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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暗黑佣兵-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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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脸上没有了平时的刚硬,一种极少见的神情浮现在他的脸上,那就是无限的温柔。

我想起了几天前,老板在喝了极品水晶之恋之后的表现,我猜他一定是一个感情的失败者或是一个失去了自己心爱的人。

老板并没有说出我将要把这枚胸针送给谁,而我也在等他的回答。

“当你向中部最大的地下佣兵所的老板提起我的名字时,会有人找你的,不过到时可能要你多耽误几天了,做为回报,我送你一件礼物。”当老板说到回报时我的心跳不由的加快了少许。

“什么礼物?”我急不可耐的问。

“水晶甲。”老板慎重的对我说。

“难道是传说的水精灵甲?”我大吃一惊。

“不错,就是传说中的水精灵甲,可惜我花几十年的时间也无法启动它,我想这个世上如果有人能够启动它或是能具有拥有它的资格的人,你无疑是一个,尽管你平时装成一个流氓,无赖,色棍,酒鬼,可是你的实力,我还是比较清楚的。”老板嘿嘿笑了两声说。

“清楚?清楚什么?”我反问。

“有谁能够从号称得斯帝国防御最强的泣血城堡中取走血宝石,又有谁能把现任得斯帝国的第一高手的剑偷走,我想只有你能做到,尽管这些任务是在我这发布的,可注销任务有两种方法,一是执行任务的佣兵自己宣布,二是雇主自己主动撤消,而这两个任务却全是后者,两个被雇主主动撤消的任务,却完成了,你说是怎么回事?”老板继续说道。

我漠然的摇了摇了头,表示不知。

老板饶有兴趣的看了我一眼又说:“说明完成任务的佣兵不愿暴露自己的身份,这样做跟普通暗黑佣兵不一样,他们完成任务一定会向整个世界宣布这个任务是他完成的,进而可以提高自己的声誉,提高排名榜上的排名,进而增加自己执行任务时的佣金,可这个人却没有这么做,这证明这个人想隐藏自己的实力,从这一点看来,无疑他是一个极为聪明的人,不但能从一些细小的事情上分析出任务的发布者,还能够不动声色的完成任务。”

老板的话让我有些不安了,左右扫视着,看看附近有没有人。

“你不用看了,这里没有人能听到的,我想这个人就是你吧,知道吗?我对你暗中调查已经很久了,我甚至能猜到你的师父是谁,提起他,我必须的承认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长者,你问我为什么要把它送给你?昨天,你知道的,在老约翰的酒吧里,我感觉到两股强大的水魔法元素和火魔法元素在聚集,然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了,而我当时就在酒吧里,你可能会说黑鹰也有能力做到这点,这我不否认,他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魔法师了,甚至可以说是伟大,可当时他正纠缠着我便宜卖给他一杯水晶之恋,因此那决不会是他,也只有你,只有你能够做到这一点,但这也不是让我下决心的原因。”老板说到这被我打断了。

“原因?还有什么原因?”我茫然的问。

“当我回来检查我的藏品时,发现了一个让我欣喜若狂的现象,那就是从来也没有反应的水晶甲竟然出现魔法波动,七个钮扣中的六个自己打开了,当时我立即想穿上试试,可是我却怎么也打不开最后一个,这让我伤透了心,因为我知道那最后一个钮扣必须得用水之心才能打开,可是就算我再修练一百年也无法修出水之心来,最终我决定了,把它送给你,水晶甲竟然自己已经选择了主人,那么我就应该成全它,这是一件拥有灵魂的盔甲,而你却有水之心,我真想看看两者融合时会发生什么事。”老板盯着我的眼睛,把话说完了。

老板的一番话让我心惊不已,没想到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都让老板猜的清清楚楚,而他最后的话语更是让我感动,如同他说我师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样,老板也是一个值得尊敬的的人,就像扫帚星的爷爷一样,他们的身上有着常人没有的高贵品质,尽管他们不是完美的,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坏习惯甚至是不良嗜好,但这无损于他们的伟大。

二十一章出发

出发的时间终于到了,但在出发前我们再一次出现了问题,问题就是:我们如何去?是走着去,是租交通工具去,还是使用传送魔法阵去。经过了认真的讨论,其实整个讨论过程中只有我一个人发言,莫里克、拉里和云早就知道我是那种竟然能走着去中部就不会花什么冤枉钱坐什么交通工具的人,他们在背后说我是一个历史上最吝啬的佣兵,可是他们那知道我的苦心,人生短暂,不在路上找点乐子,怎么生活啊,最主要的是可以省钱,可以买好多的酒啊。

“大家看吧,你们想租用交通工具,这我不反对,但你们谁能拿出租用交通工具的钱来?难道要我一个人坐在车上看着你们在后面跟着跑吗?不,我可没这么残忍,我可是一个好老大,我会跟你们一起同甘共苦的,你看你们又提什么魔法阵了,那魔法阵就更不好了,除了速度上快点外,再也没有什么优点了,价格比坐牛车更贵,还经常传送错地点,我可不敢保证有什么差错,要是把你们通通传送进魔族的地盘怎么办,那还不死翘翘了?既然大家没有什么意见了,那么我们就决定了:徒步去中部平原。”我的话刚说完就听到了有人摔倒的声音。

……

在磨蹭了一上午之后,我们还是出发了,可以出发的原因是达成了一个协议,就是每经过一个镇就去当地的佣兵工会看看有没有去中部平原的任务,最好还是那种可以提供交通工具的雇主。

在讨论的期间,镇长大人和一些居民也来看望了我们,带来了一些新鲜的水果,还对我们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表扬’了我们混混佣兵团这十多年对镇上的‘贡献’,代表镇上的居民热烈鼓掌欢送,未了还拉着我的手问寒问暖,着实让我的心里温暖了好半天。

真正出发时已经是中午了,我们顶着炎炎的烈日,走在这条没有树荫的但又是去中部平原的必经之路,两旁是没有一棵树的破草地,哎,旅途是辛苦的,从大家脸上不断流下的汗水就能看得出这是一场马拉松式的工作。

我和黑鹰在大家后面轻松的跟着,因为我偷偷的找了黑鹰让他给我们俩个人施加了可以减轻体重的飘浮魔法,现在队伍里就只有我们两个最轻松了,前面的队伍则都在低着头赶路。

“大家快看,这里有一头牛。”前面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

“我看看。”我听说有牛就往前挤了过去,顺便把云和多多一人撞了一下,换来的是他们不满的抗议,不过抗议无效。

果然在路的中间有一头牛,而且是一头非常健壮的牛。

“四处看看有没有人?”我小声的对大家说。

大家很明白的四处散开,去察看附近有没有人了,因为此前还有一个协议就是,不管在路上遇到什么动物,只要能跑,就让它把我们的行李驮上跟我们走,这里面当然也包括,没人要的,没人看的,走散了的家畜。

“团长,没人。”大家回来报告。

“好,牵走。”我命令。

于是这头倒了八辈子霉的牛被我们‘劫持’了,成了我们的佣兵团的一员,不过它的工作主要是驮我们的行李,有三顶帐篷,七八套甲,这是扫帚星给我们准备的装备,这个家伙还忘了要钱,忘了最好,还有五六只双手大剑,一根长枪,两只桶,一套茶具,一整套的野餐用具,还有某些人的二三十件衣服,最可气的还有人把四五个空酒瓶也挂在牛脖子上了,对了还有一根某人专用的烧火棍。

我给我们的新成员取了个很牛的名字,就叫‘混混牛’,让人一听就知道是我们佣兵团的。

在我们心惊胆跳的走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放松了下来,没有出现百十号人追着我们要牛的事情发生。

一棵树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被太阳折磨了一中午的一群人不约而同都跑了过去。

一直在队伍最后面的黑鹰突然来了精神,跑在了众人前面,并且第一个跑到了终点。

“别挤,别挤,团长来,坐这。”黑鹰一边用他瘦弱的身体拼命的挤开想占据有利位置的莫里克和其他人,一边大声对慢慢跺着步过来的我说。

其他人一听这话,也不挤了,一脸尴尬的看着黑鹰,心里把黑鹰骂的狗血喷头。

黑鹰无视其他人眼里喷出的怒火,一脸虔诚的神情,更增加了众人对他的敌意。

“谢谢副团长的好意,你也坐吧,你们大家也坐吧,别站着了。”我坐下后对黑鹰和其他人笑着说。

一群人终于可以坐下休息了,连那头牛也停在树边低头吃着草,可怜的牛啊,它可能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上帝给出卖了。

大家一边喝着水,一边用可以扇动的东西扇着风使自己尽快的凉爽下来,这四月份的天气已经开始热了起来,真是让人头疼。

我只简单的喝了点水就开始回忆起昨天跟老板在办公室里的对话来。

“老板,很对不起,我不是你说的那个人,能够完成这两个任务的人大有人在,您这样的武断可不好,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佣兵而已,用不着使用这么贵的物品,你当然也听说过,白痴无罪,罪在怀璧,我可不想整天被人追杀,我还想多活一天两天呢,对于您说的报酬,我看刚才那个雕像就可以了,就像您刚才所说的,有艺术,有价值,还能升值,我就要它了。”我的话虽然不中听,但老板脸上的笑容就更灿烂了。

“刀,我也知道这个礼物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你可能不知道它的功能吧,它可以……”老板还想继续说,让我给打断了。

“对不起,我不想再说什么了,我的朋友们还在外面等着呢,您的任务我会完成的,就这样吧。”我说完了就抱起了那樽雕像。

“别,别碰我的雕像。”老板想从我的手里抢过去。

“别抢了,掉在地上就一个子也不值了。”我大声喊。

老板是一个对艺术无比虔诚的人,当然不会让这样一件绝世珍品就这样毁在我们两个人手中,只好眼睁睁的看着我把它抱走,看他生气的样子,恐怕心里恨我恨得要死了,嗯,以后走路要小心一点,以免撞在墙上,说不定就是老板他咒得呢。

对于那件没有亲眼看到的水精灵甲,我心里是有着无比的遗憾的,只是我决不能碰它,否则我体内好不容易才做到的水火两种元素的平衡点就会被打破,水精灵甲,就像老板所说的那样,必须要拥有水之心的人才能打开,但我体内的已经不再是最纯洁的水之心了,所以七颗钮扣中的最后一颗,我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开的,我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我才会宁愿要一个值10000个金币的雕像,也不愿要一个能给我带来厄运的水精灵甲。

“好了,休息够了吧,让我们出发吧。”我从沉思里醒过来后对大家说。

我们的队伍再次踏上了征程,路总是那么遥远的,而我们的速度却是那样的慢,像只蜗牛一样的前进,倒是那头被劫持的牛一直走在我们的前面,还精神奕奕的,让人看了生气。

我暗暗下决心:“如果我们找不到新的交通工具,你就等着驮东西吧,叫你牛,牛啥啊。”

傍晚时分,我们停止了前进,在路边寻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准备宿营,我坐在牛背上冲着众人发号施令:“扫帚星你带着狼们去打猎,莫里克,拉里,云,你们三个扎营,黑鹰去捡柴,巴迪你烧火准备做饭,我?我去放牛。”

众人对我的安排极为不满,一个个吆喝着要跟我换,被我一一顶了回去,策着牛赶着他们去工作了。

一会,扫帚星他们凯旋而归,这次带回了四只鹿和一只小鸡,小鸡是多多捉的。

“多多,你干什么捉了只小鸡回来,是不是给我的。”我凑上去想跟她套个近乎。

“呸,谁给你的,这是给云姐的,给你?想的美。”多多连看我一眼也欠奉,我记起来了,在我宣布走着去中部平原时,摔倒的那几个人里就有多多,没想到她的报复心这么强。

云和多多是队伍里仅有的两个女孩,她们两人也是一见如故,本来碧莎在时,她们三个更是死党,总是在一旁叽叽喳喳的,烦死了,现在少了一个,总算耳边可以清静一点了。

三只鹿和一只小鸡很快就上架烤了起来,剩下的一只鹿用一只大锅熬汤,用的水当然是黑鹰使用水系魔法变出来的,至于这做饭,照顾的人当然少不了巴迪这个专家了,抄起那根烧火棍上下翻飞,把火挑的到处乱飞。

“死巴迪吃错药了,玩命啊。”莫里克大声吆喝,刚才巴迪撩起的火星差点烧着他的屁股。

“对不起莫里克,我不是故意的,可是你也看见了,我一个人要烤四个家伙,累也累死我了,火要不大点什么时候烤熟啊。”巴迪委屈的解释。

第二十二章妖精森林

第二天,一大早,我被黑鹰叫醒了。

“团长,该起来了,别打啊,你不是要我早上叫你吗?我可没干什么啊。”黑鹰一脸委屈的说。

“我不是指这个意思,你来叫就叫嘛,你干么使用扩音魔法,想把我吵死啊?”我挖着耳朵,指着黑鹰大声的说。

黑鹰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才说:“呸,团长,连挠脚板的办法我都使了,你还是睡得跟死猪一样,我也是被逼的啊。”

“哼,你看,连去年的耳屎也给震掉了,这可是我攒了一年的结果啊,你得赔我,不行,得扣你的佣金。”我挖出了一块硕大的耳屎拿给黑鹰看。

黑鹰发坏,一口气把它给吹掉在地上摔了个粉身碎骨。

“哪,在哪?团长您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嘛,我怎么没看见?”黑鹰瞪大了眼对我说。

“气死我了,敢跟团长叫板,不想混了,我要扣你的佣金。”我气急败坏的对黑鹰嚷。

黑鹰耸了下肩说:“无所谓,只要有酒喝就行。”

被黑鹰气晕的我没法收拾黑鹰,就拿混混佣兵团的其他成员撒气,让他们收拾行李,扛东西,在我的‘督促’下,在大家怨声载道中,我们又起程了。

“兄弟们,让我们继续努力吧,开路。”一声令下,全体开拔,我骑着牛在前面领路,后面跟着大队人马。

走了一段时间,远处浮现出一片绿意,应该快到了妖精森林了,回过头来对一脸疲惫的众从大喊一声:“快走,前面有森林,我们中午就在那休息。”

听了我的话,大家如同注射了兴奋剂,加快了步伐。

在森林边上,我拉住了混混牛,不让它再前进了,一股若有若无的魔兽气息被风送了过来。

“扫帚星,巴迪你们俩进去侦察一下,我闻到了血腥气,可能会有危 3ǔωω。cōm险,大家围过来保护我。”我对扫帚星他们大声喊。

“是,团长。”扫帚星和巴迪答应了一下抽出了武器小心的进入了妖精森林。

其他人一听要他们保护我,呼啦一下子全散开了,连混混牛也想调头跑开,让我制止了。

“笨牛,你跑什么?就算有劫道的,也不会要你的,你这么笨,还这么色,谁要了你可倒了八辈子霉了。”我使劲的拍了拍混混牛的头骂它。

混混牛不满的叫了一声,还想把我从背上摔下去,可我是谁啊,我紧紧的抓住了牛角,在混混牛的耳边说了一句话,它就老实不哈的站在那不动了。

“团长,你跟混混牛说了什么,让它变的这么老实了?”多多和云一脸的诧异,不明白为什么我一句话就让想发飚的混混牛安静下来。

“我说,到了下一站就给他找个小母牛,做他的老婆。”我坏坏的笑着对她俩说。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真恶心。”多多和云两个人一脸的鄙视。

我嘿嘿的笑了笑没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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