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宠毒后:鬼王,来硬的-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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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胳膊有肉,咬起来比木头舒服……”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第100章 剜心御医(四更)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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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春娘道:“快唤婆子,先将朱雀抬到榻上。”
陈蘅试过好几次,想把自己的胳膊收回来,可每次一感觉到他松口了,她一移,立时他又咬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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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呜——
他大咬一口,耳边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啊——”
陈蘅是轻呼“啊——”,黄鹂叫得撕心裂肺、刺破耳膜,是尖叫,是高呼,连天上的鸟儿都被她吓跑。
杜鹃很是怀疑,“他咬的是郡主,你叫什么?”
黄鹂答道:“我替郡主疼啊!”
她还想叫,她看到郡主的伤臂,就想尖叫,太吓人了,怎么能咬成这样。
杜鹃哭笑不得。
陈蘅看着黄鹂时,眼眸微微一黯,有一种不好的记忆掠过心头。
前世帮陈茉剜心的御医太眼熟了,她在那以前定然是见过一回的,到底是谁呢?
她微微闭眼,她身边的银侍女就这几人:最早的杜鹃、黄鹂、白鹭,后来的燕儿、南雁,还有母亲送她的青杏、碧桃、青梅等,几人里头,嫁得最好的当属黄鹂、白鹭、南雁三个。杜鹃、燕儿的夫君皆是她陪嫁店铺、庄子上的管事。青杏、碧桃、青梅三人在她失宠、柔柔死后,也被陈茉给害了。
电光火石之间,陈蘅突地忆起:白鹭后来嫁的是一个御医,这中间的保媒人正是陈茉。
她身边的银侍女,不止南雁一个背叛了她,还有黄鹂和白鹭。
白鹭嫁的是御医,黄鹂的丈夫则是宫中的侍卫,后来做了一名武官。
御医,那个帮陈茉剜她心脏的御医是白鹭的丈夫。
陈蘅眼里的纠结与痛楚,在这一刻未能逃过慕容懀У捻狻�
她走神了,在想最痛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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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鹂扬手就打:“朱雀,你找死!咬住郡主的胳膊长达半炷香,每次看你松开了,郡主要收回来,你居然又换一处咬,你看看,你看看,你把郡主的胳膊咬成什么了?”
看似护主,可最终黄鹂与白鹭也背叛了她。
白鹭如何与御医先有了情,黄鹂又如何得嫁侍卫?这背后种种都有陈茉的影子。
她,真傻!
傻到前世临终,只觉得御医面善,却不想到,在那之前,白鹭、黄鹂便已经双双背叛了她。
南雁一早就是西府的人还能理解,可是黄鹂、白鹭却是与她自幼一处长大的,父母家人都在荣国府,却也被陈茉拉了去。
现在明白过来,还不算晚,总有机会惩治二婢。
第101章 他有病
现在明白过来,还不算晚,总有机会惩治二婢。
陈蘅白皙如藕的胳膊上,密密麻麻全是齿痕印,深深浅浅,有正在出血的,有已经止住血的。
真真是惨不忍睹。
他忆起自己正要出去用晨食,突然就发病了,而他梦里还很温暖,这是几年前每次在服药后会有这种感觉。他这几天一直在服药,只是南晋的药材远不如北燕皇宫的,药效、药材大打折扣。
在北燕,自有外祖父每月送一批药入宫,是给他专门食用的,而他的乳母会细心地为他煎好,赶在服药的时辰送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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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血……
为什么会给他一种刚服下良药不久的感觉?
就算是北燕皇宫,要备齐一份极品药材可不易,每年虽有外祖父派出族人在森林里寻找药材,也曾不远数千里前往雪山寻觅,可这样的极品药材也只能三五年才能配齐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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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蘅吹着自己已经变得不成样的胳膊,疼得已经麻木了,她快要怀疑自己的胳膊是不是会废掉。
知道他有这病,布团、木棍都要备上,再不会干这种傻事。
黄鹂道:“布团你不咬,木棍你也不咬,连我的胳膊还是不咬,就知道咬着郡主的胳膊,还知道咬过之后再换一处咬。我说……朱雀,你属狗的吗,专抓着郡主的胳膊咬……”
陈蘅想的是:如果黄鹂有心帮忙,拿自己的胳膊来换,慕容懀幢鼐突嵋ё抛约旱牟环拧�
说到底,还是黄鹂不够忠心。
郡主是怎么承住的,咬了这么多口,这么多的伤,她居然一直忍着,若非最后一次,朱雀下大口咬下,郡主这才忍不住轻呼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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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没好气地道:“我们想请御医,这不,听说御医去西府了,说是西府有人生病,要等御医给西府瞧过病才能来……”
黄鹂讥讽道:“你一直咬着郡主的胳膊,我们倒想喂药,能喂进去吗?”
他没吃过任何药,只咬过她的胳膊,他好似在梦里大口地饮下了琼浆玉液,觉得这味道极好,又饮了几大口,狠不得将装琼浆的杯盏都给吃了。
难不成……
是她的血对自己的病有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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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鹂跺着脚,“朱雀,你真是一只狗,你发病时咬,现在醒来了还咬。”
他,在吸她的伤口。
面前是世间少有的绝/色美男:面若深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脸似桃瓣,眸似星子。一张白颜泛醉霞,面若含笑,眼似善语。
该死的!
陈蘅暗骂一声,无法控抑的脸颊泛红,心跳加速。
她讨厌以貌取人,前世她就讨厌,从毁容之后便是如此,曾想着:毁容的人是不是不该活着,丑陋的人是不是更不配活着?
答案是:应以德行为先。
可,这只是她一人的看法。
第102章 血药(二更)
可,这只是她一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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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火蟾蜍,为什么她的血对自己的病会有益处?若是服食得久,是不是自己的病就能得到痊愈。
他有一种感觉,她的血似乎比师父配的药更有效果。
她的血为何能治自己的寒毒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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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的血比师父配制的药丸效果更好,自己的病是不是能痊愈?
他放开陈蘅的胳膊,吹了吹,“我去拿药!”
陈蘅觉得怪异,看着自己已无完肤的胳膊,微蹙着眉头,火辣辣的疼,麻木得不听她的使唤。
他刚才吸伤口,是为了给她止血?还是心疼她?
不管是那种,都是前世今生她未曾感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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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蘅倒吸了一口寒气。
“你怎这般傻,不知道拿帕子堵我嘴?”
“我一进来就见你犯病,哪里容得我寻到帕子,我这不是担心你咬伤舌头……”
她是第一个如此关心他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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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鹂道:“近来你用的药材可不少,郡主的药膏几时制好?”
“快了。”
黄鹂愤愤地瞪了一眼。
陈蘅道:“晨食凉了没?若凉了,先捧到小厨房热热。”
两个大丫头委实聒噪些。
杜鹃拉着黄鹂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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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蘅道:“你别这么感动。你若死了,我脸上的疤可没人能除掉,我救你一命,你得尽快让我恢复容貌?”
“你会变得更美。”
曾经,他想着,只要替她除掉疤痕,他欠她的人情就算还了,他可以洒脱的离去。
现在他许不会离开了,她是他的良药,能解他的病痛。
陈蘅道:“再美也不会比你还美。”
一个男人,长得比女孩儿还美,扮成女郎竟没人发现过,这让女子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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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这样看她?
陈蘅立时警惕起来,用手拢着衣襟:“你……你什么意思?”
本能的感觉,他刚才那眼神,像大灰狼看小白兔。
她是他的小白兔?
这个认知让陈蘅的警惕心连连升级。
他笑,这一笑如春花盛放,如秋月傲空,可令天地失色。
陈蘅又是一阵迷糊,不能再看,再看下去,她就变花痴了,多活了一世,竟是男/色可以诱惑她的。
面前的人,是杀人无数,眨眼之间就能坑杀几十万南晋将士的北燕战神,一定要防备,一定要……
不想死得太快,就别去招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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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着自己发现的事实,到底要不要告诉她?
她就是他的药。
他不能再按早前的计划行事了,现在他改变了主意:他要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更想治好自己的病。
以她的血为药,一次、两次还可以无意间取些,可长久服用,必须得告诉她。
“阿蘅……”
“嗯。”
四目相对,她的脸立时涨得通红,双颊似有火燎过,她移开了视线,长得太美的男人太让人浮想联翩。
第103章 血能制药
……她移开了视线,长得太美的男人太让人浮想联翩。
她不会再喜欢人了,也不会再像前世那样去爱谁?
“阿蘅,我……我想用你的血来制药……”
陈蘅看着自己受伤的胳膊,“我的血还能制药?”
“以伤养伤,就是用你的血来制药膏,我想……会有奇效。”
他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这是什么治法?
陈蘅并没有怀疑,“你要多少?”
“不,不多,一次要半茶盅。”
半盅鲜血,这得不少。
“你不会是每天要这么多?”
“一个月取一次,一次要半盅血。”
他可以给自己制药丸,用她的药为引,一次性制足够一个月吃的量,吃上一个月就能知道效果。
她的血为什么能制自己的病?
他想不明白,但又这许是上苍给他的机会。
陈蘅道:“今天是不成,待我休养两日就取血,只这事不能让第三人知道。”
女儿家的血很金贵,若莫春娘知道不应不说,还会第一时间到瑞华堂向莫氏禀报。
用药来制去疤痕的药膏,陈蘅从未听说过。
外头,莫春娘招呼着丫头们摆上晨食。
他眼下不能回北燕,既然发现了她的血对自己有用,他得将自己的病治好。
如果他以健康的模样回到北燕,这一回,父皇是否就会立他为太子。
以前父皇不立他为太子,只封为博陵王,不就是因为他自幼体弱多病,又有名医说他尖不过二十五岁,生怕封了他,他却承不住福气夭折,一拖便是二十年。
*
陈蘅前世女红很差,跟着莫春娘、杜鹃学女红,不盼有多好,只要能拿得出手就行,她没想女红能与陈薇相衡。
陈薇过来的时候,看着陈蘅坐在花厅城做女红,惊得眼珠子都快落下。
不等陈薇打趣的话出口,陈蘅如此说道:“阿薇,你教我女红,我教你书法……”
陈薇走近,接过陈蘅手里的花箍,“姐姐的喜好特别,蝴蝶绣得真好看,只是绣得太多了些。”
陈蘅细看着手里的花图,恼道:“我明明绣的是花,你哪里瞧见是蝴蝶。”
“这是蝴蝶兰?”
陈蘅汗滴滴地。
莫春娘与杜鹃欲笑又不能笑,憋得脸通红。
“我绣的萱草!”
陈薇捧着花箍,瞧了半晌,这也没瞧出是萱草来,“姐姐这花样子不好,回头我寻几张好的来。”
姐姐的女红刺绣原来差成了这样。
果然,她不是厉害的。
陈薇心下颇觉宽慰。
若将陈蘅绣的东西给李从母瞧,肯定能将李从母给笑死。
陈薇道:“姐姐比我厉害,想我当年刚学的时候就是一团乱线,为了罚我,从母还让我把线拆下来再用,绣上去容易,拆下来可就难死我了……”
从母发现她无心学,故意惩罚她。
被从母这么收拾了两次,陈薇还真不敢乱绣,还真做得像模像样。
外院传来邱媪的声音:“郡主可在?”
“回邱媪,在阁楼里做女红呢。”
女红……
莫氏喜出望外,她没少只着陈蘅做女红,可陈蘅吵着说“我又不做绣娘”,硬是不肯学,而今没人劝,反倒自己学上了。
陈蘅姐妹听到声音,远远儿地起身相迎。
第104章 西府闹鬼(四更)
陈蘅姐妹听到声音,远远儿地起身相迎。
莫氏扫过爱女精致的脸庞,又看着只得十岁的陈薇,“你们姐妹近来很亲近?”
陈薇恭谨地答道:“回母亲话,姐姐近来在教阿薇练书法。”
“姐妹友好,这是好事。”莫氏脸上洋着笑。
与其让陈蘅亲近西府,倒不如是面前的陈薇。
她膝下只此一女,委实孤单了一些。
邱媪像是有了什么喜事,眉眼间皆有喜色。
主仆二人的心情都好,这种情况可不多。
陈蘅道:“母亲遇到什么喜事了?”
既是喜事就当一起分享,陈蘅则在心里将可能发生的喜事估摸了一番。
邱媪道:“莫三快到都城了,莫二郎主的嫡次子、莫大郎主的嫡幼子要来晋京书院求学。”
“我还是十岁那年见过三舅呢。”
莫氏道:“你三舅最是疼你。”
莫春娘领着丫头奉了茶点。
莫氏看着陈蘅那花不像花,蝴蝶不像蝴蝶的东西,“只要有耐心,定能学好,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女郎会些就行,不用太好。主持中馈、使人、用人也是门学问。”
陈蘅静静地听着。
回到十一年前,她很珍惜与家人相处的机会。
陈薇自是知道,她与陈蘅是不同的,虽然女红也不用太好,但李从母言辞之间说过,莫氏性子骄傲,不会让陈薇将来与人为妾,嫁给寒门士子的可能性极大,她若学会女红,就多了一项技艺。
她是庶女,嫁妆不会太丰厚。其他士族的庶女若与人为妾,置上两套体面的头面首饰,价值不会超过五百两银子,就算当作嫁妆离开娘家;若嫁人为妻,婆家多是寒门士子,又或是朝廷小吏,头面首饰不合用,就置上几十亩良田或一百亩良田做嫁妆。
李从母以为:以莫氏骄傲的性子,是不会将陈薇许人为妾的,嫁寒门士子或小吏为妻的可能性更大,有几十亩良田就不愁吃喝,但一家的花使还是要操心。若精通女红,就能靠女红刺绣赚些家用银钱,凭着自己的女红就能让自己过得好些。
莫氏说了一阵,话题一转,道:“西府出事了。”
陈蘅眼睛一亮。
陈薇兴致勃勃在问:“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