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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黑权杖-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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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的门打开着,此时正值上课时间,而魔法理论基础课的讲师也一秒不差的出现在了教室门前。

不过和以往如同时钟般行动规律不同的是,魔法史黛拉并没有忽视教室外那个仿佛正在虐待别人的学生。

“为什么要这么做?”

没有斥责,没有询问那两个倒霉蛋的身份,这位凭空挥手能让教室下雪的老师转过身问道,语气颇为平淡。

“只是感受到了威胁。”

墨菲斯的回答也够惊世骇俗,也许是突然开窍,也许是自己懒得对两个弱不禁风的小孩子下什么狠手,他松开了两人,也没再问什么多余的话,就这么看着两个家伙屁滚尿流的逃向了远处。

看到墨菲斯的动作,黛拉便没有多问什么,只是在先于墨菲斯走近教室的那一刻轻声说道:“遵从本能,在有些时候远比克制本能来的困难。”

墨菲斯的身体微微停顿,不置可否,跟着这位老师迈入教室,并没有因为她反常的多说了一句话而心有杂念。

他的身影依旧毫不起眼却又孤单异常,明明与同学坐在间隔相同的课桌位子上,却总是显得他与四周有着一道隔阂,不过今天这个之前对于《元素理论基础》头疼异常的家伙似乎有些闲庭信步的潇洒。

魔法是什么?墨菲斯没搞明白,深入浅出的理论知识并不能给他带来一个想象中的完美答案,不过当这节课被宣布需要当堂考试时,他或许是唯一一个没有出声抱怨的学生。

克里维的一本小小的笔记并不会凭空带给他什么巨额知识,试卷发下来,墨菲斯发现自己面对的试题实在是诡异的很。

如果说讲台上那个沉默而冷淡的女人平时在讲一加一等于二这样的基础知识的话,那么手中的羊皮纸试卷上阐述的问题就相当于让人自己推算“霍夫斯弦理论”——这个理论被认为是魔法界公认的无解难题之一。

简而言之,就是匪夷所思。

墨菲斯不是没有看过《元素基础理论》的内容,相反的,因为从未接触过魔法,他对于这些近乎看不懂的内容异常上心,在几天的学习过程中甚至将这个女人上课讲的所有东西都倒背如流。

可是试卷上的题目和自己学习的似乎八竿子打不着。

这让墨菲斯感受到了一种严重的危机感——从胡克镇来到举世闻名的君士坦丁,虽然披上了权势的华贵外衣,但是当初*血族的两场刺杀已经让他深深的明白自己断不会因为身处人类世界的中心便远离灾祸。

他时刻小心,时刻都在紧绷着心弦,试图让自己不断的变强——虽然身体力量和实力上升到了同龄人需要仰望的程度,但是神奇的魔法却让他看到了一个更为宽阔而稳妥的道路。

一切,源于眼前《元素理论基础》扉页的那句话,还有克里维那薄薄笔记的第一句箴言——“洞悉魔法,无惧万物。”

手中的羽毛笔迟迟没有落下,墨菲斯犹豫片刻,最终他在那张有十道题目却没有一道能写出答案的羊皮纸上写下了一句话,随即站起身第一个走向了教室前方的女人。

“交卷?”

黛拉有些讶异,不过还是接过了卷子,目光在那个走出教室的身影上微微停留,随即挪开。

教室内,近乎所有学生用看怪物的眼神望着扬长而去的墨菲斯,继而是一片唏嘘耻笑。

学科如果有不及格,教师是有权力清理出学校的,而这种“自杀式”的行为无异于是在挑衅任课教师的权威。

喧闹的教室因为魔法师黛拉的冰冷表情而再一次沉寂下来,没有任何言语,这位魔法师无论何时都有这种压迫人于无形的能力。

屋外,墨菲斯脚步轻盈的走向了塔伦斯的神学厅。

对于魔法,他心存敬畏,因为这种东西在他的认知中近乎为零,对待自己并不知道的东西,唐吉坷德那个老家伙总是用一种语重心长的语调告诫他:“恐惧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自己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

而现在,他需要面对的是开学以来第一次上课的科目,也是唯一一个学校所有学生都要必修的课程:“神学基础”。

拜占庭有着大陆最富盛名的神学院和修道院,全国信教,这种学院当然也不例外——用某些政客的饭桌笑谈讲就是“洗脑,要从娃娃抓起。”

无所谓洗脑不洗脑,至少宗教的存在让这个庞大而略显臃肿的帝国维持了一个难以想象的稳定状态,否则偌大的帝国也不会延续将近千年而不崩塌,墨菲斯倒没有兴趣研究什么帝国历史,他抱着手中学校发的教材,来到了塔伦斯学院最北部的一座大教堂式建筑内。

此刻的教室还没有什么人,因为还没有到下课的时间墨菲斯便交卷走人,这个偌大的教堂般的空旷教室有着难言的安静和空灵,一排排座椅整齐异常,在透过穹顶洒下的金色阳光中带着宁谧而圣洁的味道。

可以容纳三百人的教室此刻只有一个身影孤零零的坐在第三排座椅左数第七个座位上。

墨菲斯抬眼看了看那个背影,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

倒数第四排,第十六个座位。

翻开手中这本《旧约?创世纪》,墨菲斯的眉头拧在了一起。

这是他第一次翻开这种神学书籍,迎面第一句话就让他感受到自己的人生观正在受到严重冲击——“主赐予你生命,自当珍惜。”

主是谁?

墨菲斯的脑海中想起了童年记忆中那个水桶腰的“母亲”,虽然她从没有说过自己是她亲生的,但也没说过自己是从哪儿捡的,有些时候这些东西还是不去探究个清楚好,墨菲斯想来想去也没觉得那个说话大嗓门,一辈子都在和邻居吵吵谁家吃猪肉了谁家买新衣服了的村妇哪里称得上“主”。

这个字眼,墨菲斯上一次见到,是唐吉坷德的那个日记本上——后者教给了墨菲斯近乎他所拥有的全部知识,却唯独那个黑色封皮的日记本没有让他看过,直到有一次好奇心还很重的墨菲斯翻开了这个本子,看到了那一个个陌生而晦涩的字眼,茫然的翻了几页,扔在一旁。再后来,知道这件事情的唐吉坷德二话没说就把这个偷窥的混蛋犊子扔进了广袤的森林,大半年没再搭理,直到十二岁的墨菲斯拿着一串银腹狼王的狼牙来见他的时候,这个老家伙才露了个好脸色,让他进了屋子。

想起这些陈年往事,墨菲斯不由得有些愣神,不过很快他便察觉到了自己身旁站着一个人,猛然抬头,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个刚刚一直坐在教室另一端的孤单身影。

女人?

墨菲斯的审美观念因为十多年来只见过两位数的水桶腰村妇而严重扭曲,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美丑是什么,或许在他的脑海中,雌性生物的诱人之处不外乎皮毛更亮一些,发*情期到了的时候声音更妩媚一些,又或者脑袋上有个闪闪发亮的犄角才算合理——当然,与魔兽打了十多年交道的墨菲斯一直以丛林的那一套法则来认识人类社会。

不知道这说是悲哀还是幸运。

眼前的女人…或者说就是个女孩儿——请原谅墨菲斯见过村妇中最小的雌性人类是二十九岁,所以他不知道幼年体的女人是什么个概念——总之按照一般的概念来说,这位身穿拜占庭神学院特有修女服的女孩子有着一张清秀的小脸,一双水汪汪的海蓝色眸子,一头深棕色的柔顺头发。

当然,修女服特有的兜帽遮盖住了她扎起来的长发,这个站在墨菲斯面前的小修女个子不高,比起即将十六岁的墨菲斯矮了小半头,也不说话,就这么好奇的站在墨菲斯面前,盯着这个挎着短剑愣神的家伙看着。

墨菲斯见过这种眼神,那头当初差不多给自己大腿咬断的银腹狼王在死后留下了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子,刚睁开眼的幼兽看向自己的眼神和眼前的修女如出一辙。

“有事?”

破天荒的,一向沉默寡言的墨菲斯出声问道。

因为他没来由的想起了那些狼崽的下场——森林中的弱肉强食永远是残酷的,但是这不代表墨菲斯是一个冷血的牲口,怜悯有,但不会多。

小修女摇摇头,她的睫毛很长,眼睛清亮,没有一丝驳杂,如同占星师使用的水晶球一般透澈。

墨菲斯低头看书,没有再理会这个小女孩。

【卷一】继承人 第二十二章 羔羊,牧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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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修女似乎很好奇墨菲斯的反应,迈着小步子走到了墨菲斯的另一边,修女袍很贴身,她细嫩的胳膊隐蔽在黑色的袍袖下,脖子上挂着一枚银色十字架,微微摇晃。

阳光下,十字架反射着并不刺眼的光芒。

“主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模样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整个大地。”

仿佛病句一样的晦涩语句读出来别扭万分,让墨菲斯觉得自己好似有阅读障碍——他识字,但是用的不多,话说的少,所以嘴很笨。

“嘻嘻…”

旁边的小修女笑了,轻轻捂着嘴,似乎是觉得墨菲斯说的话很有意思,眨眨眼睛,轻轻迈进了一步,踮着脚尖看墨菲斯手中《旧约?创世纪》的第一页。

这个动作让墨菲斯有些神经质的敏感了——他的手不由自主的放到了剑柄上,不过身体侧过来看向小修女的他并没有做出什么拔剑质问的傻事,只是抬起头,对上了那双眸子。

十秒钟。

墨菲斯败了——因为他最受不了那种无辜的凝视,有些颓然的叹了口气,合上了手中的书籍,他出声道:“你是这里的老师?”

这个问题也就他问得出来,因为他对于二十九岁以下的女性长什么摸样完全没有概念,即便是当初的“帕丁之花”布兰妮,又或者公爵府的那些女佣们,在他眼里通通是“二十九上下”——即便一个个水灵的女仆很多才十八岁不到。

小修女摇摇头,没有说话,两只手握在一起,有些羞涩。

墨菲斯撇撇嘴,看了看四周,随即也是放松下来,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道:“你不怕我?”

他这么问完全是一种略带恶趣味的心理——因为眼前的修女看上去真的很无辜…而且无知。

哑巴似的女孩对这个问题有些疑惑,随即摇了摇头。

“见过狼没有?”

墨菲斯用手比划了一个“很大”的姿势。

修女继续摇头。

“你让我想起了原来见过的一窝狼崽子…就是狼宝宝,它们的父亲让我吃过不少苦头,”墨菲斯指了指自己的右肩,那里曾经有一道恐怖的伤疤,他望着一脸好奇的修女继续道:“不过自从我给它前腿弄断掉一次后,它就躲着我走了。”

兴许是眼前这个像当初那窝小狼崽一样的小女孩让墨菲斯想起了什么,总之这是他在来到君士坦丁后第一次愿意敞开心扉自由自在的说话。

并非是没来由的信任,或许只是一种感情上的宣泄。

“你有卡尔巴之王厉害?”

墨菲斯伸出手,那双长满厚茧的手掌修长而有力,有些滑稽的做出了扑食的动作,顺带还做了个鬼脸——小修女“扑哧”笑出了声,捂着嘴弯了腰。

卡尔巴之王,这是最终被墨菲斯杀死的银腹魔狼的绰号。

“没它厉害,你就不怕我?”

没来由的,墨菲斯咧嘴一笑,心里柔软一片——这是他首次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展露笑容,牙齿洁白,温暖而从容,而他上一次有这种表情还是在六个月前,自己成功干掉那头棕熊后坐在它温热的尸体上欣慰于完成了唐吉坷德布置的任务。

似乎是铁了心不说话,捂着嘴直起腰的修女眨着大眼睛,面对墨菲斯其实算不上好笑的笑话使劲摇了摇头,幅度之大晃得头顶的那个修女帽都要掉下来似的。

处的门口传来了谈笑声,转过头的墨菲斯目光微微一冷,原本轻松的气氛陡然凝滞,连旁边的女孩都感受到了眼前家伙那过于明显的变化。

她似乎并不喜欢嘈杂,望了墨菲斯一眼,便赶紧小跑向了教室的后门。

两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看上去只是一次无言的偶遇。

墨菲斯微微靠着椅背默不作声,他不喜欢这种环境,人过多的时候,自己的感知会因为分散而没有丛林中那种敏锐的状态,比如他现在挑的位置处于教室的一处角落,既能看到近乎所有学生的背影,也能看到讲台上讲师所站的的位置,但是却又处于背后的巨大立柱和墙面的夹角位置,这样后背便有一个屏障,让他可以微微放松对身后的防范。

这些都是本能,是近乎所有贵族少爷都无法学会的本能。

教室渐渐坐满,宽敞而巨大的教堂让学生们的谈话声显得有些空灵,让人不由自主的细声细语气来,仿佛害怕惊动了头顶的神明,在全民信教的拜占庭,对于神祇的敬畏于公共场合是一种素质的表现——当然,如果面对主的受难像表现轻佻,宗教裁判所并不介意把你逮捕并拖进那个被称为“圣光下的阴影”的阴暗建筑。

小修女再也没出现,这让墨菲斯微微有些失落——并非多余的感情,只不过是自己很留恋那种可以将心情放松的状态罢了。

上课铃声由这座大教堂门口的撞钟替代,学生们在钟声敲响过后便看到讲台走上一位老者,略微缓慢的步伐,驼得很严重的后背,一头银发草草梳理,戴着一顶修道院的修道士才会戴的帽子,眼神浑浊,一双手上满是虬结的青色血管,怀抱一本古旧的典籍,如同圣罗兰教堂前那些圣徒浮雕从历史中走出。

他的神情很专注,仿佛握着手中的《旧约》,便握住了整个世界。

在拜占庭神职人员中,眼前这种人物看上去基本都是最底层的修道士,往往政治地位一辈子不会寸进,但是却会为了手中的《旧约》——或者说头顶的神明而奉献终生,永不后悔。

“孩子们,请原谅我因为身体原因将‘神学基础’这门课推迟了两周,一把老骨头禁不起折腾了,或许教完你们这些学生,我便会回归主的怀抱,”老头子即使站在讲台上,却并没有比在座的学生们高多少,他的话语也是让教堂内寂静一片,“当然,主是宽容的,会允许我将迷途的羔羊指向正路。”

简短的开场白,老人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学生们会有什么反应,他没有做什么自我介绍,只是以“牧羊人”自居,走到白色大理石堆砌的讲台上,他轻轻地用手画了一个十字,默念了祷文,将怀中的典籍轻轻放在木桌上,却并没有着急翻开。

“孩子们,我知道你们或许心中有着这样那样的疑问,有些问题甚至会让你进入裁判所,这种情况我并不稀奇。”

他的声音浑厚而有力,和伛偻的形象截然不同,让不少坐在前排的学生不由自主的坐直了身体。

“人之所以痛苦,往往因为追求的是错误的东西。”

第二句话,全场寂静。

“异端和圣徒,往往一线之隔,历史上的诸多圣徒,十之为死后追认,因为他们在世时提出的理论都是打破世俗的,是我们手中的书籍所不曾出现的。”

他的手掌摊开,指向了旁边檀木讲桌上的那本典籍。

“我们终生仰望,圣徒却在俯瞰,这或许是主向我们开的最大玩笑,也是世间最残忍的事实——我们无法否认自己的愚蠢和无知,却不愿意真正抬起面庞去面对它。”

短短几句话,振聋发聩,令教堂仿佛公墓。

墨菲斯有些出神的望着眼前的老人,心下惊骇——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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