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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墨染芳华之多情误-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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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分吧。看下一份吧。”上官墨染不想在分数上多做研究,转移话题。
  “九九八,取平均数八点六多,就算八点七吧,没想到第一个就这么高啊。”洛清特意说的声音很大,颇有感慨。
  下面众人都听得迷迷糊糊,这平均数是什么?想想是王夫说的,应该不会错,看向王夫的眼神更是敬仰。
  第二道是罗松做的,青椒炒牛肉,盘子周围用胡萝卜雕花绕了一圈,很有美感。菜的色泽鲜亮,让人食指大动。
  “我尝尝看,咦,这味道,怎么和我平时吃的不一样?”洛清尝了一口,疑惑的望向罗松。
  “回王夫,我把牛肉先煮到半熟,向汤中加以花椒、八角,然后将肉盛出,以汤浇灌,这样不仅红烧还带了汤味。”罗松走上前去拿起筷子指了指肉上的汤渍,娓娓道来。
  “爹爹,这花好漂亮,是什么啊?”上官安指着盘子周围精致的花好奇问道。
  “那是雕花,你忘了吗?宫中不是有一位老侍卫经常给你做木工吗?性质是一样的。这一次,我仍出九分,小安,你呢?”
  “我一样。”上官安朝着人群中的王福重眨了眨眼,递过去一个放心的眼神。
  上官墨染这次竟然还出八分,这下这罗松的分数和冰倩一样。
  王福重紧张的看着下人掀开他的盘子,心里再紧张他依旧面色不改,输,也要输的光彩。这一次,他要赌上官墨染!
  盖子一掀,所有人都愣在了那里,这萝卜白菜豆腐,王夫他们三人会吃吗?
  令人惊讶的是,这次最先动筷子的是上官墨染,然后洛清、上官安也尾随其后。三个人就这样当着众人的面把菜吃光了,到最后上官安直接拿勺子往嘴里送了。
  不说众人惊讶,就连王福重也是愣在了那里,他自认自己的手艺是绝对比不上那两个人的。用萝卜白菜,不过是因为三年前上官墨染在他家住时吃的最多的就是这个,想以此来提醒他一下罢了。
  最后三人都给了满分,不用看江雪那份,胜负已分。
  “爹爹,最后一份还看吗?”上官安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打了一个饱嗝儿。
  “王妃,你还想比吗?”洛清挑了挑眉。
  “不……不必了。”江雪摆了摆手,脸憋得通红。
  洛清从椅子上站起来,指着王福重大声道:“既然这样我宣布,这位公子获胜。除此之外,我想说一下,再美味的佳肴也比不上粗茶淡饭,最平淡的也最能经得起挑战,对于另两位,不是不好,而是你们不要一味的追求美感,而忽略了食物本身的东西,我希望看到你们以后更加优秀的样子。”
  一段话被洛清说的跌宕起伏,听他言辞凿凿,就连王福重自己都开始怀疑,今天自己超常发挥了。
  主楼。
  王福重欢快的收拾着行囊,日久生情,他就不信这次他得不到上官墨染的心!
  转过身却看到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睁大了眼睛。
  “娃娃?”
  “哥哥,听说你要和王爷出行,我特意来送你。”
  “娃娃,你过得不好吗?”侧脸望着杨娃娃苍白的小脸,王福重有些无力的拍了拍脑袋。如果他记得不错的话,这次,他可以带一个侍从,但是吴情怎么办?
  “哥哥,那里好苦啊,我不想呆在那了,哇哇……”杨娃娃泪眼汪汪,扑进了王福重的怀里,眼泪一滴滴的落下,嘴角却露出了诡异的笑。
  不知道为什么,王福重见不得杨娃娃伤心,可能是同情,但更多的是一种同类的归属感,杨娃娃和三年前的他太像,一样不谙世事,一样懵懂无知。
  万般无奈之下王福重只好去找上官墨染。
  送走杨娃娃之后,王福重走到书房那边,如果他猜的没错,这时候上官墨染肯定在书房。
  他伸出手,敲了敲门。
  “进来。”
  “见过王爷。”
  “什么事?”
  “我这次出行,想让娃娃陪同行吗?”王福重期期艾艾的说出自己的目的。
  “吴情不好吗?”上官墨染抬起头,高声道:“既然他那么没用的话,那我就让老张把他开了。”
  “不是不是。吴情他很好。”
  “那是为什么?”
  “我只是看娃娃可怜,他都来求过我了。”
  “你难道不会拒绝吗?要我派老张过去说一遍吗?”上官墨染低下头,继续看他的账本。
  “上官,上官”王福重拉长了尾音,想着春花楼小倌的动作,开始撒娇。记得以前只要小倌发出这种娇嗲的声音,那些恩客都会答应。
  上官墨染不为所动。
  他走上前,拽着上官墨染的袖子,扁着嘴巴,“上官,上官……”
  上官墨染不耐烦的甩开他的手。
  王福重使出最后一招,他眨了眨眼,露出一个魅惑的笑,小手摸上上官墨染的胸口,娇媚的叫道:“墨墨,墨墨……”
  这一次他终于有了反应,抬起头望着王福重:“晨儿,你真的想让娃娃伺候?”
  “嗯。”王福重大力的点头。
  “可是你要怎么谢我?”上官墨染一把抱起王福重,将他的手放在自己火热的部位,眼睛越来越亮。
作者有话要说:  

  ☆、记得绿罗裙,处处连芳草

  他的吻落在他的额头、眉眼,却不沾染他的唇,他的手抚在他的胸口滑下却不深入,他轻唤他晨儿温柔亲昵却眼神冰冷,他开始真正的把他当做一个男子来宠。
  两天之后,一辆马车悄悄地从浔阳城开往黎城。
  黎城位于天厉东面,那里生活着一个最为神秘的民族祖坡,传闻祖坡人不论男女均为绝色,善歌舞,就连天下第一名妓杜清霜也是祖坡人。
  王福重醒来时天已大白,两人紧密相拥,男人双眼紧闭,呼吸声一声一声传入他的耳膜,分外柔和。
  王福重给上官墨染盖上薄被,穿着一件单衣从马车上走了下来 。马车停在离黎城不远的一个小树林里,预计不到傍晚就能到达。
  这次出行,不仅杨娃娃,就连吴情也一起来了,加上张管家还有两个侍卫,骑着骏马,生的是威武不凡。
  林木葱茏,山峦的轮廓若隐若现,王福重站在小河边,望着远处的风景发呆。
  三年前,如果不是上错了马车,如今他早已带着孩子在黎城的一个小地方定居,过着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
  选择黎城,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爷爷临死前曾告诉他关于他的身世,他是爷爷在黎城游玩时捡到的一个弃婴。
  不是没有期待过,不是没有失望过,当他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当他冷嘲热讽被人嘲笑,那时,他们在哪呢?
  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明明失望到极点,麻木的没有感觉,可是还是会在心里给自己生出一点期待来,也许他们是有逼不得已的理由呢,也许,他们现在已经后悔了呢?
  呵呵,多么可笑!
  “哥哥,你饿不饿?李汉大哥煮的汤好好喝!”杨娃娃跑过来拍了拍王福重的背,一脸的兴奋。
  王福重朝他笑了笑,看着他这般天真活泼的样子,放心不少,他怕他还一直陷在与路毅航的那一夜。
  “娃娃,真有那么好吃吗?”王福重不相信的睁大了眼睛,却还是跟在娃娃后面到了那里。
  两个侍卫还有管家都坐在离马车不远的地方,地上用木头支起一个大锅,锅里冒着热气,淡淡的香味从里面飘出来。
  “公子,你要尝一下吗?”李汉从地上站起来,递给王福重一个勺子。
  王福重接过勺子,尝了一口,不可置信,“你炖的是鱼?”
  “对,今天早上看河里有鱼,就捞了几条,这林子里面正好有蘑菇,我就摘了一些回来。”李汉憨憨的摸了摸头,语气颇有些自豪,眼睛瞄到远处瞪着他的那个人身上,果断的闭嘴然后往管家那边缩了缩。
  “真有这么好喝?”上官墨染从马车那边走过来,接过他手中的勺子,大口的喝了一口,“如果喜欢的话,我以后亲手做给你喝。”说完之后,又颇有感慨道:“我当初一个人走南闯北,风餐露宿,有时候没有吃的,我就去河里捞几条鱼自己烤着吃。”
  王福重有些惊讶,他没有想到上官墨染会说出这样一段话,他曾经听过说书的老先生讲他少年时候的经历,少年侠客,年少有为,却没有想到还有这样一段过去。
  “王爷,我们什么时候出发?”管家走过来,望了望不远处喝着鱼汤的王福重。
  “老张,等吃完饭就出发。”
  一顿饭几人拖着吃到了晌午,马车才出发,上官墨染没有坐在马车里,而是选择骑马,杨娃娃和吴情两个人坐在马车里,李汉和管家驾车,另一个比较年轻的侍卫也骑着马。
  “小王,不对,公子,你瞒得我好苦,是不是该……”吴情坐在王福重旁边,装出一副委屈的样子,伸出了手。
  “我瞒你什么了?”王福重装迷糊。
  “原来你这么得宠,怎么说我们也相处一场,你也该送你给我点钱吧,比如珠宝啊、首饰啊、黄金之类的……”吴情掰着手指,一个一个开始。
  对于吴情的啰嗦王福重早已见怪不怪,他比较惊讶的是,以前他怎么没有发现吴情这么喜欢钱,果然是人不可面相!
  “吴情,以色事人,色衰而爱弛,你没有听过吗?就算我一时得宠,也不代表王爷他会宠我一辈子,人,要活的踏踏实实,脚踏实地。”
  王福重像是告诉他,也在告诉自己。
  上官墨染现在宠他不过是因为他的胎记没了,变得漂亮了,如果他还是当初那个样子,没准上官墨染看都不看一眼。
  在春花楼,它见证了太多男人薄幸的事例,宠你时,哪个恩客不对你百依百顺一嘴的甜言蜜语;被赎时,哪个小倌不说两人是真爱自己一定可以过得更好;结果呢,不还是个被抛弃的结局,最后又回去了春花楼。
  他不过是个高级一点的小倌罢了,起码现在上官愿意宠幸他。
  王福重已经决定好了,等黎城之行结束,他要去找苏安雅,这件事,也是时候了结了。
  “哥哥,你为什么这么想,王爷很宠爱你,他不会那样的。”吴情想了一会,认真的望着王福重。虽然不了解他们两人又怎么样的过去,但他还是相信王爷的,王爷不会是那种肤浅的人。
  “对啊对啊,哥哥,我也觉得王爷对你很好,这一路上,我们走走停停,就连下车,王爷有时候都抱着你不放,反正我不相信。”杨娃娃在一旁附和道。
  “不说这个了,我先睡一会,等到了再叫我。”王福重总不能说自己被上官墨染做的都走不了路,他不再说话,躺在软榻上面,闭上了眼睛。
  杨娃娃和吴情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相同的东西,有疑惑,有不解,但更多的是羡慕。
  傍晚不到,车子就进了黎城,过了关口,没有直接去府衙,而是开往了一家客栈。
  王福重迷迷糊糊中被上官墨染抱下马车,他揉了揉眼,不敢置信的望着眼前的景象,漫天的繁星,空中飞舞的萤火虫,以及那建造在水上的客栈,水面上各种各样的灯笼飘来飘去,更为增添了几分色彩。
  最为惊奇地是这里的人的穿着,男子穿着短袖短裤,露出脚踝,手腕上和脚踝上都挂着精致的铃铛,女子穿着鲜艳的床裙,头发披散,身上也挂着铃铛,依稀可以看出式样更为精巧,就这样从他的面前走过。
  王福重转过头,望了望旁边的吴情和杨娃娃同样也张大了嘴巴,而上官墨染和管家这些人则衣服见怪不怪淡定的站在那里。
  “上官,萤火虫不是怕光的吗?”王福重扯了扯上官墨染的袖子。
  “你没看这里没灯吗?”上官墨染用手指了指水上的客栈。
  “这里不是人间仙境吗?怎么这么奇怪?”放眼望去,都是萤火虫,真的没有灯。王福重疑惑了,他旁边的吴情和杨娃娃把脑袋探了过来。
  “不是奇怪,这是他们的一种信仰,他们崇尚自由和无拘无束,他们认为不应该束缚自然,而是让自然发展。这里的萤火虫是黎城的一大特色,每年春天,天厉各个地方的人都会赶来,特意来观赏这美景。”上官墨染娓娓道来。
  王福重用力的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身上的睡意全消,跟在上官墨染后面走进了客栈。
  进了客栈,王福重更加理解上官墨染说的话,客栈里面竟然也围满了萤火虫,客人坐在各自的位置上聊天喝酒,没有一个人冲上来捉萤火虫。
  店里的小二迎了上来,“远方的客人,不知你们是要住店还是要吃饭?”
  他的声音不大,很动听,没有谄媚,仿佛在欢迎一个远方的朋友似的,王福重这下更是好奇了,春花楼里不乏善于唱歌的小倌,这个小二的声音一听就是训练过的,和他们比也不遑多让。一个迎宾的小二音色就这么美,那其他人呢?
  “三件上好的雅间,找个寂静点的地方。”管家走上前去道。
  “好好,几位不知要停留多久,我们黎城可是山美水美,再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盛会,一定会更加热闹的。”小二领着他们上楼,滔滔不绝的介绍。
  “盛会?”出口的是吴情。
  “对啊,一年一度,每一年都要选出最漂亮的人嫁给我们城主,成为城主夫人。最稀奇的是今年,就连男人也可以参加。这位公子,你长得这么好看……”小二自顾自的侃侃而谈,上官墨染一把拉过王福重进了房间,关上了门。
  “我们不去。”上官墨染抚上王福重左边脸颊上的牡丹,一字一句认真道。
  “哦。”王福重推开他爬上了床,他对那种活动虽然有些好奇,但也不是非要看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肃静!大家听我说,今天是本城一年一度的盛典,同时,也是城主夫人的选拔大赛。这位是我的至交好友上官公子,同时他也要在报名的名册之中选拔一位夫人。”城主摆摆手,高声道。
  此话一出,下面的人群都兴奋了。
  “哈哈哈,城主威武!!!城主好帅!!!”
  “我要去报名,现在还可以吗?不行!啊,我不活了啊……”
  “城主,我要给你生孩子!!!”
  ……
  他,要选夫人?呵呵,呵呵。
  “哥哥,我有一件事没告诉你。”杨娃娃抓了抓王福重的袖子。
  “啊?怎么了?”
  “我……我帮你报名了。”杨娃娃期期艾艾。
  “报名?报名!”
  王福重望着围场舞台上正盯着他的某人,悔恨不已。那家伙不会以为自己是为了他吧!不对,他又不知道上官墨染会参加,他参加不会是因为他吧!
  “小染,你在看什么?”方擎顺着上官墨染的目光望去,瞥到某个晃来晃去的身影眯起了眼,熟悉他的人一定知道,他一定是找到好玩的东西了。
  “没什么。”上官墨染收回眼神。
  吴情揉了揉自己的眼,不可置信的又捏了捏自己的胳膊,不对!他闭上眼,然后睁开,望过去,那个人还在看着他。
  吴情挺了挺胸膛,扬起头,他一个大男人,还怕看吗?你不就高了些外加壮了点吗?
  哼哼,果然是个怂货!
  “刘三、喜凤、李华、张大伟、王晨、吴情……”管家站在围场中央,拿着一个小册子捏着尖细的公鸭嗓子大声念道。
  “吴情,你怎么也参加了啊?”王福重和杨娃娃异口同声。
  “我跟你们说,我那天看参加的人这么多,我就想我也试试,反正我不可能赢没准跟那些美女打好关系让他们看上我,我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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