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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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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青红帮老大不是个狼心狗肺的女人。”丁香淡然道。

    聂小青冷冷的瞥了一眼,没有做声。

    叶承欢出了房间,靠着墙默默抽烟,顺便听着屋里的动静,奇怪的是一根烟抽完,里面始终没有声响,他有点不放心丁香,也不管人家有没有换好衣服,直接推门而入。

    屋里死气沉沉的,丁香还是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瞧着聂小青,聂小青已经换好了衣服,侧目盯着丁香,两个帮派老大就这么彼此对视着,一句话不说。

    聂小青站起身,飒然道:“叶承欢,丁香,别以为你们救了我,我们的帐就一笔勾销了,早晚有一天要是栽在我手里,我照样不会留情。”

    叶承欢搓了搓手,一副很期待的样子:“青青小妹妹啊,下次我要是落到你手里,记得也给我做人工呼吸啊。”

    “你!”聂小青的小脸涨得通红,狠狠瞪了他一眼,甩开秀丝就要走。

    “等等。”叶承欢忽然叫住了她。

    聂小青停住,“怎么,你后悔了,趁我没走之前现在就要我的命还来得及。”

    叶承欢拧起眉毛:“你要去哪儿?”

    “那是我的事,你没必要知道。”

    “我告诉你,昨天一夜的时间,你青红帮旗下十八处场子都被人扫了,就连你的总舵名门夜总会都被人炸掉了,你那三个干哥哥全都被炸成粉末,青红帮旗下的大小堂主还有马仔死的死、伤的伤,现在外面到处都是放黑枪的,只要见到青红帮的人就杀,你只要迈出这个门一步,那些冷枪马上把你打成色子!”

    “什么!”聂小青吃了一惊,才一个晚上,才一个晚上啊,龙都第一大帮派青红帮就完了?怎么可能!

    她脸上闪过一丝疑色,很快又冷笑一声:“叶承欢,你以为随便编个故事,我就会信你么?”

    叶承欢指着桌上的一份报纸,“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聂小青拿起来一看,只见一排醒目的标题写着:黑帮上演龙城歼霸,青红帮一夜覆灭!

    她刚看了两眼,手一松,报纸掉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整个人瞬间冰冻。

    一夜的时间,她苦心经营的青红帮就垮了,这些年她经历过多少腥风血雨,遭过多少暗算,才终于打造出偌大一个帮派,可就在一夜之间,竟然一切都没了。

    先是遭到心上人的暗算,如今青红帮也完了,她的那根最坚挺的神经一下子就断了,眼前一黑,身子晃了晃,下意识的扶住了桌子。

    停了半晌,她忽然一甩脸,指着丁香:“是你干的!一定是你!你趁我被人暗杀的时候,让你的人横扫我的青红帮,对不对!”

    丁香冷冷的瞧着她,一声不发。

    “你脑子秀逗了,要是她干的话,为什么还要让我救你,留着你这个白眼小狐狸有什么用,反咬我们一口么?而且就在昨晚,烟雨堂的总舵也被人炸了。”

第253章 只手遮天() 
聂小青有点迷乱,如果不是老对头丁香又会是谁,在龙都除了烟雨堂,谁有能力一夜之间吃掉青红帮。

    “还有,现在江湖上风言风语都在传,暗杀你聂小青,横扫青红帮,都是烟雨堂干的,先是你们想炸死丁香,然后烟雨堂报复炸掉了名门夜总会,横扫了青红帮。听起来很合逻辑,其实是有人暗中搞鬼,为的就是让两大帮派陷入无休止的火拼中,等两方杀的差不多了,别人的威胁也就没了。”叶承欢一板一眼的说道。

    聂小青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只是想不到会是谁有这么大的能量,脑子里一片茫然,抬脚慢慢的走到门口。

    “我靠,给你费了这么多口水,你还要走?”叶承欢皱起眉头,这妞真是个犟驴子,白长那么漂亮了。

    聂小青哼了一声:“你想让我留下来被你们嘲笑么,做梦!”

    “好歹我也救了你一次,能不能说说你要去哪儿?”

    聂小青咬紧花唇,“我要去问问沈东泽,他为什么杀我,他要是给不了一个解释,我就要他的命!”

    叶承欢按了按脑门,实在无语的很,看来这妞是中了沈东泽的迷魂药了,被人家枪杀侥幸不死,居然还要去问人家,明摆着是火坑她还要去跳,真不明白她脑子里装的什么。

    聂小青终于还是走了,叶承欢没有阻拦,他知道这个刚烈的女人是不会留下来的,这种女人要想回心转意就必须去撞得头破水流才行。

    “老公,你就这么让她走了,她要是真去找沈东泽,那家伙一定会杀了她。”丁香有些担忧的道。

    叶承欢看着聂小青的背影,淡淡的道:“青红帮的老大没那么容易死的,何况她已经死过一次了。”

    丁香小鸟依人的靠着他身子,“青红帮完了,烟雨堂也受了重创,今天就是坐馆选举的日子,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叶承欢看着窗外道,“等!”

    “等什么?”

    “不管背后是谁搞的鬼,他很快就会露出狐狸尾巴的,今天谁当上坐馆,那个人就一定是他!”

    正在这时,刀疤从外面进来,还是那副铁面人的样子,可说出的话却一点不让人省心:“有人拜访!”

    叶承欢皱了皱眉,把目光投向窗外,外面是一望无际的麦田,现在已快到了收获的季节,沉甸甸的麦穗在风里摇荡,好似一片金色海洋。

    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丁香在郊外的一处秘密别墅,正所谓狡兔三窟,干他们这行的当然不止一个住所。

    远处是麦田,近处是一片野生树林,正是天然的屏障,这里远离村庄,更远离闹市,平时丁香极少过来,从没留过任何行踪,就算敌人鼻子再长也闻不到。

    可偏偏有人的鼻子比大象还长!

    “来了几个?”

    “就一个!”

    “叫什么名字?”

    “没说。”

    叶承欢第一个反应,这兴许就是那个幕后人派来的,可既然他知道这个地方,为什么不派人来剿杀?

    “让他进来吧。”

    “是。”

    刀疤出去,功夫不大,带进来一个男人,三十几岁的年纪,皮衣、风镜,嘴角叼着半支香烟,阴沉着小脸,很不客气的打量着叶承欢和丁香。

    叶承欢一看这人就憋了一股气,居然还有人盗版自己抽烟的pose,长得帅也就罢了,偏要叼根烟摆酷。

    “你叫叶承欢?”那人大喇喇的问道。

    “下次叫我名字的时候,记得先刷牙。”叶承欢从不给这种人好脸色,他静静的抽了口烟,捏烟的手指就好像捏着女人的某部分,温柔而优雅,他很平淡的用无懈可击的姿势告诉对方,正版永远比盗版好得多。

    那人的气势明显弱了很多:“我们老大要见你,跟我去一趟吧。”

    “你们老大是什么东西,我凭什么跟你去。”

    那人咬咬牙,有些锋芒外露:“去不去由你,我把口信送到了就行,我只说一句,总之和丁小姐有关。告辞!”

    那人再也不愿和“正版”多说一句,转身就走。

    叶承欢忽然一个跨步,就到了那人身后。

    那人头也不回,只是略略侧了下身子,随即打出一记刁钻的后踢,一下就递到叶承欢面门,这一脚完全颠覆了物理认知,角度、速度、力量近乎完美,整个动作出其不意,却又酣畅淋漓,怎一个酷字了得!

    叶承欢嘴角一勾,脑子里马上浮出三个字:跆拳道!

    他躲也没躲,一把握住那人的脚踝,那人一条腿撑地,那条腿被人握着,这个姿势实在不怎么好看,一刹那,那只脚仿佛踢进了山缝里,抽也抽不出,甩又甩不掉,刚才帅气的后踢立马变得狼狈至极。

    “下次回答我问题的时候要礼貌点儿。”叶承欢五指齐发,微微一捏,那人的脚踝就发出嘎巴嘎巴的声响,一阵从没尝过的痛楚,一股脑的往骨髓里钻,那人咬着牙关,愣是没叫出来,豆粒大的汗珠噼啪往下滚。

    “姓叶的,大丈夫可杀不可辱,老子既然敢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叶承欢一松手,那人一个趔趄,栽倒在地,脚踝肿的老高,多了五个手印,风镜和嘴里的烟也掉了。

    叶承欢抱着胳膊瞧着他,这家伙骨头倒是挺硬的,就冲这点,今天就跟他走一趟,刚好看看他的那个老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淡淡一笑:“还能走不能,不行的话我找人背你。”

    那人哼一声,一翻身站了起来。

    “你老大在哪儿,我跟你去见他。”

    那人微微吃惊,明明是自己输了,叶承欢反而要跟自己走,真搞不懂他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他老大指名道姓要叶承欢和丁香两个人去,刀疤那些人都觉得不妥,江湖告急,万一是人家摆的圈套怎么办?

    叶承欢一概不听,现在这种情况躲不是办法,对方既然知道这么隐蔽的藏身处,就一定有办法找到自己,他打定主意,带着丁香径直上了那人开来的汽车。

    丁香小鸟依人般依偎在男人怀里,处境越是危险,她就越是珍惜他,哪怕能多呆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也是好的。

    她扬起素面,美目流转道:“老公,你好像从来都没害怕过。”

    叶承欢一本正经的道:“谁说的,比如我就好怕怕的。”

    “怕什么?”

    “怕我们中了敌人的圈套,更怕你会有危险。”

    丁香心头拂过一丝暖流:“你就不怕你自己有危险吗?”

    “怎么能不怕,我怕得要死呢。”叶承欢邪魅的一笑。

    这一笑,丁香看出他言不由衷,鼓了鼓小嘴,微叹一声:“我老公真是全世界最没心没肺的男人。”

    离开别墅,一路逶迤,渐渐回到市区,大约开了一个小时,终于来到一条繁华的十字路口,叶承欢隔着车窗一看,迎面正是那座熟悉的大富贵酒楼。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司马风云见面时就在这里,那位“岳父大人”本想给他的下马威,没想到居然被他搞得狼狈不堪。

    和街道上的喧嚣相比,大富贵酒楼显得冷冷清清,门口有几个鬼头鬼脑的男人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抽烟打屁,叶承欢一眼就看出,这帮家伙其实都在给楼里的人放风。

    下了车,跟在那人后面来到酒楼门口,那个男子和门口放风那些人对了对眼色,径直走了进去。

    他们来到二楼还是上次和司马风云初次见面的包房门口,那人敲了敲门,一轻三重,叶承欢马上明白了,这是黑道人的联络信号,一轻三重表示平安,三长两短表示危险。

    很快门开了,那人冷冷的说了声:“我老大就在里面,请进吧。”

    丁香刚要抬脚,被叶承欢伸手拦住,“我先进。”

    他抬脚走进房门。

    本以为一进门不知会射来多少冷枪冷箭,可出乎意料的是,里面竟十分安静。

    一排身着黑色圆领t恤的猛男,神色如铁,目光如刀,站在一个男人背后。

    那人气定神闲的坐在椅子上,一身中式的黑色长衫,戴着墨镜,手里拄着根乌木手杖,沉着得好似中流砥柱。

    他缓缓摘掉墨镜,露出矍铄的双目,脸上一道道浅纹仿佛刀劈斧砍一般。

    他抖了抖长衫,淡淡的说了声:“姓叶的,怎么几天不见,就不认识岳父了吗?”

    “爸爸!”后面姗姗进来的丁香看到那人时,猛地叫出声来。

    叶承欢蛋碎了一地,本来以为是那个幕后人,卯足劲儿要打一场,没成想绕了这么大弯子,居然是司马风云!

    他皱了皱眉,擦了擦额角的汗珠:“你不是我岳父,你是我的催命鬼!”

第254章 大枭雄() 
丁香在他手背上掐了下,笑靥如花的嗔道:“不许你这么说我爸爸。”

    然后,小燕子一样轻快的飞过去,一头扑进司马风云怀里,不懂事的少女般怪道:“爸爸,你真讨厌,一个电话不就好了吗,搞得人家紧张兮兮的。”

    见到司马风云之前,她是烟雨堂老大,是龙都黑道让人闻风丧胆的煞星,就算经历再多冰与火的洗礼,她也扛得起,可此刻扑在父亲的怀里,她才真正回到一个女儿,被人陷害、暗杀,种种死里逃生,各种心酸往事涌上心头,眼圈一红,眼泪夺眶而出。

    司马风云抚着女儿的头顶,满面都是沧桑:“宝贝女儿,好了好了,爸爸都知道了,知道你委屈,被小人陷害,这次来龙都就是来给你出气的。”

    叶承欢斜睨着他,“我说司马风云,你以后说话能不能直白点儿,你明摆着是想来吞并龙都黑道的,怎么就昧良心说是帮丁香报仇的。”

    司马风云一阵尴尬,这个毛刺女婿着实让人大伤脑筋,来硬的吧他比你还硬,一身超凡的打击力深不可测,偌大的风云会居然找不出第二个可以和他抗衡的人,前几次交往,司马风云对他又恨又怕,可没法子啊,女儿喜欢他,自己能怎么样呢,况且直到现在他还对叶承欢抱有极浓厚的兴趣,他永远也想不明白,那一次叶承欢是怎么把丁香救活的!

    司马风云在江湖混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怕过谁,一个人连生死都能置之度外,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可他骨子里有点怕叶承欢,而是不只是一般的怕!

    此刻,司马风云听了他的话,一边安抚着怀里的女儿,一边对叶承欢使个眼色,只是张嘴说话,却没发出声音。

    他的口型是:上次不是说了吗,当着丁香的面给我点儿面子。

    叶承欢笑了,学着神州江湖人的样子一抱拳:“岳父大人在上,小生这厢有礼了。”

    司马风云好像吃了颗霍香正气丸,顿时神清气爽,装模作样的道:“好了,好了,咱们都一家人,没必要那么多礼数。呵呵……我女儿能平安无事,我比什么都高兴啊!哈哈……”

    他神色一黯,叹了口气,“我虽人在燕京,可一直关注着龙都的变化,尤其是我女儿丁香。昨晚我听说烟雨堂总舵被炸,我便匆匆从燕京赶到龙都,后来派人打探,我女儿安然无恙,这颗心才放了下来。”

    他忽然抬起灼灼的眼眸,道:“叶承欢,你够聪明,够识人,但你把我司马风云看低了。江湖历练让我不相信任何人,但我要是连自己女儿的生死都不顾的话,我就不够两撇!这一次,我不光为丁香讨个公道,还为了一桩夙愿没有解决,这件事倘若搁置下来,我司马风云自己都不能给自己一个交代。”

    叶承欢叹口气道:“你长得这么帅,要是叫你老头子有点儿冤枉了。不过我还要提醒你一句,小心驶得万年船,既然有人能同时搞垮青红帮和烟雨堂两大帮派,就一定能搞垮你这个远道而来的风云会,公司之所以能是公司,就因为它这么多年来苦心经营,已经渗进了龙都黑道的血脉,你以为就凭你一时冲动就能扭转乾坤么?”

    司马风云歪着脑袋瞧了瞧叶承欢:“年轻人,我司马风云江湖历练几十年,从来没服过人,可今天我算服了你了,没想到你年纪轻轻能说出这样的话。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如果我只考虑独霸龙都的话,我绝不会贸进,可现在情况不同,如果我不出手,丁香就势必有危险,你说我无情也好,说我追求权力也罢,但今天我告诉你,我除了是风云会扛把子外,我还是一个父亲,丁香受的那些委屈,我一定要帮她加倍找回来。哪怕是死,我也要帮她扛!”

    “爸爸!你别说了!”丁香依偎在他怀里,已泣不成声,要是烟雨堂那帮人看到自己老大此时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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