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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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郎你性情如斯凶残,你爹娘知道吗?
阿珩来到邺城后,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游览邺城,邺城有很多水渠,每一条水渠里窄的有两丈宽,宽的有百丈宽,大大小小的水渠多达六百余条。水渠里的水皆引自云水,而因着这些水渠的存在,云水在这一段的水流量严重受到了影响,都快彻底化整为零了。
当年太子琚筑城时已娶妻,而太子妃与太子琚完全是两种画风的人,太子琚筑城,怎么简洁明了就怎么筑,后者却偏要增加各种各样没有实用,但能够增益景色令人看了便觉得心情舒畅的东西。比如映日芙蕖,自然,这时节,芙蕖看不到,最多看到几片荷叶,且就算是莲叶也不是很多,邺城的很多商贩并未专门租个铺子开店,而是将货物放在船上到处卖。
往来的小商船上不乏卖吃食的,吃食也不是用容器来盛,用的是新鲜采摘的荷叶,洗净后便可以包食物了,非常干净,且荷叶也能入味给吃食,让吃食更好吃。
卖的吃食多为鱼虾,水上之城,最多的便是鱼虾,筑城时,水渠放养了很多繁殖快的鱼苗,且,战事平定后,太子琚专门掘了一条五百里的河道,引云水入月照海,打通了邺城的海上商道,也令得沿海在海上捕鱼的渔民捕的鱼多是拿到邺城来卖。
邺城有专门的鱼市,阿珩去溜达了几圈,淡水鱼、咸水鱼,不管是什么鱼类,只要是人能抵达的水域海域里的有的鱼,鱼市都能寻到,且数量庞大。
阿珩深以为,若那一日,邺城让人给围了,完全不用担心粮食不够,将鱼市给征了,这些足够全城省着吃两个月。
阿珩拎着用草绳串着的鲟鱼在鱼市里寻了很久才找到在海上打鱼的渔夫。
鱼市的鱼贩多非渔民,大多是从渔民手里大宗的买进活鱼,然后用尽各种方法将鱼或者带到鱼市上来卖个好价钱。自己打鱼来买的渔民都是淡水渔民,否则距离太远,便是将鱼带到了邺城鱼市,鱼也已经死了,卖不了好价钱,倒不如卖给专门的鱼贩更稳妥。
自然,并非所有渔民都会将鱼卖给鱼贩,有的是因为鱼已经死了或快死了,鱼是生活在水里的生物,把鱼给捞出了水,能不死吗?鱼贩只买那些新鲜且活蹦乱跳的鱼,已死的与焉巴巴的鱼都留给渔民。渔民大多选择自己吃掉,实在吃不掉便用盐腌制起来过冬吃,但数量实在太多,冬季吃不了那么多,便会将咸鱼送到邺城来卖,同时购买一些无法自产的生活用品。
谁也不知道海上渔民何时来跑这一趟,运气好,当天就能碰上,运气不好,十天半个月都等不到。
阿珩属于运气一般的,这已是第三日了,再找不到,她都要考虑是否亲自去海边渔村跑一趟了。
五日后,有渔民给阿珩送来了整整一船的紫菜,巫盼很是不解,沃州也有着非常漫长的海岸线,这种植物他认识,是一种味道不错的植物。但阿珩这买的量也太多了,且他听到阿珩跟渔民说以后还会买,要买很多,有多少买多少。
“海上捕鱼是一件很危险的事,风浪大不说,还有很多大型海兽,你这般大宗的买紫菜倒是让那些渔民有了别的收入,不必日日冒死出海,但你这么做,对你没有任何用处。”巫盼诚恳道,那么多的紫菜,根本吃不完,纯属浪费,这得是多有钱才能如此糟蹋金银?嫌钱多的话可以送给他啊。
“谁跟你说这东西没用的?有大用。”阿珩道。
阿珩花了小半个月的时间将一船的紫菜变成了一罐白色的晶状物,在食物里加了一些,原本味道寡淡的食物变得鲜美了起来。
“你怎会琢磨这个?”巫盼胃口大开,却很疑惑。
“我夫君很喜欢吃这种调料。”
“一船的紫菜才提炼了这么点调料,你便是忙活几个月,也不可能让他日日吃,这么一点带回去只会让他越吃越馋。”巫盼一脸我为你着想的道。
阿珩似笑非笑的道:“那我应该如何做?”
“给我好了,我帮你吃光,你夫君便不会馋了。”巫盼义正言辞道。
阿珩笑得更灿烂了,薄唇轻启,吐出了一个字:“滚!”
虽然巫盼的出发点很有问题,但他还是提醒了阿珩,这么点调料带回去,别说云洛,便是三七都不够吃的。
阿珩沉思了一晚,在邺城转了很久,找了一家转让的作坊买了下来,然后又找了邺城最好的一群匠人,重金请他们打造了需要的工具,然后去人市买了许多奴隶回来,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让作坊开工。这些日子,渔民给她送来的紫菜都快堆成小山了。
阿珩很忙,忙得脚不沾地,每日都很宁静,但邺城并未因为她的忙碌而同样宁静。
君王公子,只要满了三岁即可入族谱,却不会立马排序齿,而是君王有空了才会排一次序齿,同时也会将夭折的公子的序齿位置腾出来给还活着的人。因此,除非是已经成年的公子,否则每位公子的序齿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活到了成年的公子以及背景深厚的高位妃嫔所出的孩子才会哪怕死了,序齿也不会被取消,尤其是后者,夭折了也一样不会取消序齿,史册上也会因此而留下关于他们的记载,哪怕只有寥寥一笔。
离王的儿子很多,但活到了成年的也就四十几位,而这四十几位里,现如今还活着的也就七位,两个月的时间里,除了公子兰,另六位都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一个不落的死了,死因非常一致:被毒蛇给咬了。
巫盼深深同情离王,公子兰是个残疾,快及冠的公子范又被废了,离王这是没儿子继位了。自然,没儿子和没后代是两回事,没有儿子也还有孙子,但。。。。。。当年的稷阳之乱,先是瘟疫攻城,王族所有在稷阳的未成年子嗣都染上变异天花夭折了,甚至成年的也在天花之下倒下了不少。瘟疫后期爆发的民变更是血腥无比,离王自己是带着部分公子王孙跑了出来,并且迁都邺城,但还留在稷阳的公子王孙,十不存一。再后来,东夷隔三差五的找离王的麻烦,离国也有宗室子弟为将的传统,每个送到东境去的宗室子弟都被他切碎了喂狗,久而久之,离王族年轻一代的锐气被他给打击得差不多了。
离王现如今还活着的那些孙子,不是巫盼刻薄,着实是那些王孙,也就一个公孙係勉勉强强过得去,别的,一个个野心快飞上天了,能力却还远远落在地面,啧。。。。。。真传位给那些人,离国将亡。
离王应该是打算在儿子里挑选继承人的,如今倒好,他预定的选择全都没了。
自然,若离王豁得出去,愿意将王位传给公子兰也不乏一个好选择,公子兰早年能与太子琤相争,能力与才干都不弱,然。。。。。。公子兰的精神状态有一点问题。
君王身有残疾,着实没的选的时候也不是不能忽略这问题,但精神状态有问题。。。。。。那还不如选个庸才,至少庸君败家的速度及不上暴君。
☆、第十七章耄耋老者
阿珩的调料存满了一只二十斤的陶罐时,庙见礼没几日便被独守空房的云洛终于寻来。
阿珩颇为讶异,辰国的事情不忙了?没记错的话,张不易的身体大不如前,这位宰辅大人已经不可能再似过去那般不负责任的到处跑,不然张不易真累死了,他就该哭了,怎还有空跑离国来?
“齐国伐离,我来凑凑热闹。”云洛接过阿珩递来的陶杯满饮里头的饮料,饮料一入口便想吐出来。“这什么玩意?”
“凉茶。”
云洛无语:“你当我没喝过茶汤?”
“这是我新研制的消暑药茶,味道如何?”
“难喝,你下回研制新的药,能不能将味道改得好喝一点?”
“良药苦口。”
“你明明能将药煎得很好喝。”
“药若是很好喝,病人会不长记性,觉得生病的代价很低,因而不会再格外注意自己的身体康健状态。”
“病人多,你做为医者才有钱赚。”云洛道。
“病人于我,是实验我研制的各种药物的工具,不是赚钱的工具。”
云洛无语,夫人你可真是够清新脱俗的。“几时回家?”
“等离王立储君。”
“现如今,他就剩公孙係一个选择了,公孙係一定会成为储君。”云洛笃定的道,顿了顿,又道:“我记得你似乎希望公孙係杀了离王,若离王立他为储君,他又怎还会杀了离王?”
“没事,公孙係不杀,也还有别的人。”阿珩很是淡定。
云洛大抵能猜到阿珩打算看什么好戏了。“需要我帮你杀人吗?我记得你自己是不能动手杀人的,若想要谁死,会很麻烦。”
“不麻烦,只是丢几条毒蛇,别人惊了毒蛇,被毒蛇给咬死了,不能算我杀人。”阿珩悠哉的道。
云洛嘴角抽了抽,忍不住想,若没有清逼着夫人立的誓言,夫人究竟会长成什么模样?
将药茶饮尽,云洛指着院子里劈柴的男子,他一来就看到那家伙了,保养得非常好,明明骨龄已经八十多岁了,看上去却只有三四十岁,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这般变态的养生之法,寻常人根本做不到。“那个男人是?”
阿珩敲了敲云洛的脑袋:“别一副头顶绿油油的口吻,那是我一个长辈。对了,你来得正好,巫盼年纪一大把了,让他砍柴未免有些残忍,你来了,便替他把柴砍了吧。”
云洛一怔,瞅了瞅阿珩,又瞅了瞅巫盼,不可置信:“巫盼?”
阿珩点头。
云洛默然须臾。“他也不怕离王派千军万马灭了他?”
论起仇深似海,绝没人比得上巫盼,巫盼杀了离王多少子孙?战场上本就刀剑无眼,被杀只能说子孙不争气,本来也不是大事,问题是,这位主不仅把人给杀了,还把人给切碎了喂狗。整个华族都给惊呆了,这是多大仇多大恨才能下手这么毒?
若是离王知道巫盼在邺城,只怕将邺城掀个底朝天,也要把巫盼剁了喂狗。
“他是跟着我来的。”阿珩微叹。
云洛挑眉:“你还不是巫彭呢。”十巫是可以托付生死的同路人,但阿珩还不是巫彭,便没资格与巫盼并列。
阿珩将巫盼与自己曾外祖母的事简略的说了说。
云洛无语,巫盼也够倒霉的,这种心上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的即视感,幸好倒霉的不是他,否则他还不得吐血。“由此可见,守时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美德。”
瞧瞧巫盼,不守时,媳妇飞了。
阿珩:“。。。。。。”重点是这个吗?
虽然对巫盼腹诽不已,但喝完了茶汤,云洛还是去帮忙劈柴了。
巫盼没跟云洛客气,将斧子给了云洛,看着云洛劈柴,云洛劈柴非常的有特色。确切说,这俩人劈柴都很有特色,都是沿着木质纹理去劈的,绕开了树瘤,一斧下去,最是省力不过。而这样的本事,若是在战场上,更是有天大的好处,用最小的力气杀死一名敌人,那么能够杀的敌人就会更多,而能够杀的敌人越多,活下去的几率就越高。
这是只有在战场千军万马的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人才能练就出来的本事。
“你很可怜我。”巫盼看着看着,忽的开口了。
云洛想也不想矢口否认。“没有,只是您比较倒霉而已。”
巫盼没跟云洛探讨觉得别人倒霉与可怜别人有多大区别,而是道:“希望你过些日子不会哭。”
云洛笑道:“我为何要哭?”
“你为何要来?”
“我夫人在这,我自然要来。”
“她若一直都不走,你也不走?”
“这里不是家,她办完事自会与我回家。”
“若是她永远都不走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家。”云洛道。
巫盼盯着云洛的眸子,轻笑。“看来你已经猜到了一些东西。”
他又不瞎,这世上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是很正常的事,但两个长得有三分相似,其中一个又对另一个有着特殊谋算,说两人没关系,鬼都不信,至少云洛无法说服自己阿珩与公孙係没关系。“她是我的妻,一定会跟我走。”
“权势最是腐蚀人心。”
“她是阿珩。”
“她也流着那个人的血。”
“血并不能代表什么。”
巫盼不置可否,有些东西,是一些人生下来就浸在骨髓里的。
云洛很是疑惑。“你若是如此认知,又为何随她来邺城?”
“她就这么一个后人了,若是死了,那么她在这世上存在过最后一丝证明与延续也就不复存在了。”巫盼叹道。
云洛无语,这老头也够痴情的,六十多年了还没放下。
柴劈好后阿珩问云洛:“你想去下馆子吃大餐还是我下厨?”
“你的那一种烹饪法?”云洛觉得这一点必须问清楚,若是胡来的那种,还是下馆子比较好。
“认真烹饪。”
“在家吃。”
“行,那去买菜吧。”
云洛没反对,却将阿珩给拉上了。
邺城最多的食材自然是鱼,而来了邺城不吃鱼绝对会是一大遗憾,云洛在鱼市里挑了半日也没决定好挑什么鱼,阿珩看到鱼市旁边有卖牛肉的地方,想了想,让云洛慢慢挑,她去买些牛肉。
东夷以牛羊鲜鱼为主食,尤其是牛肉,牛肉肉质有嚼劲,且富含脂肪,是很不错的食材。只是大部分华族都不准宰牛吃,邺城稍微好一些,农业虽发展了起来,但还没别的华族国家那般将耕牛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不少离人以放牧牛羊为生,在离国,牛羊很多,因此可以吃。
阿珩买了一头牛身上最好的二十斤牛肉,又买了二十斤羊肉,这才去找云洛,找到云洛时云洛正在同一人抢一条蓝鳍金枪鱼。蓝鳍金枪鱼是一种洄游性鱼类,分布极广泛,也是海中的一种常见鱼类,大海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蓝鳍金枪鱼的鱼群。不过在沿海地区已经不多见了,这种鱼的肉太好吃,不论是做鱼脍还是做酱都是很好的食材,被捕捞得多了,这些海鱼都跑到有鲛人的远海区域了,那里是人族不敢去的地方。
这些年,能吃到的蓝鳍金枪鱼都是不超过两尺的,然而现如今鱼市上这条却有十五六尺长,加起来比两个成年人还要长。
不管是小的还是大的蓝鳍金枪鱼云洛都没吃过,辰国是内陆国家,虽然因为云水和国内各种蓄养鱼鳖的水渠的关系,打小吃的鱼也不少,却从未吃过海鱼。如此大的海鱼,加上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这种鱼的味美记载,云洛便决定了今儿的晚餐,就它了。
云洛有钱,比起仓促出门的阿珩,他带足了盘缠,因此不论蓝鳍金枪鱼多贵他都买得起,然而。。。。。。想买这条鱼当晚餐的不止他一个。
阿珩回来时这条鱼的叫价已经到了六千刀币。
离国的铜制钱币与齐国一样是刀币,但齐国的刀币是雁翎刀,刀背略弯,分量也很沉,离国的刀币是平直刀,一枚刀币的分量只有齐国刀币的三分之一,但六千刀币也不是小数目,抵得上一户普通人家三四年的花销了。
阿珩木然的看着云洛在那叫价,击败了一个个竞争对手,最终只剩下一个锦衣华服的白发老者。
“一万刀币。”云洛道。
“两万刀币。”老人财大气粗道。
云洛继续加价:“四万,我说老爷爷,你都耄耋之年了,还有几颗牙?还是回家喝粥吧,养生,延年益寿。”
老人也死不撒手。“十万,老夫牙口好得很,不需要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指手画脚。”
眼见斗气越来越严重,叫价完全够买几十条蓝鳍金枪鱼了,阿珩赶紧打住:“这么大一条鱼反正一个人也吃不完,你们不如一起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