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第5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妾都没有,也从来不花天酒地,是个很有责任心的好丈夫。
记得前世的时候,他的妻子是女人们羡慕的对象,大家都忍不住要妒忌他的妻子。他的妻子长得很普通,顶多就是清丽一点,跟美丽不沾边。不过,性情很不错,对人落落大方,也比较宽容。
也是啊,有那么一个好丈夫疼惜,性情想要不好,都是不可能的。即便原来是个性情不好的,在爱情的滋润下,性情应该也会有所转变。
紫苏坐在美丽的山坡上,看流水潺潺,看山花烂漫,沐浴着早春美丽的风光。忽然,前面有马儿嘶鸣的声音传来,还有一声声惊呼声:“方恒,拉紧缰绳,让马停下来!”
方恒?马儿受惊了?!
不及多想,一道白影在眼前一闪而过,直直的冲向悬崖。紫苏马上喊道:“沈大哥,,快快救人!”
“是,姑娘!”话音未落,沈来辉已经如同一支离铉的箭一样掠过,眨眼之间,就将那受惊的马给制住了。
此时此刻,那受惊的马儿,离悬崖仅仅一尺之遥。只差一点点,人和马就会*悬崖,跟紫苏前世有着惊人的相似。所不同的是,前世方恒为了救她,胳膊受了不轻的伤,而武功高强的沈来辉,却是毫发无伤。
前世,方恒救了紫苏;这一世,紫苏的人救了方恒。情势,竟然发生了大逆转。这样的局势,对于紫苏来说,更加有利!
紫苏在惊讶之余,心里不禁涌起了一阵阵喜悦的狂潮。这样的话,更加有利于她接近方恒。因为,方恒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二人日后一定还会有见面的机会!
不,今天她就要好好把握住这难得的机会!今天,方恒不是跟朋友一起来踏青的么?既然如此,她就干脆跟他们一起去踏青好了!
正想着,耳边已经传来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榆林郡主,谢谢你的救命之恩,在下方恒,见过郡主,来日郡主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跟在下开口!”
紫苏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当即不禁傻愣住了。
这一世的方恒,长相似乎比前世还要英俊一点,还要阳光一点。此时此刻,他正对她有礼貌的微笑着,那灿烂和煦的笑容,让她的心里暖暖的。
只看了一眼,她就不禁心如鹿撞。
这跟她对端王的感觉不同,面对端王的时候,她是被他的外貌给吸引了,被他那高贵的气质给震慑了,也是被他给感动了。
她对端王心动,先是因为他的倾国倾城的美,十分的震撼人心;后来是因为他对她的执着,让她无法不感动。如果他不是端王,或许,她会因为他的执着,会因为他那震撼人心的美,而考虑选择他。
然而,他偏偏是端王,偏偏是圣上最疼爱的侄儿。王公贵族,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更何况,他还有一个不省事的母亲,一个极其喜欢给儿子塞女人的母亲。做端王妃,压力太大了,她不想去承受那份无边的痛苦。
方恒就不同了,方氏家族有一条族规,男子三十无子,方可纳妾。而且,不得纳贵妾,只能纳一房身份低微的良妾。而且,在正妻无子的情况下,良妾生的儿子,必须由正妻来抚养。并且,从此以后,良妾不得接近她生的那个儿子。
除此之外,方恒本身就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他对妻子一心一意,从来不沾花惹草,也从来不跟丫鬟纠缠不休。方恒的母亲,也是个再好不过的婆婆,从来就不给儿媳塞女人。
两相一比,紫苏心中的天平,一下就倾向了方恒。
香梨扯了扯紫苏的衣袖,低声提醒:“姑娘,这位公子跟你行礼问安呢!”
紫苏猛然回神,不好意思的笑了:“方公子,不好意思,你的笑容太灿烂,我看傻眼了!”
方恒听了,先是一愣,继而忍不住莞尔。
世人都说,榆林郡主性格直爽,快人快语,风趣幽默,坚强果敢,聪慧睿智,善良开朗,实乃天下无双的奇女子。
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方恒:“郡主果然是个爽快的人,再次感谢郡主的救命之恩,这是方家的族徽,郡主拿着这族徽去找方家的人,方家的人会无条件的提供帮助!”
说着,他就递过来一枚精致小巧的徽章。
“好,谢谢,那我就不客气了!”紫苏只犹豫了片刻,就很爽快的接了过来,握在手心里,继而又摊开,递到方恒的面前,笑盈盈的问道:“方公子,今天你可以无条件的对我提供帮助么?”
“啊?”方恒傻愣住了,很快就又回过神来,笑得一脸和煦亲切:“好,没有问题,郡主请说!”
紫苏:“我先问一下,今天公子是一个人出行,还是跟朋友一起?”
方恒:“我跟我妹妹,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出来踏青。”
紫苏就叹了口气:“唉,说来惭愧啊,我是在乡下长大的,又去西北流放过。对于这一带,实在是陌生得很,我也是出来踏青的。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否让我跟你们一起?”
方恒忍不住笑了:“就这要求啊?这也太简单了,没有问题!只要郡主不介意,在下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正说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扑了上来,哭着喊道:“大哥,你没事啊?你没事就好,吓死我了!”
方恒抱住妹妹:“琼儿不哭,大哥不是没事么?对了,这是榆林郡主,多亏她让她的侍卫把大哥救下。不然的话,大哥定然是要冲入悬崖的。快别哭了,来见过郡主!”
方琼抬起头,不好意思的看着紫苏,抹了一把眼泪,福身行礼:“小女方琼,见过榆林郡主,郡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紫苏忍不住笑了,连忙道:“方琼妹妹,叫我一声紫苏姐姐就好了,日后见了,跟我平辈论交就好了,没有必要行此大礼!”
方琼犹豫的道:“可是,你不是郡主么?不行大礼,行么?叫你紫苏姐姐,行么?”
紫苏爽朗的笑了:“我又不是真正的皇家郡主,不摆那些谱,你就叫我紫苏姐姐就好了!”顿了顿,又道:“我在长公主面前,也是不行大礼的。你很合我的眼缘,看着你我就很喜欢,所以可以不必那么讲究。”
方琼听了,不禁欢喜的挽住紫苏的胳膊:“紫苏姐姐,我看了你,也觉得很是亲切,我很喜欢你哟!紫苏姐姐,你今天干什么去?和我们一起去踏青,可好?”
说着,就眼巴巴的看着紫苏。
紫苏“扑哧”一声笑了:“那好,琼儿妹妹如此成心,那我就勉为其难,跟你们一起去踏青好了!”
…………今天大图推,会更新一万二,请大家多多支持。作品投票,我停止了,很抱歉。因为我发现作品投票,每天都可以反复的投,不能真实反映广大读者的意愿。
…………今天是最后一天,有月票的朋友,请投给我的好友菲菲木的文《残王溺*,惊世医妃》,谢谢!
☆、第117章 比试
方恒听了,唇角忍不住高高上扬,偷偷的笑了。
这个榆林郡主,实在有意思得很。
就在这个时候,方恒的几个好友也都赶到了,并刚好听到了方琼跟紫苏的最后一句对话。都不禁乐了,纷纷打趣方恒:“好啊,你这小子,从哪里认识的美女?”
方恒瞪了他们一眼:“别胡言乱语,这是榆林郡主,还不快快见过郡主!”
什么?榆林郡主?大名鼎鼎的榆林郡主上官紫苏?!
哇塞!幸会啊,幸会!
众人连忙纷纷行礼:“见过郡主,郡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紫苏忍不住笑了,摆摆手:“叫什么郡主,就叫我上官小姐好了!又或者,干脆就叫我紫苏,千万别再喊千千岁了,我一听头都疼了!”
这话一出,顿时迎来了热烈的掌声。
“好,郡主果然名不虚传,大方、爽朗、果敢,是个天下无双的奇女子!”就有一文质彬彬的书生赞许的道,“我虽然是读书人,但是并不是酸秀才,我也开明得很!郡主这样的个性,非常的好,我很喜欢!”
“就是,这样的郡主,实在太棒了!”又有人赞许道。
“嗯,郡主还是要叫的,不然的话,也太不恭敬了。郡主不喜欢我们喊千千岁,那就不喊了!嘿嘿!”又自我介绍:“郡主,在下贺长生,见过郡主!”
说这话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跟方恒一样,一看就是个富有正义感,又非常阳光的年轻人。
紫苏对他微笑点头:“贺公子好!”
贺长生就邀请道:“今天,要谢谢郡主救了方恒,既然大家这么有缘,不如就一起踏青吧!”
紫苏:“好啊,刚才我已经答应方琼了!”
方恒站在一边,唇角一直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紫苏的个性真好,如果云朵和如风的母亲也有这样开朗活泼的个性,当年或许也不至于会死于难产。性格决定命运,看来此话不假啊!
踏青的地点,选在了皇觉寺的后山上,那里有一大片的桃林,此时正是桃花盛开的时节。粉红色的桃花随风飞舞,在空中飘舞一段时间之后,落在了翠绿的草地上。此情此景,看上去分外的美丽。
桃林的前面,有一条欢快的小溪流,溪水清澈甘甜,给这美丽的景色增添了几分灵动和清爽。
紫苏漫步在山花烂漫的溪边,脑子里想起了梦中看过的一本诗书里的一首诗,就忍不住轻轻吟诵:“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此时,已经是三月底,将近四月了。山外的桃花早就谢了,这里的桃花才开始盛开。所以,这诗歌也挺应景的。她在溪边走了不过五六步,就做了一首诗出来,在场的贡士们听了,顿时都不禁大吃一惊。
哇塞,榆林郡主不但对农事很精通,不但厨艺非常的好,原来她也擅长作诗啊?
贺长生不禁赞叹的道:“郡主啊,你实在让人太意外了,你到底有多少的惊喜,在等着大家啊?
方恒的双眸,不禁熠熠发光。
这个紫苏,太令他意外了!好诗啊,好诗,这简直就是五步成诗啊!说实话,就连他这个堂堂的会元,也没法在五步之内,做出如此好的诗歌来!
紫苏的脸不禁一红,谦虚的道:“这可不是我作的,是我梦见的!”
一个叫彭明远的少年就道:“郡主,你太谦虚了,我们明明看着你五步成诗的,怎么说不是你作的呢?你不必顾忌太多,你如今已经是郡主了,又是护国将军的女儿,即便名声在外,也没有什么。对了,要说名声在外,你早就名声在外了!大旱那年,咱们西凉国的百姓,多亏了那红薯和土豆,这才可以熬过来!”
贺长生:“就是啊,郡主啊,过于的谦虚,其实就是骄傲哦!今天,我们在场的人,都可以给你作证,这诗歌就是你自己作的!反正,我们以前并没有听过,如果当真是别的什么人作的,这么好的诗歌,早就会传遍了整个西凉王朝!”
紫苏就叹了口气,没有再争辩。
她这个样子,众人反而也愈发的认定,就是她自己作的诗歌。
贺长生就提议:“哇,既然郡主这么有才华,那么我们今天不如就来一场诗会,可好?就以春天为题,现在大家可以自由活动, 一刻钟之后再来聚集,各自念出自己的诗歌来!郡主啊,你也不能例外,要一起作诗哦!”
彭东来还带着一点孩子气,他也嚷嚷道:“就是啊,郡主也不能例外,一定要跟我们一较高下哦!如果你赢了我们这些贡士,那么我就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日后任你差遣!”
紫苏就忍不住笑了:“也罢,那就试试看。如果你输了,可不能反悔哦!就当是我的小弟,任我差遣!反悔的话,就是小狗哦!”
“什么?小弟?!”彭东来刚好喝了一口水,听到这话,顿时就被狠狠的呛了一下。咳嗽了好一会儿,这才能开口说话:“不是吧?我左看右看,在这里,你就比方恒的妹妹大几岁。我都十八岁了,肯定要比你大好几岁的!”
紫苏:“哎呦,还没有比试,这就反悔了?也罢,我不参加好了!”
彭东来急了:“好好好!如果我输给你了,那么我r后就是你的小弟, 任你差遣!”
紫苏:“那好,各位大哥,要给小妹作证哦!”
众人齐声响亮的应道:“好嘞,我们一定给你作证!”
方琼也乐呵呵的喊道:“紫苏姐姐,我也给你作证!”
紫苏揪了一下她的小辫子:“好嘞,谢谢琼儿妹妹!”
大家就一哄而散,各自去找灵感去了。
紫苏漫步在桃林里,方琼跟随在她的后面,绞尽脑汁的想诗词。方恒也在附近漫步,看上去一点也不紧张,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春天,是个美丽的季节,只要是有真才实学的贡士,在一刻钟之内,是完全可以作出一首好诗来的。他唯一担心的是紫苏,不知道她是否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再出一首佳作。毕竟,她是在乡下长大的,没有上过女学,可以说是自学成才的。五步成诗,她或许是凑巧的,当然也不排除她确实才华出众,作词作词易如反掌。
不过,无论如何,他还是担心她的。也不知道为啥,对于这个刚刚认识的恩人,他的心里怎么就会这么的牵挂?
至于妹妹方琼,他倒是不担心,毕竟妹妹年纪还小,就算是作不出诗词,也无可厚非,别人也不会说啥。而紫苏,毕竟是堂堂的榆林郡主,他不想她的名声有损。
原本,他是想要阻拦的,可是紫苏自己那么爽快的答应了比试,他就不好再说什么了。毕竟,他跟她一点也不熟,生怕她会误会了他。
在担心之中,方恒很快就作出了一首诗。
一刻钟,很快就过去了。
众人回到了集聚地,一一念出了自己的佳作。大家有意识的,把紫苏和彭东来放到了最后,大概是想要多给紫苏一点时间。
对于这个传闻中的榆林郡主,大家还是充满了好感和敬意,也充满了善意的。都希望她可以顺利过关,不要出丑。
看到就剩下自己和紫苏了,前面几人的诗词都非常不错,尤其是方恒的一首咏春诗,赢来了热烈的掌声。彭东来急了,就连忙道:“我先说,我先说。”
他心里有数,他自己的诗比不上方恒的,但是应该不至于连紫苏这个小女子都比不过吧?他在潜意识里认为,紫苏之前的那首诗,就是凑巧的。要不,就是她平日里作的。能在一刻钟之内再作出佳作来,他私心里认为,紫苏这个没有上过学堂的女子,那是不太可能的。
紫苏微微一笑:“好啊,你先请!”
彭东来念出了自己的诗作,也赢来了掌声。
紫苏由衷的道:“嗯,不错,不愧是贡士老爷!”
彭东来:“郡主,现在到你了!”
紫苏微微一笑,看着眼前那纷飞的桃花,抑扬顿挫,慢悠悠的吟诵:“春明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话音未落,掌声已经如潮水一般响了起来。
贺长生首先赞叹的道:“好诗啊,好诗!这诗的意境太美,太美了!郡主啊,在下自惭不如,甘拜下风!”
紫苏微微一笑:“谢谢夸奖!”
彭东来愣住了,好久这才回过神来,方琼就拍手嚷嚷道:“彭大哥,快快叫姐姐!”
彭东来苦着一张脸,可怜兮兮的看着紫苏:“郡主啊,我真的要喊你姐姐?可是,我明明比你大啊!要是喊你姐姐的话,我就要成为一个笑话了!”
紫苏不为所动:“小弟啊,咱们为人处事,愿赌服输啊!”
此话一出,众人都不禁哄堂大笑了起来,齐齐对彭东来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