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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盛世唐朝之肩上蝶 作者:薄禾紫烟(起点14.5.20vip完结)-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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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老了,便老了。

  燕观雨没有说话,接过地契和印章,转身离开了。

  也许从一开始上官俊便已经想着自己这一份,如今的挣吧伤害了别人伤害了自己,又有何意义?

  晚霞出现的时候,永乐府邸的晚宴正式开始,上官俊有些让大家同乐,便找了歌舞乐坊的歌姬来唱歌同乐。

  一时间整个永乐商号歌舞升平,无限愉快。

  大家觥筹交错,都不提伤感别离。

  楚落尘已经被迫成婚,应该说是奉子成婚,这次还抱着个大胖小子,胖乎乎地特别喜人,一时间三个“干爹”都争相抱着。

  楚落尘特别的发愁,脸上愁眉不展的,上官俊忍着笑,说到:“儿子都有了,千般万般不乐意也没有办法了,好好过日子吧!等孩子大些了挑个可人的女子纳了当小妾就是。”

  上官俊如此这般劝到,楚落尘的表情的才松懈了些。都怪自己,喝醉了酒,识错了人。

  “我这呀,叫做自作孽不可活,除开今天我直接把酒给戒了,这可真不是什么好东西。”楚落尘一落座就嚷嚷道。

  “你少说,你也不是省油的灯,你不脱裤子,难道谁非强了你去?自己惹的祸可不是自作孽不可活?定力差,别怪在酒上去。”最爱喝酒的吴克老鼻子不高兴。

  “三哥,你最没有资格说这话,你每次喝酒都喝得烂醉,所以现在还打光棍不是,根本连脱裤子的力气都没有了。”楚落尘打趣到,两个人你推我挡的,燕观雨和上官俊相视而笑。

  上官俊招了一下手,示意大家坐下,三人立即安静了下来,抬头望着上官俊。

  “明天我便要踏上回长安城的路途了,今天大家吃好喝好,我们兄弟几个不醉不归。”说完便端起酒杯,自己自顾自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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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个月就要完本了,速度会放慢下来,不会追求全勤,写多少字便上传多少字,慢慢收网。


  第十一回 回首心依旧 兄弟情谊深


  楚落尘等人,听到上官俊说完,便都不再说话了,空气一时间有了很多离别的伤感。

  但是没有人劝说,这么些年了,大家都太了解自己这个大哥了,一旦做了的决定便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我提议我们敬大哥一杯,祝他身体康健,诸事顺利。”楚落尘最害怕压抑的环境,赶忙说到。

  吴克和燕观雨赶紧附和到。

  一时间觥筹交错,大家一杯杯,一盏盏,似是要把这见不到头的分离愁思,喝到肚中。

  “别难过,我只是去了长安城,咱们又不是见不上面,随时来长安城看我吧!”上官俊已经有些年份没有再喝酒了,今天已经连喝了七八杯。

  又斟满一杯准备喝的时候,燕观雨制止了他,“大哥,当心身体,玲珑不在身边,更是应该注意身体,以免她挂念不是?”

  上官俊听到这席话,放下了已经举到口边的酒杯。

  一时间大家各怀心思。

  吴克想起了去接玲珑的时候,玲珑的果断勇敢。

  燕观雨想起了她一番劝解,她和子楼在一起时候,快乐天真的模样。

  而楚落尘的心情最为复杂,曾经对玲珑动过念想,后来也就放下了,首先不说自己是她的长辈,独说好感和兴趣并不是爱情。

  过些日子没见,便淡了忘了,他每天有好些琐事要处理,现在又要侍弄儿子,躲避正妻的各种碎碎念,早已经好些日子没有想起玲珑了。

  刚刚突然听到二哥燕观雨说起玲珑,心中一时间百感交集,原来有些人对自己来说便如同空气一般,没有便会窒息,而有些人,自己为她写过一本书,到头来不过也和空气一般视若不见,淡忘一边。

  上官俊当然知道这个时候大家都想起了玲珑,她是个特别的女子,总会让人印象深刻。

  玲珑是上官俊的骄傲。

  曲终人散场的时候,上官俊已经微醺,其他几人完全喝得东倒西歪,但是眼角都挂着泪花,还在拼命掩饰,笑着。

  他们知道这样常常见面的时光已经不复存在,这次大哥这只商场上的猛虎累了,想要回归山林了。

  猛虎没有了尖利的爪子,也就是野心,便也就没有了威慑力。

  上官俊在第二天一大早,在每人的床头放上了一个地契的信封,细细根据这些年的贡献分了多寡,拆开信封后,三人都坐在床上怔怔发呆。

  三人也都知道,大哥肯定已经离开了。他处理事情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离开的时候也不喜大费周章。

  上官俊离开扬州的时候,心中并无不舍,就像是瓜熟蒂落一般自然而然,十几年前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打拼。如今有了这样的身价后,却选择离开。

  王真虽然有些想不通,但是他自己决定跟着上官俊回到长安城,吴管家已经年迈,准备颐养天年,他决心接下他的担子。

  为的只不过是上官玲珑离走前的嘱咐,信任有时候是沉甸甸的。

  “你在我身边做事,有多少时日了?”上官俊突然冷不丁的问到。

  “回老爷,已经好些年了,长的记不清了,反正还糊里糊涂,懵懵懂懂的年岁便跟着老爷了。”

  上官俊没有再说话,只是闭着眼睛,脑袋靠在马车上,似是想着什么,又似是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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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慢速度,慢慢想想后面剧情的发展,丰满细纲,欢迎跳坑……五一快乐~亲们!


  第十二回 终到小木屋 湖光山色中


  经过半月记忆中的路线摸索,欧阳俊逸总算在一个依山畔水的湖边找到了杜神医的小木屋。

  三间并排的小木屋在这湖光山色之间显得清净,也许“采菊东南下,悠然见南山”形容的便是玲珑眼前的景象。

  小木屋前面带着一个小院子,院子中既无葡萄架,也无石头桌椅,只有一排排木头架子,架子上面大大圆圆的筲箕,上面错落有致的晾晒着药材。

  “这便是我师傅的小木屋了,离开了这么多年一点都没有变。”欧阳俊逸对着玲珑说到。

  玲珑正沉浸在眼前的美景中,小木屋离着蓝色的深山湖泊也就几百米,湖面上用竹子搭建了一个码头一样的建筑,然后码头上有一个亭子。

  亭子中仙气缭绕,玲珑仿佛看见=一个白发白眉的仙翁,正坐在亭中肚子摆弄着棋盘。好像在跟自己较劲,敌我便都是他一人而已。

  “玲珑,玲珑,想什么呢?师傅好像不在家,这里四面环山,如果赶上他去山中采药,便等等说不定还能碰上他,他有时候会出游,不一定在家中,我们现在在外面候着吧!”欧阳俊逸叫着怔怔发呆的玲珑说到。

  “没事,你说我们要在外面等待,为什么不能上里面去等待?”

  “师傅是一个不喜欢有生人接近的人,虽然我不算是陌生人,但是我带来一个陌生的女子,要先介绍你给他认识了以后,有他这个主人来决定你能不能进去。”

  “那可以坐在这个木屋前面的台阶上等吗?我知道神医有很多怪癖,我倒是能够理解的。只要他不是食人族啊!然后不疯魔不成活的人,我都能够接受。”玲珑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些她看过的写神医的小说,但是去认真的抓脑海里的这些小说片段,又变成一片虚无了。

  她害怕再仔细想,又把头疼勾出来了,便干脆问些简单的事情。

  “你说你在这里学了五年的医,这里虽然山清水秀,但是你一个男子,在这里呆了五年不会感觉无聊吗?”怪不得觉得欧阳俊逸身上总是萦绕着一种仙气,这种仙气是常年云淡风轻处乱不惊中练就出来的。

  爱穿白衣的他,仙风道骨,便是初初相见的印象。

  “我第一次见你,是不是你也是穿的白衣服?”玲珑脑海里浮现出了这个信息,便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我喜欢白色,尤其爱干净,这些习惯都是在跟着师傅学医的时候养成的,这里所有的颜色都那么深,春天成片成片的野花,铺天盖地,姹紫嫣红,蝴蝶翩翩;夏天湖水和周围的树木都绿得跟被泼了绿色颜料一般,各种呱噪的小虫子,没日没夜的鸣叫着;秋天树叶慢慢的转黄,变成一片黄红色的海洋,充满着秋收的喜悦;但是这些我在第三年的时候就看腻了,后来发现我唯一看不厌的居然是满天的白色雪花,银装素裹的世界,透着干净通透,轻盈中有着一个奇妙的世界,从此以后我最爱的便是白色。”

  欧阳俊逸说完后便认真的看着玲珑,玲珑的眼睛被他形容的世界吸引了,春夏秋冬,嫣然四季,居然像放着幻灯片在她的眼睛前面过了一遍。

  “那么洁癖呢?就是特别爱干净这个毛病。”玲珑追问到,既然白色都有这么美好的故事,那么没准洁癖后面也藏着稀奇呢!

  “为什么爱干净也是毛病呢?”

  “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有一个度,超过了那个刻度太多都是病态,我注意到你每次摸了什么东西都一定要洗手,别人坐你的床你会皱眉,而且你从来不吃别人递给你的东西,什么都是亲自取。”这些日子可不是白接触的,以前这些玲珑完全看不上眼的扭捏作态,居然倒是都关注起来了。

  “你倒观察得挺仔细,师傅对我的要求特别严格,因为我是他的关门弟子,我没洗干净熬药的土陶罐他便会用沾了一种特殊中药水的棍子打我的手,每次被打后都又痛又痒,我就到湖水里面拼命的洗,后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说起这些事情,欧阳俊逸脸上挂着好看的微笑,配着他白皙的衣服,倒真是好看得紧。

  “就这?真没劲儿,不够你这么聪明的人居然还会挨打,看来师傅要求还真够严格的。”

  说完这话,玲珑突然想起了什么,说了一句:“谢谢,你这么一个一日不换衣洗澡都拧巴的人,为了照顾我,脏了苦了累了那么些日日夜夜,谢谢!”玲珑端起欧阳俊逸的手,真诚的道谢。

  欧阳俊逸被这冷不丁的道谢搅得很不好意思,转头看着这眼前的湖光山色,眼睛不觉被液体打湿了。

  ps:

  慢慢地,慢下来,一句句都是紫烟最想写的话,这种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感觉真的是棒呆了,虽然身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但是这最后的收尾的不到十万字我必须要缓慢的收尾,为着书中那些角色,拼了!


  第十三回 世间没有你 愿辜负众人


  空旷的山,见不到人,听不到喧嚣,只有三排木屋,还有一座架在湖上的亭子,亭子很普通,并未有华丽的白纱,或者是大红的灯笼悬挂,一切不过都是自然的颜色。

  木屋门前敞开的小院门前的台阶上坐着一男一女,男子一袭白衣,虽然神情有些疲惫,但是却仙气萦绕。

  女子长得杏核眼,鼻子高挺,白皙的皮肤被桃红色的衣衫衬得更加光彩照人。

  两人正在喁喁细语,说到高兴处发出清亮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山林回荡。

  玲珑隐约记得,她似是不喜欢这样的生活的,在二十世纪的她,活在喧嚣中,也习惯了喧嚣,最害怕的便是寂寞。

  高中时候,就连课间十分钟去洗手间都会呼朋唤友,这样的灵魂,在这样的绝色美景中,慢慢的安静了。

  “我好喜欢这里,真希望在这里一直住下去。”玲珑发出发自肺腑的感慨,突然就觉得自己似是年岁已高一般。

  欧阳俊逸怜悯的看着玲珑,知道她经历了太多的事情,自己知道的,自己不知道的,玲珑这些年来肩负的东西,让她渴求简单的温暖。

  “好呀,只要你不嫌孤独,对我来说,这里不过是非常寻常的地方而已。我怕你会想家,会想父亲,会想……”

  “会想什么,父亲我记不起来长什么样子了,只是感觉他无比疼爱我,总觉得这么久没有我的消息,他该着急了。但是又实在想不起来,该把自己的消息给谁,写给什么地方,除了你,我已经记不起来任何人,只要你在我身边,便是最重要的事情。”玲珑认真的说到。

  会想,你会想李恪的,欧阳俊逸知道,只要她想起来,她就会想起自己肩上的责任,她说过的责任。

  虽然欧阳俊逸似懂而非,但是却知道玲珑这个人看起来大大咧咧,但是心思缜密,很多负担又从不对外人道出。

  “之前你的病一直忽好忽坏,而且为了避免暴露行踪,我们都未予外人联络过,现在我们安顿下来了,等师傅回来后,便让他帮咱们把你安好的消息,通知你的父亲,这样他也可以安心了。”欧阳俊逸的细致体贴,这一路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玲珑知道他一定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好倒她甚至疑惑,自己在被佞*害之前,为什么没有和他完成婚约,开枝散叶?

  “你的茶号怎么办?难道就要一直陪我等下去吗?万一我的病一直不好,怎么办?”玲珑的担心不无道理,失去记忆,一般是头部有血块压到了记忆神经,别说唐朝时候,就是一千多年以后,动手术都是又生命危险,而且还不一定能够医好的病症。

  “没有你,茶号有什么,名声有什么,可以放弃世人,但是唯独不能放弃和离开的人便是你,你知道吗?所以纵然你不会好,我都会一直陪在你身边。”欧阳俊逸不是喜讲这样话的人,突然认真的说着这样的话,玲珑感动得冒了一身鸡皮疙瘩,但是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是拼命点头,就好像有着彼此,就拥有着整个世界一般。

  ps:

  这几天实在是太忙,如果忙得过来,晚上还有一更,希望能够更两千字。


  第十四回 蓝儿欲相随 李恪心不悔


  “你干什么?”李恪问着认真打着包裹的蓝儿。

  李恪在一青寨呆了好些日子,心中的苦闷终于得到了缓和,这其中和蓝儿苦口婆心的劝解甚至是痛骂分不开,但是蓝儿认真收拾行李的举动让李恪看不懂了。

  “送你啊!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已经把一青寨的事情交代好了,必须送你去益州上任,我才放心。”蓝儿的话干净利落,如铁珠掉落玉盘。

  “哈哈,蓝儿,难道我李恪还会自杀不成吗?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不过就是个女人,我没有什么想不开的。”李恪不知道怎么表达心中的想法,只好如是说到。

  “李恪,我敬你一人独闯军营,取敌人首级,是条真正的汉子,如天上盘旋的雄鹰,只要伸出利爪,就算没有抓到猎物,也会抓一把泥沙飞石,从来没有落空的时候,现在七尺男儿还学会说谎了。”蓝儿简直是嗤之以鼻,连讥带讽。

  “如果你还有去处,如果你在你的正王妃面前能够表现出一丝忧伤,你便不会借探友的名义,来我一青寨住了这么些日子。

  你来我一青寨我知你当我是友,我也就不瞒你,你现在的状态我很不放心,必须要顾好你。”蓝儿的语气是那么的毋庸置疑,好像认定了的事情,便不容否决。

  李恪整理简单的行囊的手,悬在了空中,他无法接下去。

  “一个不知死活的女子,居然夺取了雄鹰的利爪,岂不是可笑吗?”蓝儿忍不住说出了刻薄的话,她实在是气不过。

  她从没有看李恪消极至此,就算他被分到了齐州,就算他知道太宗皇帝已然看他不顺眼,他都没有在自己面前表现过软弱。

  但是那一天喝酒,酒到浓处,居然化成了泪,这个没用的人,居然,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哭了。蓝儿的心也随之化成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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