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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神医下套之佳人太能逃-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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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只身出庄就遇险() 
叶忻沫坏心地没有告诉她自己已经知道的事,在离开易水柔房间前,叶忻沫还故意问她翻墙是否好玩,把易水柔弄成了大红脸,这才慢悠悠地去徐清儿那里。

    而徐清儿,接下叶忻沫的东西,道了谢之后,便提议道:“忻沫,要不让天跟你一起去吧。”

    “不要不要。”叶忻沫连忙摆手拒绝。“你现在怀孕初期,可是很需要人照顾的。况且玄天在外面还有麻烦,到时候说不定还会更麻烦呢。况且,季东阳已经派人保护我了,你就不用担心了。”

    叶忻沫嘱咐了徐清儿好好养身子,就很快离开了。

    笑话,她拒绝了徐清儿的好意之后,徐清儿虽拿她没有办法,但是她那眉清目秀的脸上还是担忧。徐清儿眉头皱着,一旁不作声的玄天就用冻人的视线看着自己,她还留在那里干什么?被玄天丢出去吗?

    叶忻沫绕了个圈,又走了回去。拿着最后一个护腕,叶忻沫走进了无忧居。

    走进去的时候,易水寒正坐在书桌前,执着笔不知在写些什么。

    一束光透过桌边半掩的菱窗照进屋内,恰巧打在易水寒的侧脸上。他微低着头,一双眸子专注地看着桌面,神情认真。叶忻沫忽然发现,这个男子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敛去了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一张俊逸的面容上已含着淡淡的柔和。这样的易水寒,看起来似乎更令人心动了。

    等等!心动?心动!

    她,她……她她她怎么会觉得心动?!!

    叶忻沫甩甩头,心忖道:“不对不对,我一定只是欣赏罢了,欣赏……”给自己找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叶忻沫这才想到做正事。

    回过神,她发现易水寒不知在何时已经发现了她的存在,此刻正静静看着自己。

    叶忻沫已经习惯了易水寒的目光,所以她也没有觉得不自在。她走上前去,将手里的东西递了出去。“庄主,这个送给你。”

    易水寒看着面前的那小块黑布,迟疑片刻,缓缓伸出手将其接过。恰巧将其翻过来,看到了上面用红线绣成的“寒”字,这字绣得有些歪,也不工整,但是他的心底却生起了一丝欢欣。

    叶忻沫见他看着那东西,便解释道:“这个叫做护腕,若是练武或者劳动的时候戴在手腕上,可以保护手腕,以免被扭伤。”

    见他照例没说话,叶忻沫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这个字有点复杂,绣起来是最花功夫的了,而且又是第一个,所以绣得不大好了。”

    这是何意?难道他的这个只是用来试的吗?

    看他还是不说话,叶忻沫只好接着说:“不过,后来我掌握了方法,绣水柔、季东阳、清儿和玄天的,我就绣得好多了。刚刚给了他们,他们都说我绣得不错呢。”

    原来,他的这个不但是用来试的,他还是最后一个收到这个东西的。

    一直沉默着的易大庄主,心里一直在默默变扭着。

    气氛安静得诡异,叶忻沫讪讪地笑了笑。“呵呵……那我先回房了。”

    见易水寒没说什么,叶忻沫连忙转过身,快步往外走去。

    忽然,身后响起一道清冽男声:“在你到药谷之前,我会赶到。”

    叶忻沫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天哪,刚刚的声音一定是她幻听了,一定是!

    第二天太色微亮,叶忻沫便坐上季东阳准备的马车,离开了无忧山庄。

    悄无声息地离开,不要送别,这是她跟季东阳提的要求。反正,她这一次,只是算是出一趟远门。说她自以为是也好,她确实是将无忧山庄当成了一个让她有归属感的地方。叶忻沫相信,不用过多久,她就会回去的。

    是的,回去。现在离开,她真正明白自己的心中有多么不舍。过去的那几近半年的生活,对她来说真的是太美好了。她要回去,一定会回去。

    马车行驶得微快,坐在车内的叶忻沫被这频率弄得有些难受。这是她第一次,特别怀念现代的汽车。

    在莫谦家的车库里,停着一辆属于她的跑车。梅塞德斯—奔驰SLRMcLaren,引人注目的欧翼车门,运用赛车领域的尖端技术和梅赛德斯的创新灵感,0—100kmh加速只需3。8秒,最高时速可以达到334公里。叶忻沫曾开着那辆车沿着莫谦家下的环山公路狂飙,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实在是很难忘。

    在这种只有马和马车为代步工具、什么都不大方便的时代生活了这么久。叶忻沫不怀念原来的世界,也是不可能的。毕竟,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虽然没少与人明争暗斗、即使总是争权夺利,当时的她,却是有快乐过的。这一点,她不能否认,更是不该否认。

    叶忻沫忽然想到了那天,她遇到了那个与莫谦有些相似的男子,她的反应,实在是失常而又失礼。当时她思绪混乱,几乎都不记得那个男人是不是被她不正常的样子吓到了。

    自嘲地笑了笑,叶忻沫想,若是哪天那个男人再见到她,一定就会绕道而行了。

    忽然觉得有些口干,她弯下腰,打开左侧车座下面的小门,拿出了里面的水袋。刚直起腰,叶忻沫便注意到那里面食盒的边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小布包。眉头微拧,叶忻沫有些困惑地再次弯下腰去,将那包东西拿了出来。

    随手将水袋放到一边,叶忻沫此刻的注意力以及完全在腿上的这包东西上了。解开黑布上的结,然后将其打开,叶忻沫看到的是几个小小的黄色纸包。

    叶忻沫注意到,那些小纸包上面,似乎还写着字,她将小纸包一个一个拿起,仔仔细细地将每一个纸包上的字都看了个遍。

    迷药、伤药、定身粉、化功粉、还有一包“百草凝香丸”。这迷药、定身粉、化功粉,看来是防身用的,至于伤药和“百草凝香玩”,则是以备不时之需的。这些小纸包上面的字,她很熟悉,因为她每天早上看着这些字迹都看了大半个月了,她的“四诊”还只是学了一点点皮毛。

    叶忻沫想,如果不是能认得出易水寒的字迹,她一定会觉得这些是季东阳给她准备的吧?易水寒对她……似乎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不,应该说,是待她和别的人不一样了。她一向聪明,怎么会不知道?只不过,她就是想要装傻,或者说是只能装傻罢了。

    嘴角扯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叶忻沫将黑布包好丢回了原位,然后拿过边上的水袋拧开盖子,往肚子里灌了好几口水。啧……大早上的就莫名其妙地有些窝火,这实在不是美好的开始。

    叶忻沫想得没错,这一天,真的是不美好。

    马车途经一条河,叶忻沫便请马夫暂时停一下车,好让她去河边装点水。季东阳说,那药谷离无忧山庄不近,她得经过一个三个镇、一个城、再经一个小镇,最后再爬一座雁林山,才能走到那个偏远得名副其实的山谷里。

    那药谷的方向朝南,与沧都相反,距离起码是到沧都的两倍。所以,叶忻沫赶路的速度得放快,而且一路上必须尽量做好充足的准备。

    虽然她接受过野外求生训练,但是明明就有的河水,她又何必在到时候去想办法弄什么地下取水、日光蒸馏水、或者是从植物中取水呢?

    叶忻沫将水袋装满,顺便洗了把脸清醒清醒,便马上往回走去。这会儿日头正高,很快就会到下午了,她心想着赶快一点的话,可能能在天黑之前找到歇脚的地方,至少不用露宿荒野。

    那条河离大路有五六米的距离,河边也有些杂草丛生,叶忻沫闻到着有些发臭的干草味道,更想赶快回马车上去了。

    谁知,她刚没走近几步,霍然发现那停在路中央的马车外竟围着一群身穿黑衣的人。她一顿,慢慢蹲下了身子,然后就这蹲着的姿势,悄悄往边上的那棵树后面挪去。第一次,她暗自庆幸这幅身子足够纤细,在草丛之中行动也不会弄出明显动静。

    慢慢挪到树后,叶忻沫双手撑到树干上,然后慢慢直起身子,悄悄将头探了一点出去。透过前方草丛的缝隙,她看到有一个黑衣人正好放下了马车上的布帘,接着那人手中的刀一挥,顷刻间将那辆大马车劈成了两半。

    接着,不知那人说了些什么,那些黑衣人忽然便向四处散开了。

    叶忻沫慢慢蹲下身子,然后就屏声息气,不再动了。

    很明显,那些人是去找她了。叶忻沫知道,有武功的人感官会比常人强上好几倍,她此刻能做的,就是不要动。不过,她的运气够好,要是她晚个两分钟下马车,她很可能就会被那些人抓个正着了。不过……那个不多话却沉默尽职的车夫,应该就没用她这么幸运了吧。

    思及此,叶忻沫心生怒气。不管这些人是谁,他们的动作,可真的是够快的。看来没有了无忧山庄庇护的她,一离开那里,就成了众矢之的了。

    冷冷一笑,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如此“吃香”,但是她敢说,她叶忻沫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抓到的。

    她不会武功,她不可能硬碰,但是猫捉老鼠的游戏,她还是玩得挺溜的。

    叶忻沫就这么保持蹲着的姿势,一动不动地蹲到了日落西山之时。她没有料错的是,有两个黑衣人从隐蔽处走了出去,然后一同快速离开了。

    她再等了一会儿,然后才站了起身。拍了拍已经麻掉的双腿,她便立刻拿起之前轻放在一旁的水袋走出草丛,向那只剩下“残骸”的马车走去。马车的车身已经荡然无存了,只留下一个车架与一直站在前面不走动的马儿。

    那马哼哧着气,前蹄偶尔抬起敲打一下地面,虽不知发生了什么,却依旧在没有主人命令的情况下安安分分地待着。

    摸了摸马鼻子当做赞赏,叶忻沫走到马身后,将扣在马背上的粗绳解开,随手一丢。

第92章 遇陌愆() 
“轰”地一声响,马后面的车架离开马背并歪倒在了地上。

    须臾,一个包裹滚了出来,叶忻沫这才想到自己的衣物与一些东西原本是在马车上的。叶忻沫走向前去捡起包裹,然后蹲下身,翻开一块断木和半块小柜门,她很幸运地离开找到了那块黑色小布包。

    将布包塞和谁一起进包裹里面,叶忻沫看了一眼不远处摔烂了的食盒与满地的食物,心知接下来是得自己找吃的了。她四下一望,找到了路边马夫的尸体。

    她正想站起身,将包裹系到身上,眼角的余光正巧看到了木堆之中的车帘。犹豫片刻,她站起身,将那张帘子扯出来,然后向车夫走去。

    走到车夫的尸体前,看到他胸口的刀伤与满襟的血,叶忻沫知道他是被一刀毙命的。深深地看了车夫方正的脸,叶忻沫面无表情地弯下腰,将手中的帘子盖到了他的身上。

    然后,她转过身去,走到马的边上,顺手捡起之前丢到地上的粗绳,一脚踩上马镫,轻松的坐到了马背上。双脚一夹马肚,她用又手扬起绳子狠狠地抽了一下马屁股,马儿嘶叫一声,迈着蹄子跑了出去。叶忻沫驾着这匹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驾着马赶了一段路,天色很快就要暗沉下去了。叶忻沫停下马,将缰绳绑到路面的树干上,再将行李安置到地上后,便开始做露宿荒野的准备了。

    秋天的夜晚,气温偏低,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她第一个确保的,就是要有火和吃的。还好这几天天气干燥,而野外最多的,就是干柴了。至于吃的,这天色渐暗,找什么吃的都不方便。绑着马的那棵枣树上的枣子,应该就是最好的晚餐了吧。

    将一切准备好,一旁的马儿低头吃着叶忻沫弄来的干草。而叶忻沫坐在枣树底下,背靠树干,对着面前的火堆……啃枣子。

    正巧这是枣子成熟的季节,这个时候的枣子,长得又大又圆,口感又脆又甜,她不得不说,在外面有这样的东西吃,真的是很幸运的了。

    吃着吃着,她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忽而,她凉凉一笑。是什么时候开始,她竟然会苦中作乐,心中还觉得挺知足的了?她现在的状况,无疑是四面受敌又孤立无缘,她怎么还能这么放松啊?

    看来,许久不过那种如履薄冰的日子,她的惰性是越来越强了。

    自嘲一笑,叶忻沫从包袱里的黑布包中随机拿出了一包化功粉,放到了身上。在这种时刻,易水寒给她的那包东西,应该是很有用处的吧。

    全身隐隐发酸,叶忻沫还是嫌弃这副身子总是禁不起折腾。闭上眼,她开始假寐。这里生着火,目标太明显了,但是她又不得不靠火来抵御寒冷。

    所以,她该做的,就是随时保持清醒与警觉,绝对不能放松警惕,更是不能在这种地方睡着。而且,她还需要跟一身的疲惫做斗争。

    突然,她开始分外想念那座小平房里的木床。那小平房里的一切干净简约,每一个角落都让她觉得很舒服。虽然她一个人住,但那里却未曾冷清过。说实话,她真的……有些想要回去了。

    安逸又不枯燥的生活、安静宁致的环境,真的是她所向往的。所以,她真的应该把这莫名其妙的破事给尽早解决掉,到时候,她一定要好好过她想要的小日子。

    于是,叶忻沫就这么闭着眼睛默默地在心中构造她的未来,直至天色微亮。

    接下来,她该做的就是抓紧时间和随时保持警惕。

    几个时辰过去,原先火烧得正旺的地方,就剩下了几根黑黑碎碎的木炭,还有一堆的灰。风一吹,那些灰便随风而去,只有一层灰灰的痕迹留在地面上,徒增一丝寥落。

    叶忻沫抱着膝盖看着那里一会儿,静静地坐这几秒,然后站了起来。

    “嘶嘶……”这时,耳边传来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叶忻沫当下一惊,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颈侧传来一阵遽痛,她就没了知觉了。

    当意识恢复之时,她第一时间感觉到的就是脖子上火辣辣的疼痛。她先是狠狠地抽了口气,才慢慢睁开眼。

    “姑娘你醒了。”上方传来一个带着关心的清朗男声。

    叶忻沫看到对方的脸,差点又抽了口气。

    琥珀般的眸色、柔和的五官、低柔的嗓音、温文尔雅的气质,这不就是那天她碰到的那个像极了莫谦,就连名字都是一样的男子吗?

    顾不得脖子上的疼痛,叶忻沫连忙坐了起来,一脸惊讶地抬着头瞪视着面前的男子道:“莫谦,你怎么会在这?”话问出口,她忽然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对着别人叫着“莫谦”这个名字,总是有说不出的怪异。

    陌愆受宠若惊,“没想到姑娘还记得在下的名字。”

    “呵呵……”叶忻沫自嘲一笑。“相比你让我记得,我更是让你印象深刻吧?”

    陌愆一愣,想到了他们初次见面时的场景,也笑了笑。“那一天,的确难忘。不过,那天姑娘是将在下认成别人了吧?”

    叶忻沫一怔,没想到他会直接这么问。

    看到她的反应,陌愆歉意一笑。“在下失言了,姑娘请不要介怀。”

    叶忻沫摇了摇头,苦笑道:“你说的都是事实。”不想多说什么,她又感觉到脖子上一阵发热,连忙转移话题道:“话说回来,是你救了我吗?”

    陌愆摇了摇头,“在下发现姑娘时,姑娘已经晕在地上了。”这时,他才想到自己手上拿着的瓷瓶,连忙递给叶忻沫道:“这是去疮药,姑娘将其洒在伤口上,可以暂时缓解疼痛。,伤口也会慢慢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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