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万户侯-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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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之子抬起手遥指南方:“汉人常说杏花春雨江南,最是风景怡人处,诸位可要一同饮马江南见识一下与这千里草原,煌煌大漠完全不同的景象么?”
所有人都开始欢呼雀跃,高高举起手中形如月牙的弯刀。
……
马昊明站在郡府城墙上,身后马朔北扶剑而立,随着父亲的目光看着城外一望不见边际的碑林。
十年前是千座,到如今已经万余延伸至城外十里。和城中几乎每家每户门前挂着的银色牙牌一样,成为燕阳郡的别样风景。只是这风景实在太过沉重。
站在最前面的马昊明披上自己那身穿了十几年的旧铠,上面刀痕斑驳,连谱彩的红漆都零落褪色,露出原本暗银色的铁身。
十几年来,马昊明从未换过,倒不是为了显摆自己徘徊生死多次,单单只是这身铠甲每一处刀痕,每一处凹点都是他的荣辱悲欢。
缕丝交夹将铁鳞束于腰侧的右肋处,一道最明显的刀痕深深的刻在铁甲上。百步开外箭弩不能近身的重甲上刀痕触目惊心,至今马昊明右肋上还有一道当年险些要了他命的伤疤。
他至今忘不了那天,黄沙蔽日,马蹄声如滚雷。数十名匈奴王庭最精锐的天狼骑围绕着他厮杀,身后十六名近侍精骑全部阵亡,一把雪亮的弯刀侧过他的枪锋毫不留情的将他腋下皮肉划开,鲜血飞溅。
他已经闭上了眼睛,趴伏在马上,在等最后一刀临近他的脖颈。
和他同生共死七年的袍泽兄弟乾柒杀红了眼睛,付出了两刀的代价才冲进来,到他的身边。
一切无言,马昊明只记得乾柒拍了拍他座下已经双腿打颤的良驹,咧着满嘴渗血的牙笑道:
“活下去。”
马昊明一直在想,如果那天死的是他,如今坐在燕阳将军这个位置上的乾柒会不会比他做的更好?
所以他数十年如一日,不曾松懈一刻,他怕他内疚,对不起那名连尸身都找不到的生死之交。
长安城那些紫金贵人总说燕阳府没他马家不行,又如何明白他马昊明身上担负了多少英魂遗托?
马昊明布满老茧的双手摸着粗糙不平的城墙,自言自语:“老兄弟们,过不了多久,大家伙又能一起坐在一起喝酒了吧、嗯?”
他扭头望向马朔北道:“吾儿,你不是和瑾儿都好奇为何虎枪不用降龙木和铁木杆做枪杆,却偏要用虽是上乘材料却最是耗时耗钱的黑铁。”
“为父今日告诉你,因为咱燕阳铁骑,宁折不弯!”
(ps:今天请允许我多唠叨几句,从去年11月1日正式发书开始,到现在有四个月了。45W字,说多不多,说少其实也不少了。至于质量如何我自己不敢自吹自擂,各位看官老爷都有自己的看法,如果硬要问我,只能说不满意的话我是不会发上来的。像纵横自己的APP和看书神器上的留言书评我都有看,让我特别欣慰的是有那么几个看官老爷认真看这本小说,并写下了很好的书评。每次看到后我都发自肺腑的开心,就冲他们的支持,我想我都不会放弃。再说说现实些的,网文是需要成绩来支持,毕竟有付出总得有回报,很多写手都压不下性子,够了字数后就着急上架想要收入,这无可厚非。毕竟人是要吃饭生活的,我在这点上自认还不错,能按捺住。原计划第一卷结束后在上架,一是怕早上架成绩差,订阅少的话会很打击。二则是希望更多的看官老爷能看到这本书,而不是一见要订阅了索性就弃坑了。小说情节铺垫了这么久,就是要为第一卷的结尾做准备。网文的一大要素就是能博眼球,够热血。比起那三章一小潮,十章一大潮的热血文来说,我做的并不好,我更喜欢那种抑郁很久忍无可忍后的爆发冲动,和我性格有关。所以接下来的情节会是个连贯的大情节,我更新一直被人诟病,在这我只能道歉,但目前我改变不了。因为单靠码字我没办法维持生活,我白天上班,晚上码字,时间并不是很充裕。但以后每个月会有双更的日子,我这点可以做保证。算是提前拉个人气把,收藏我书的看官老爷不少,打赏的却只有三个,我从来没有奢求要过什么月票推荐之类的,但我现在真的需要,因为这是能看到支持我小说最直观的表现。我会认真写,我也希望看官老爷能陪我走下去。我是想做一名专职写手的。下次在哭穷,应该就是上架的时候了,见谅!)
166章:大战在即(上)()
武威郡内汉典城。
城池外墙下的青砖黄土上染着已经无法褪色的血迹。城楼上的砖色新亮,这座原本毫不出奇的小城短短一年间就有近万亡魂埋骨于此,让人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又加固的城楼上牙墙旁,大汉旗帜飞舞。一身金盔金甲的正二品骠骑将军林兴风站在牙墙旁,看着城下被尸骨填满的窄浅沟壑面带笑意。
旗帜幡穗被风扬起,刮到他的脸庞,使他想起前些日子偶听骞婴给他说过的两个趣事:因为武威郡边境的小城被官军和叛贼轮番占据,城中能走的居民早就逃窜,留下的尽是些孤寡老幼。官军打进城后他们便挂起汉字旗幡,叛军占领城池后就换上霸字逆旗。可到后来战事胶着,早上还可能是大汉的士卒在城中巡逻,傍晚就变成叛军的轻骑踏过城中街巷,不知是哪个人想到的取巧主意,将旗幡做成两面,一面是汉,一面是霸,只用换面便可,结果被无意中撞见的官军校尉发现,哭笑不得下板着脸将这些旗帜焚之一炬。
还有一件事就更为可笑,说凉州郡兵里有一个老兵油子,打仗功夫不怎么样可却有能偷天换日的伎俩,可以把女尸做成男尸来充当叛贼尸首领功,被无数人视为了不得的本领,光是靠这门手艺就赚了无数银两,更是有两人靠他当上了军中官吏。最后事情败露,传到了凉州刺史梅忍怀的耳中,当即下令将这人抓住,斩首传令西线郡兵的连营。
林兴风笑着笑着,便不笑了。
他望着北边,几十里外,曾经被他视为左膀右臂的鹰扬将军孙锐就死在那里,至今尸骨无人收敛。
据侥幸从赤土荒原上捡回一条命的士卒说,孙锐身负重伤,拼死十几个叛贼后和举着一杆画戟的汉子以骑对冲,力竭的他连一戟都未能招架住,被挑断了持兵器的右臂后更是挂在了画戟上,让无数叛贼大声叫好。
而和他莫逆之交的校尉周真则是被一个比马头还要高的魁梧壮汉硬生生用双手将佩剑折断,随后更是被举起让那汉子用膝盖将他脊椎撞断,像是根面条一样软绵绵的被抛到了一旁。
林兴风无喜亦无悲,一只手扶着牙墙凹口,一只手摩挲镶着明珠的佩剑。
他收不了尸,可能报的了仇,这就足够了。
骞婴披着锦裘,缓步登上城墙,看到林兴风在发呆,没去打扰,静步走到身后双手揣在袖口里垂首闭目。
知道林兴风回过神后他才道:“禀报将军,陇右郡那边的粮草已经送过来了,够支撑我十万大军两月之久,苍城到寒胆城直线不过三百里,沿途路线我都已经规划好了,如果叛军想要来劫粮道,正中我们下怀。”
林兴风点头,这种事情他从来都是很放心的交给骞婴,而这个前三十年不得志更籍籍无名的寒士没有一次让他失望过。
“你猜凉州那边什么时候会动?”
骞婴笑着回道:“等到叛贼树倒猕猴散的时候。”
平叛营帐中首席幕僚的他顿了顿,补充道:“大将军,我多嘴一句,那三十万贼子的人头放出去就放出去,天底下没有能尽人意的好事。只要那一颗就抵得过其余的三十万颗人头。”
林兴风笑道:“我明白,但天底下也没有顺手牵羊就走的道理,肯出力本将军不会吝啬,可如果光想着在我青州男儿后面捡便宜,那本将军就要和他们好好讲讲道理了。”
他转过身,金盔上的六根翎羽逆风抖立,双手凭空比划出一个人头的形状笑容灿烂道:“你说,他那一颗人头可能让我成为泰天年间里第一个封侯的异姓之人?”
骞婴神情恭敬,将双手抽出袖口,躬身作揖道:“进爵封侯,十拿九稳。”
林兴风大笑跨步走下城楼;嘴里叨叨道:“长安城那位是万岁万岁万万岁,你嘛、万碎万碎万万碎……”
平沙城北城临府。
刚刚得知府中唯一一颗雪莲被宝贝千金拿去救了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后,早就将金银视为粪土的临安还是心疼的长吁叹气。平沙城中富绅不计其数,什么玉翡翠琉璃七彩灯之类的稀罕物件哪家府邸里没有几件?可这千金难求的雪莲花平沙城中的藏数掰着指头都能数过来。
临安坐在景苑的假山流瀑旁,听着一脸愠色的老管家给他说那个被小姐救下的男子身份有多蹊跷,心里也好奇了几分。
他消息灵通,自然知道前几日发生在南边莺巷中的事情。不光是他,最近城中风口浪尖的两件事,一是中原的平叛大军拔营开赴,第二件就是连城中身份最为清贵的亭安王都被惊动的清香楼之事。只是消息传出来后不过一日功夫就已有了十几种说法,更让这件其实并没什么嚼劲的事情变的扑朔迷离。临安得知女儿救下了那个处于风口浪尖的人后倒无多少不安,经商到他这一步,不光是对金银无感,连世俗的名誉都不怎么看重。为官者尚要在意一个清廉明政,所说的防民于口甚于防川就是此理,可他素来都觉得嘴长在别人身上,他哪能管得了?
已经快到颐养天年的岁数,对这些事情少有问津,偌大的家业也都交给长子去操劳,自己倒没什么所求所想。
刚从西域跑完大单子的临安长子临宇杰听到老管家的叙述后眉头紧锁。临安共有一子一女,都为正室所生,他因为年轻时多在环境酷烈的西域奔波,本来就普通的容貌显得粗糙,林宇杰不光是子承父业,连面容都有七分形似,好在临不语继承娘亲姿容,出落的出水芙蓉,特别是一双比起临府内清潭还要见底的灵动长眸,不用开口说话,光是眨两下眼睛旁人就知道她要说些什么了。
林宇杰与自幼娇生惯养的临不语不同,年幼时就和父亲在西域凉州两地来回奔波,没少吃过苦,将金银财富看的一点不比身家性命轻,也正是有他日复一日的精打细算临家的家业才能长盛不衰。此时听到那个顽皮的妹妹居然为了一个陌生人把父亲都不舍得用来延年益寿的雪莲就这么拱手让人,除了心痛就是气愤。
他对着临安道:“父亲,妹妹这件事做的太过了!那株雪莲花乃是无价之宝,父亲靠着和西域豪商的生死交情才搞来那么一株,居然被一个外人所服用!孩儿咽不下这口气!”
临安举起放在青玉石桌面上的一卷竹简,头也不抬道:“那你准备怎么办?让那个年轻人从嘴里吐出来?”
林宇杰语塞,吱唔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索性一甩长袖离去了。
临府后宅偏房内。
侯霖算是过上了几日清闲生活,期间云向鸢和荣孟起各来看过他一次,旧伤已经痊愈的他心情大好,对于金泰衍这要他命的一箭很是豁达,只是这豁达太过无奈。
听说连平沙城中的王爷都给惊动,侯霖多少有些受宠若惊。云向鸢一脸贱笑的问他那个愧疚的花魁可来找过他。侯霖就一脸笑眯眯的反问回家的感觉如何?当着几百双眼睛下跪还哭的跟个梨花带雨的小娘子一样,是不是有些折辱咱儿骑都尉中郎将的名号?
以无赖无耻闻名十万大营的云向鸢每次都被侯霖呛的面红耳赤,偏偏死鸭子嘴硬的骂道放屁,侯霖也不戳破,这种近乡情怯感觉就像在平静的湖面上扔上一小块石头,溅不出多大水花,可荡漾起的涟漪足够让人好一阵的回味。
依照荣孟起的意思,这段时间侯霖就在此处好生歇养,等什么时候彻底痊愈了在动身。和荣孟起的交谈没有那种打闹取笑,每次看到一脸正经的荣孟起侯霖也就不由自主的正襟危坐。
两人隔着案台整整讨论了四个时辰,从荣家和梅忍怀的生死恩怨到如今的凉州局势都有涉及。两人对大局看法一致,皆认为逆贼霸王绝不会束手待毙,等着朝廷大军慢慢收网将他们缚于寒胆城,入冬之前必有一场决定凉州走势的大战。
目送荣孟起离开后侯霖让一直在旁照顾的郑霄云替他取来多日未碰的官制佩剑,不过几日没摸便觉得陌生如初识。
侯霖心里慨叹一声,果然器物如人,不好好去温存关系连剑器都要和你疏远。难怪官场上连门外汉都明白的虚情假意在戏中人的称兄道弟里居然能从假中做出三分真来。
难得的心平气和下,侯霖活动活动手腕,单手提起长剑在庭院里耍出一道寒芒剑花,让侍立一旁的郑霄云从心里由衷的露出浅笑。
比起刚出长安那阵一身书生气,他更看好如今能上阵杀人亦能挥笔舞墨的侯霖。
照着郑霄云简单教他的剑术套路将动作分解做了一个起手式和一个直进式,侯霖身上已经微微冒汗。
和江南红墙黛瓦风格相同的庭院拱门前,恰巧路过的临不语见到侯霖舞剑,眼中精光一闪喊道:“喂!”
167章:大战在即(下)()
侯霖收剑扭头,发现一身素黄襟衫的临不语已经走到他跟前,眼神不断瞟向他手里提的剑。
她一身黄衣轻盈,梳着凉州少见的垂霁分梢髻,双手负后,一蹦一跳来到侯霖身旁,一阵淡淡花香扑鼻,侯霖心神一颤,喉结不由自主的鼓动一下,若是落到上了岁数的丰韵妇人眼中少不了要偷笑几声。
也就是这待字闺中的少女不谙男女之事,瞅到了也无表示,抬起头小声问道:“你还会用剑?”
侯霖感觉自己被轻视,长剑在手中如逐香的彩蝶旋出一道弧形的银光反问道:“你说呢?”
临不语眼中的神采更为熠熠。她皮肤白皙,樱桃小嘴驼峰鼻,在那些光是五官之一就尤为出众的女子面前算不上出奇,可一双清澈如二八春水的眼眸点缀在她脸上,就平添了八分气质,在加上继承了她母亲的平眉,和侯霖一见就被勾去魂魄的清香楼花魁相比,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
一种如蔷薇绽放,明知带刺可偏偏经不住诱惑想要在手中亵玩。一种若丁香初开,单单是远看就让人心旷神怡,不忍搅扰。
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女面庞,侯霖连她耳朵上细小绒毛都能入眼,莫名的怦然心动。
临不语哪知道侯霖心中所想,伸出手想要触碰剑身,可怕侯霖不悦。豆蔻年华偷跑出去游玩时,可听那些在茶肆酒楼里卖着口水挣银子的说书先生不止一次念叨说佩剑在剑士眼中宛如生命,可不敢轻碰!
临安府中也暂住了不少车队里的帮闲。不乏用大把银子砸来护运车队前往西域的武林高手,可在临安刻意下多少避着临不语,就是怕还是孩童心性的她玩心太重,见过的好剑不少,可没一把能让她握住剑柄好好端详。
她偷瞄一眼拱门,见无人后踮起脚尖在侯霖耳旁吹起一阵清风道:“能不能给我玩玩啊?”
侯霖只觉得耳朵一痒,别样舒服,失神下无意识的点了点头,听到郑霄云一声轻咳后才反应过来,可手中长剑已经被临不语夺走了。
他朝着郑霄云耸了耸肩。
临不语单手握剑就吃力的咬住牙关,又上了一只手托住剑身后才迟缓的将长剑抬起,凌空胡乱挥舞几下,毫不掩饰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