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_油灯-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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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翅要站起来的话可以露出大半个上身,但要是坐下来的话就只能露出头来,她既可以一路看着风景走,也可以在里面小睡,倒也算是舒服。竹筐里里外外都用防水的东西给糊了一层,还垫了一层很是暖和的羊皮毛,将蝶翅抱进去的时候杨谭林给了她一块早就准备好的毯子,让她将自己裹起来,而蝶翅也没有忘记将自己的鞋子脱了,小脚丫子放在垫着的羊皮上,感受着羊毛的柔软,一会就暖和起来。
今天一定是个好日子!蝶翅知道马帮在出发的时候都习惯看日子,他们相信选择一个好日子会让他们一路顺利平安,而这一路上他们已经碰上了好几支队伍,有的熟识,相互之间打招呼,问一声好,有的不是很熟悉,彼此间不过是友善的一笑,但谁都不会贸然的说话。而杨谭林的名气在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一路上遇到的认识的马帮都会很客气的叫声“阿叔”,这让阿鹏和蝶翅都有一种自豪的感觉。
“阿叔,你们也是今天出门啊!”到了下关的时候,一支马帮的马锅头很大声的向杨谭林打着招呼,他们正在路边停靠,没有赶路。
“是啊,你们也是?”杨谭林和他们显然十分的熟悉,神情中透着些亲热,蝶翅从裹着的毯子里露出小脸,好奇的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
那男人一身标准的马锅头装扮,但看起来却比路上见到的马锅头都要精神,三十出头的年纪,精干中透着一点一般赶马人没有的儒雅,那气质看起来很是眼熟……蝶翅看看他,又看看杨谭林,忽然明白为什么眼熟了,他们两人竟然有着极为相似的气质,很有种一脉相承的感觉。这个人是谁啊?
“是啊!我要去一趟缅甸,阿叔呢?是上拓东城吧!”那人爽朗的回答着,他看了看骑在马上冻得脸蛋通红的阿鹏,再看看躲在竹筐里,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蝶翅,笑着道:“这两孩子是阿鹏和蝶翅吧?阿叔怎么把他们给带上了?”
他们一定很熟悉!蝶翅十分的肯定,路上遇到的可没有谁会告诉别人自己的目的地,更不会问别人去什么地方,而这人不但告诉了杨谭林自己的目的地,还一口猜中了杨谭林的去向,显然不是一般的熟悉、,可是……蝶翅很认真的在脑海里翻了一遍,确定自己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个人。
“阿鹏,蝶翅,叫阿叔!”杨谭林让孩子叫人,等他们叫过人之后笑着道:“我这次去拓东城顺便要呆几天,他们跟我去见见世面。”
“阿鹏已经九岁了,也该出门看看,以后也可以早一点独当一面,为阿叔承担一点负担。”那人笑笑,道:“可是蝶翅还是小了点,阿叔路上可要多照顾一些了。”
“蝶翅听话,人也机灵,只要不遇上坏天气,没什么的。”杨谭林笑笑,并不是很着急赶路的样子,问道:“你呢?家里人都还好吧?”
“都好!”那人点头笑笑,道:“我阿爸现在虽然不赶马了,可还是闲不住,种了一院子的花,前些天还说让我找时间给你送几棵茶花去,阿妈也是,一天到晚的都在忙。”
“孩子呢?都还好吧?”杨谭林点头,然后又问了一句,不过蝶翅深知杨谭林的性格,觉得他问孩子不过是顺口一问而已,没有什么关心的意味在里面。
“也还好,就是被她妈管得太严,胆子小了些。”那人微微的有些苦涩的瞄了一眼阿鹏和蝶翅,眼中闪过不明的光芒,道:“像阿鹏和蝶翅这么听话懂事胆子也大的孩子不多,都是阿叔和阿嬢教得好。”
他那是什么眼神啊?蝶翅被他的眼神弄得忍不住的打了一个寒颤,觉得那种眼神很暧昧不明,很具有杀伤力,好像自己和阿鹏是他的私生子,但他却因为某种难言之隐不能说出口一样。
“他们啊。皮起来的时候也是让人无奈的!”杨谭林难掩自豪的笑着道:“这不,硬是想尽一切办法说服我带着他们去拓东城。”
“他们是说服阿叔,可不是耍赖,这已经很好了不是!”那人哈哈一笑,再看了一眼蝶翅,笑着道:“蝶翅长得真好,以后长大了一定比雪素还要漂亮。”
“漂亮是漂亮。可惜性子软了点,也不知道长大了会不会吃亏。”杨谭林呵呵一笑,然后道:“等闲下来的话过家里来陪阿叔喝杯酒,你已经很久没有上家里来坐了!”
“好!”那人点点头,道:“等我这一趟走完之后就过去,到时候阿叔可要和我多,喝几杯才是。”
“嗯,我等你过来!”杨谭林点点头,然后道:“我先走一步,一路平安啊!”
“阿叔一路平安!”那人也没有再多说,目送杨谭林等人慢慢离开,蝶翅好奇的看着杨谭林不一样的一面,很好奇那个男人的身份。
“阿公,他是谁啊?”阿鹏也是觉得很奇怪,他闷不住话,立刻上前问道:“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他,他怎么知道我和阿妹的名字呢?”
“他啊,是阿公以前走马帮的熟人,你出生以前就很少联系了,你出生以后更是没有到过家里,你当然是不认识了。”杨谭林语焉不详的说了一句,连那人姓什么叫什么都没有说,很不像他平时的性格。
有猫腻!蝶翅眯起了眼睛,可是这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为什么杨谭林要说的这么的不清不楚呢?
忽然,蝶翅看到了几个赶马人挤眉弄眼的相互使眼色,她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了她曾经听到的一个传言,她阿妈杨雪素在结婚以前是有一个相好的,他们是在三月街的时候认识的,两个人感情很好,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走到一起,杨雪素招了阿德做上门女婿,而那个人也和别的女人成了家,据说,两个人现在还有来往。那么,这个人会是杨雪素以前的情人吗?
“哦!”阿鹏随口的应了一声,然后道:“他也是马锅头。阿公,他和我阿爸比谁更厉害一些呢?”
“你阿爸是和你阿妈成亲以后才开始赶马的,而这个阿叔十四五岁就已经开始跟着他阿爸赶马了,你说谁要更厉害一些?”杨谭林反问。
“那肯定是他要厉害一些了!”阿鹏想了想,下了结论,不过他立刻又道:“可是阿爸会打很好看的银饰,他一定不会,阿爸也不见得就没有他好。”
“那是自然!”杨谭林点点头,乘机教育阿鹏道:“我常常说十个手指头伸出来不一样长短,人也是,有的地方可能比别人强,但其他的地方就可能比不上别人,所以一定要虚心的学习,不能总觉得自己就是最厉害,最聪明的人,知道了吗?”
“知道了!”阿鹏点点头,然后认真地道:“我会跟着阿公好好的学,也会跟着阿爸好好的学,这一路上还会向阿叔们学,一定要当一个像阿公,不对,是比阿公还要好的马锅头。”
在阿鹏的世界里,当一个好的马锅头是一件最荣耀的事情,而杨谭林虽然知道这不过是孩子的一种心理,但从来都没有说过什么,他也希望阿鹏以后能够继承自己的职业。
“那么这一路上你可不能娇气啊!”杨谭林趁机警告的道。
“一定不会!”阿鹏很认真的保证着。
? 第三十四章 艰难路途
七天以后,杨谭林一行顺利得到了拓东城,投宿在了他们每次到拓东城都会投宿的碧鸡客栈。碧鸡客栈位于拓东城的近日楼附近的金马碧鸡坊,是拓东城最繁华的地段,不过蝶翅没有一点想要出门逛逛,长长见识的念头,在杨谭林的摇头大笑声中,苦着一张脏兮兮的小脸,请客栈的老板娘找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帮着她好好地洗了一个澡——他们路上只在威楚的客栈住了一夜,其他的时候都是露宿,要洗脸没有问题,一路上的溪流河流不少,但要洗澡的话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蝶翅觉得自己已经浑身都生了虫子一般,她从来就没有这么脏过。
蝶翅总算知道,为什么除了藏族人以外,走马帮的都是男人,女人基本绝迹了——走马帮实在是太苦,太累也太考验人了。
他们一路上大多时候吃的都是干粮,早上啃干饼子,中午还是啃干饼子,到了晚上,需要提前找地方住宿,会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安营扎寨,做一顿热乎乎的饭吃,可除了白米饭之外,每人也就只是三五片腌肉,那腌肉是用五花肉腌制或者熏制的,放在锅里稍微炒拌一会就会有油出来,而青菜的话就要看他们安营的附近有没有野菜了,如果有的话,采一些野菜,也能煮一锅热乎乎的青菜汤,但要是没有的话,就只能就着腌肉和咸菜吃上一顿了。
赶马人吃饭也是有讲究的,菜和肉一定要埋在碗底,不能让人看见——他们的说法是不能让山上的老虎看见闻见,要是老虎看见肉闻见肉香的话就会下上来,那个时候丢的就不是碗里的肉,而是人命了。
蝶翅当时吓得小脸苍白,没想到山上还有老虎存在,杨谭林当时呵呵一笑,告诉蝶翅,他们走的是最繁华的一条路,这边的上不够大,林子不够深,人烟多,像狼啊,豺啊,野猪啊之类的小型野兽还是有的,但是像老虎或者熊这样的凶猛野兽基本上绝迹,这样的规矩可不是针对这一条路而定的。
走马帮最艰难的路有几条,一条是从大理到普洱到缅甸,那里山高林密,野兽很多,老虎不常见,可是熊瞎子,大象什么的却是常见的野兽。好在不管是熊也好,大象也好,只要小心谨慎,不主动挑衅的话,一般是不会有什么问题,问题大的是哪里天气炎热,林子深的地方瘴气多,一个不小心就容易中了瘴气,那会让一个马帮彻底的瘫痪;小心翼翼的躲过了瘴气,还要提放毒蛇,毒虫,蛇虫遍地说起来是夸张了一些,但是一天走过的地方遇到几十条蛇那也属于正常情况。
一条是从大理到德钦,那里倒是没有那么多的瘴气林,蛇虫相对而言也少了很多,可是一路上过去越走越高,人的体力会越来越不够使,而且那一带人烟稀少,老虎、黑熊也多了起来,每年都会发生一两起老虎或者黑熊吃人伤人的事件。但最让走马帮的人头疼的是,那一地带很穷,穷的一个寨子可能都没有一床像样的被子,一户人家都没有一套整齐的衣服,有的地方一个家人就那么一两条裤子,谁出门谁来穿。人穷极了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得出来,那一带最多的就是土匪,他们往往是一个村子的壮年男女都出来抢劫。杨谭林就遇上过一次,那一次所有的货物和马匹都丢了不说,还搭上了几条人命,杨谭林自己也差点死在路上。现在说起来,他还是心有余悸,而从那次以后,杨家的马帮到了丽江之后就不走了,就在丽江将货物卖给当地的彝族或者藏族,他们属于那一片地界上最彪悍的人,土匪都不敢和他们硬拼。
最好走的就是从大理到拓东城这一条路了,因为是主干道,道路宽阔平整好走——蝶翅欲哭无泪,这样的路还算宽阔?不过是宽约一米五到两米,能够让三四匹马并行的道路而已,经常一边是山坡,另外一边就是树林,而那该死的矮脚马都有一个坏习惯,它们喜欢靠着边走,蝶翅总担心一个不小心就滚了下去。
可是听听杨谭林的说法之后她就心理平衡了——除了这一条路以外,其他的路基本上都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在悬崖边行走的,那些栈道是在山体上挖凿而出,能够容纳一人一马并行就不错了,要是遇上对面有人的话,只能到山体上凿出的洞穴避让,往下看都是滚滚的江水,要是掉下去,性命绝对是没有的,尸骨也绝对是找不回来的。就那样的路,马帮走过的地方也都比比皆是,比起那样的路来,这里已经是最好走的了。
从大理到拓东城这一路上除了一条并不是很宽阔,波涛也不是很汹涌的红河之外,没有什么大的河流,他们过河基本上也都有桥梁,而另外的地方可不一样,不说那些小的,但是金沙江、澜沧江、怒江这三条大江和它们的支流就已经形成了一道又一道的天堑,过那样的江绕路需要几天几夜,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耗,只能借助两岸之间的溜索横渡。头一次在滔滔江水之上乘溜索,胆子大的都会手心冒汗,腿脚发软,胆子小一点的直接吓晕过去也都属正常,可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要走。溜索看起来危险,但却是联通两岸最快捷也最安全的方式,只要小心得当,不掉进江水之中,就没有什么危险,比起横渡波涛汹涌,暗旋遍布,怪石嶙形的江面,或者绕远路,走那不知前途有些什么的山道安全多了。
蝶翅听了之后除了沉默之外只有沉默,她一直觉得杨谭林和阿德过得很轻松,喜州和叶榆城走马帮的男人都很轻松,很幸福,他们在家的时候除了带带孩子,养养花草,和几个相熟的人围成一堆下棋,抽烟,喝茶,聊天,每天过的都十分的惬意,什么事情都不用操心的样子。杨家这样的家庭有铺子,有田地,可是铺子基本上都是杨雪素在管,阿德没有走马帮的时候管的只有那间银器铺子,还想去就去一下,不想去就不去了。家里的田地都是阿奶在管,每年农忙的时候,阿奶还要下地收割粮食,那个时候在地里干活的七八成都是女人……这一切给蝶翅的感觉都是女人撑起了整个家。
一个人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不管是不是知道这个道理的人,都在有意或者无意中遵循了这一个规则,蝶翅一直以为白家女人能够在家里占主导地位是因为她们的辛劳,但现在看起来,其实男人的辛苦并不亚于女人,只是他们的辛劳蝶翅一直没有看到,一直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而已。
蝶翅也见识到了他们露营时的“帐篷”。现用斧子砍一些树枝过来,四根长两米多长的树枝一头扎在一起,另外一头做为四个支脚插在土里固定住,然后再搭上一些树枝,里面也垫上一层树枝,再将自己的羊皮褂子一铺,那就是一个临时的帐篷了。一路上这样的帐篷住了四天,客栈住了一天,还有三天住进了专门给路过马帮留宿的马房(也叫救命房)。
其中一处马房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样子,杨谭林都没有多说什么,一伙人除了那个专门给大伙做饭的胡子彪以外,其他的一声不吭的将货物拾掇了一下,就带了斧子上山砍了些木材,一起修理起来。为的不是自己的安全,而是让后来的人还有一个落脚的地方。走的时候他们没有忘记留一点盐巴,柴火以及带着的腊肉粮食什么的下来,为的也是让那些路过,却什么都没有的人能够吃上一顿。
高荣华说,在这条路上还好,路程不远,大理,威楚也都有补给的地方,可是在其他的地方就不一样了,马房就是马帮的救命房。那些遇上土匪货物被抢的、遇上泥石流什么都没有剩下的,还有被野兽追赶,货物和马匹都丢了的,救命房里的东西那可就真的是能够救人一命了。所以,走马帮的人都很习惯一点,那就是在自己装备齐全的情况下,不但不会动用救命房里的东西,还会给补充一些进去,给那些已经没有了补给的人留一条生路。要是救命房有什么地方损坏了,就算是耽搁自己的时间,大家伙也会很自觉的给它做一些必要的修理,让它能够多支撑两年,说不一定,将来自己就需要靠它来救命。
蝶翅听完之后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感觉,有些苦苦涩涩的,却又忍不住的有些感动,对马帮的印象再次深刻起来。
这一路上天气算是相当的好了,可他们还是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