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新抱:夜少的独家盛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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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想说,总裁大人你已经够天人了,咱别装白马王子了行么。
她严重考虑要不要上楼换一套的再下来,夜战天看过来了,她又如平日一样笑着和他打招呼,“公子,早啊。”
夜战天看着她灿若晨光的笑,一身白色,也微微有些诧异,居然穿一样颜色。
他们两个的相处模式有点奇怪,或者说他们之间有种默契的共识,平时在公司就是普通上司和下属的关系,昨晚那样出任务,黎夕晴也是相当严格执行指令,半点不会违背,日常生活他们又和普通朋友没太大区别,一个高冷,一个开朗,这样分裂的生活他们却一点突兀感都没有,好像本该如此。
不得不说对于一个人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夜战天来说,黎夕晴是特别的存在。
她真的相当的聪明,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认真,什么事情该认真。
尤其上次谈话以后,她依然不惧他,但基本不会触碰到他的底线,会在他并不看重的事情上张牙舞爪,耀武扬威,维护自己所谓的合法权益,难得的是他意外地满意这种相处模式。
正如现在。
黎夕晴径自拉开他对面的凳子坐下,吃张妈为她准备的早餐。
自从上次黎夕晴误吃夜战天剩下的早餐后,他吩咐了张妈多做一份。张妈的手艺是一等一的好,搭配也是营养均衡,并且各国风味,每天的款式都不一样,每天都是惊喜,很符合黎夕晴的口味,所以她很多时候会和夜战天吃完早餐再去公司。
今天是广式的老火白粥、小菜还有香煎芋头糕,还有黎夕晴每天必喝的五谷豆浆。
黎夕晴是捧场王,张妈很喜欢黎夕晴,无论她做什么她都爱吃,张妈说她来了以后,她手艺才得以展示,之前再好的手艺都无用武之地,公子吃东西太单一。
黎夕晴看着夜战天前面则是每天都一成不变的三文治和咖啡,估计只是三文治的口味每天在变。
她深深地同意张妈的说法。
“公子,你每天吃这个不腻么?你看我的,多好吃啊。”看了n天三文治配咖啡以后,黎夕晴忍不住了。
夜战天抬头看了她一眼,“你每天睡懒觉怎么不腻。”
黎夕晴又被噎了,“这两码事好吗?你看我的多好吃,要不你尝尝。”她弄了一小块芋头糕递到夜战天嘴边。
夜战天看着她亮晶晶的水眸,鬼使神差地就着她的手吃下。
第61章 萌物()
“怎么样,好吃吧?昨天早上我说想吃芋头糕,张妈今天就做了,工序很复杂的,张妈的手艺真的一流。”说完又拿喂完夜战天的筷子给自己夹了一口,送进嘴巴后,还眯着眼睛说,“嗯,真好吃。”
夜战天习惯了她神经大条,这种举动令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勉勉强强,吃你的。”
“你明天和我吃一样的吧,亏得我来了,不然张妈的好手艺要被你埋没了。”她边吃边说话的习惯没有改,吃什么都津津有味的感觉还是一样,夜战天在不知不觉中习惯。
以前还会有烦人的感觉,现在居然觉得有人陪着一起吃早餐,说说话的感觉挺好的。
夜战天自嘲的勾了勾唇,这个女人已经彻底渗透了他的生活。
“今天开那辆派克峰越野。”吃完早餐,夜战天道。
黎夕晴闻言从钥匙架上拿了车钥匙,这辆车前几天晚上到郊区觅食的时候开过,相当的喜欢。
黎夕晴平时除了不能开布加迪和兰博爱马仕两辆专属座驾,其他车辆夜战天并没有限制随她开。
日常黎夕晴和他出去多数开旧金山运回来的迈巴赫,偶尔才会像今天这样指定用车。
…
夜倾城离夜家老宅有十多二十公里,老宅位于g市的老西关,g市是历史名城和现代大都市的完美的整合,其中老西关正是这种历史文化遗留下来最重要的物质遗产。
夜家是从古代一直传承下来的贵族后裔,底蕴很深,这座老宅保守估计都有数百年历史,隔段时间翻新,更新高科技元素,但是外面基本保留原貌。
夜家为防打扰把方圆一公里内的西关大屋都买下,围成一个大花园,雇佣园丁悉心栽培,一年四季梓树繁茂,繁花似锦,g市素有花城美誉,这座老宅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如果不是私有化,估计早就成为政/府收费的名胜古迹。
尽管如此,每天在花园外面转悠的游人还是络绎不绝,但也只能远目,靠近是万万不能的。
车子驶到老宅门口,夜战天按下遥控,大门缓缓打开,车辆越往里面驶入,历史的厚重感越浓,有种慢慢穿越回到古代的错觉。
黎夕晴渐渐理解夜战天身上那种君临天下的气势,这是贵族后裔与生俱来的气质,让人清楚看到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差距,与生俱来的东西骗不了人。
当黎夕晴真正站到老宅前面,这种气势更为明显,整座老宅像高高在上的天子宝座,等待臣民的朝拜,渺小感油然而生,让人有种从心底蔓延出来的臣服,未进其内,已被其征服。
也只有历经几百年风雨依然屹立不倒的夜氏老宅才有这样的气势。
“哥哥!”一道清脆稚嫩的童音破坏了这种厚重。
黎夕晴顺着童音看过去,一个戴着个小鸭舌帽的小萝卜头,背着卡通小书包,低着头,穿着小短裤的小短腿吃力地蹬着三轮小单车,雪白的藕臂,藕腿露出来一节,好不得意。
第62章 ka,这货怎么长得那么像熊猫啊()
后面一只圆滚滚的宠物,迈着四条小短腿,晃着肥脑袋,紧紧跟着前面的小萝卜头。
两萌物越来越近,kao,这货怎么长得那么像熊猫啊,黎夕晴惊呆了,该不会真抓了一只熊猫当宠物吧??
小萝卜头到了夜战天脚边,把三轮小单车扔一半,立刻抱住夜战天大腿,仰起头咧嘴一笑,“哥哥,你没有骗ee哦,你真的回来看ee了哦。”
黎夕晴这才看清这个刚好到夜战天大腿高小萝卜的长相。
再kao,要不要这么萌啊啊啊啊啊。
白白嫩嫩吹弹可破的肌肤,水汪汪的双眸笑得像一弯新月,露着小白牙,翘挺的小鼻子,红嘟嘟的小嘴巴,光着藕白的小胳膊小短腿,婴儿肥的小脸,是个萌得你一脸血的水晶包子,配上这个抱着夜战天大腿的动作,可爱得让人想咬上一口。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粉雕玉琢的小包子,看着这个萌物,黎夕晴眼睛都移不开。
那只圆滚滚只有黑白二色疑似熊猫的萌物也围着他们晃悠着尾巴转呀转。
夜战天唇边溢出笑意,弯下腰,抱起小萌物,戳了戳他包子脸,“想哥哥啦?”
夜家的出品直接把她的审美带到巅峰,大的如是,小的也如是,连宠物也如是,hold不住啊,水心心有木有。
黎夕晴顺便脑补一下夜公子小时候,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少也是伯仲之间。
想完打了个激灵,这思维也太发散了。
小萌娃搂住夜战天的脖子,嘟起粉红的小嘴吧唧往他脸上左右各亲了一口,“嗯嗯,好想哥哥。”
“咦,哥哥,这个美女是谁?哥哥第一次带美女回家哦。”小萌娃亲完左边脸,总算发现了黎夕晴,瞪圆了眼睛好奇地看着她。
黑葡萄似得的眼睛一睁大更不得了,好奇地张着小嘴巴,小巧玲珑的鼻子,睫毛浓密得像两把小刷子,再眨巴两下。
黎夕晴觉得这娃要把她萌昏了。
“hi,hi,ee好,你叫ee对不对,我叫黎夕晴,你很可爱哦。”黎夕晴很喜欢小萌娃,很想伸手捏下他的水晶包子脸,又怕吓到他,不喜欢她了,只好伸出右手,想个小萌娃握个手。
小萌娃大大方伸出有五个窝窝的小胖手,对着黎夕晴甜甜一笑,“夕晴好,我是ee,你是我见过最最漂亮的美女哦。”
“ee也是我见过最最帅气的男子汉哦。”虽然帅气和男子汉跟这个水晶包子都不沾边,可是小男生都喜欢这样的称赞吧。
小萌娃笑得灿如星辰。
黎夕晴也笑得灿如星辰。
然后ee又眨巴着大眼睛对着夜战天说,“哥哥,夕晴很好对不对,他跟ee握手,还说ee是男子汉,当ee是朋友,不是小朋友哦。”
小朋友都喜欢把自己当大人看待,别的大人当他是小朋友都会想伸手捏他的脸蛋,或者要抱他,虽然他们都不敢行动。
只有黎夕晴把他当大人,用朋友的礼仪和他握手,他喜欢黎夕晴。
第63章 夜公子的殇1()
黎夕晴理解ee的思维,把她当朋友,所以不叫姐姐了,直接喊名字。
“嗯,她自然是ee的朋友。”夜战天回到得很纵容。
ee挣扎着下地,夜战天把他放下来,把疑似熊猫的萌物召过来,摸着它的头说,“夕晴,它是圆球,它也是ee的好朋友,以后也是夕晴的好朋友。”
黎夕晴也蹲下来,伸出右手对着圆球说,“圆球你好,我是黎夕晴。”
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圆球居然真的举起小胖爪子放到她的手里,张大嘴巴,流着口水,褐色杏仁状眼睛盯着她看,黎夕晴又惊呆了。
“ee,圆球好聪明啊,它怎么长得那么像熊猫,刚刚我以为它是个熊猫咧,这么看又有点像阿拉斯加雪橇噢。”黎夕晴和圆球握完爪子,改摸它全身,上下其手也是喜欢得不得了。
“嗯嗯,夕晴也好聪明,很像熊猫对不对,圆球就是大熊猫和阿拉斯加雪橇的混种,它是哥哥送给ee做朋友的。”ee不停摸着圆球的脑袋,看得出也很喜欢圆球。
这么萌的品种,谁不喜欢啊啊啊。
夜战天看着蹲在地上萌萌的弟弟、萌萌的圆球连黎夕晴他觉得都变得得萌萌的,这样的画面看起来相当的有爱,他忽然又想起那个很矫情的词叫岁月静好。
ee侧着小脑袋,想了一会,好像想起什么,把小棒球帽的帽檐转到后面去,再看看藕节似的手臂上的小手表,仰着头对夜战天煞有其事地说,“哥哥,我和夕晴玩,你快去找爷爷,你半个小时不出来,我再去救你。”
小萌娃这话说得跟个小大人似的,黎夕晴觉得很好玩。
夜战天本来柔和的脸,听到ee的话后马上冰封十里,脸色比平时还冷冽,黎夕晴都觉得周围的温度下降了好几度。
他抿紧唇走过来,轻轻揉下ee的脑袋,表示知道,随后走向老宅。
黎夕晴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他的步伐沉重了些。
许是蹲得有些累了,ee站起来,把小胖手伸到黎夕晴前面,黎夕晴微笑着用自己的手握住小胖手顺势站起来。
“我们去那边玩。”ee说完拉着黎夕晴走,圆球甩着毛茸茸尾巴跟在后面。
…
夜战天迈着沉重的步伐,沿着梯级,一步步走向那个夜家最高的权力中心。
他在老宅住了足足十年,这座外人看来尊贵无比的夜氏老宅有着他童年最深刻的噩梦,是造就他一身铜皮铁骨的摇篮,是成就今天的他最厚实的垫脚石。
第一才来这里,他几岁?六岁多快七岁吧。
他怎么进来的?是用妈妈的血洗进来的。
那时他年少,他并不知道成为夜家少爷要用妈妈的骨血来换,否则他就是横尸街头也绝对不让妈妈踏进来一步。
那个薄情懦弱的父亲长什么样的?
他忘记了,只记得第一天来这里的时候见过一次,只记得他头垂得很低,抖擞着肩膀,怯生生看了他一眼。
第64章 夜公子的殇2()
他忘记了,只记得第一天来这里的时候见过一次,只记得他头垂得很低,抖擞着肩膀,怯生生看了他一眼。
妈妈用尽最后一口气告诉他,那是他爸爸。
同一天,他妈妈死了,她来的时候藏了一把水果刀,很尖很薄那种,她没有用来切水果,她把它捅进了自己的心脏,而那个男人连看都不敢看他妈妈一眼。
他没有哭,猩红着双眼静静地抱着妈妈的尸首一天一夜。
他那么小,已经懂得把这种殇痛刻入骨血。
第二天,管家爷爷把他的母亲葬了。
至于他那个所谓父亲,往后的二十年,他没有再见过,不知是死是活。
在场的还有好几个老头,后来他才知道,这几位都是夜氏家族最尊贵的存在。
同样地,他把他们的模样深深刻入脑海。
而眼前这位,正是他刻入脑海内的其中一位。
“爷爷,您找我。”夜战天站得笔直,用词恭敬,态度上却没有太多恭敬。
主位上,半眯着眼睛的老者文丝未动。
夜战天双拳微握垂在身侧,挺拔的身姿站得笔直,一动不动。
良久,睁开开眼,锐利的目光如一把剑射在夜战天身上,眸色中折射着上位者独有的精明。
“好本事,炸码头,当我死了吗!”夜老的声音和他的目光一样锐利。
这位年逾古稀的老者不是别人,正是夜家地位最高的,话事权最大的夜战天的爷爷夜展博。
“爷爷,这件事与夜氏无关,夜倾城一力承担。”
无论夜战天承不承认,他一身上位者的气势隔代遗传自夜老,哪怕绝美的五官也和夜老有几分相似,看得出年轻时的夜老也一定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只是气质差异还是很大。
“无关?合猜是我的人!你说有没有关!”夜老一字一句说得很慢。
“抱歉,我并不知道,没有半点信息反馈合猜是夜氏的人,您的暗庄安插得太好,我堂口情报组查不到任何资料。”夜战天不紧不慢地回答。
他看着这个年轻一辈里最像他,最出色的孙子,薄怒中带着无奈。
别他说忤逆,从小到大他都是最听话的一个,从来不反驳他半句。
他本就聪明,读书,习武,从商……所有的该学的该做的他都付出比别的孙子多几倍的努力,本就比其他孙子聪明,顺理成章成为这一辈最出色的一个,其他人只能望其项背。
可以说他有今天的成就,有夜家十年的培养,但更多的是靠他自己。
但是精明如他怎会不知道,他从小尊敬喊他爷爷,礼仪上从没有半点越轨,该问候,该请安,一一做足,甚至做得比其他孙子还足。
连眼神,言语没有泄露过半点情绪,不会给机会其他人说他半点不是,却没有半点真心。
夜老知他怨,知他恨,质问他,他却平静地说没有。
他不肯入夜氏,在外面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夜氏给他创业基金,三年的时间,他连本带利还了回来。
第65章 夜老的隐忧()
还有他一手创建,几年时间一跃成为赫赫有名黑帮的风云堂,是夜倾城隐藏得最深的实力。
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任其发展成为今天的国际第一黑帮。
那时,他才刚满二十岁。
这个孙子,是夜氏一族最大的骄傲,同时也是夜氏最大隐忧。
夜老总觉得他像个隐忍二十年的计时炸弹,也许到了某个时机,它会突然爆炸,毁了整个夜氏家族。
合猜,是他渗透在东南亚黑帮最深的一个棋子,一直与他单线联系,不管是有意或者无意,他这一次毁了合猜,实际上也是毁了yes集团整个东南亚市场。
夜氏从几百年前的贵族发展到今天的yes集团,隐藏、渗透了不少黑暗势力,几百年的传承,根基深厚,而这些隐藏的势力只会传承到每一代夜氏的接班人手上。
夜老是他那一辈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