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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所嫁非人-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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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就站了出来,大吼一声:“柳诗仁已经名草有主儿了,你们别惦记了。”

    我娘我爹基本已经扶额不想看我,拿夏善人的话来说就是:“你看以后仁哥儿要是不娶你了,你还嫁不嫁的出去。”

    临婚退货这事儿可是发生了不少。

    为了安我爹的心,我当即就把计诗仁从学堂里拖了出来,当着我爹的面在他脸上盖了个章,“爹!这下你们作证!他必须对我负责!”

    计诗仁傻呵呵的笑着,我爹皱着眉头逼着眼睛,神情基本已经绝望。宏扑讨技。

    计诗仁当即把他贴身佩戴了十年的玉佩给了我,有礼有节的朝着夏善人鞠躬:“伯父伯母,请二位不用担心,今天我把话撂在这儿,爹,娘,这一声算我提前叫的,五年后,离儿一及?我就取她过门。”

    夏善人一拍脑袋,没接住话茬口吐为快道:“我闺女不正常,仁哥儿你怎么也跟着不正常呢。”

    我一翻白眼,女红女诫那些我都是会了的,下的厅堂上的厨房,我是多好的媳妇儿呐,就这么被我爹我娘给埋汰。

    事实难于雄辩。

    等到计诗仁年满十五的时候,追他的姑娘基本算是满大街的跑了,他牵着我一步一稳的漫步江边,假意来了个月下定情,我都忍不住调侃他,都老夫老妻了还怕这干啥。

    等我年满十三,计诗仁用他自己赚来的三万两银子给我下了聘礼,我爹给激动的。

    但是随即又想了想,小声的跟计诗仁讨价还价:“仁哥儿,离儿才刚满十三,要不你再过几年再娶回去?”

    得了,现在知道家里没我撒泼闹腾不热闹了。

    云姨倒是高兴的几天睡不着,就等着我过去陪她,说这下我能正大光明跟她一起了。

    所以我不耐烦的跟我爹说:“爹,我就在隔壁呢。”

    我爹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一番讨价还价后,先定亲,等我年满十五再娶我。

    我想提前做些没羞没躁的事儿,被计诗仁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一直到我年满十五,大红嫁衣耷拉在我身上,红色的盖头遮住我的视线,我摇摇晃晃的坐在轿子里,喜轿绕着江洲城转了一圈,我才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那一世,我们也是这样,家在隔壁,绕城一圈。

    砰砰砰,三声踹脚的声音传来。

    一只如玉的手掀开轿帘一直伸到我的盖头下方。

    “娘子,出来了,咳咳。”

    他故意咳嗽两声,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当年,他也是这样将我牵了出去,不过当年他是身子不好,如今我有一个完整的计诗仁。

    晚上我照从前一样坐在喜床前,这一次没有宝儿再给我送糕点,没有再让我同上一次一般出糗。

    喜娘的声音传来后,一根金秤杆挑起我的盖头,我竟然在上面看到了一个牙印。

    这次可不是我咬的。

    计诗仁胸系大红花一脸温润笑意却目光灼灼的看着我。

    喝完合卺酒后,他端出的一碗饺子,温柔的问我:“娘子,生吗?”


第一百一十八章 番外之扈谈


宝儿的突发事件让我措手不及又惊又喜,喜的是我养了十二年的大白菜终于有猪拱了,惊的是怎么在这个时候拱呢。

    我要是带宝儿走,那要是等我们回来的时候方管家的儿子若是另娶新欢那宝儿一定会难过。那我要是不带宝儿走,用着不顺手的丫鬟那我一定会难过。

    最终问题的解决方案还是。找爹吧。布斤刚圾。

    当我踩着小碎步屁颠屁颠儿的来找爹的时候,我爹正背对着门大喇喇的给我准备着出行的用品。

    “这个被子拿回去,多塞点棉花,离儿怕冷,不知道他们要走多久,这个龙眼,多放一些,离儿喜欢,还有这个这个这个都不用装了,她不会用的。”

    “爹”

    一听到宝贝闺女的叫唤,扈老板挺着肚子还未转身就先回答“爱”

    我一看,这东西这么多,会不会带不动啊。

    “离儿,找爹啥事儿啊。”

    我将宝儿的问题纠结的告诉了我爹,我爹一拍腿就立马做了个机智的决定。

    “宝儿跟你走。我让方管家再留他儿子半年,保证你们回来的时候他儿子还在。”说完凑到我耳边,“不过你要让宝儿与方海勾搭好了,别没等宝儿回来方海就跟别的丫鬟对上眼了。”

    哟,我咋没想到这个问题。还是我爹机智。

    方海是方管家的儿子,若是方管家去了那这管家之位铁铁的就是方海的,那对这府里以及外面部分姑娘那可是个宝,我家宝儿前脚走,后脚定有媒人上门。

    这可是个大问题,我爹可以让方海暂时不娶姑娘,但可管不住他心里不进人儿。

    在我将这个现实的问题摆在宝儿面前。看到宝儿一脸欲哭无泪眼里似藏了千言万语的委屈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决定牺牲自己成全他们。

    那宝儿就跟我妹妹似的,总不能我美美的成了亲,让我妹妹孤家寡人是吧。

    于是我决定放下宝儿,让她呆在府里,告诉我爹,若是他们情到浓时自控不住那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我家的宝儿嫁出去,多给点陪嫁。

    我给宝儿的嫁妆那是早早就备好了的,让所有丫头,都眼红。

    几天时间一晃而过,终于到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日子。

    从此我扈离非就要跟着夫君过上颠沛流离浪迹天涯无家可归,呸呸。有家可归却不能归苦命鸳鸯的日子。

    看着爹潸然泪下,他们的身影离自己越来越远。

    从此我扈离非是不是可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闹腾起来了?

    当然,这个想法在我看到计诗仁一脸洞悉全局的表情时打消,我要闹腾的话,怎么着也得让他跟着我一起闹腾,那样也没人能议论我了是吧。

    其实计诗仁没有说过他到底要去哪里,只是说有事远门,半年后回来。我爹对他那是一千个放心,一点没疑惑的将我交给了他。

    上车之后不知为何,一路我都在犯困,计诗仁温柔的将我放在他的腿上,浑浑噩噩中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直至马车停在一个巨大的湖边。

    “娘子醒醒,咱们到了。”计诗仁推了推迷迷糊糊的我,我一下就清醒了。完全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我看着就是很偏僻。

    这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湖边孤独的修建着一座大宅子,上面写着两个字:计府。



第一百一十九章 番外 之长鸳

    长鸳是一个人诞生在这云雾天中,她从醒来的时候就一个人躺在紫梨树下。

    云雾天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希望,只有那一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开启的大门。

    紫梨树常年四季飘散着紫色的梨花瓣,这是白茫茫一片的云雾天中唯一的一点颜色。

    不对,如果说还有的话。那就是长鸳的头发。

    她有任务,每当有人渴望着力量的时候,她的心中就会积起一团火焰。

    这火焰不仅烧着她,还炙烤她,让她也跟着焦躁起来。

    这团火焰越来越热,越来越重,最近累积成了一股想要勃发的力量之后,就被长鸳凝练成了她做出来的第一件神器,恨天锁。

    她恨。

    这云雾天自将她诞生以来,就让她一个人待在这里。

    她恨。

    若不是需要及早出世,又何必还要如此之早将她诞生于此。

    她心中有层层火焰,不停的灼烧着她自己。将她的情绪烧的沸腾起来。

    终于有一天,云雾天的大门被打开了。

    长鸳像一只撒泼的小鸟,迫不及待的冲出云雾天。

    可是。一出云雾天去到人间,无数的欲念与渴求变将她围绕。

    长鸳又开始像一只勤奋的小鸟,不停的制造着一个又一个的神器,玲珑塔,开天斧。三叉戟。。。

    她将这些被她制造出来的神器都丢到了人间,引来生灵大批慌乱,争夺。

    后来,长鸳终于学会了如何控制这些欲念与渴求,她不在让它们任意灼烧自己。而是放了一块镜子在自己心口,让它被烈火灼烧。

    它消耗着这些烈火。

    后来有一天,长鸳遇见了一个人。

    第一次看到长鸳的时候,那个人露出惊艳的眸光。

    长鸳觉得有趣,因为她在这个人的身上只感觉到一股清凉的气息。

    这个人,没有欲念没有渴求,不追求力量。

    长鸳第一次觉得轻松。于是她整日伴在了这个人身旁,饶着他转。

    可是这个人,他是人。

    他会老,会病,甚至会死。

    他死的那天,长鸳眼睁睁的看着他被黑白无常带走。

    然后她又开始了一个人,这个时候她就懂了,原来这样一个急躁又枯竭的感觉叫,寂寞。

    她眼睁睁的看到他排着队,进了轮回中,然后消失不见。

    阎王说:“长鸳,你是神,你有你的职责,但你不能扰乱人的法则。”

    长鸳是神,她是不能够出手更改人的命盘。

    于是长鸳知道了,她是神,她不能跟人相提并论。

    她是高高在上的神,若是想要陪伴,就要找一个和她一样不老不死的神。

    终于有一天,她看见了千君。

    千君是神,他却年复一年的陪在一个人的身旁。

    而千君看那女子的神情,一如当年那人看她的神情,她想让千君用这样的目光看她。

    在那个女子死了之后,长鸳看见了孤独寂寞的千君,就像看见了当年的自己。

    于是她就开始缠着千君,她以为,只要千君将这样的目光投射在她身上,那么千君不会再失落,她也不会再寂寞。

    可是千君却不愿意。

    长鸳心内那一团被压制的火焰又燃了起来,她趁千君回冤域的时候,用恨天锁将千君锁在了冤域底下。

    恨天锁造的是长鸳的寂寞。

    锁紧千君的体内后就是千君的寂寞,千君的每一分寂寞都会增长一分。

    后来长鸳在人间四处寻觅,才知道,原来当年那个目光叫眷恋迷恋,唯有爱才能让人产生这样的目光。

    于是长鸳开始奢求千君的爱。

    对于荆离的存在,长鸳是敬佩的。

    长鸳不是一个好神,她让自己的欲念主导着自己。

    而荆离,却是一个真正的神。

    她满心满眼都是万物众生。宏爪池号。

    但是对扈离非,长鸳依旧是瞧不起的,因为扈离非是人。

    可是在扈离非说自己是荆离的那一刻,长鸳心中的那个火焰又燃了起来,她私心想,她不能杀人,可是,如果扈离非是荆离,是神那就不一样了。

    可是长鸳又是犹豫的。

    而这样的犹豫在扈离说,她永远也遇不到下一个千君的时候消失。

    于是她答应动手。

    她随手招来了打神鞭,果然抽碎了扈离非的魂魄。

    扈离非说,陪伴就能变成习惯。

    于是她放了千君后天天缠着千君粘着千君,为了帮助千君,她拿出了心口灼烧多年的前世镜,造了天命书。

    可是最后,千君却告诉她,爱这个东西是没有办法转移的。

    那天晚上她闭着眼睛却像是做了一个梦,梦里千君迷恋的对象变成了她,可是她依旧觉得寂寞。

    梦醒她才意识到,千君,不是当年的那个人。

    但是荆离的出现还是让她吃了一惊,因为她以为荆离已经死了。

    荆离和千君才是一起的,他们是神仙眷侣,一起醒来,一起入世,所以长鸳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她就干脆离开,再次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可是有一天,荆离却单独找上了她。

    荆离问她:“长鸳,你想不想不寂寞。”

    长鸳点点头,她想这个想了太久。

    荆离就告诉她,去做人吧,人有七情六欲,有爱恨情仇,所以,人的生命永远炙热,永远不会太寂寞。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长鸳心中一颤,做人,她又想到了当年那个带着眷恋的眼神看她的人。

    于是她问荆离,能不能帮她找到当年那个人。

    荆离是善良的,但不代表她不聪明。

    扈离非留下的残局太多,她要给扈谈一个陪伴。

    扈谈只是一个普通人,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扈离非是一个意外,如果没有千君长鸳的作乱,扈离非的那一世是可以陪在扈谈身边的,虽然是孤独终老。

    只要长鸳答应她的要求,那么荆离就用前世镜替长鸳寻找当年看着长鸳的那个人。

    长鸳答应了。

    所以,后来的长鸳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化作八岁小女童的模样流落人间。

    脑海中仅仅记得,如果有人问她名字,那么她要开口叫,爹。

    而从见到扈谈的那一刻起,长鸳开始如同正常人一般生长。

    她陪扈谈过一生,换荆离为她找那人。

    扈谈一直没有给忘了前尘的长鸳取名字,直到她识字的那一天,扈谈问她喜欢那一个字,她随手翻开诗经中的一句:鸳鸯于飞,指着那个鸳字。



完结感言

    好多书要写个完结感言什么的。

    所以我也来写一个。

    所嫁是言言完结的第一本小说,但是是言言写的第二本,因为前一本停更辣。

    0。0不是故意要停更的,前一本停更是有原因哒,因为那时候才开始写,什么都不会,所以写的很差。

    第一本的梗舍不得弃,但是点子已经被言言写的差不多了,人家说学会了第一人称再写第三人称会有进步,所以言言就改写所嫁了。

    所嫁呢,开篇言言有长进,也成了言言第一本上架而且完结的小说,所以很开心。

    但是!

    就是偏的十六头牛都拉不回来了。

    编编让言言要不要改所嫁,改成纯古言。

    qaq但是那样言言想写的东西就要完全改了,从遇见千君开始就要改了。

    所以,言言自己还是决定,不会把所嫁改成纯古言。

    最后的结局呢,言言觉得不是烂尾,虽然确实出人意料,留了个悬念。

    =w=因为你们一定猜不到我会把结局安排成这样,以为我要大虐对不对。

    写所嫁的时候,言言不知道,原来还有个东西叫细纲,所以越写越偏,越写越偏。

    谢谢所有看完的宝贝~么么踹啊~~有点小感动~~因为所嫁真的完结了~~

    总觉得还想写点什么~但是又觉得,如果全部一点一点的全清楚了,所嫁就不好玩了。

    qaq人家其实没有安排太多伏笔的,但是有些语句不通是对的!

    言言要正视自己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错字太多!!!!!!!!!!

    = =嗯,因为言言是低头打的字,所以嘛,错字多多的~

    顺便推荐一下言言的新文《金玉奴》:

     以下是简介:

    插画师金巧一觉醒来穿越成了乞头金松之女,金玉奴。

    于是她的任务除了赚钱养活自己之外,然后就是一定要躲着莫稽那个穷酸迂腐最后还忘恩负义的臭书生。

    一不小心捡了个了不起的大钱袋,又金又有玉,哎哟,原来她还有异能。

    靠着一手绘画技巧,还有这个捡来的金手指,乞丐之女又如何,她照样混的风生水起。

    突然冒出一个祸国殃民的顶头上司看的她心猿意马。

    可是她这十三岁的小身板可怎拿的下。

    罢了罢了!给她时间给她银子,让她养出她傲人的大包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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