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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巫妖想要统治异世界-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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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险者就是一个危险的职业,一不小心就可能变成一具尸体,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他们只是一群连人类极限的白银领域都没有踏入,死亡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可能,这一辈子他们都要生活在这小镇中。

    外面的世界其实是很危险的。

    约翰坐在自己原来的位置,默默的吃着早餐,这一切与他无关。

    “魔法师!”

    当讲述的那人说出这个词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安静吃着早餐的约翰。

    约翰也停下了吃饭的目光,看向他们,望着他们一个个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魔法师和法师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稀缺的职业,经历了几百年也还是和几千年一样,没有一点进步和改变,天赋从来是不可或缺的。

    换一句话来说,成为魔法师,人生就可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之前使用藤曼术抓住的发狂人类就是一位魔法师的象征,在这种一个魔法师都没有的乡下地方会引入瞩目也是应该的。

    不过也好,这样的身份避免了他们过度的热情,约翰求之不得。

    吃完早餐后,约翰来到关押发狂人类的房间内。

    因为这座小城镇并没有与监狱类似的设施,而且发狂的人类也很危险,不是普通人能控制住,于是冒险者居住的旅馆就当仁不让成为了关押的地点。

    看着地上一个个捆的像蚕蛹的人类,总共抓了三个,其余的都被杀了。

    根据他们的统计,这些人类不是本城镇的居民,似乎是从外边来的。

    是不是对约翰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人类会发狂,针对这个问题,他展开了研究。

    为了防止其余人在特殊的情况闯进来,他特意施加了一层隔绝声音的魔法,不论这里发出多大的动静都不会有人听见。

    把其中一个作为实验体,从身上取下一滴血液,通过感知覆盖,与普通人类没有什么不同,不是伪装成人类的其他生物,检查身体也没有发生什么诅咒的痕迹,利用圣光祝福的武器进行实验,也无法对本身造成特殊伤害,以此来推算,眼前的人类并不是亡灵。

    至于发狂的原因,是疾病,还是某种未知的诅咒,约翰尚未清楚,线索还是太少了。

    “你也不知道原因吗?”

    雪莉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她站在约翰的背后说道。

    约翰很淡定,摇摇头,道:“不行,可以利用的线索太少了,要是能知道来源的话,或许能大胆的进行假设。”

    雪莉提议道:“既然如此的话,为什么不去寻找来源呢?”

    约翰叹气,回过头没好气道:“我们现在可没有时间在这里浪费,这种事情交给教廷他们就好了。”

    “正好,我也有事想找你。”

    约翰从虚空中拿出一张复制好的地图,上面已经被他用红笔特地标记出来。

    拿在手中,雪莉问道:“你想让我做什么?”

    “帮忙。”简单的一句。

    看着她不解的眼神,约翰解释道:“我想要成立新的亡灵军团,尸体是必要的,我希望你能帮我把地图上用红圈特地标注的盗贼都杀了,尸体尽量完整,麻烦你也带回来。”

    雪莉很不高兴的说道:“喂喂,为什么我非得要做这种事啊?”

    “别矫情了,帮一下忙会死啊?这对你来说一点也不困难吧?”

    犹豫了一会,她还是答应了:“好吧,但是在下雨的天气出去,对我一个女孩子会很不方便的”

第61章() 
兴趣归兴趣,约翰不会白白花费时间留在这个小镇研究这种事情,他只是对未知事物来了一点兴趣罢了。

    为了能让雪莉更快的完成他交待的事情,约翰只能向对他有好感的服务员小姐再一次借伞。

    有了伞的雪莉心情不错的离开了。

    向服务员小姐随便应付了暂时离开的理由,约翰在表面撑着屏障也离开了,两人的方向都不一致。

    在离开城镇的时候,约翰遇见了几天前遇到的4个新手冒险家,他们冒着雨前行,行为偷偷摸摸,似乎害怕谁发现他们一般,方向似乎是在往山的另一边前进,哪里的话,约翰记得是拉拉小镇。

    离开橙子镇不远后,见四周没人,约翰也不在限制自身的力量,撒腿狂奔,速度堪比一匹全速前进的马,泥泞的道路上留下他一个个脚印。

    按照地图上的标注,约翰要去的一个盗贼团离这里很远,至少要翻越十座大山的路程,正常速度来算,一般人大概要花几天的时间才能到。

    不过,像是约翰这种快马加鞭,昼夜不息的前进速度,大概一天以内就能到达了。

    本来他还有更快的方式,对自身使用漂浮术,以飞行的姿态飞过去就行,但害怕被大自然的力量“雷”劈到,他还是决定老实的用跑就好,要是被雷劈到,怕不是要灰飞烟灭。

    这个世界的雷可是拥有不同寻常的威力,说是神的一击都不为过,他可不想冒生命危险。

    跨过大山,越过大河,跑过茂密的树林,躲避凶兽的追击,不分昼夜,约翰终于在第二天来到了另一个城镇。

    这里是南下的区域,远离了神圣帝国的边境,一直朝着首都的位置靠近,虽然距离还很遥远,不过只要在花一些时间的话就能到达。

    令人厌烦的下雨天气在这里荡然无存,只有正常的蓝天白云和太阳,一路上的风景风和日丽,行人时不时就能遇到几个,比起边远地带,这里的人类生活气息更加浓郁。

    约翰需要剿灭的盗贼团在这个城镇的另一边,也就是说他要路过这座城镇。

    因为巫妖不需要休息,约翰理所当然的不做停留,他选择路过。

    在离开之前,为了不引人注目,他还是决定买一匹马在说,要是用跑的话,肯定会引人注目的,像是之前那样

    同时,他也察觉到一路上跑的太快,过了没雨的地方,屏障也跟着忘记开,导致一路上的灰尘全粘在衣服上,整个人看起来像是拾荒的流浪人一样。

    虽然很不情愿,但注意形象是一个人类的基本素养。

    租了一家旅馆,顺便洗一个澡,将人皮洗干净,又换了一身衣服,完事后,就离开了。

    离开这座不知道叫什么名的城镇,骑着马,速度自然比不上他用跑的,不过为了隐藏身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终于,大道的分叉口延伸的隐蔽小道,无视插在地面上饱受风霜的警告牌,约翰来到一座山的山脚下。

    感知上,这里应该就是那伙盗贼团的总部,一群生命力旺盛的家伙在不断的跳跃着,约翰看的一清二楚。

    将马拴在有着草地的一棵树旁,约翰在身上丢了一个隐身术,往陡峭的山坡上行走。

    在强大的感知下,约翰察觉到附近巡逻的人,不过由于隐身,也不用刻意躲藏,倒不如说,大方一点动手得了,暗杀很浪费时间,还不如引发大一点动静,让他们自投罗网。

    打着如意算盘,约翰立马解除隐身,对着忽然因为出现一个人而愣住的他们伸出手指,粗大的雷电射出,轻易的将他们都电倒了,实力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夜晚,热闹非凡的一个酒馆内。

    一些冒险家喝着酒,吃着肉进行阔谈。

    满脸红晕,不知道真醉还是假醉的矮人说道:“对了,对了,你们听说了吗?这附近的几个盗贼团被一个神秘的家伙全灭了!据说连那个进入黄金领域的盗贼团老大都被杀了!而且最恐怖的是,现场一片狼藉,却没有留下一个人的尸体,财宝也被席卷而空!”

    打扮与追求轻松的盗贼相似的人类说道:“啧啧,真是神秘啊,话说有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另一位配着剑的人类喝着酒:“哼,怎么可能会有人见到呢,来无影去无踪,当我们赶到的时候,早就不见了。”

    长着尖耳朵的俊美青年说道:“我猜这几天内,说不定又有另外一个盗贼团会遭受袭击。”

    “我也觉得!”

    一堆附议的声音跟着响起。

    这几天以来,出现在委托栏上的讨伐盗贼团任务都神秘消失了,询问过后,这才知道是被一个神秘的人端掉了,而且尸体也神秘失踪,因此这个话题成为了不少人的谈资,被人津津乐道。

    穿着黑袍的约翰坐在酒馆角落的一角,默默的喝着水,他们的说话声全听见了,这些被称为神秘事件的事情当然都是他干的。

    他只是没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引发这么大的关注,也没想到杀盗贼居然能在短时间能获得大量的财富,尸体的数量也很可观。

    这种稳定的收益搞得约翰都想兼职当盗贼团杀手了,以前一直都不知道解决盗贼团能有这么多好处,实在是一个蠢货啊,浪费这么多时间去收集别人剩下的尸体,还不如这种方式来的快。

    在桌子上摊开地图,上面几处标记红圈的地方都被划上了叉号,还剩下最后一个红圈了。

    收起地图,今晚就是约翰最后一个任务了,完成后就可以回去和雪莉汇合了。

    现在剧情任务进度已经到357/1000,还剩643个人。

    虽然让雪莉替他解决了那些盗贼团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不能全部算到他的头上,但为了节省时间,这一点的让步还剩很值得的,否则在这个地方又要浪费多余的时间了。

第62章() 
“大哥哥,能买我一朵花吗?”

    正走在街道上的约翰望向一旁,一位可爱的小女孩挽着一个装着鲜艳花朵的小篮子,一边可怜兮兮的看着他。

    沉默了一会,约翰给了她一枚铜币,但在接过小女孩的花时,约翰愣住了。

    “叮咚,触发培养任务——法术天才,拥有极高法术适应性的天才,无论面对何种魔法,都能比普通人更快的学会,请将这位前途无限的小女孩培养成一位踏入英雄领域的法师。奖励乌斯比尔的权杖。限时五年之内完成。失败惩罚,剥夺宿主的法术天赋。”

    首先,约翰的脑中想起一句话,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约翰从来没有想过要收徒,可能因为是嫌麻烦的缘故,也可能是觉得没这个必要,所以他一心一意的扑在研究上。

    现在却不同了,眼前的这一位可是千载难逢的法术天才,未来注定能在历史书籍上留下名字的法师。

    先不谈完成的奖励和失败惩罚,单单是拥有极高法术适应性这一点,就已经足够让约翰耗费任何精力去培养她。

    要知道,法术可是比魔法还要难学习的,魔法是靠天赋,法术不仅仅靠天赋,万中无一的适应性更是关键,

    法术是一种需要在脑海构建复杂庞大的法术网,不需要动用魔力来驱动法术,而是人的精神力,也就是灵魂产生的精神力,在法术网的帮助下,能几乎不需要咒语就能施展开来。

    想当初他能学习法术,还是因为把一个法师更杀了,将法师的法术网移植到自己的灵魂上,这可是相当复杂的一个工程。

    法术适应性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天赋,能够快速的领悟法术的真谛,编入法术网中,但事实上,也只有寥寥无几的一部分人拥有这种天赋。

    而这寥寥无几的一部分人都无一例外的是某国出名的法师,进入英雄领域的强者。

    所以,约翰这么激动也是有原因的。

    说实话,要不是“无限可能”颁布的任务惩罚,他心中还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直接把小女孩杀了,将她的法术适应性天赋移植到自己的身上,他相信,自己的法术能力一定能大幅度的增加。

    其实也不一定要乖乖的培养她,在她的身上安装一个追踪器,不理不睬放任不管五年,就算法术天赋因失败被剥夺,但约翰还可以夺取她身上的,到时候岂不是一举两得?

    当然,这些只是约翰的意淫,他可是一个理智的巫妖,不可能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约翰唤回小女孩,没有拐弯抹角,和善的说道:“我是一位法师,你有没有成为我徒弟的意思呢?”

    “哎”小女孩发出惊讶的声音,看来她也知道法师代表着什么含义,就像一个普通人忽然被告知你是救世主一样的感觉,他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拒绝,顿时,约翰觉得稳了,坑蒙拐骗的手法他是最不屑用在小萝莉的身上。

    但出乎预料的是小女孩拒绝了,她向约翰道歉后,就匆匆的离开了,混入人海中。

    约翰搞不清楚状况,讲道理,这种诱惑可不是正常人能拒绝的啊,难道说是他没拿出一点真本事,然后小女孩以为他是贩卖人口的骗子?!

    嗯,这可能性很大,约翰为自己的醒悟感到懊恼,幸亏他在小女孩跑远的时候在她身上设下一个追踪魔法,不用担心找不到,约翰追了上去。

    远离喧嚣的街道,约翰站在一家贵族府邸的面前,上看下看总觉得不对劲,从感知上是不会错了,小女孩进入的地方就是这。

    那么问题来了,小女孩一副平民打扮,还是买花的,这是怎么进去的?

    他可没听说过贵族需要靠买花为生,难道有什么原因吗?

    来了一点兴致,约翰在身上丢了一个隐身术,就肆无忌惮的走进门卫把守的大门。

    刚进入宽敞的房子,约翰就听到了妇人的谩骂声。

    “你以为是谁养你来着?!还敢问我要钱!那只猫本来就是一只野猫,病死也好!”

    妇人一身华丽的服饰,摄取食物过量而导致的臃肿身材,她指着脸色苍白的小女孩破口大骂。

    妇人的旁边站在一位姿色不错的少女,她鄙夷的说道:“堂堂伯爵的女儿,竟然去大街上买花?真是丢我们的脸!”

    另一位高傲的少女,她的眼神中满是不屑的说道“蒂芬妮,我希望你能记住自己的身份,不要玷污我们家族的名字。”

    委屈的几乎要哭出来的小女孩蒂芬妮,面对几位姐姐和后妈的“教导”,她只能默默接受。

    望着怀中奄奄一息的黑色小猫咪,她还是不想放弃,倔强的抬起头,泪眼朦胧的看着眼前的少女祈求道:“玛丽姐姐,哈兰真的快死了,我求你了,就给我一点钱带它去看病吧。”

    年纪最大的高傲少女玛丽看着蒂芬妮怀中的黑猫露出一丝厌恶的表情,说道:“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把外边的野猫野狗捡回来,为什么你就是不听呢?万一我们被染上什么疾病的话,你要怎么负责?”

    蒂芬妮支支吾吾的说道:“我,我养在外面就好了。”

    妇人不耐烦了,她说道:“你要是在这么固执不听话的话,就不要在回这个家了!是选择这个家,还是这只快死的猫,你自己选择吧?”

    蒂芬妮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但在场的三个女人却没有一个上去劝慰,而是冷眼旁观。

    妇人对着观战的老管家说道:“格尔,还不快去把那只猫给丢了?”

    老管家一脸为难,但还是走到蒂芬妮的面前,道:“蒂芬妮小姐,把哈兰交给我吧。”

    “我不要,不要!”蒂芬妮抱紧了怀中的黑帽,抗拒老管家伸过来的手。

    妇人眉头一皱:“蒂芬妮!”

    蒂芬妮就这么哭着,妇人生气了,她用眼神示意老管家。

第63章() 
“怎,怎么回事?”

    老管家格尔的手刚伸向蒂芬妮,一股未知的力量阻碍了他的前进,将他牢牢的固定在原处,无法进行移动。

    妇人见老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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