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皇妃:邪王,请宽衣-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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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骨气。”
“这个孩子二十岁到时候,又做了一件名满天下的大事。在当时的朝野里,凡是仕宦人家的孩子,年过弱冠必须要有人推荐,推荐什么样的人呢?孝顺、廉洁、干净、纯粹、能干、踏实、诚实的人,这种人便是举孝廉。我们姑且喊这个孩子青年吧。这个青年的爷爷是阉宦之首,他爷爷有个衷心的徒弟叫做张让,这个张让陪着帝王长大,帝王在幼年时曾经喊张让为干爹。你该知道这个青年的背景是多么的雄厚了吧?”
李潇玉笑起来,她知道自己不是个会讲故事的人,但是她却看到了卞洪听得入了迷。
“那他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吗?”
“他的爷爷告诉张让,请一个喜欢评论人的名家到家里做客,这个名家人送外号月旦评,本名许劭。青年胆子有多大呢?在张让家里上演全武行,跟许劭对打,弄得张让院子里乱七八糟,而这个青年最终将剑架在了许劭的脖子上,换来了一句举孝廉的评语,而这句评语似乎咱们东岳国也有个人获得过,你想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评语?”卞洪有些好奇起来,有评语的人不多啊。
“尔是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李潇玉这句话说完,她相信卞洪知道她指的东岳国的那个人就是夜帝慕云昭了。
卞洪的眼睛亮了起来,那不是传说中的夜帝吗?只是这夜帝她知道是谁吗?
李潇玉看着卞洪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又看着卞洪疑惑的表情,莫非夜帝和慕云昭是一个人,是皇室秘辛,百姓之间,平常将领之间是不从知晓的?若真是这样,凌祁天其心可诛!
“姑娘你说五件大事,这是两件,还有哪三件呢?”
“第三件大事,便是这个少年二十七之时,仅凭一把七星刀,敢入府刺杀权臣。如此胆略,如此爱国之心,这样的人,世间又有几人?只怕这世间之人能与他成为朋友,已然是幸事。”
李潇玉见自己说的卞洪心动了,便继续说道:“这第四件大事,在这个青年三十而立之时,我们姑且说他是中年吧。这个中年人发布了一道令文,叫做《招贤令》,文章气势磅礴,内容精彩纷呈,缩合一句话,那边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如果用最精彩的部分评论,那就是出身真的决定一切吗?这个世界不就是靠努力来换取身后功名的吗?以前犯过错真的就一无是处了吗?这个世界不是该有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路径,给真正爱国的人?如果说这个中年人令文里面有什么让人难以忘怀,又让人心潮澎湃的。那便是举凡大才皆出街巷,都是市井小民,可越是这样的人,越是叱咤风云,使山河变色的英豪。”
李潇玉看得出来卞洪激动了,他也认同大才出于市井,也认同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如果这个中年人年轻之时,也是飞鹰斗狗,那他中年之时便是一个广纳天下英才,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明主,如此明主,如何不是良木?”
“姑娘,那第五件大事,又是什么?”
“那第五件大事,便是这个中年人耗费二十年的时间,让西边的国家不敢跨雷池一步,让北边的国家不敢有半分不轨之心,让东边的国家只能俯首称臣。这个中年人有着手握乾坤的本事,有着以少胜多的军事奇迹,更有着宁愿因为禁止粮食被酿成酒而被士人骂个狗血喷头,也要留下军粮供给士兵和百姓的悲悯之心。这样的中年人,在他晚年的时候,写过两句话,至今难忘。”
李潇玉站了起来,闭着眼,大声说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她回过头来看向卞洪,“想象一下,那种满头白发还要老夫聊发少年狂,那种即便衰老体弱,依旧为国兴盛而壮心不已的英豪,这样的人,他的少年时期就是个飞鹰斗狗的纨绔子弟,更是个不着调的邪魅狷狂之人,可就是这样的人,却成就了一番霸业,让番邦不敢妄动,让藩国不敢异心。卞洪,这样的飞鹰斗狗之辈,你不认为就是你的良木吗?你不认为是你该追随的明主吗?”
“那这个飞鹰斗狗之辈,是何人?夜帝吗?可是夜帝行踪飘忽又在哪里?”卞洪诧异的说道。
果然,凌祁天真的阻断了慕云昭的战功,也罢,他歉给慕云昭的,她给慕云昭夺回来。
“夜帝?我带你去见,如何?”李潇玉笑起来。
“我家郡主能为你找到夜帝本人,只是你可愿跟我们而去?”容曜插话道。
“既然能见到夜帝本人,我等兄弟死而无憾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野狗之祸
“卞洪,这皇家牧场只有你一个人来吗?”
李潇玉很好奇这个卞洪有没有那么大的担子,敢自己来,若是他不幸被杀,谁来收尸?必然这附近有他所谓的青鸾营兄弟们。
“我们的兄弟在山腰,我先来探探路,大家都来了。”
“有多少人?”
“我们整个营的人都来了,大概两千来人。”
“人够了。”
“姑娘,你是要?”,卞洪一脸纳闷的问道。
“这空气中弥漫了一股血腥味,作为兵士,你可有闻到?”
李潇玉说的卞洪一脸纳闷,“有吗?”
“你的嗅觉不够突出,需要练。现在把你的兄弟们都叫过来,我给你一个勤王保驾的机会,也给你一次重振军人名誉的机遇,你可愿随我而去?”
李潇玉的脸上带着一种坚韧,这是卞洪少见的模样,更是卞洪在其他将帅身上未见到的气质。她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那便是跟随她可以扬名立万的错觉。这是一个发光体,让他犹如那趋火的飞蛾,不自觉的被她吸引和牵引。
“我愿。”
他经历过那么多次的点击和失落,却不知道为什么,他愿意相信这个姑娘。
卞洪掏出一只竹哨子,竹哨一响,就跟狼对月狼嚎一般,不久便传来此起彼伏的哨音,哨音有着阴阳顿挫,似乎是一种暗语,更像是一种鸟鸣叫的声音。
李潇玉耳廓微动,她听见了步履轻快的奔跑声,这是常年锻炼体能战士才有的步伐声音。
“看来你的竹哨很管用,不过你报备的标准,估计这波人有接近两千五百人而不是两千左右。”
卞洪愣住了,“姑娘好耳力,竟然听声音就分辨得出我们的人数。”
“你的竹哨,我更感兴趣,可否有时间教给我如何吹奏?”
“好。”
……
“大哥,你唤我们来,可是找到管事的人了?”
“大哥,不会是这个小姑娘吧?”
“大哥,是这个姑娘吗?”
李潇玉看着这些憨厚的兵士笑了起来,“我不只是你们口中的小姑娘,还是你们命中的贵人,如果你们愿意跟随我,我保证今天开始你们将扬名东岳国,成为东岳国最强的精兵。”
“你凭什么这么说?”
“就凭有一股血腥味,你们没闻见,我却知道方位、距离、惨烈程度。”
李潇玉笃定的说着,她的眼神明亮如繁星,说的众人面面相觑,竟然有这么厉害的人?
“在野外生存,最关键的是警惕性。警惕性如何而来?视觉?极目远望,你能看多远?十米?二十米?三十米?一百米?不,真正的警惕性来自听觉与嗅觉。这空气中弥漫了很重的血腥气,但是这股血腥气是发苦的,带着一股属于动物的骚味,故而这不属于人类,而是动物的。如此大规模的动物,我怀疑是有人用了御兽术。而这个气味带着河水的水腥气,气味整体偏淡,但是我却听不到任何打斗声,我猜这场战斗距离我们大概三里远。”
众人更是瞠目结舌,这得是多么厉害的嗅觉才能有这样的判断力啊?容曜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自家郡主是天生的神将,竟然这么细微之处都能了若指掌。
“大家的眼神告诉我,我的这个信息让你们好奇。人,都有好奇心,有时候好奇心会害死人,有时候好奇心会拯救一个人。既然你们好奇,我们便去验证如何?”
“好,去看看姑娘所说是否是真的。”
“我也想看看。”
“容曜,你是活地图,哪里有河的地方,你该是更清楚,带路吧。”
“是,郡主。”
……
奔袭三里,李潇玉与青鸾营的兵士只用了半个时辰,等他们走到地方,果然看到了数百头似狼非狼的动物尸体。这些尸体的死法极其残忍,有些死的脑壳迸裂,脑浆侵染了眼球,眼球突出暴起;有些是身首分离,脖子扭曲九十度,成了直角,它的爪子还维持着挠的状态;有些是外皮翻起,肌肉被撕裂而开,那白森可见的骨头尽显人前,血洒得一地都是;有些事四肢被齐齐斩去,跪在地上凄惨的呜咽,还有一丝气息在那里。
“姑娘,这是什么?”
“草原野狗。人们常说狼与狗不一样,狗是竖着尾巴,狼是耷拉着尾巴。你瞧瞧前边不远处的那些,都是竖着尾巴的,这边是狗。”李潇玉解释道。
“姑娘,这是野狗?!”卞洪脱口而出。
“野狗怎么了?”
“野狗是一种极其残忍的动物,若是碰到野狼,野狼是咬颈索命,等猎物死透了才会吃,而野狗确是在猎物活着的时候就开始撕咬吞噬,还喜欢专挑猎物的臀部开始。野狗是极其残忍的动物,长相丑陋,手法残忍。”
卞洪刚说完,只听容曜淡定的对着李潇玉说道:“郡主,前边有烟,怕是被困在野狗中的人用火焰抵挡了一阵。”
“这野狗看来也有几千头,不过野狗再厉害,到底也是畜生,没什么好害怕的。”李潇玉淡淡说道,这句话却奇异的安抚了骚乱的军心。
“是兽类就怕火,索性的是这些野狗距离河边也就百米之遥,郡主的意思是火攻?”容曜马上理解了李潇玉的意思。
“火攻虽好,万一大火火势控制不住,我们想营救的人也被烧死了呢?这是秋季干草最多的草原啊,万一着火,这火势如何控制?”
李潇玉看了一眼卞洪,倒是个心细如发的,可惜胆子太小。
“火势根据风向。”
李潇玉拔下发间的金步摇,金步摇的金链流苏飘向了狗群的方向。
“风向朝向狗群,必然是火势烧向对面,而非咱们这一面。”李潇玉笑起来,“你们谁身上有裹烧饼的油纸?我看你们有些人带了竹杖来,到时可以给我一用。”
“姑娘,这是要做什么?”
“制作天灯,既然我们无法让对方听得见我们的意图,就让他们看得见即可。”
李潇玉接过油纸,对着容曜说道:“会做纸鸢吗?”
“郡主,我小时候做过很多,马上劈开竹杖做长竹签。”
容曜的聪明让李潇玉满意的点着头,人都说多一个聪明懂事的助手,就是事半功倍和省心,如今看来的确如此。
“姑娘,我们没有纸磨和豆油,如何点天灯?”卞洪还是不明白。
“人在野外,不肯能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既然我没有浆糊,便是用头发丝来系住油纸,那我没有墨汁,为什么不能用血来书写?再说这地上有的是野狗血不是吗?容曜,拿酒来。”
李潇玉掏出了在身上的一个桔子,剥开之后,撕破衣袖,袖子上的棉线,捻了个灯芯,做了个小桔灯的灯座。
她沾着野狗血在天灯的四面写了个足够大的“河”字,在天灯点燃上天之后,她笑着对后面说道:“所幸我有随身带酒的习惯,虽然只有两个酒囊,却足以燃起一片火海。这风向是由西向东,咱们就在西和南点火,形成一个半包夹击的火势。”
“姑娘,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是在西和北点火?”,卞洪愣住了。
“因为我要在北边将你们的刀摆成个刀阵,让这些野狗情急之下以跨越北边刀阵自我损伤的代价,来逃窜。这些野狗虽然凶悍,若这些刀阵缩减了它们的士气和实力,对于我们来说,杀一些残兵败将还是很容易的,不是吗?”,李潇玉嘴角一笑,这轻飘飘的话却给人以血腥十足的感觉。
“姑娘,你这是想全歼野狗群?”,卞洪诧异道。
“既然有人设局,为什么我们不让对方损失惨重呢?要知道人只有知道痛,才会畏首畏尾,才会掂量,不是吗?”,李潇玉转过脸来看向卞洪。
“那需要多少的刀剑呢?”
“一千。”
“好,我这就去准备。”
卞洪和战士们的眼睛都亮了起来,这种全歼的打法,让他们有了一种兴奋,属于喋血战场的军人的兴奋,仿佛血脉里面都喷张澎湃了起来。
“一千人失去了兵器,要先有东西可用,你不做好防备就去做吗?这不是造成青鸾营的兄弟无谓牺牲吗?这种非战斗减员,我不喜欢。”
“那姑娘的意思是?”
“这是草原,虽然没有太多的东西可以用,但是编个草绳,几股草绳弄个鞭子还是可以的,毕竟鞭子抽人也痛。”
“明白了,姑娘,我马上准备。”
“嗯。”
容曜靠近李潇玉,他心目中郡主的形象越发的高大上起来,也越发的英气逼人,这样的郡主该是男儿身的,该是驰骋疆场为国杀敌的,只是可惜了郡主的一身才华。
“你在叹息什么?”,李潇玉看向容曜。
“郡主该是生当为枭雄的汉子,可惜了。”,容曜知无不言的说道。
“没什么可不可惜的,只要我是我就好。容曜,你说这狗群是谁引来的,又是想杀谁?”
“容曜猜不好。”
“你倒是说说看,看你想的跟我想的是否一样。”
“我猜是王爷,毕竟郡主一路上跟王爷屡次遭遇杀手,还有一次是狼祸皇宫,这似乎是冲着郡主去的,可是我确认为是冲着王爷去的。”
“这些狼群的死法,很像是慕云昭的杀人手法,你没发现有些狗头是被某个东西一箭穿头而死?”
“摘花飞叶?看来是王爷无疑了。”
“慕云昭到底是得罪了谁,为什么对方非要杀之而后快?”
“郡主,只怕这个人来者不善啊。”
“嗯,待会你组织青鸾营的人在外围放火,见到逃跑出来的野狗就地斩杀。”
“郡主,您呢?”容曜很担心的看着李潇玉。
“我想进去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人。”,李潇玉邪魅一笑。
“郡主!”
容曜还想在说什么,李潇玉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不是吗?照我说的做。”
“是,郡主。”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火烧野狗
有一种幸福叫做从天而降的救赎,有一种铭记叫做绝境中的救助。
“阿昭……你休息一下,不然你会累死的!”
“如果本王休息了,你我都会变成野狗的食物。”
“可是你已经持续不断地抵挡了一个时辰了,你的手都发颤了,再这样下去你会受不了的!”
“那也比坐以待毙强!”
“阿昭,我是个累赘,若是你自己肯定能逃窜而出,你走吧,不要管我!”
“本王不是个自逃生路的懦夫!”
“阿昭……”
凌雪裳有一种生离死别的哀痛,她还有好多话没有跟阿昭说,还有很多事情没有跟阿昭讲,她不希望就此与他分离,她不愿!
“这个匕首你拿着,等火势小一些,若是本王没有将这些畜生压下去,你就自杀!这些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