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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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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上看,整个浴室的天花板上都布满了翠绿的藤蔓,还有各色鲜花,六盏金黄色的吊灯分布在角角落落,浴缸的正上方,是一盏巨大的豪华水晶吊灯,与角落里的小灯相互辉映。

    詹明信喜欢在夜深人静时洗澡,一个人静静的泡在牛奶浴缸中,他会思考人生,思考得与失,思考对手和朋友,以及一切东西。

    但每每想到最后,他就会厌恶自己的思考。

    常听父亲说,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去为那些飘渺的东西劳心费神?然后,他就会在舒服的玫瑰牛奶浴中渐渐睡去。

    出浴更衣后,走出浴室的詹明信,便又变回了那个有着各种各样截然不同的过去。

    今天的詹明信用来思考的时间比往日还要短,他觉得累了,所以他决定按照往日的习惯,好好的眯一觉。

    习惯性的伸手往右手边的置物架上摸去,他要找他的红酒,缓解下疲劳、瓶子还按照老习惯摆在那里,从头数第三个,嗯?这瓶子怎么比平时大了好多?不对,这应该是沐浴乳……啊!

    看来是瓶子摆放的太靠边沿了,他轻轻一碰,瓶子便从置物架上跌落了下来,更想不到的是,瓶子的盖子不知什么时候松动了,刚刚掉进浴缸里,里面的沐浴露便缓缓的流了出来。

    他手忙脚乱的将沐浴露盖好,重新放回置物架,流出瓶外的沐浴露虽然很少,但已经开始与牛奶相融合,开始产生泡沫。

    怎么回事?难道昨天晚上的时候我把瓶子的顺序放混乱了,还忘了盖好盖子?应该不会啊!

    他看着雪白的牛奶中升起的泡沫,皱着眉头想到。

    我明明记得盖好放好了的啊!

    算了,反正泡沫不是很多,就这样吧。

    他随手摸到滴眼露,在双眼里各自轻轻滴了一滴,然后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一阵清凉的舒适感从眼部传来,很快他便有些昏昏然。

    睡意来的很快,很快便半梦半。头顶那豪华的吊灯散发着柔和的光芒,让他一瞬间有了这样的想象:海阔,天高,自己躺在宁静的海滩上,远处是低声嘤咛的海鸥,空中是各种形状的雪白云朵……

    懵懵懂懂中,他似乎听到了某种东西传来的轻微声。

    什么声音?他睁眼寻声看去,不由的一怔,睡意登时散去了大半,猛地睁开了眼睛!

    啪!

    头顶那盏巨大的水晶吊灯,忽然毫无预兆的坠落!

    詹明信只觉得眼前一花,然后,那重达二十多公斤的豪华吊灯,便毫无悬念的当头砸下!

    砰!

    无数玻璃碎片,扎满他满脸满身,求生的本能将他体内的潜力完全激发了出来,脑部受了重创而变得迷迷糊糊的詹明信,居然没有晕死。

    他硬是双手撑着浴缸的边沿,从被鲜血染红的、满是玻璃碎片的浴缸里爬了出来,摇摇晃晃的向浴室外冲去,可他的脚刚刚踩上垫子,垫子忽然往前一滑,他的身体便不由自主的往后仰去。

    啊!

    他惊叫一声,双手胡乱往两边抓去,试图抓到什么,手刚刚碰到置物架的边缘,身体已经倒了下去。

    后脑勺结结实实的磕在浴缸边缘,该死的置物架因为他刚才的一碰,哗啦一声整个歪倒,砸在身上。

    詹明信一点察觉不到置物架砸到身上的疼痛。

    在这之前,他已经晕死过去。

    如果之前吊灯砸的那一下还能让他有求生的本能的话,那么这一磕简直就是致命的。

    此时的他,赤条条的仰躺在地上,置物架压在了腹部,后脑受到了重创,鲜血在雪白的浴缸壁上蔓延开来……

    詹明信瞪大了一对死鱼眼,空洞的望着天花板,直到一动不动。

    一切都是那么突然,就好像被死神精心安排好的!

    这是上天的安排,还是命运又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这起意外迅速登上各大媒体头条,詹家一时间被推上风口浪尖,各种八卦新闻铺天盖地的袭来,无非给好这口的台湾民众添点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从这个角度看,詹明信兄弟的死也算给别人造福了。

第209章 明明是你吃醋() 
詹明礼死了,詹明信死了,他们的老爷子到现在连个面也不见,一大把年纪了还整天做着当官梦,詹家上上下下一团糟,每天鸡飞狗跳,乌烟瘴气,搞得叶承欢都没心情待下去了。

    詹家没了主事人,这么大的家族里不知还隐藏着多少阴谋和诡诈,天有不测风云,看来詹家不是久留之地。

    这桩生意到此看样子已经泡汤了,他们可没那份闲心等詹家推出新的主事人再来谈,于是叶承欢和赵雅琳简单商量一下,在这个问题上倒达成了一致。

    经历了这些天的是是非非,两人的关系比从前更加微妙,彼此间似乎只隔着层窗户纸,虽然一捅就破,可谁也没有去捅一下的勇气,也许,他们都清楚,那不是什么窗户纸,而是林佩珊。

    来到詹家,目睹了这么多尔虞我诈,遍地风流债的叶承欢也没那么好心情去捅来捅去的了。

    倒是对面那两位,詹家的事已经不妨碍人家快乐,白天不是去各处游玩,就是疯狂扫货,到了晚上就响起咿咿呀呀进行曲,这样下去,非被他们折磨成神经衰弱不可。

    这天,叶承欢正在收拾行李,就见宋江挺着草包肚子,一晃一晃的走了进来,这位老兄想必是春风得意,脑门油亮亮的,红光满面,可一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却吃了一惊。

    “老弟,你这是干嘛?”

    “打包回家,各找各妈。”

    宋江嘬起牙花子:“老弟,你没事吧,好容易来台湾一趟,人家好吃好喝好招待,你居然要走?”

    “我们来是谈生意的,不像你老兄。生意没谈成,詹家又出了这么大事,还有什么可留的。”

    宋江夺过他的行李,笑眯眯的道:“生意没谈成又不是你的原因,詹家出事和咱有什么关系,好容易来一次,怎么能不好好玩玩呢,男人嘛,什么时候都不能亏待自己。”说着那对色迷迷的肉包眼又在放电了。

    叶承欢脖子后面刷刷冒凉气,“没心没肺的我见多了,还没见过你老兄这么奇葩的。”

    宋江打个哈哈:“没心没肺才是男人最高境界,要是什么都较真,那活得才累呢。谁叫我和你一见如故呢,听我一次,就算走也改到明天,今天我带你好好享受一回。”

    “享受什么?”

    “不瞒你说,老哥我一生三大爱好:喝酒、玩女人、泡温泉,这里的温泉非常有名,不光有温泉,好酒和美女应有尽有,而且……据说还是男女混浴哦。哈哈……住所我都定好了,一切花销我全包了。怎么样?”

    叶承欢斜睨了一眼:“你会这么好心,别忘了咱们可是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

    宋江把脸一绷,“老弟,我可是一片好心,咱们投缘我才请你。咱是哪门子竞争对手,江海姓沈,东方国际姓林,和咱有什么关系,说白了咱还不是人家手下的打工仔么。生意能成就成,不能成我也没办法,这叫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叶承欢暗自感叹,沈东泽真是瞎了眼,怎么派了这么个不着调的家伙来,这位脑满肠肥、一肚子大便,见了美女就腿软,上了床还不行,唯独吃喝玩乐这套理论总结得还挺别致。

    看他那脸求贤若渴的样子,叶承欢盛情难却,只好答应了。

    “真的?哈哈……老弟啊,你真是太给老哥面子了,你放心,包你大开眼界、不虚此行。我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你嫂子去,你也叫上那位美女上司,两男两女快乐快乐。”

    “那妞不是你干女儿么,什么时候变嫂子了?”

    宋江脸色一僵,“呃……其实男女之间还不是那点事,叫什么都好,哈哈,哈哈……”

    叶承欢把这个消息告诉赵雅琳,一听说是那个老色鬼,赵雅琳当即把小脸一绷,“要去你去,反正我不去!”

    叶承欢皱了皱眉:“难得人家一片好意,好歹大家也是商业场上的人,这个面子总要给的吧。”

    “谁的面子我都给,唯独那种人不行。也就你愿意和他结交,你们是一丘之貉。”

    “真不去是吧?”

    “不去!说不去就不去!”

    “那正好,省的你在身边添麻烦,听说那边都是男女混浴,这下我可以放开怀抱玩个痛快了。”

    赵雅琳睁大眼睛:“叶承欢,你……你要是敢去泡那种东西,我一定饶不了你!”

    叶承欢促狭的一笑:“请问赵总,你是以上司身份命令我,还是以私人身份呢?”

    赵雅琳有点语塞,脸蛋涨得通红:“我替佩珊命令你,总可以吧。”

    叶承欢微叹一下:“小琳琳,你别总是拿人家林佩珊做挡箭牌好不好,明明是你吃醋,还偏不承认。”

    没他这么干的,给人家女孩子当面戳穿心事,让赵雅琳的脸往哪儿搁,她又羞又恼,咬着玉齿,不知道说什么好。

    “想管我也行,除非你愿意和我来个鸳鸯浴。”

    他的笑声还在,人已经闪出门外,因为一件白乎乎的枕头已经丢了过去。

    啪!

    砸在门上,雪白的鹅绒散了一地。

    坐在一辆豪华宽敞的黑色商务车里,叶承欢没那么好心情看宋江对小狐媚子上下其手,于是把目光转向窗外的台北。

    渐渐地,这才发现,刚来的时候,对台北的第一印象其实挺肤浅的,这是一座旧旧的普通小城,这里有超级多的电单车,大家都带着安全帽,每每绿灯亮起,便一窝蜂的呼啸开去,这里有非常漂亮的亮黄色出租车,好似甲壳虫般。

    不过幸好,尽管没怎么完整领略过台北的全貌,但此刻还是终究窥到了这座城的特别之处。

    那些平凡中的精致和角落中的小资,以及那些只属于它的标签。

    不恰当的归纳一句,如果去台北,不要把自己当做是旅行者,把自己当做是在那里生活吧。

    用一枚生活的心和心态去体味这个城市也许会更容易了解一些它。

    汽车在他散漫的思绪中不知觉加快速度,奔向本次行程的目的地,北投温泉。

    北投温泉位于台北市北投区,据说北投原为平埔族中的凯达格兰族部落居住的地方,后来,清初时期汉人前来北投开垦,故改称北投。

    北投温泉源头为林泉内里和湖山里,日据时期发现即在地热谷一带。

    北投温泉在日人的思乡情怀中,快速发展为政商酬酢游乐的温柔乡。

    当然,撇开昔日风华,这里几乎与色情画上等号。

    从詹家庄园到北投温泉有三个多小时车程,一路上,宋江和白小凤折腾了半晌,那股兴奋劲过去,互相靠着睡着了,比较恶劣的是那死胖子嘴角还挂着口水,让叶承欢一度涌起想抽人的冲动。

    汽车刚一抵达一处加油站,他就迫不及待的下车透了口气。

    到达北投已是中午十二点的光景,干净的玻璃窗蒙上了点点雨滴。

    匆匆用完午饭后,他们又驱车来到不远的北投公园。

    北投公园近年来在市政府的规划整建下,已经结合邻近的露天浴池、地热谷,以及温泉区内的五处公园地,增辟为全新的北投温泉亲水公园。

    放眼望去,整个公园依山势而建,园区草木茂盛、曲径深幽,尤其北投溪贯串其中,小桥流水,非常诗情画意。

    以北投公园为起点,沿途设立具有日式风格的木制拱桥、凉亭,并以木栈道贯串整个园区。

    厚重古朴的石造拱桥旁,流水潺潺,那种浓厚幽思情怀的日式风情,在公园的每个角落流传着。

    园内异常安静,就是普通公园的景致,不过这里的植物修剪得圆润可爱,倒也形成一种风格。

    不知什么时候,天上洒下一片牛毛细雨,将远处的山水都罩在一片朦胧里,好似一幅淡淡的水墨画。

    三个人直来到一家露天温泉旅馆。

    这个温泉小旅馆依山傍水,环境很好。

    虽然规模不大,但一派传统的日式风格室内装饰还是颇有特色的。

    建物格式特殊,并保有日式木构架建筑风格,庭院外墙系以城垛型式建构,后院绿树成荫,幽雅苍郁,俯临北投溪,水流潺潺。

    入门口柱上并刻有某书法名家踢的“梅庭”两字,银钩铁画,古意盎然。

    干净的榻榻米、古色古香的壁灯、低矮的茶几,和大多数的日式房舍一样,明亮典雅且又有着淡淡的木香弥漫着。

    三个人先休息了下,吃了点当地的特色点心,然后来到一间准备室。

    这里有一些打算泡温泉的男男女女,一边脱衣服,一边有说有笑,如此赤诚相见,却一点儿不显得扭捏。

    见叶承欢有点迟疑,宋江笑眯眯的凑过来,“老弟,在这儿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大家脱光了还不是一个样么,唉,现在想想还是原始社会好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才叫潇洒。怪不得现代人关系都淡了,说白了还不是那层衣服搞的。”

    叶承欢一阵好笑,这家伙不管何时都能冒出一大套理论。

    还是白小凤比较讲效率,说话间已经脱光,估计在这套业务比较熟练。

    她刚刚裹好浴巾,便笑盈盈走来,“帅哥,怎么,害羞啊,没什么的,大家都这样,又没人在乎你。”

    叶承欢邪魅一笑,他会怕,开什么玩笑,三两下把自己脱光,露出一身筋腱的古铜色。

第210章 杀人是一种艺术() 
白小凤捂着嘴,显出很吃惊的样子,眼里发出光彩,发馋的舔着嘴唇,恨不得一口把他吞进肚里。

    屋里其他几个人也都停止交谈,投来怪异的目光。

    叶承欢满不在乎的裹好浴巾,把毛巾随手搭在肩上,招呼一声就要走。

    白小凤忽然叫住宋江,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宋江打个哈哈,对叶承欢道:“呃,老弟你先去,我们先半点事,随后就来。”

    估计这家伙又被小狐狸缠上了,叶承欢拍拍他肩膀:“你老兄这么大年纪了,悠着点儿吧,别回头把老命丢了。”

    宋江汗颜点头:“唉,没法子,三十如狼,三十如狼啊。”

    走过一条长长的阶梯,穿过幽静的走廊,掀开古朴的帘子,露天温泉就在眼前。

    茂密的枝叶将整片温泉划分成一个个独立的小区域,每个部分可以容纳五个人一起洗澡,每个温泉坑边都生出茂密的植被,形成一道天然屏障。

    四处都是水汽蒙蒙的样子,无数雨丝落在水面上,泛起点点涟漪。

    叶承欢用脚试了试水温,刚刚好,然后毫没犹豫钻进水里,两臂打在坑边,懒洋洋的枕着脑袋,一身疲惫一扫而光,脑子里空空荡荡,眼睛眯起一条线,望着昏沉的天空,犹如置身于幻境中一般。

    半梦半醒的泡了好久,也不见宋江他们过来,不禁生出点疑色。

    那位老兄就算鸟枪换炮也不至于这么久吧,搞不好真死在小狐媚子的肚皮上了。

    正胡思乱想的功夫,就见水汽氤氲中走来一个女子,裹着白色浴巾,迈着小碎步来到跟前,媚眼如丝的道:“等急了吧?”

    叶承欢聊起眼皮一看,正是白小凤,只是不见宋江,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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