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抢亲记-第2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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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损沈家的脸面,违背了沈家的家训,配不上做沈家人。
并不是说霍清死了他更加悲痛,只是,他承受了太多人的死亡,一次又一次,沈国安是第一块压在他心里的石头,沈穆是第二块,还有沈夫人和沈扬。
现在是霍清。
心脏里面塞满了死去的人,悲伤叠加了一层又一层,人总有被压垮的一天。
所以皇帝这样纵容沈十三,他和沈家,将毕身都献给了大秦。
皇帝无奈的拍了拍沈十三的肩,走了。
他马上又要上早朝,不能久留,上过香后,就要离开了,他看了一眼陪在沈十三身边的江柔,像来时那样,安静的离开了。
天降破晓,黎明前,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沈十三最后丢了一把桔梗在火盆里,突然道:“我第一次见霍清的时候,他还只有十来岁,是在边城的一个镇子里面,那时候是哲别和大秦打得最凶的时候,他们整个镇都被屠了,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的声音十分沙哑,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他说话的时候,对着虚空,但江柔知道,是在对她说,她接过话,“然后呢?”
“已经是,十八年前的事了……”
那是沈十三第一次带兵。
哲别跟匈奴一样,都是马上的民族,草原的部落,占据大秦以西的一整块疆土,那时候的哲别是相当凶悍的,连有些国家都不能和他们硬碰硬。
新任的哲别可汗上位了,他比老可汗要有野心,胆子也更大,草原上的物资匮乏,除了牛和羊,什么都没有,人要生活下去,仅靠牛羊肉是不够的,于是他想用牛羊和大秦换物资。
可是他的‘换’,不是我们概念中的换。
他们用一头牛,要换别人的十匹丝绸、十把铁器,以及无数漆料、铜料、丹砂、犀皮与象牙。
他们还要跟边城的百姓做交易,还是用一头牛,来换无数的粮食、瓜果、蔬菜、渔猎产品等,总之,恨不得用一头牛来换别人的整个天下。
别人老百姓又不是傻子,你那一头牛能有多大的价值,就要换走人家这么多的东西,人家能干吗?
物品交易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靠双方自愿的,否则就叫做抢了,没有人愿意用一家人几乎一年的口粮,来换一头牛,哲别人换不到东西,索性就开始抢了。
大秦西边的百姓苦不堪言,完全生活在水声火热中。
不换吧,打不过人家,换吧,东西太少,要亏。
哲别人骁勇善战,全民皆兵,就算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儿,也能提枪上马,边城驻军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但凡他们闯进城一次,城中都像被土匪抢劫了一样,发展到后来,他们连县衙都敢抢。
边城政府反抗了许多次,次次惨败,无奈只能往朝廷上报,
那时候,沈十三已经从军一年。
这一年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兵,被沈国安放在最危险的前锋阵营,跟所有士兵一样,提着脑袋冲锋陷阵,
一年后,他才凭借累累的军功,封了将军。
边城的急报送到京城,皇帝力排众议,任了这个少年将军做主帅,带兵出发,镇压哲别。
这是沈十三扬名天下的一战,那一战,让天下人都认识了他,知道了大秦有一颗新星,叫做沈战,跟他爹一样能打。
哲别凶悍,他更凶悍,他手下的士兵,如同虎狼之师,直扑敌军的腹地,第一仗就打得哲别哭爹喊娘,匆匆拆了帐篷逃走。
后来大大小小,两军交了不少战,一一以秦方全胜作为结局,哲别遭受大创,稍安分了一段时日。
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卷土重来,这次反扑,却不是反扑的秦军军队,而是洗劫了各个防卫薄弱的边城。
霍清的家就在边城以南的一个小镇之里面。
那里的镇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里的,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民风很淳朴,可是这次最先被哲别游军找到的,就是那个镇子。
沈十三收到线报赶过去的时候,整个镇子都没了。
到处都是尸体,横七竖八的摆在纵横的街道上,无一活口,连牲畜,都被一一抹了脖子。
沈十三带人离开的时候,十几岁的霍清从一栋房子里面爬出来。
他浑身都是血,受了不轻的伤,看得出来是经过了一场搏斗,但是输了。他生来就体弱,但这镇子里的风气相当好,没有外面的浮躁,家家户户,只要能够吃饱就行,不追求奢侈,没有多余的物质要求,因此生存压力并不大。
霍清平时帮爹娘打个下手,照顾照顾家里的兔子和鸡,还是完全没有问题,他幼时就爱读书,是家里唯一一个知识分子,多的时候,他会教别人家的小孩儿读书,收取几个铜板的费用,也能够补贴补贴家用。
他原本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在那一次洗劫中,全都死了。
沈十三经过那栋房子的时候,霍清正从院子里往外爬,院子门口躺着一个赤裸的小女孩儿,看样子只有八九岁。
赤裸的小女孩儿。
乱军洗劫村庄,赤裸的小女孩儿,那身上的痕迹,大家都是男人,都明白。
沈十三不是故意要看,实在是那尸体就摆在那里,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看光了。
小女孩儿身上有很多痕迹,惨不忍睹,下身也烂得不成样子,身上没有致命伤,她是被轮*致死的。
这么小一个孩子,根本都还没有开始发育,甚至连胸口都是平的,却以这种方式死去。
霍清受了不轻的伤,整个人都血糊糊的,根本看不出他伤到哪儿了,又让人觉得他哪儿都伤到了。
他拖着一路的血痕,爬到小女孩儿身边,哆哆嗦嗦的脱下自己身上的血衣,大哭着把小女孩儿包裹起来,抱着她哭得声嘶力竭。
这样的场景,沈十三见的多了,在乱世里,有战争的地方,多的是生离死别的百姓。
院子里面还躺着四具尸体,分别是霍清的爹娘和哥哥。
他想要爬回院子里,却已经没有力气了,他身上的血越流越多,哭都没有了声音。
我们来到这世间,到底做错了什么,要尝尽人间八苦,要目睹亲人离世?
没有人知道。
沈十三驻足,军队自然也停了下来,人们看着这个少年泪流满面,口唇大张,喉咙里面发出来的是跟野兽一样的嘶吼。
沈十三侧首,身旁的两个士兵上前去,把霍清抬起来,不顾他的挣扎,带着他跟军队一起,离开了这个曾经的世外桃源,现在的人间炼狱。
霍清挣扎的很厉害,被士兵直接打晕后带走。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陌生的帐篷里面,帐篷里面一个人都没有,他想爬起来,但是爬不起来。
身上的伤口都已经被包扎过了,他知道他被那支军队救了。
晚上,一个小士兵来看他醒了没有,顺便还送来了饭,如果他没有醒,士兵就打算自己吃掉。
那士兵见他醒了,惊讶道:“哟!你总算是醒了,这么点儿伤,你也能晕这么久!”
说罢,他将饭菜递到他面前,道:“快点儿,来吃两口!你要是再晕下去,说不定就直接饿死了!”
霍清的喉咙发干,身体还不太听使唤,他虚弱的问,“我在哪里?我……”
他还没说完,那士兵就抢答道:“我们现在在连碧城,我们是大秦抚西军,朝廷派来镇压哲别的,你被我们救了,到现在昏迷了近十天了,现在我们正在向西进发,赶紧养好了伤,就赶紧离开吧。”
军队里面不能留百姓,救了霍清,就已经是例外了。
霍清没再说话,沉默的闭上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士兵那天也看到了镇子被屠的惨象,知道他受了不小的打击,所以对他并没有不耐烦,比较宽容,只是把饭菜放下,就走了。
霍清再养了三天,就能下地了。
能够下地的时候,他就穿了鞋,掀了帘子出去。
那时候是五月,正是春光明媚的时候,他出去没走多远,就到了校场,沈十三正光着膀子,在临时搭建起来的台子上摔跤,下面围了很多士兵,在大声的起哄。
这几天,他从送饭士兵的嘴里,知道了这是抚西军队,而擂台上的那个人,是大秦武将的新秀,沈战,战无不克,风头正茂。
他站在原地看了很久,没有人注意到他。
这个将军是真的很厉害,他一个人在擂台上,干下了一个又一个的士兵,精力像永远用不完一样,现在的天气并不太热,但他满身都是汗水,摔倒一个士兵后,他大声的问底下的人,“还有哪个不服气,老子今天让你们看点儿颜色!”
底下立刻有一个士兵笑着抬杠,“什么颜色?黄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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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秋,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第一卷 是霍清让我藏起来的
少年将军居高临下的看着抬杠的士兵,问,“你是哪个营的?叫什么名字?”
那士兵大声道:“四联营,严天罡!”
少年将军指着他,道:“你,上来!”
沈十三崛起得太快,虽然之前已经在军队里历练过一年,但是仍然有许多人不服,这个叫严天罡的,就是其中一个。
他丝毫不惧,甚至还有点儿跃跃欲试,他快步走上擂台,学着沈十三的样子,脱了衣裳,打着赤膊,摆了个摔跤的准备姿势,道:“将军,我可是不会让着你的!等会儿要是输了,你别赖我让你丢了面子!”
沈十三一句话都没有多说,直接就飞身按了上去。
这个严天罡,比先时的士兵都厉害,沈十三跟他过了许久的招,也没将她拿下。
怪不得那么狂。
然而,沈十三毕竟是沈十三,渐渐的,两方的优劣势表现了出来,严天罡的套路和招式,他也摸透了,趁对方疏忽的时候,一个扫膛腿,把对方扫到了地上。
严天罡都没整明白他的动作怎么这么快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把他撂倒在地,踩着他的胸膛,说,“老子赢了!”
这不是侥幸,过过手之后,严天罡才发现,这人是真的逆天,那么快的动作,他再练十年都做不到。
是心服口服了,他认了输,“是将军赢了。”
这是他第一次承认了他‘将军’这个称号。
本来就是切磋,分出输赢就算了,难道还能真玩儿命一样打啊?本来以为这就算了,却没想到,沈十三收回脚后,突然蹲下身来,“你不是要看点儿颜色吗,老子今天给你看看呗。”
底下的人都迷了!
这他妈还是他们那个不苟言笑的将军吗?!
你咋能偷人家的桃呢?!
严天罡立即就夹紧了双腿,“喂喂!你别以为你是将军就可以为所欲为啊!你别乱来啊!”
沈十三:“你说对了,老子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严天罡吓得脸色都变了,“别别别!冷静啊将军!其他的都好说,这不能乱动啊!你你手下留情,要不我给你砍两刀行不?!”
沈十三完全不听他的话,作势就要让他去给李莲英当干儿子,严天罡的五官都开始有点儿扭曲了。
疼啊!
妈的你住手!
围观的士兵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脑门儿上的汗都吓出来了。
严天罡真的怕了。
尼玛他后台那么硬,拆了你一个零件也不用赔的啊!
“将军!我不看了!是我嘴巴子贱,你当我放了个屁成不?”严天罡开始去掰他的手指。
哪知道不掰还好,一掰他就越捏越紧,吓得他是冷汗直冒啊!
严天罡的眼睛有点儿花,就差叫沈十三祖宗了,求饶的话是一句接一句,都不带思考的。
也不知道是那句话取悦了他,严天罡自己都还糊里糊涂的,对方手上的力量就松了,顿时感觉整个人都畅快了,连呼吸的顺畅多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刚想说两句话,没想到沟子一凉,只听底下一阵哄堂大笑,他再低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裤子已经落到脚踝了。
而始作俑者——沈十三!盯着他两腿之间,道:“不是想看黄色吗?抓紧时间看呐。”
严天罡随便往地上抓了件衣服把自己挡住,还没等说话,沈十三竟然一本正经的点评,“挺大。”
军中不拘束,士兵们平时没什么乐趣,就爱比大小,所以沈十三这么来一句,严天罡竟然微微有点儿得意!
还没等开始嘚瑟,对方突然又天外飞来了一句,“比我差点儿。”众人:“。。。。。。”
有本事掏出来比比?!
沈十三不理众人,弯腰把自己的衣服抓起来,套在身上就准备走了,边走还边说,“还有不服气的,等老子下次来收拾。。。。。。哦对了,那个你,你叫严什么?从今天起,滚过来给老子当亲兵。”
在座的士兵都蛋疼了,内心暗搓搓的后悔,我刚才为什么上去给将军捏蛋啊?!
亲兵!那就是将领的后备军啊!这是要扶严天罡上位的节奏啊!
将军!你回来,我要有蛋,你要捏吗?!
霍清站在远处看完了全场,心里的第一想法:这个将军好会收服人心。
沈十三没有看到他,直接回了自己的营帐里,霍清跟在他身后,一起去了。
等沈十三坐定,审了两张军报的时候,抬头突然看见一个人掀了帐帘子走了进来。
对于军事以外的事,他一向记性超差。
主要还是觉得费脑子,懒得去记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只见过霍清一次,还是在十几天以前,而且那时候霍清脸上还是血糊糊的,表情也因为悲痛而扭曲,跟现在安静站着的模样大相庭径,他一下没想起来这人是谁,当时就呵了一声,:“什么人?”
霍清自报家门,“霍清,将军前几天救的那个人就是我,多谢将军的救命之恩。”
沈十三仔细看了看他的眉眼,这才想起来,“你怎么还没走?”
他自己的伤恢复得很快,所以下意识的觉得,所有人的受了伤都恢复得这么快,只不是救了个老百姓,沈十三当然不会时实跟进,下面一直没有人来给他报告,他以为这人早就伤愈离开了。
霍清什么圈子都没有兜,直接道:“我愿为将军做谋臣,将军可能留我?”这是沈十三第一次认真看霍清,长得很文气,眼睛很有神,皮肤很白净,一点不像村庄里面养出来的人,个子倒还是不矮,只是整个人非常的清瘦,用他的标准来衡量的话,这就是一个风吹倒的男人,没什么用。
沈十三道:“是个人跑到我面前来要做我的谋臣我就要留着,我这军队里岂不是成了收容所了?你有什么本事?”
霍清根本无法证明自己到底有什么本事,他只能像赌博一样,说:“将军留我些时日,就知道我到底有没有本事。
所幸,他赌赢了,沈十三将他一留,就是十八年,到今天,他三十四岁,逝世于盛京的这片土地。
沈十三难得的多话,他像是在絮叨,又像是在对棺材里的霍清说话,“这人是真的拼,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拼命的谋士,昌平之战,德阳之战,三岗岭之战,他都在军队里,那是最凶险的战役,多有没有武力的人都被送走了,就他偏不走,偏要跟着我踩着尸体,淌着血河拼死拼活,他老是怕我中计,看不透别人的计谋,老子才没他想得那么蠢。”
话是这么说,可事实是,每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