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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残花败柳-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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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6点,沈露白准时的敲开了总经理办公室的门。

“请进”

沈露白开门进来,愣住了。

在办公室里的并不是总经理,而是昨天晚上见过的,人间天堂的老板………霍少。

沈露白连忙说:“霍少好。”

霍少微笑着点点头,说:“坐吧。”

沈露白坐在沙发的一角,低着头,等待着霍少说出找她来的目的。

“昨天晚上谢谢你,我已经跟张经理说了,从这个月起,给你加薪五百块。”

沈露白吃了一惊,连忙推辞说:“不用,不用,昨天是我应该做的,本来就是分内之事,不用给我涨工资的。”

霍少轻轻一笑,他的笑容很好看,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是一弯新月,眼角出现些许笑纹,右嘴角上,露出一个小小的梨涡。

“这是你应得的,于公于私我都得谢谢你,你就不要推辞了。”

沈露白见拒绝不了,连忙站起来,微微欠起身子,鞠了一躬,说:“霍少,谢谢您了。”

霍少拍着脑袋说:“看看,我都忘了介绍自己了,千万不要叫我霍少,这称呼其实是发小给我起的外号,你知道有个词叫“狗少”吧?就根据这词来的,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尊称,也跟着叫,我也懒得一个个的去解释。我叫霍承志,你就叫我承志吧。”

沈露白连忙摇头,说:“不敢不敢”。

霍承志眉梢轻挑,他是吊眼梢,就是俗称的“桃花眼”。

“那就跟着小瑾一块就我霍大哥吧。”

霍大哥,听起来倒像是武侠小说里的称呼。沈露白不置可否,心中却暗揣他的心思:何以一个堂堂大老板忽然对自己这么亲切,她可不认为原因是她告诉了他妹妹的去处。

“对了,小瑾说要请你吃饭,明天你有时间吗?”霍承志倒了杯水给她,放在茶几上。

呃—为什么要请她吃饭?自己做的事有那么令人感激吗?而且她可不认为一个酒醉的人还能想起醉后的事情。

直觉的,她拒绝了:“不用,一点小事而已,再说您都给我加薪了。”

“她一定要自己亲自谢谢你。”

“真的不用,心意我领了,再说我的时间和她的时间正好相反,我是白天休息的。”

“她是个夜猫子,这样吧,明天晚上,我们来接你。”霍承志自己说定了。

沈露白没了借口,只得答应了。

第二天快要下班的时候,沈露白收到了霍承志发来的短信,说是在车里等她。

送走了客人,沈露白麻利的换好衣服,走出店门。

刚走出门口,就看见右门边一辆车的车灯一闪一闪的,同时听到车喇叭响。

沈露白走过去,副驾驶的车门打开,霍承志坐在车里望着她说:“上车吧。”

沈露白坐进来,系好安全带,转头看后座,空无一人,她疑惑的问着:“小瑾呢?”

“哦,她临时有事,去不了了,全权委托给我了。”霍承志轻描淡写的说。

“那我就不去了,心意我领了,真的。”沈露白忙说。

“坐好。”霍承志猛踩油门。

那好吧,既来之则安之吧。

车里开足了空调,坐了一会,竟觉得有些冷。沈露白悄悄抱起双臂取暖。

“很冷吗?”

“啊?”沈露白一直看着外面,没想到霍承志注意到了自己小小的动作,吓了一跳。

霍承志看着她受惊的表情,觉得有趣极了,哈哈的笑着,调了调车里的温度,说:“一会就暖和了。”

沈露白点点头,继续看着窗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多了,她总觉得霍承志的视线是不是的停留在她身上,她愈加不敢转头了。

深夜的北京城,道路通畅,宽阔的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车。霓虹灯光昏昏黄黄,微微有些清风,树影婆娑,这般的安静与白天的喧嚣宛如两个世界。

车子驶进了长安 街,沈露白对这里的印象还停留在5岁时,那时候,爸爸妈妈带她到北京来玩,只记得广场好大,马路好宽,天安 门好雄伟,后来上小学时学那篇《十里长街送总理》时,她跟同学们显摆着:那里我去过,街道好长的。

天安 门灯火辉煌,巨幅的毛 主席像树立当中,景色依旧,而她的爸爸,却早已不在人世。

“外面有那么好看吗?”霍承志戏谑的声音传来,打断了沈露白的回忆。

沈露白转过头来笑了笑,说:“只是旧地重游,有了些感慨罢了。”

“哦?”

“小时候和家人来过这里。”

霍承志点头,说:“小时候我家就在这附近,这个广场简直就是我们的游乐场,见天在这里玩,长大后反而就只是路过罢了。”

车子停在一个挂着大红灯笼的大宅门前,门楹之上挂着一块匾,上用魏碑体写着五个苍劲的大字“何家私房菜”,霍承志将车停在门口,轻叩门环,便有门童来了大门,一见霍承志,连忙鞠躬迎接:“您来了,里边请。”

原来,这里竟是别有洞天,外面是夜的静谧,而里面却是灯火通明,幽幽的,若有如有的古筝声传来,一进门便是宽大的影壁,上面雕刻着鎏金的瘦金体的两行字:梨花院落溶溶月;柳絮池塘淡淡风。饶过影壁,靠着墙边,有一颗高大的柳树,柳树下面放着一个巨大的鱼缸。月亮透过柳树稀疏的枝条落在鱼缸中。

里面布置得古香古色,墙边的亮格柜上,摆放着铜制的香炉,袅袅的散发着幽香。但却学着餐厅的格局,在大厅中隔出了无数个隐秘的空间。

迎面走过来一个美女,眼神迅速的在沈露白身上打了转,几块的翻了个白眼,对霍承志说:

“呦,霍大少,又换了一个,这次是哪个小明星还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呀?”

“张小姐,这么晚了,还在这一个人转悠呀,没找到共度良宵的人吗?”霍承志反唇相讥。

张小姐媚笑,攀住霍承志的肩膀,在他耳朵里吹着气:“你想不想?”

霍承志一笑,推开她:“你在我这儿浪费时间了,找你的猎物去吧。”

赵小姐哼了一声,又白了沈露白一眼,扭着身子走了。

沈露白哭笑不得,这张小姐这醋吃的,真是莫名其妙。

霍承志拉她到座位上坐下,说:“那是一个花痴,是个男的她都这样。”

不愧叫做私房菜,这菜的滋味果然不同于一般的饭馆。

霍承志忙不迭的给沈露白夹菜。

沈露白本就饭量不小,也不推辞,这一段着实吃了不少。

“没想到你还挺能吃的。”饭后,点了一壶茶,霍承志一边喝茶,一边看着沈露白。

“哈哈,是呀,我从小就特能吃,我爸说:人家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你这个小丫头也要把老子吃穷了。”沈露白笑说。

看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沈露白忙说要回去。

霍承志叫了买单,服务员拿了账单来,他看也不看就在账单下面龙飞凤舞的签了自己的名字。

“你记账呀?”沈露白好奇的问。

霍承志点头,说:“这儿的老板是我发小,一块光屁股长起来的,比亲哥们还亲,哦,对,就是小瑾的哥哥。”

哦,原来小瑾手机上的“哥哥”另有其人。

两人从大宅门里走出来,沈露白便想跟他告别:“霍先生,谢谢您的这顿美餐,我先走了。”往前走一点的主道上有趴活的出租车,是沈露白来的时候就看好的。

“你往哪儿走呀?快上车,我送你回去。”霍承志不由分说,将她按坐在车上。

沈露白只好上了车,让霍承志在离“北漂之家”还有一段距离的街道上停车,到底目的地,霍承志还想下来送她,沈露白连忙道别,一溜烟的跑进了胡同里。

包养

沈露白终于明白了霍承志的目的。

他说:“做我的女人好吗?我会给你一大笔钱,如果你想做点什么,我也可以给你投资。”

沈露白听到这话,并不惊讶,冷静的说:“如果我不答应,你会辞掉我吗?”

霍承志一笑:“我还不至于那么卑鄙。”

沈露白毕恭毕敬的对霍承志鞠躬:“谢谢您的抬爱,谢谢您这段时间,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可是我只想当个服务员。”

很有礼貌,但拒绝的彻底,霍承志的笑容尴尬的僵在嘴角。

这一阵子,霍承志每晚接她下班,带她去餐厅、商场,出入各种高档场所。

沈露白隐约猜的出霍承志的用意,她可不会天真的以为他是在追求她。霍承志带她去各种地方,不过是想让她见识到奢侈的花花世界,体会到有钱的快乐,晃花她的心而已。可惜,他看错了对象。

沈露白确实曾经为了钱出卖过自己,正因为有过那一次的经历,让她明白能够清清白白的做人有多么的幸福,不会常常被噩梦惊醒,不会时刻的担心旧事被戳穿,不会被一个曾经爱过她的男人威胁、侮辱,一辈子活在阴影之中,不敢再爱与被爱。

再说,即使霍承志是真的追求她,她也不会答应,自从走出校门后,沈露白对爱情这种事已经绝望了,她的心已如枯井里的死水,不起一点波澜,不给再给任何一个男人伤害她的机会。

“不要急着答复我,你回去好好想想,要是改变主意了,给我打电话吧。”霍承志显然没有想到自己被拒绝了,虽是非常的失望,但却仍维持着风度。

“您是个有身份地位的好人,我不担心您会因此而惩罚我,所以我可以直接的说,我不会有反悔的可能的。”沈露白说。

霍承志苦笑一下:“你不用拿话来激我,我不会因此而报复你。”

第一次看到沈露白的时候,霍承志觉得这个女孩很漂亮,身上有一种纯洁干净的气质,像朵洁白的莲花,她轻拍着小瑾的后背时,像个小母亲,透出浓浓的母性光辉,这两种气质在她身上和谐的体现着,他从未碰到这样的女孩,立刻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很多人背后称他是“花花公子”,是的,他喜欢各种各样的女人,但却不喜欢付出感情,他认为用钱来换女人是最轻松省力的事,他不会去费时费力的讨好一个女人,也不想和他们有什么天长地久,只是各取所需罢了。

不是第一次遭到拒绝,对沈露白这个女人也不是非她不可,但此时霍承志忽然有了一种很舍不得的感觉,很舍不得就此和沈露白没了关系。但是,他的用意已经挑明了,沈露白已经拒绝了,脸庞再厚,霍承志也会不能像以前那样整天缠着她了。

沈露白听他这么承诺,算是彻底的放心了,灿烂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明若三月桃花,晃了霍承志的眼睛。

“那么,再见了。”沈露白挥挥手,转身走了。

沈露白的脚步轻快,一会闻闻路边的月季花,一会跳起来摘一片树叶,看来是摆脱了自己,心中高兴吧。这个女人,着实打击了自己的自信心,凭着自己金钱地位和出色的外表,霍承志在女人方面一向是战无不胜的,而这次,着实下了一番心思,竟然一无所获,霍承志望着她渐渐离去的背影,忽然有些惆怅。

等了一个月,沈露白的心终于踏实了,她确定自己的工作保住了,工资没降,上司也没给小鞋穿。

现在的北京已经进入了秋季,俗称“秋老虎”,虽然早晚比较凉快,但白天仍是热浪袭人更甚于夏天。日头很毒,干燥的热浪一股股的袭来,整个世界就像是个巨大的蒸笼,而地上的人就是这蒸笼里面的馒头。

但毕竟已经是秋天了,天高云淡,蓝天白云,蓝得纯粹,白得纯净,这几年的风沙治理颇见成效,这般美丽的天空经常可以看到。

沈露白溜着边走在店铺底下上躲避着热气,她刚去了银行,把这个月的工资存上。一边走,一边看着存折上的数字,满意的笑着,这样攒下去,再存三个月的钱妈妈明年的医药费就凑够了。

“嗨!”

沈露白耳边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把她吓了一跳,连忙抬头看。

眼前站着一个青春美丽的女孩,满面笑容。

“小瑾?”

“呵呵,真的是你,你还记得我。”小瑾见到她,非常高兴,一把揽过她的胳膊,亲亲热热的握住她的手。

“当然记得,你这么漂亮的小女孩,谁能忘得了呢。”不是客套,不是恭维,沈露白真的很喜欢这个女孩,从那天她娇柔、脆弱的叫着“妈妈”的时候。

“呵呵,你才漂亮呢。”小瑾听到夸奖,更加高兴,说:“这里太热了,我们找个咖啡馆聊聊好不好?”

沈露白点头,说:“不耽误你的事儿吧?”

“当然不耽误,我刚才在对面那家店里试衣服,往外一看,就看见你了,赶紧跑出来。”小瑾忙说。

两个走进了最近的一家咖啡馆,点了两份冰激凌。

小瑾忙不迭的说:“姐姐,我叫成若瑾,你叫什么?”

原来小瑾连自己的名字还不知道,这个霍承志!

沈露白连忙告诉她,小瑾慢慢的叫着她的名字说:“真好听!”

沈露白笑着说:“你的名字也很好听呀。”

成若瑾的眼神黯淡:“是个好名字,我哥哥叫成怀瑜,我叫成若瑾,据说意思是有很好的品德,小时候我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可是现在我讨厌它,因为是我爸爸起的。”

沈露白一听这话,知道涉及到了她的隐私,连忙转移话题:“你那天回去后还好吧?”

“还好,就是早上起来被我哥哥骂了一顿,我才不怕他呢,我跟他说,你还好意思说这话,我喝醉了酒不都不去接我,就派了霍大哥来,你都不关心我,我这么一说,他就不言语了,呵呵。”

成若瑾得意的说:“对付我哥哥,我有的是办法。”

“不过”,她撅起了嘴巴,说:“他再也不允许我去人间天堂了,我本来想去看你的,可是门卫不让我进。”

沈露白也不插嘴,只温和的笑看着她眉飞色舞的说话。

“姐,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特别亲切,好像是我的亲人一样,今天在服装店里看见你我特高兴,真的。”

沈露白怜爱的看着她,没想到从这个小姑娘身上收获到了这个弥足珍贵的感情,她感动的握住小瑾的手。

其实,成若瑾已经不记得自己醉后的事情,只是再次见到沈露白的时候,忽然心中一股暖流通过,很舒心,很安然,于是她迫不及待的冲了过来。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真是奇妙,这么两个没有血缘关系,只见过两次面的人,竟然能产生这样的感情。

“姐,以后我能经常去找你玩吗?”成若瑾眼巴巴的望着沈露白,渴望她能答应。

沈露白点点头,笑了:“当然可以。”

成若瑾欢呼雀跃:“太棒了,以后我就叫你姐了。”

“姐”,她甜甜的叫了一声。

沈露白宠爱的摸摸她的头。

这个小女孩身上没有富家子弟的骄纵任性,单纯、真诚,不知道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她对爱的渴望是那么的明显,让人觉得心疼,沈露白决定以后好好对待她。

故人

刚才开例会的时候,张总经理特别交代过,沈露白的包间今天会来贵宾,让她好好的接待。

于是沈露白早早的换好了工作服,站在包间门口,静候着贵宾的到来。

此时已是深秋,他们的工作服也由丝质的旗袍换成了这套上粉下黑的修身套装,单从这套衣服的材质和做工来看,就知道价值不菲,据说是经由名家设计的,设计得非常巧妙,修身的效果尤其明显,穿上这身,愈发显得胸美腰细,双腿修长。

穿着这样衣服的漂亮服务员亭亭玉立的站在各自包间前,形成一道美丽的风景,他们微笑着,向每个路过的客人问好。这也是这家夜总会之所以价格怎么高,还有大批的客人蜂拥而至的原因,绝对确保赏心悦目。

想想,哪个人一路上受到这些个美女的热烈欢迎,能不心情大好呢。

远远的,沈露白竟看到了成若瑾蹦跳着跑过来,一边跑,一边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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