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贤良淑德-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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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捕快道:“那你爹,他在努力念书。”
琳琅:“……”
确定不是在谋杀谁?
男子闻声抬头,看着宁琳琅愣了下,又看向后面的女捕快,阴阳怪气着:“捕快大人又来干嘛?”
女捕快:“送人,这个是你女儿。”说完,转身走人,潇洒的可以,就像送什么货物一样,货到了,连让人验货的时间都不给,直接走了,都不怕人退货。
宁方愣了下,扔下那大概要他命的书,缓缓走到她面前,挺直着腰板,上下打量着:“你,拿什么证明是我女儿?”
那样子像是被骗了好多次,现在终于有了经验,打算好好审问一番。
不过,貌似没必要……
琳琅指了指那小院,反问着:“我骗你是你女儿有钱拿?”
宁方回身望了眼,一小小院落,屋顶前两天下暴雨砸了个大洞,还没来得及修,墙还掉了点皮,整个屋子看起来就是摇摇欲坠。
谁要是这种情况下再骗他,对方可能就是个傻子。
他点了点头,又看向琳琅,神情立马激动,眼角含泪:“你长得随你祖母,而且爹一看就感觉到你是真的!”
琳琅:“……”
刚刚怀疑的人到底是谁?
“走,爹带你出去吃好吃的!”说完,宁方牵着门都还没踏进去的宁琳琅就往外走,逢人就乐滋滋的道,“这是我女儿,她回来了!”
琳琅觉得吧,按她那多年摸爬滚打的经验觉得,她这个多年未见的爹,傻傻的,蠢蠢的,还单纯的可以,属于被卖还帮人数钱的那种……
不过转念一想,记忆里好像的确一直有这么一个人动不动拿着糖葫芦逗她玩,那样子好像就是这么傻乎乎的。
简而言之,这个八成真是她爹。
判断完毕,回忆结束,强行打断回忆的是一大捧糖葫芦,宁方道:“琳琅,你小时候最爱吃的,今晚吃到饱!”
琳琅:“……”
这不会是她的晚饭吧?
事实证明,她猜对了……
琳琅捧着一大捧的糖葫芦踏进了那小院,宁方牵着她走到她房间,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像是早就准备好一般。
宁方自豪着道:“每隔几天,都会打扫一次,所以,琳琅你今晚可以直接住了。”
琳琅看着干干净净的屋子,以前的事,她记得不是很清楚,但向来养尊处优的她爹,能够在落魄后,将破旧屋子收拾的干干净净,可见,她爹也是在成长的。
家逢巨变,促使他的成长,琳琅觉得这巨变对他来说还不差。
她是这样想的,回家的第一天就是带着这想法入睡的。
第二天,初升的太阳,门口站着的人影,告诉着她,她这个山贼头天真了……
于霜华,昨天的女捕快,提着三层高的篮子,一身暗红夹黑的捕快服依旧如昨日般,衬得人身姿挺拔,英姿飒爽的。
宁方昨夜告诉她,那女捕快曾经是她祖父收养的,宁家衰败后,她是唯一一个死缠着宁家不放的,死活赶不走,还把自个熬成了老姑娘,简而言之,是个没脑子的。当然这是宁方的想法。
“于捕快,这是……”
于霜华走进,熟练的在桌上摆好包子,粥,油条的。
她道:“我怕废物饿到小姐。”
那一声废物没有任何鄙视,只是陈述事实。
宁琳琅觉得她被雷轻轻的劈了一下,神魂荡漾了下。
“何……意?”
“废物没人活不下去。”她再次陈述事实。
琳琅僵硬的转头看向走过来的宁方,就见人立马垂着脑袋坐到桌边开始吃,就留个后脑勺给她们。
这个家道中落那么多年的人,居然还不懂生存?她被震惊到了,这种能力,一般人大概学不会吧?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般,于霜华补道:“他还是别懂自力更生比较好。”
琳琅:“??”
“他第一次懂的时候,直接把屋子给点了,差点把自个烧成碳。”
“第二次懂的时候,去河边洗衣服,掉进水里洗自个去了。”
“第三次的时候,出去买个菜,差点把自个卖给人家当苦力去了。”
琳琅:“……”
宁方埋着脑袋,喝他的粥,高大的人缩成了一团,脸扑进了碗里,不时抬头拿毫无威慑力的眼神瞪人。
于霜华没理他,抬头看了眼屋顶,道:“小姐慢吃,霜华先补个屋顶。”
琳琅目瞪口呆的看着人熟练的拿着东西出去,熟练的上屋顶,默默的看向正委屈扒拉望着她的宁方。
宁方捧着碗:“爹已经学会怎么烧水扫地了。”
琳琅:“……”
她爹很娇贵。
她凌乱了下,随即镇定下来,没事,她是小家碧玉,她还可以勤俭持家!话说,昨晚吃糖葫芦的原因,该不会是因为没人做饭吧?
☆、故人相逢
爹爹娇贵,宁琳琅自觉的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反正养家糊口也就那么回事,虽然跟她最初设想,比如被娇养下有点偏离,毕竟世事难料……
反正以前是抢地盘,养小弟,现在干活养爹爹,都是体力活,差不多,就是不好找那种让她显得娇娇弱弱的活……
她愁苦着。
于是,于霜华找了何旭昭,现任的京兆尹,当年受过宁琳琅祖父的提携之恩,也是难得还记着恩,至今对着宁家,是能帮衬的就帮衬,这也是为何于霜华一介女流能做捕快的原因,虽然是聘用形式的,但其权利职能与吃官粮的无异。
何旭昭一听,立马安排宁琳琅进了何府,给自己的夫人当贴身丫鬟,一不用卖身,二不用跟其她丫鬟一样住府里,贴身丫鬟的活又向来都是最轻的,给的工钱还跟死契的一样高。
人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宁琳琅感动之余,乖乖遵守外界规矩,绝不持恩相挟,毕竟这路走不远的,更何况何夫人防她就跟防贼一样。
不过,换成其他人,大概也会不安,任谁都可能会怕家里多上几个吸血的。
于是,半年来,她学着如何将锋利的爪子收起来,如何将眼神收敛的温润如水,对着何夫人尽心尽力。总算使得何夫人从一开始的不情愿,警惕到后来的慢慢喜爱。
宁家总算生活彻底安定,就差她宁琳琅的婚姻大事,京中,跟她差不多的姑娘,孩子已经在路上跑了,而她,孩子她爹目前还没彻底着落……
对于婚事琳琅千挑万选了下,目前最满意的对象就是隔壁宰猪的大朱,以后可以每天有猪肉吃,虽然宁方千百个不愿意,然而,身为爹的他没有话语权……
就是……
“琳琅,我要去娶小翠去了……”
彼时,宁琳琅正提着最新鲜的大白菜在街上买菜,大朱抱着一大坨猪肉拦在她身前,圆滚滚的脑袋低垂着,像是没脸见人。
“你说……啥?”琳琅觉得自己幻听了下。
大朱皱了皱眉,这个“啥”字,小翠就是不会说的,一个字就将两人分出了云泥,小翠就是天上一团长得不错的云,琳琅就是地上一坨即使再好看,也是一坨坨泥巴。
“我喜欢上小翠了,所以要娶她。”声音立马有力了许多,像是终于给自己找了点抛弃人姑娘家的底气。
琳琅如遭雷劈。
“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大朱实诚的道:“上个月往豫亲王府送猪肉的时候认识的。”
现实是如此的沉重,琳琅被砸晕了,出口问着:“她在王府做什么……”
“她在王府厨房,她爹是厨房的管事!”说完,大朱愣了下,赶忙补着,铿锵有力的道,“我不是因为她的身份,是因为真的爱她。”
琳琅身形晃了晃,她怎么忘了,这世上除了门当户对,还有攀高枝?外面大千世界,她要学的东西果然很多!
算了,她挥了挥手,道:“没事,你走吧。”
她得重新找能让她贤良淑德的相公了,街头的阿白好像还不错,很勤快的样子,人品好像也还行。
她宁琳琅永远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那个,琳琅,这猪肉免费给你们。”大朱叹了口气,说着就往人怀里塞猪肉,琳琅手一伸直接抱住,然后边走边想着,身后大朱心疼的望了眼,那身影多萧索啊,萧索的他心肝一阵一阵的疼着。
要是琳琅的身份再高一点就好了,或者没有家道中落该多好,琳琅比小翠好看多了。所以,老天为什么要让他这么抢手呢?
等等?
“琳琅!”他突然出声叫道,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何事?”琳琅转身,秀眉微簇,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大朱看了,心肝又揪了下,他含情脉脉着道:“那个,我可以说服小翠,让你做妾。”
风吹呀吹的,宁琳琅转身走人,继续思考着阿白的优缺点,皮肤白了点,力气小了点,但对他娘很孝顺……
“琳琅,我说的真的!”身后大朱用他厚重的声音表示着决心,引得满街侧目。
琳琅不理他,继续走自己的,眼角瞥到一侧的萝卜,貌似挺好的,宁方也爱吃。
就是身后的人扔下自己的摊子,急急追上来,挡住了一摊子的萝卜,她有点犯愁,他道:“我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的。”那眼睛,神采熠熠的,亮亮的,里面还有一团小火苗燃着。
此刻,街头,一辆明显是权贵的马车,莫名其妙的拐向这一条人多的要死的街道,里面坐着的人还浑然不觉。
萧扬,曾几何时,也是驰马纵横京城,成日逗鸟遛狗的浪荡公子哥,做为惠元帝的遗腹子,浩慧帝最小的皇弟,在京城,他就是横着走,上面那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有人都以为,他这一辈子就是这么个不学无术之徒,但就是没人想到,这么个注定一生都是个废物的人,有一天,会一路坐上亲王之位,统帅六军,成为新帝的左右手,更没想到会成为让京城百官,皇亲国戚闻风丧胆的阎王爷,就因他还肩负检察百官之要职,一般,出现在他名单上的,下场不是斩首就是抄家。
印证了那句阎王要你三更死,绝不留你到五更。
现在,这一位忙到整整半月不着家的豫亲王,在三个时辰前,被自家母妃哭着召回,又被她哭着要拉去城外上香。
然后出门不到半个时辰,遇到多年闺中蜜友,萧扬冷笑了下,一多年久居深宫祖籍还在方州的人能遇到密友?那密友还恰好也要带着女儿出门上香?
一个时辰后,两人还聊天聊得把自家儿女忘了,共乘一辆马车离去?
他母妃是不是太不把他的脑子放眼里了?
一侧坐着的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一颗心就这么砰砰直跳着,脸颊微红着,软软糯糯的声音夹带着外面细碎的阳光,听的人心神荡漾,她道:“多谢王爷让媛儿搭车,要不是王爷心善……”
“你,太吵。”
简简单单,干净利索,顺带夹了三分不满,直接让人小姑娘一张脸从绯红化为惨白,看的人心疼不已。
“对……对不起……”马车内瞬间安静,剩个想哭不敢哭的小姑娘偷偷往车门挪了挪。
萧扬不用想也知道,这一出偶遇到底是怎么来的,八成是她沈琳又闲到发慌,挑了几个戏本子,被上面虚无缥缈的男欢女爱感动的稀里哗啦的,于是想看活生生的才子佳人,情定终生,顺带解决下他的终身大事。
诸如此类的把戏,这几年越来越频繁,频繁到他昨天才撞到林侍郎家的千金恰好来当丫鬟给他送饭。他按了按眉心,他是不是真的该给她找点事做?
其实,本来他也是一风流少年的,曾经也倾心于有京城第一美人之称的周怡,后来,因为某个人,回来后他直接顿悟人生,断了那些红尘琐事,一心扑在公务上。
如花美眷,重要吗?
不重要,长得再漂亮,迟早都是皮·肉·具·烂的白骨一堆,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做点事。
至少,不会被当成一次性的棋子一样抛弃。
马车外,车夫时刻注意这里面的动静,门口伸出只小手,他立刻懂了,手下赶着马车往一侧一歪,控制车厢来个颠簸。
这个颠簸,力道要恰到好处,既不会使里面坐着的二人受伤,还得让人坐不稳,直接来个相撞,然后王爷美人在怀,他的赏银到手。
里面的小姑娘已经做好准备,马上就要来个不慎扑到人身上,再等着抬起娇艳欲滴的小脸来。
结果……马真失控了。
为了延迟到达人姑娘府上,车夫特地挑了这条人多的路,现在那一晃荡,人群受惊,马也跟着受惊。
他更为了达到效果,出门的马都是精挑细选的,不然这车不容易歪,事后责任也不好推脱。
这回小姑娘是真的受惊吓了,不过还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拐了个弯,朝人身上扑去。萧扬大手一挥,将人往一边一推,发出“砰”的一声,自己一跃而出,跳到马上。
彼时,琳琅还在想着怎么让这位乖乖回去卖他的猪肉,让她好好买几根萝卜回去,他现在已经没有她的萝卜好看。
恰在此时,一阵嘈杂,马车迅速向他们冲来,琳琅正打算不慌不忙的避开,那个口口声声说要聘她为妾的大朱,惊慌失措逃开的途中,拿他硕大的身子撞了下她。
她直接站在了马冲来的最佳方向。
宁琳琅:“……”
阴沟里翻船了。
她干脆不躲了,半年了,该懂的还是会懂的,比如,此时此刻这种距离,正常人是会被吓的躲不开的,她选择乖乖的站着,横竖那从马车跳出来的拉缰绳的人貌似是个能人,简而言之,这车不会撞到她。
她觉得比起这车,还是身上的大白菜重要些,她要是抛弃它们躲开了,它们就真的粉身碎骨了。
白菜的命很重要!
马车停下,骏马嘶吼的声音在耳边凄惨的响着,马蹄高高扬起,复而落下,带起一阵风来,裙摆飘荡,发丝轻扬,恰好跟她擦肩而停。
琳琅看了眼那马,开始她的三步骤。
首先,双眸震惊。
其次,篮子坠地,魂飞魄散。
最后应该腿软摔倒在地,她腿软了一下,不慎瞥了眼不久前雨水浸过的地面……
好像还有点湿漉漉的?
还好像很脏?
她果断的选择坚强的站着,睁着双吓坏的眼睛看向马上的男子。男子一身玄衣,双手持缰绳,看起来那叫一个英勇不凡。
她看着人,脑中只剩一句话,宁琳琅,你要打死不认。
☆、羊羔呆呆
冤家路榨,大概就这意思……
马上那个是小羊羔,曾经那个头发软软,眼神糯糯的羊咩咩。
琳琅就是没有想到,他居然真的活着逃出来,还是在那种可能必死的情况下,上天对他的确眷顾。
她跟他相识于什么时候呢?
琳琅粗略一算,四年多前,五年不到,彼时,她才十三岁,而现在马上英勇不凡的人那时十六岁,正是鲜衣怒马的花样年华。
只可惜,他被绑架了,还被绑进了九连山那种山贼窝遍地,官府等于摆设的地方,还偏偏被她宁琳琅截胡了……
现在,故人相遇,宁琳琅思忖了下自己曾经在九连山的所作所为,她除了日常无聊,逗他玩外,貌似没干什么。
但,京城人心险恶,尤其是这种达官贵人,万一几年不见,小羊羔心怀怨恨,那后果可能不太好……
她现在也算是有家室的人,宁方还等着她喂养,将来的相公还在遥遥远方等着她把他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
她藏在袖子里的手偷偷掐了自己一下,用着生平从未虐待过自己的力道,硬生生的让自己从惊吓中回过神。
然后眼眶含泪,要控制它将掉不掉,要显得自己楚楚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