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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女帝投喂日常-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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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完了。
  不过,卢家向来都喜欢和她对着干。要想改革兵制,路还长着呢。若是能扶持一个站在她这边的兵部尚书就好了。这么一想来,剩下那些刺头也叫人讨厌,如果能都拔掉就好了。叶黛暮好好地把自己黑暗的心思藏起来,耐心地听着底下的人废话。
  “军情在何?”叶黛暮坐在议政殿处理政务,喝了一口苦茶提了提神,皱着眉头问。
  “在此。陛下。”卢淑慎小心地打开卷轴展在叶黛暮的桌案上。“陛下,您的右手可千万不能误用啊,若是再脱臼,陛下以后可就不好用剑了。”
  叶黛暮左手提笔,咬了咬笔头,含糊不清地应了。她才不想呢。做一个潇洒的剑客可是她一生的追求,挥剑的那种快意感,是会上瘾的。说老实话,能够执掌人的生死确实叫人容易生出癔症。
  只是若真的就此沉沦,大概她和那些杀人为生的刺客,还有那些不顾百姓死活的恶官没有什么不同了。而且,她觉得真要变成那种人,第一个害怕恐惧的绝对是她自己啊!
  #论在现代我看过的那些恐怖电影#
  “淑慎,晚上陪我睡觉。”qaq

  ☆、第壹佰肆拾捌章 敢为之死

  人生当有气节,为大义死,是为幸也。
  叶黛暮想不起来曾在哪读过这句话了,只是她还是将这句话记到了今日。每每想起,总有一种热血沸腾之感。可是真要叶黛暮做那为气节而死的英雄,不要说别人,第一个想笑的就是她自己。
  怎么会不好笑呢?人总是贪生怕死多过其他。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能死皮赖脸地活下去,哪怕再卑微再可笑,都会想要苟延残喘地活下去的。叶黛暮再清楚不过了。否则她早就在徐婉清欺侮她压迫她羞辱她的那十年里投井自尽了。但是她没有。
  残羹冷炙又如何,衣衫褴褛又如何,嬉笑唾骂又如何,只要能活下去。哪怕全天下的人都想要她死,至少还有她自己想要活下去。叶黛暮看着自己如今丰衣美食,已经完全想不起当初自己是这么熬过来的了。无论多么痛苦多么可怜的记忆,在这耀眼夺目的奢华之下都褪色了。
  也许有一天,她真的会忘记当初的自己为了一口热食,在寒风里整整劈了一个时辰的柴,像个真正钟鸣鼎食的世家养出来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姐。到那时,她不会成为一个好逸恶劳的昏君?连她自己也不能保证。
  人的忘性总比想象得厉害。
  叶黛暮对着刺眼的阳光,伸出自己的双手。看啊,这双手上的茧子伤痕已经全部都被抹去了,此时白皙嫩滑得像是不事劳作过的婴儿的手。如果连这伤疤都抵不过时间的摧残,她要拿什么保证自己不会改变初衷。
  曾在洛河上放走的那盏灯,她想过的那些崇高得叫人发笑得愿望,真的可能会被实现吗?就凭她,难道现代的灵魂会比古代的高尚?做梦吧。
  被这些无端的愁绪困扰,叫叶黛暮分外地想念谢璇。自上一次来信,已经过了许久。她也知道,汴州乃兵乱之地,想要通信并不是那么容易,且被拦截了很可能会暴露他的所在,是十分危险的。但是她还是不由地在心里淡淡地埋怨。大概这就是恋爱中的女人脑子坏掉的表现吧。
  不去想他,也不要去想未来那些不可测量的轨迹了,叶黛暮带了霁曦偷偷地出了宫去,穿过喧嚣的街市,什么也不想,只是随意地闲逛。人叫喊的声音,各种食物的气味,风拂过脸,带着夏季的微热。叶黛暮才有了一丝鲜活的气息。
  “陛……维桢,你怎么在这里?”叶黛暮回过头去看,竟是抱着一大堆书籍的李文芳。
  “我就是出来逛逛。文芳兄怎么在这里?”叶黛暮伸手拿走他怀里那堆书最上面那本。“文芳兄,你发了横财吗?竟然有钱买这么多书?”
  “你别取笑我了。这是书院里的书,我与学友一起借来抄写,现在正要还回去呢。”李文芳顿了顿,接着问。“维桢,你要不要和我一同去啊?”
  虽然看起来像个老好人,但是自从上次游园会见识过他们四门学坑死人的珍馐宴,叶黛暮就觉得他切开来可能是芝麻馅的。总觉得有阴谋啊。“去啊。”
  闲着也是闲着·不搞点事情不舒服斯基·叶黛暮欢快地答应了。然后她就掉进了传中说的巨坑里。因为现在正是春闱开启的日子,书院里的阅文馆缺人手得紧。“太好了,不亏是文芳兄,总算得着人了。快快快,兄台搭把手啊。”
  叶黛暮就被书籍淹没了。因为春闱的关系,来阅文馆借书的人多了几番,但是归类的人手却少不不少。平日里许多帮忙的学子都要参加春闱呢。作为一辈子都不可能春闱的人士,叶黛暮只好任劳任怨地去干活了。但是没想到这活计还真的蛮有意思的。叶黛暮在归类的途中看了不少奇怪的。
  话说,在这种紧《上京怪谈》的家伙是认真想春闱的吗?叶黛暮津津有味地看了一半,打算回宫叫卢淑慎找找,继续看。
  “小友这本书如何?”叶黛暮正啃着另一本关于西京热血事迹的,一个老人的声音猛地在耳畔响起,差点没把她吓死。
  叶黛暮深呼吸两次,才叫自己冷静下来。“挺有趣的。老先生,这书上写的是真的吗?”
  “那是自然,若只是空想,小老儿断不会将它列入书架之中。”这老人家胡子和头发花白,一脸和蔼,笑眯眯地和叶黛暮继续搭话。“你觉得这里面的事情如何?”
  “气壮山河,叫人热血沸腾。我想这样的故事无论读过多少回,都会叫人爱不释手。”叶黛暮说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人生在世,若是能潇洒浩荡地为自己的道死,那就死而无憾了。”
  那老先生神情肃穆地接着问道。“他们惨死沙场,连尸体不得归家,难道这样也叫人羡慕吗?这故事,难道你除了慷概就义的悲壮,就不曾看见这些累累白骨之上为之哀嚎的家人吗?妇失其夫,母失其子,儿失其父,这难道不值得人反思哀痛吗?你竟只看到这浓墨色彩,看不到这空白之间流了多少人的血和泪吗?”
  这些话自然是真理,叶黛暮当然不会否认。但是叶黛暮内心的小火苗还是被他轻蔑的眼神所点燃了。她从来都不是顺流而下,只满足于被人教导的那一方。“那么阁下是想否认他们为之死去的伟大所存在的意义了?”
  火药味十足的开场白。抱歉,心灵鸡汤喝多了,人总是要反胃的。
  “你是何意?”那老先生眯起眼睛问道。
  “人固有一死,若是死之无畏,死之有道,那么死又有何妨?这故事里每一个士兵,将军,乃至于妇人,为了他们心中所存的志向而死,难道你要为此否认他们的志向?”叶黛暮顿了顿,直直地望着对方的眼睛,接着说。“阁下以为他们为什么而死?”
  “他们因为那愚蠢无知的帝王而死,因为贪得无厌的统领而死,因为不该发生的战争而死。难道你要说就因为他们死得其所,他们的家人就不该伤心吗?”老先生握紧了双拳,激动地反驳。
  “当然不是。生者为死者哀。哪怕他们是死在自己的家中,寿终而寝,都不会改变失去时的哀痛。”叶黛暮快速地回答。“可是阁下要知道,这故事里的人死在赤野之战。何为赤野?北国与南国最后的界限,若是失之,便失了这南国的天下。他们是为了王而战的?不是。他们是为了功勋而战的?不是。他们是为了战死而战的?更不是。”
  “他们是为了保住自己身后的每一寸属于自己家园的土地而战;为了保护自己身后的每一个亲人爱人而战;为了保护自己的信仰,这无尽的大地不会屈服给任何一个敌人而战。他们是这大魏的风骨,是这大魏的脊椎,是这大魏当之无愧的英雄。你还想否定这死亡的意义吗?”
  叶黛暮说到最后,已经完全忘记控制自己的音量了。整个阅子都不由自主地安静下来,听她讲。她明明站在昏暗的角落,却比站在高台更加耀眼夺目。

  ☆、第壹佰肆拾玖章 杏云梨雨

  叶黛暮慷概激昂地宣讲完,傻了眼。所有人都牢牢地盯着她。完了,完了,打嘴炮的习惯老是改不掉啊。救命,这会的幺蛾子出大发了。幸好,这个时候李文芳来救她了。“维桢啊,你怎么还在这里啊?都这么晚了,你不该回家了吗?”
  干得好,文芳兄。下次不拖你后腿了。叶黛暮几乎是用欢快地语气应答道。“是啊,是啊,我都没注意时间。老人家刚刚多有得罪了。我就是有点口快不过脑子的毛病,要是说错了多有见谅啊。告辞。”
  就在那老先生挽留她的话说出口之前,一声尖叫打断了所有人的思维。“来人啊,杀人啦——”
  叶黛暮第一个反应便是拔出自己腰间的重鹰,拔到一半突然停下了。还是先去看看吧。都快被来长生殿的刺客们给训练出条件反射了,但是在这里这样的举动恐怕有些不妥。
  人群都往那声音发出的地方涌过去。叶黛暮扶着走路不太灵活的老先生慢慢地挤了过去。说是杀人其实并不太准确,只是一个瘦弱的少年犯了哮喘之类的病症罢了。不过,就目前看来,周围的人再不散开一点的话,他真的要狗带了。
  “散开一点,你们是想害死他吗?”叶黛暮粗鲁地一把推开旁边围观看热闹的人,但是人数太多,后面又有不知情的人拼命往前挤,根本推不完。眼看着这少年的气息越来越低,叶黛暮都想亮剑了。突然她灵机一动抓了一张凳子,把自己身边的老人扶了上去。“都别动啊,看你们院长在这里。再看就罚你们抄道德经三百遍。”
  作业简直就是学生的天敌,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基本一招致命。叶黛暮的周围瞬间就清空了一米。那喘息低沉的少年的呼吸一下子就清明起来。叶黛暮见有效,想了想,她一把抱起那少年的头。“快来个人,把他抱到外面去。有没有人去找大夫啊!”
  “哦、哦……好。我来。”李文芳放下手上的书籍,赶紧来帮忙。叶黛暮十分有男友力地把少年抱了出去。大夫来得很及时,在他咽气之前。
  这个时候,那老先生才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众星捧月的。“你不是书院的学生。你怎么认识我的?小子,告诉我你的姓名?”
  “我叫史维桢。”叶黛暮笑眯眯地回答,半点也没有因为对方语气的粗鲁而生气。因为她已经被吓傻了。她就是随便扯个大旗啊,哪知道就真的抓住了校长了。现在撤退还来得及吗?如果有比和班主任呆在一起更叫人讨厌的,大概是和校长待在一起了。
  “你是如何认出我来的?”校长大人大概还以为自己伪装得不错。不过,看其他学子的样子,可能早就发现了,只是装作不知地配合他。
  说真话,太伤人了;说假话……编哪个听起来会让他好受一点呢。“抱歉,我就是为了让大家离开一点,好让这个可怜的小家伙透透气。”
  “你是对的,如果不是你,也许在我见到这少年之前就来不及了。”大夫庆幸的说。
  然后叶黛暮就收获了一群充满善意的目光,还有迷弟一枚。
  “你要不要来书院上学?我可以直接让你进来。”这是老顽童的校长。
  “恩公,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来我家吧。请让我有机会感谢您。”这是软萌的小迷弟。
  “不要。虽然你是校长也请不要滥用职权。”叶黛暮先是严肃回答校长的问题,然后她转过去温柔地安抚那个双眼泪汪汪的小可怜。“抱歉,我也不能去。已经很晚了。我得回家了。下次吧。另外不要叫我恩公了。我也没做什么啦。叫我维桢就好啦。”
  “这怎么好呢……维桢,那你下次能出来,还能找我吗?我叫王晗启,字子安。就住在……”那小可怜就这么坠在叶黛暮后面不肯离开。
  叶黛暮那叫一个郁闷,不能强硬对他,不然他说不定会犯病。但是总不能带他回去吧。叶黛暮想了想,叫霁曦先走。等王子安稍微疏忽一点的时候,她爽快地说了再见,然后翻墙跑了。感谢姜瑛孜孜不倦地教导,才让她勉强有了一小段人鱼线,和矫健的身手。
  在众人的惊呼之中,叶黛暮飞快地逃跑了。她实在是不擅长对付这种男孩子,也太软了一点,感觉自己说一句重话,对方就会受不了晕倒的感觉。还是谢璇那种相处起来比较舒服,相互怼,而且不用担心对方会误解自己的真实想法。那家伙简直有读心术。
  哎。叶黛暮不由地叹了口气。想念他似乎已经和呼吸连在一起了。虽然听起来是太蠢了,但是她忍不住。如果这是哪个倒霉的作者写的言情,她一定要投诉这拖沓的没有男主角的戏份太长了。
  何事话风冷秋屏?
  窗外的雨下得有些大了。这是今天的梅雨季节第一场雨。滴滴答答,淅沥淅沥,敲打着木窗,弹奏着她喜欢的小夜曲。只是如今的心神不宁,叫她只觉得烦恼。她曾最爱的雨夜,居然也完全失去了魔力。爱情真是太可怕了。叶黛暮情不自禁地想到,也许自己会被这狡猾的东西改变得面目全非。
  可是当她打开珍藏的盒子,取出里面华美的玉冠的时候,似乎这种改变叫她有些心甘情愿了。这玉冠是她从游戏上赢回来的,属于他的。哈哈,不过,那种情况应该也不能说是自己赢回来的吧。他的目光,他的神情,他的动作,无一不向她展示了他的宠溺。
  那时他爱她吗?不,现在,他算爱她吗?那是比喜欢更深刻的东西。可是他爱不爱她,也不是她能决定的。还是先决定自己能决定的吧。她爱他吗?内心突然地惶恐不安起来。
  叶黛暮想见幼安,迫不及待,不容理智的,像中了蛊毒一般。
  她想去见他,哪怕这是一个再愚蠢不过的决定。

  ☆、第壹佰伍拾章冲动送人头

  叶黛暮知道这个时候想这种事情是不科学的,又不是玩游戏从中路飞去上路救援吗?那叫送人头,说不定还是一血。算了吧,少女,恋爱脑也不至于都是水。
  然而不行。很显然恋爱中的女人的智商底线,比她自己想象得还要低得多。太可怕了。叶黛暮也这么觉得。她居然在说服自己一晚上之后,还是被自己偷偷爬上墙头的冷风吹醒的此刻,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没救了。这种人设,她可能活不到大结局啊。
  她还是爬墙了。恩,啥也没带,连脑子也没带,就这么在早市上用手镯换了一匹马,出城了。别问为啥一只手镯够换一匹马,她只能保证那手镯上的猫眼石比人眼珠子稍微大点,换做现代够换他十七八部的四轮车。“我是傻了吗?”
  叶黛暮稍微清醒一点的时候,她已经跑出城起码几十里了,日上三竿,也就是说,华华丽丽地错过了早朝。当然还有早餐。要死了。怎么办?叶黛暮一脸麻木地骑着马,其实已经完全搞不清楚自己想干什么了。真的去汴州?别开玩笑了,那是真的会死人的。而且,她靠什么去,这是古代,没gps没公路标识!考虑一下南辕北辙这个故事,她去北极都比去汴州来得靠谱,起码前者只要向北走就到了。
  但是她又不甘心现在就回去。没错,一直没有放过假,被压榨的劳动人民终于奋起反抗了。她要休假!说是休假,如果是去外祖父家,分分钟会被暴怒的卢大人抓住吊打,剩下的书院也不太可能,去哪好呀。突然心生一种天大地大何处是我家的忧虑感。
  结果就保持了三分钟,因为她遇上了一辆抛锚了的马车。等等,马车是可以用抛锚这个词来形容的吗?算了。叶黛暮本着反正也是无事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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