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邪神-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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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拉瑟眼眸内光芒闪烁,仿佛又惊又喜。呆了半晌,这才“啊”地叫了一声,抛开武器,如乳燕投林般飞扑向前。将自己深深埋进西蒙胸膛内,立刻又抬起头来,樱唇半张,星眸半闭,一副任君采摘地动人模样。西蒙眼眸内红光闪烁,看着那张虽然漂亮。却非常令人遗憾地在左右面颊上留下了合共六道丑陋刀痕的脸庞,目光同时混合了怜悯和愤怒。
可是他并没让自己的情绪过多显露。深知任何过激行为,都很容易会伤害到,怀内这位敏感而易受伤害少女地半精灵,马上收敛起自己的同情。两名流动着精灵血脉的竖琴手。随即深深拥吻,四唇双舌如饥似渴地相互纠缠交接,带给了金精灵少女甜腻如蜜的酥软快感。
良久,双唇终于恋恋不舍地分开。金精灵少女痴痴地望着她的情人,不住喘息。西蒙将她整具轻盈身躯抄起来横抱臂弯内。走到床边放下,单膝跪在床边。抚摩着她的金黄头发,低声道:“今天很累了吧?要不要我替你按摩松弛一下肌肉?”
“才……才不要。”玫拉瑟两边脸颊,在红外热感视力之下发出了代表高温的白光。她拉过被子将自己深深埋了进去。只露出两个眼睛,羞涩道:“西蒙你……你的按摩……让人好难受的。明天我还要早起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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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什么工作?还是陪那条混血晨星龙到处游玩吗?“西蒙不在意地反驳着,双手已悄悄探进被底。薄薄的被单下,显示出了到处游移不定地高低起伏。玫拉瑟轻声呻吟着,却还是艰难地按住了情人在自己身上肆虐的手,道:“别……别这样,明天……我真的……有工作……啊。”
“好吧好吧,暂时放过你。不过下次……”西蒙邪笑着收回了手,忽然转过话题,说道:“玫拉瑟,还记得去年我们刚刚相遇时的情景吗?”
“去年……去年……”金精灵少女遽然一震,柔软的身体霎时间变成木头似僵硬。瞬间以后,她仿佛置身梦魇,浑身都无法抑制地激烈颤抖着。浓烈情欲眨眼便被深入骨髓的恐惧所彻底代替。她艰难地张开嘴巴,从中吐出地每个字,都是苦涩与逃避。
“我当然……记得。那时侯……那时侯……要不是西蒙你,或许我现在……已经死在荒野里,连尸体都被那些地精们,当成粮食吃掉了。可是……为什么……为什么?”
“记得你那时候,是刚刚从幽暗地域里走出来。满身褴褛,遍体鳞伤。”西蒙握紧了金精灵少女的手,悠然道:“当时我真的很吃惊。
没有粮食,没有饮水,也没有象样的武器装备,居然还可以从幽暗地域活着逃脱,这份毅力实在让人佩服。所以,我才会从那时侯开始就爱上你。“西蒙,我……”玫拉瑟双眸内不自禁地流徜出两行滚烫泪水,她死死握紧了情人的手,仿佛那是自己唯一地救赎。半精灵竖琴手温柔地吻去她的泪水,柔声道:“我了解,也很清楚这段旅程对于你而言,是怎么样的艰难与不堪回首。所以以往我也从来没问过你,究竟在幽暗地域里,经历过些什么事……不过……对不起,今天……今天……”
“没关系,我知道的,我真的不在乎。西蒙,无论你想知道什么,我全都说。”满怀感动地玫拉瑟,这时候已经完全被爱情充斥了脑子,连半点怀疑与犹豫都没有了。也不等半精灵发问,她就已经从自己和几名伙伴组成探险小队,想去打龙穴财宝的主意说起,把在幽暗地域里所有地经历,像竹筒倒豆子般一股脑倒了出来,没有遗漏任何细节。魔索布莱城,遭俘虏、成为奴隶、摩登迦高价赎身、在误会中和曹子文的见面、之后又如何一齐出城。自己如何因为想要报复邪恶的黑暗精灵,而将他们带到地底侏儒地探矿队面前,又如何遭到失败。被曹子文以一人之力击溃了整支探矿队和土元素,终于惨遭毁容。而曹子文偏偏又不下手杀死自己,而走放任自己在幽暗地域荒野内独自挣扎求存。最后自己终于倚靠顽强的求生欲望逃出地下世界等事。通通巨细无遗地说出。
这些对玫拉瑟来说,无疑是极惨痛的经历,一直以来她都憋在心里,谁也没有告诉。即使她父母,也只是知道自己女儿和朋友们出外冒险,回来以后便多了这满身伤而已。其余事情,只要再稍微深究下去,所得到地,便是玫拉瑟发自灵魂最深处的恐惧与痛苦表情。
为了摆脱那些宛若梦魇的记忆,玫拉瑟决心彻底和过去地自己说再见。她的性格显得沉稳了许多。也不再和以往那些轻浮的朋友们来往。为了能够提升实力报仇,金精灵少女咬紧牙关,进行了艰苦卓绝的修炼。努力终于得到回报,她从一名只能使用几个简单神术的半吊子牧师,变成了谁也不敢轻视的强大魔法射手。从她手上长弓发射出去的箭枝,甚至能够轻而易举地将远在三百多米以外的一头老鹰射落。她因此而得到了艾拉丝卓的赏识。加入竖琴手,担当起负责保护银月女士安全的重要工作。
可是即使已经脱胎换骨地重生,即使得到了西蒙地爱情滋润,金精灵少女心中的仇恨与恐惧,也从来没有减轻过半分。
那份压力是无形的。但同时也极端沉重。每过一天都会更加深一分。魔索布莱城的日日夜夜,还有脸上永不能磨灭的六道丑陋伤痕,全都永远像根毒刺那样搁在心里,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她,教她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得了。多少次午夜梦回。她都突然带着满身淋漓冷汗,大声尖叫着惊醒。然后整夜再也难以入眠。
哪怕行走于阳光下,她也会突然无理由地怀疑,此刻身边一切究竟是不是幻象。而真实的自己,却依旧躺在幽暗地域地某个泥泞之间等死?
西蒙怜悯地看着她,将她的脑袋按在自己胸前,喃喃安慰道:“原来……你经历过这么多痛苦的事……可是不要紧了,从现在开始,你再也用不着害怕。以后无论发生任何事,我都会保护弥的,玫拉瑟。在我身边,没有人可以再伤害你,知道么?知道了么?”
“我知道,我知道……”金精灵少女紧紧依偎着半精灵竖琴手,轻轻抽泣着连连点头。把所有事情都说出来以后,她仿佛如释重负,沉甸甸压得自己喘不上气来的那份恐惧,也在不知不觉间减轻了许多。
西蒙柔声安慰了她好一阵,徐徐放开拥抱地双臂,坐在床沿边上,换上了副认真的表情,道:“玫拉瑟,你说那个叫耶鲁趾比尔德的人,他是人类,不是黑暗精灵?可是……男性异族,又怎么可能在女性为尊,更蔑视一切其他外族的黑暗精灵取得领导权呢?这点我实在很难相信……”1“我说的全部都是事实,绝没有丝毫虚构。“玫拉瑟又紧张起来了,她急急分辩道:“那个耶鲁比尔德,不但可以让领导整个家族地主母摩登迦你呼他做主人,而且手下还有一支完全由大地精组成的精锐军队。我亲耳听见地,那只叫伯虏特的肮脏大地精,对待他的态度就像对待神那样恭敬。”
“嗯……”西蒙沉思着,问道:“那人类身上有没有什么特别装饰?比如说,一枚形状像蜘蛛地戒指?”
“怎么会没有?我记得很清楚。”金精灵少女恨恨道:“他就是用那枚黑色的蜘蛛戒指,变身成黑暗精灵,然后爬上床来侮辱我……”
“那么……就没有错了。”西蒙郑重其事地点点头,道:“玫拉瑟,假如现在你再看见这个耶鲁·比尔德,还能够认得出他得样子来吗?”
“即使他变成了只剩下一堆骷髅架子的巫妖,我也绝对不会认错人!”金精灵心中的仇恨与愤怒再度被勾发,她恨恨道:“有朝一日,等我拥有了足够强的力量以后,我一定要再回去幽暗地域找他报仇!薛佛拉斯(精灵的憎恨之神,掌握复仇与对黑暗精灵的圣战)必定会保佑我,将耶鲁·比尔德,还有所有的卓尔全都送进九渊地狱!”
“我相信你能做到,一定!不过……或许这一天,比我们想象的会更加快地到来……”西蒙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他再度搂紧了金精灵少女,将深邃投向了窗户外显现的夜空,徐徐道:“因为银月城和魔索布莱城之间的战争,即将要爆发了。耶鲁比尔德……假如你真的就是那个人,假如黑暗精灵们真的已经被你统治,那么……我以苏娜之名发誓,竖琴手西蒙将以利剑与魔法,迎接你的到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蜜酒之厅
这里是冰风谷苔原大地的中心。无论向东南西北举目眺望,都只能够看到绵延无尽的地平线。没有任何特殊地理特征,也没有什么矗立的人为标记,假如是那些从南方而来的旅行者们,无意中经过此地,他们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这里居然就是冰风谷所有野蛮人部落,心目中最神圣的场所。
“亨格洛”,在野蛮人们自己的语言中,即是“蜜酒厅”之意思。根据古老传说,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在冰风谷除了野兽以外,再没有任何生命痕迹的年代,野蛮人的祖先们,因为外界的无尽战争,而被迫向北迁徙。他们历尽艰辛,终于越过世界之脊山脉,而到达新的土地。这群流浪之民饥寒交迫,身心俱疲,几乎就要倒下,却突然在如今“蜜酒厅”所在位置,遭遇到了第一群可供狩猎的麋鹿。于是,从此野蛮人们就在冰风谷生存了下来,更不断地繁衍壮大。人口增加以后,最初的部落也逐渐分裂,经过上千年岁月以后,分化演变为如今大大小小的几十个部落。
尽管都拥有相同的祖先,但冰风谷的生存环境是如此地严苛。为了争夺有限的食物与其他资源,各种纷争冲突,甚至于战争,在野蛮人之间都是永远无法避免的。然而无论相互间矛盾有多么严重,即使有着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只要他们是置身于“蜜酒厅”所在的土地,便得放下所有分歧,共同分享美酒与食物。因为这里是战争之王坦帕斯的神眷之地,是欢乐之地,不允许争吵,更不允许流血!
三年一度,又或者应最强大部族首领的特别要求,冰风谷所有的野蛮人们。都将聚集在“蜜酒厅”举行部族聚会。会上,他们会尽量使用和平方式重新划分地盘,或者是为了达成某个目的而相互协调。但是发出公开挑战。企图将全体冰风谷野蛮人们统一集合在某个人的麾下,这种行为已经有差不多三百年时间,没有人胆敢尝试了。
“野狼部落”的首领希加克。现在正想要完成过去三百年间,都没有人可以做到地丰功伟绩。为此,他已经精心准备了好久。现在,他确信时机终于成熟。通向王者的道路已是一片平坦,再不存在任何障碍。而只要他成为野蛮人的王,苔原部落就永远不必像现在这样,天天东奔西走,却连口饱饭都吃不上。野蛮人们将非常富裕。拥有比以往千年所曾拥有过所有财产,加在一起都更多地财富。
今天就是会议正式召开的日子。已经有很多部落应从邀请与呼唤,从苔原的各个角落汇聚而至。本来除了青草以外便空无一物的“蜜酒厅”,如今搭建起了整整几十座巨大的鹿皮营帐。它们排列成整齐有序的圆圈,越向外营帐就越小,越往内则越大。矗立于营地中心处的帐篷。足有十几米高,可以容纳数百人。它就是真正的“蜜酒厅”。
在这座巨大鹿皮帐篷内,摆放着十几张巨大长桌,仅仅是把山上原木砍下来拼在一起的粗糙桌子上摆放了许多丰盛美食,地面更有着大桶大桶野蛮人最爱的蜂蜜酒。为什么在眼下这个所有野蛮人部落。都正为春荒所苦地时候,“野狼部落”居然还能拿出如此之多的食物和美酒来款待其他部落的客人?没有人知道,更没有人追究。所有部落的首领,还有他们麾下的战士们,都只是同声欢呼着。高举酒杯赞美希加克首领的慷慨大方,并且在轰动苔原地“坦帕斯“之喊叫声里发泄着自己的多余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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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三名野蛮人还能保持冷静心态与威严仪表。仅仅是三名。他们全都坐在“蜜酒厅”中心处,那张最宽、最长、食物最多的桌子旁。从跳跃火光下看起来,他们几乎就像是用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兄弟。无论面貌、身材、打扮、甚至气质。全都是相似得教人难以分辨。
他们当然不是兄弟。事实上,将他们之间的关系形容为“死敌”,绝对恰如其分。“野狼部落”首领希加克、“棕熊部落”首领安达卡、“麋鹿部落”首领拉多格,他们从年轻时代起,便在每一件事情上面都斗得你死我活。后来分别接任族长,三人之间地纷争冲突,也就理所当然地演变成三大部族之间的纷争冲突。虽然近年来“野狼部落”势力扩张,所控制的人口财富,都毫无疑问是苔原野蛮人部落里最多。但“棕熊部落”和“麋鹿部落”,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的失败,更不认为希加克有资格当自己的王。今天,假如希加克真地想将所有野蛮人都统一成自己的子民,那么首先,他便得将安达卡和拉多格两名夙敌击败。
庄严地坐在两名夙敌中间地希加克,率先从这场相互斗瞪眼的战争中撤退。他抓起那杯端上来以后,就放在面前没有动过的大杯蜂蜜酒,用杯子和仰首畅饮地动作,遮断了其余两人的凌厉目光。并不是认输,绝对不是。事事讲究实际的希加克,只是不想在这种即使取得胜利,也无法得到任何实质好处的较量上多浪费时间而已。在所有野蛮人首领里,希加克脑袋的聪明程度可谓是数一数二。他懂得在适当时机放弃某些无关重要的胜利,而只在最终重要的事情上把所有利益独占。
不过希加克的两名夙敌则不同。无论从任何方面衡量,他们都是最传统的典型野蛮人首领。至高无上的荣誉,正是他们所毕生追求。为此,他们不惜在任何事情上都和希加克进行较量,即使付出代价和收取利益完全不成正比也没关系,他们只要胜利。
所以,当希加克的主动撤退,被他们看成为一次难得的胜利。安达卡和拉多格相互对望一眼,彼此都从对方眼里看见了胜利的喜悦,随即同时伸手出去高举酒杯,把几乎要满溢而出的蜂蜜酒罐进喉咙。酒液泡末同时沾满了三部金黄色的华丽胡子,三个同样雄壮粗旷的嗓门同时怒声咆哮道:“赞美坦帕斯!”随即用尽全身之力,将空杯子狠狠砸下。“咚”的巨响之中。整张桌子都同时剧烈震动,连带所有桌子上食物,还有端坐在长桌彼端地其他野蛮人们都被吓了一大跳。三名苔原上最强悍的战士们同声哈哈大笑。“蜜酒厅”里之前的紧张气氛霎时间被一扫而空。至少在表面上看来,他们地关系是融洽无间。
整座“蜜酒厅”都立刻就沸腾起来了。野蛮人们看见自己首领暂时选择和平的意向,全都跟着放声欢呼。他们高举酒杯到处走动,用饱含善意,但同样力度十足的拳头去捶打着同伴们的肩膀。满地都是蜜酒泡沫,到处都是食物残渣。这种奢侈而浪费的挥霍行为,对于贫穷的苔原部落来说,真是难得一见。气氛如同海浪般越来越呈高涨,兴奋到达极点的人们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兴奋心情,开始纵声高歌。他们赞颂着在神圣战场上的英勇行为与壮烈牺牲。表达着自己对于战争之神的赞美与崇敬。那歌声响彻天空,震动大地,苍凉雄壮地旋律在苔原上回荡着,随风被送往战争之王所在的永恒天国“战士之眠”。野蛮人们相信,只要自己的歌声够大,那么便能获得坦帕斯的聆听。从而得到战争之王的祝福。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战斗。即使在如此欢乐地气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