去的背影,很小心问道:“殿下真的要把一支军队交给这个蠢货来指挥吗?”

这个问题让克拉姆感觉受到了某种侮辱,抡起巴掌重重的抽在副官的脸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你认为我有那么蠢吗?我为什么要你做他的副手?你还不明白?”

“尊贵的殿下,我已经明白了。”

所谓的把一直精锐部队交给施伯伦去指挥,让他带着去找道格拉斯复仇,只不过是最作为一句话施伯伦喜欢听到的话语随便说说而已。真正的指挥着是这个副官,而绝对不可能是施伯伦。

“但是……我的殿下,如果您是为了拦截道格拉斯,直接委派我去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让这个肮脏而又无能的蠢货……”

“笨蛋。”骂了自己的手下一句之后,克拉姆王子的脸上闪过一抹残忍的神情:“施伯伦是个地地道道的蠢货,但道格拉斯绝对不是。”

“我绝对不怀疑道格拉斯的精明,所以才派施伯伦去拦截他。”施伯伦盯着跃动的烛火,冷笑着说道:“现在的局面,我已经把绝大部分的兵力用来攻打莫尔斯城堡,根本就拿不出多余的兵力去拦截道格拉斯。如果只用一点微不足道的兵力去拦截,完全就是拿我们沃尔夫族的战士去送死。只有施伯伦,只有施伯伦才能引起道格拉斯的注意,才能让他放弃支援莫尔斯城堡的原定计划!”

道格拉斯本身就是神子,而且克拉姆估计道格拉斯的神性已经远远超过了施伯伦,甚至已经到了点燃神火的关键时刻(其实道格拉斯已经点燃神火成为半神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另外一个神子去作为诱饵,那将是道格拉斯无法拒绝的巨大诱惑。

第六章 援兵何在(下)

莫尔斯城堡虽然重要,但是和不朽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对于别人而言,施伯伦早已经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小角色。但是对于道格拉斯,施伯伦就是最好的诱饵。只要看到施伯伦,道格拉斯肯定会不顾一切的去追逐。

克拉姆当然知道道格拉斯的实力比施伯伦要强悍的多,但是他不在乎这一点。

施伯伦是死还是活,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

克拉姆王子在乎的只有一点:先利用施伯伦把道格拉斯调离主战场,然后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攻占已经岌岌可危的莫尔斯城堡。

在克拉姆的心目当中,莫尔斯城堡就是一块肥肉,而自己则是急于吞下肥肉的那只饿狼。而道格拉斯,就是一直虽然有点实力却不会对自己构成太大威胁的猫,至于施伯伦嘛,最多算是一条已经死透了的咸鱼。

道格拉斯这只猫,不可能拒绝一条咸鱼的诱惑,何况这条早已经死掉的咸鱼就是专门为他准备的!

一直以来,克拉姆王子都把感激涕零的施伯伦当作是一个死人,而且是那种死去之后散发出腐臭气息的死人。只不过,这个死人还有最后的一点利用价值而已。

“明天你和施伯伦一起去拦截道格拉斯,如果能打败道格拉斯最好,要是不能打败就尽可能的拖延时间。”

这个副官的战争经验和克拉姆一样丰富,在没有真正交战之前,从不奢求必胜。既然这一战主要是为了拖延时间,那就简单多了。

就算不能打败道格拉斯,难道还不能拖延几天时间吗?

“事成之后,那个蠢货应该怎么处理?”

克拉姆王子拿起一方雪白的毛巾,擦干净了手上的水渍,毫不在意的说道:“随便你怎么处理他好了,反正我再也不想看到那个蠢货了。一想到他,我就恶心的吃不下饭,我听说他是躲藏在粪坑里才保住了一条狗命,真是恶心透了!”

“我明白了!”

第二日拂晓,兴奋的一夜睡不着觉的施伯伦如愿以偿,率领着一支狼兵队伍出发了,同行的还有那个沃尔夫族的副官。

客客气气的打法走施伯伦之后,克拉姆王子全身披挂,来到战斗的最前线。

眼前不远处,就是巍峨耸立的莫尔斯城堡。

薄薄的晨曦当中,古朴、厚实的莫尔斯城堡已经“伤痕累累”。城墙上巨大的方形石砖已经有好几处被撬了下来,露出里边的夯土层。城头上的垛口已经被扒平了好几个,光秃秃的好像掉了几颗门牙的怪兽张口血盆大口。城楼附近的建筑上,早已经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羽箭,还有火焰灼烧过后残留下的焦黑色……

城墙上到处都是深褐色的痕迹,那是鲜血流淌浸泡的缘故。城墙下的护城河已经被填平,只留下一片被踩踏的稀烂的泥泞地带,千百个形态古怪的尸体已经暴露在护城河边,一具具早已经僵硬的尸体似乎还在诉说着对生命的眷恋!

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莫尔斯城堡已经饱受战火的蹂躏,表明这座坚固的堡垒已经经历了长时间高烈度的战争。

战争,尤其是这种强度非常高的攻坚战,对于战斗双方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就算是拥兵数万的克拉姆王子,也无力长久的坚持下去。

已经持续了好几天的战斗,让沃尔夫狼族的战兵们疲惫不堪,同时也损失惨重。但是克拉姆王子深深的知道,这种损失是会得到补偿的。

莫尔斯城堡虽然坚固,但是像佩姬公主这样把城门完全堵死绝对是一个错误的战术。

如果易地而处让战争经验丰富的克拉姆王子来守护这个堡垒的话,一定会在城门附近布置一定数量的军队,用来威胁进攻一方。

佩姬公主把所有的物资和军队都收缩进城堡之中,虽然最大程度的利用了城堡本身的防御工事,但这种被动挨打的方式主动不可能持久,而且让敌人可以毫无顾忌的进攻。

这是典型的死守待援。

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外部的援兵身上,这是一场豪赌。

就算守护城堡的是素有黄金种族之称的泰格族虎兵,但是他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只要蚂蚁的数量足够的多,完全可以把一头大象啃食的只剩下骨架!何况泰格族不是大象,沃尔夫的狼兵也不是蚂蚁!

克拉姆王子望着残破的莫尔斯城堡,迅速估算了一下,很快就得出一个十分确定的结论:只要拿出全部实力,完全有把握在今天的日落之前攻占这座堡垒!

回首望了一眼早已经准备好的数万狼兵,克拉姆王子大喊道:“沃尔夫族的勇士们,你们准备了没有?”

面对着的这几万狼兵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整齐呐喊:“准备好了。”

“敢死队,出列!”

沉重的脚步声中,由沃尔夫狼族最精锐的战士组成的敢死队已经越众而出,整齐的站立在克拉姆面前。

冷冽的寒风当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敢死队身上散发出浓烈的杀气!

“悬赏!”

随着克拉姆王子一声呐喊,他的手下抬出一个沉重的箱子。

抽出佩刀,呼的一下斩断箱子上铜锁,一脚把箱盖子踢飞,露出满满一箱子的金币。

朝阳的映衬下,金币闪耀着诱人的光泽。

克拉姆王子命令随行的手下把箱子里的金币分给每一个敢死队员,一点吝惜之色都没有,就好像散发出去的不是金币,而是一文不值的石块儿。

克拉姆从来就是不一是个吝啬的首领,悬出的赏格从来就非常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