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红鲱鱼-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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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聊天就到这儿吧。”沃特斯说,“如果我们要拷贝这幅该死的画,那最好现在开始。在这里能看清吗?我把颜料放在桌子上。请不要像你习惯的那样邋遢地把它们扔在地板上。”
“我没有,”格雷厄姆愤慨地说,“如果我不戴帽子,我会把它们整齐地放在帽子里;如果我戴着帽子,那么我会把它们放在草地上伸手可及的地方。我才不会把它们都放在包里,和三明治混在一起。你没把颜料吃进嘴里,把熏鲱鱼糊在画板上简直就是奇迹。”
“我从来不把三明治放在包里,”沃特斯反驳道,“我把它们放进口袋里,左边口袋。一直都是这样。你可能会认为我没有条理,但是我知道在哪里找到我要的东西。弗格森总是把颜料放进口袋里,所以他的手帕看起来总是像抹布。”
“这也比衣服上沾着面包屑要好。”格雷厄姆说,“更别说那一次,麦克劳德夫人以为下水道堵了,结果闻味找到你发臭的旧画衣。那是什么?猪腊肠?”
“那是疏忽。你总不能希望我像高恩那样拿个野餐篮和素描盒,为每一种颜色都找到安身之所,再拎一把水壶到处走,是不是?”
“哦,高恩。那纯粹是炫耀。你还记得我偷了他的盒子,在里面装满小鱼的那次吗?”
“那场骚乱太棒了,”沃特斯怀念地说,“他一周不能用那个盒子,因为里面都是鱼腥味。他不得不停止作画,因为这打破了他惯有的安排——他是这么说的。”
“哦,高恩是个很有条理的人。”格雷厄姆说,“而我就像一支华脱门钢笔〔7〕——在任何位置都能发挥功能。他必须等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就绪。没关系,我在这里,就像一条跳出水的鱼。我不喜欢你的刀,我不喜欢你的调色板,我非常讨厌你的画架。但你不要认为这些小麻烦就会让我打退堂鼓。你也一样。开始吧。温西,你准备好秒表了吗?”
“是的。你们准备好了吗?一,二,三——开始!”
“另外,我想你不会告诉我们怎么做才能摆脱嫌疑吧?我的意思是,我们会因为画快了被绞死还是画慢了被绞死?”
“我还不知道,”温西回答,“但是我不介意告诉你们,你们画得越快,我越高兴。”
“这不是一场完全公平的测试。”沃特斯将蓝色和白色调成早晨天空的色彩,“复制一幅画和直接画不一样。应该会快一点。”
“慢一些。”格雷厄姆说。
“反正是不一样。”
“这真是一项讨厌的技术。”格雷厄姆说,“刀工太多了,我感觉很不顺手。”
“我还好。”沃特斯说,“我自己也经常用刀。”
“我过去也用,”格雷厄姆说,“但是最近放弃了。我想我们不需要每一笔都完全精确吧,温西?”
“如果你要这样做,”沃特斯说,“那肯定是会慢的。”
“好吧,我们作点让步,”温西点点头,“我只希望你们能画出同样的效果就行了。”
两个人沉默地画了一段时间,而温西在画室里一刻不曾安宁。他把东西拿起来,然后又放下,不成调地哼着巴赫乐曲的片段。
一个小时快要过去了,格雷厄姆比沃特斯稍快一点。但比起原作,他们的画面依然不完整。
又过了十分钟,温西起身站在画家身后,焦急地看着他们作画。沃特斯有些不安,他刮掉刚画的一些颜料,接着又重新补上。他诅咒了一声,然后说:“我希望你走开。”
“紧张会让人神经崩溃。”温西平心静气地回答。
“怎么了,温西?我们画慢了吗?”
“还可以,”温西回答,“但十分接近了。”
“好吧,我大约还需要半小时。”格雷厄姆说,“但是如果你扰乱我的话,就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别介意,放手去干。即使你们颠覆了我的推测也没关系。我总能查明的。”
半个小时又过去了。格雷厄姆瞥了一眼原作说:“只能画成这样了。”他扔掉调色板,伸了个懒腰。沃特斯看了看他的作品,然后说:“你在时间上打败我了。”接着继续画。他又画了十五分钟左右,然后宣布自己画好了。温西踱过来检查成果,格雷厄姆和沃特斯也站起来一起看。
“总体上还不错。”格雷厄姆评价,他眼睛半闭着,后退了一步,结果踩到了温西的脚趾。
“你的桥画得非常好,”沃特斯赞美道,“非常坎贝尔。”
“你的河画得比我好,也比坎贝尔好。”格雷厄姆回答,“不管怎样,在这个案子里,这幅画的艺术价值并不重要。”
“并不是这样。”温西说,他似乎忽然间兴奋起来,“我非常感谢你们两位。来,我们去喝一杯。很多杯。我很想庆祝一下。”
“什么?”沃特斯的脸变得非常红,然后又忽然变白了。
“为什么?”格雷厄姆说,“你的意思是你已经知道是谁了?是我们中的一个?”
“是的,”温西说,“我的意思是我知道是谁了。我很早之前就应该知道了。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如此多疑。但现在我很确定了。”
注 释
〔1〕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 1809…1849),伟大的作家,享有侦探小说鼻祖、科幻小说先驱、恐怖小说大师、短篇哥特小说巅峰、象征主义先驱等众多赞誉。
〔2〕引用莎士比亚名剧《麦克白》中的句子。上文中的邓肯也是《麦克白》中的人物,即被表弟麦克白将军杀掉的苏格兰国王邓肯。“你怎么看起来一副呆头鹅的蠢相”,是麦克白形容他的仆人。
〔3〕素体诗,也叫无韵诗,指由不押韵的诗行组成的诗体,通常是抑扬格五音步。
〔4〕出自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第三幕第一场。
〔5〕柯罗(Camille Corot; 1796—1875),法国画家。在近八十年的生命中,留下达三千幅作品,是一位多产的艺术家。风景画占其作品的大部分。
〔6〕阿杰诺·查尔斯·斯温伯恩(Algernon Charles Swinburne; 1837—1909),英国诗人及批评家,维多利亚时代最后一位重要的诗人,常写乐体诗或色情诗来抨击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规范。然而,他的大部分诗歌都因过度押韵和千篇一律的音调和旋律而失去魅力。
〔7〕美国著名钢笔品牌。
第二十三章
高恩的故事
“从伦敦打来找你的电话,先生。”治安官说。
“是科尔库布里郡的麦克弗森巡官吗?”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问道。
“是的。”麦克弗森巡官回答。
“请稍微等一下。”
等了一会儿,“接通了。”一个非常正式的声音传过来说:“请问是科尔库布里郡警察局吗?请问是麦克弗森巡官吗?这里是苏格兰场,请等一下。”
又过了一小会儿。然后:
“是麦克弗森巡官吗?哦,早上好,巡官。我是帕克——苏格兰场警长。你好吗?”
“很好,谢谢。先生,你好吗?”
“好极了,谢谢。啊,巡官,我们找到了你要找的人。他给我们讲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但不是你想要的故事。那故事听起来非常重要。你要过来看一下他吗?还是我们把他送回去,或者我们只把他的陈述告诉你并在这里继续监视他?”
“很好,他说了什么?”
“他承认那天晚上在路边遇到了坎贝尔,并且与他干了一架,但没有杀他。”
“他肯定是这么说的。那么他说他对坎贝尔做了什么?”
一长串咯咯的笑声穿过四百英里的电线传到巡官耳边。
“他说他什么也没做。他说你们都弄错了。他说他才是那辆车上的‘死尸’。”
“什么?!”
“他说他是尸体——‘高恩’是。”
“哦,该死!”巡官忘记了礼节,发狂地喊道。帕克又笑了起来。
“他说坎贝尔把他打倒了,把他撂在那里。”
“是这样吗,先生?啊,我想我最好还是过去看看。你能扣住他直到我过去吗?”
“尽我们所能,你不想指控他吗?”
“不,我们最好不要指控他。局长想出一个新的理论。我坐下一班火车过去。”
“很好。我想他应该不会反对等待你们过来。在我看来,他只害怕一件事,那就是被遣返回科尔库布里郡。好的,我们等你。彼得·温西勋爵怎么样?”
“哦,他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他真是个聪明的家伙。”
“你可以相信他的判断。”帕克说。
“我很清楚这一点,先生。要我带他过去吗?”
“我们总是很高兴看到他。”帕克说,“他是这个老地方的一线阳光,请尽一切办法邀请他。我猜他也想看到高恩。”
但是彼得·温西勋爵拒绝了这个邀请。
“我非常想去,”他说,“但我感觉这只是任性而为。我想我知道他要讲述一个什么故事。”温西咧嘴大笑:“我想我要错过一些东西了。但现在要做的事情也十分有用——如果我足够有用的话——这个案子就要结束了。代我向老帕克问好,告诉他我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了。”
“你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了?”
“是的,神秘将不再神秘了。”
“你不告诉我,你都做了什么吗?”
“现在还不能。什么都没有证明。我只是在脑子里确定了。”
“那么高恩呢?”
“不要忽视高恩,他在这个案件中至关重要。记得带着那把扳手。”
“你认为那是高恩的扳手?”
“是的。”
“它们在尸体上留下痕迹了吗?”
“哦,是的,可以这样说。你可以认为那些伤痕都是这把扳手造成的。”
“高恩说——”巡官发言。
温西看看他的手表。
“你该去赶车了。”他兴奋地说,“这段旅程的终点有一个很大的惊喜在等待着你。”
麦克弗森巡官走进帕克的屋子时,一个垂头丧气的男人正坐在角落的一张椅子里。帕克热切地向巡官打招呼,然后转向那个人说:“啊,高恩先生,你当然认识麦克弗森巡官。他很想亲自听听你的故事。”
这个男人抬起一张愠怒的兔子脸,正要转身面向他的麦克弗森巡官吓得倒退了两步。
“他?不是这个人。”
“不是他吗?”帕克说,“但是,他说他是的。”
“不是高恩。”麦克弗森说,“没有一点地方像他。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张雪貂似的脸。”
这已经超出了正在接受审问的人的忍受范围。
“不要开玩笑了,麦克弗森。”他说。
听到他的声音,巡官似乎开始了激烈的思想斗争。那个男人站起来,走进光线内。麦克弗森无言而迷茫地盯着他:经过修剪的黑色头发;夸张的大鼻子;黑色的眼睛正从被剃掉的眉毛下面以一种令人惊愕的表情凝视着巡官;小而扁的嘴巴,上牙眦在下唇外面;纤弱的小下巴无助地悬挂在长长的脖子上——脖子上有一个突出的喉结。经过十天长出的黑胡子并没有带来多大改善,给人一种邋遢和被人忽视的感觉。
“这是高恩的声音,是的。”巡官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想,”帕克隐藏起他的愉悦,“因为他剃掉了胡须和胡髭,所以你产生了误解。戴上你的帽子,高恩先生,用围巾把你的下巴包起来。那么,或许——”
在这现场变形完成的过程中,巡官一直在惊恐地盯着他。
“是的!”他说,“是的,你是对的,先生,我错了。但是,天哪!——请你原谅,先生,但是,我简直不能相信——”
他仍然全神贯注地盯着他,慢慢绕着这个俘虏转,依然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如果你已经闹够了,麦克弗森。”高恩冷酷地说,“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故事,然后离开。比起在警察局里鬼混,我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或许是的。”巡官说。他对科尔库布里郡伟大的高恩先生还从没用过这种语气,但面前这个粗野不整洁的陌生人让他一点都尊敬不起来:“你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高恩先生。你的仆人可能会被控告妨碍公务。现在我要听取你的陈述,我有责任警告你——”
高恩愤怒地挥舞着手臂。帕克说:
“他已经被警告过了,巡官。”
“非常好。”麦克弗森说,他现在重拾了与生俱来的自信,“现在,高恩先生,你能告诉我坎贝尔死前你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最后一次见到他的,以及你为什么乔装打扮从苏格兰逃走吗?”
“我不介意告诉你,”高恩不耐烦地说,“就是怕你管不住自己的嘴。我去弗利特钓鱼——”
“等一会儿,高恩先生,我想你应该陈述周一的事情。”
“当然,我去弗利特钓鱼了。十点差十五分的时候,我开车从门城返回科尔库布里郡,就在科尔库布里郡大路与道格拉斯城堡…门城主路交会处的S形弯道那里,我差点撞上了该死的傻瓜坎贝尔。我不知道那个家伙在那里干什么,但是他的车横堵住整个路口。幸亏不是那段路最危险的地方,否则肯定会有一场可怕的撞击。那是第二段路,拐弯不是特别急。旁边有一座石墙,另外一边是已经坍塌了的墙。”
麦克弗森巡官点点头。
“我要他把路让开,但是他拒绝。显然他喝醉了,再加上他的脾气本就极其糟糕。我很抱歉,我知道他已经死了,但这也改变不了他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的事实,而那天晚上是最坏的一次。他跳下车,向我冲来,说什么他早就准备打一架了,如果我也想那就打吧。他跳上我的车,踩在脚踏板上,嘴里不干不净的。我现在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完全没有做什么激怒他的事,只除了告诉他把那该死的车挪开。”
高恩犹豫了一会儿。
“我想你理解,”他继续说道,“那个男人喝醉了,很危险而且——我想在那时候——他已经有些精神失常了。他长得很高、肩膀宽阔、是个肌肉发达的恶魔,我被挤进驾驶杆后面,在旁边的汽车内袋里有一把很沉的迪克·金扳手,我把它抓在手里——纯粹是为了自卫。事实上,我只是想拿着它吓唬吓唬坎贝尔。”
“是这副扳手吗?”麦克弗森插嘴进来,从外衣口袋里拿出那个武器。
“非常像,”高恩说,“我不能像牧羊人辨认自己的羊群那样区分不同的扳手,但是非常相似。你从哪里找到的?”
“请继续你的陈述,高恩先生。”
“你很谨慎。坎贝尔拉开车门,我不能坐在那里静等着被敲成果酱。我从方向盘后面蹿到乘客座,拿着扳手站了起来。他给了我一下,而我也给了他一扳手。我打在他颧骨上,不是特别重,因为他躲开了——但是,我想肯定给他留下了标记。”发言人带着点自我欣赏地加了一句。
“确实。”麦克弗森阴郁地回答。
“听到这个,我不会假装自己很难过。我跳出来扑向他,而他抓住我的腿,我们俩一起滚到了路上。我用尽全力挥舞着扳手,但他比我壮三倍。打斗的时候,他狠狠扼住了我的喉咙,我想他要勒死我。我喊不出来,当时唯一的希望就是有人能经过这里。但是该死,那条路上空无一人。幸好在我窒息而亡之前他松开了我的喉咙,坐在我的胸膛上。我拼尽全力准备用扳手再给他一击,但是被他夺下来扔飞了。主要是因为我戴的驾驶员手套妨碍了行动。”
“哈!”巡官说。
“哈,什么?”
“这解释了很多问题,不是吗?”帕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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