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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任性神医-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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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是王孙,这差距。。。。。。真心不是一点两点。
  公卿们选公孙係还不如选公子兰,列国郑雄的世道,暴君也比公孙係好。
  对于阿珩的腹诽,云洛道:“虽然公孙係不如离王孙,但他有一点比离王孙好。”
  什么?阿珩回以询问的眼神。
  “公孙係现在都还活着,而离王孙早就喂了鱼。”
  阿珩:“。。。。。。”
  “你看着吧,若公孙係能打赢北境的战争,不论离王多不痛快,储位也一定是他的。”云洛道。
  “你觉得离王会高兴自己的继任者是个傀儡?”阿珩反问。
  以公孙係的本事,若打赢了,那肯定不是他自己打赢的,而是被人给指挥者打赢的,他若继位,必定王权旁落,而离王最厌恶的便是王权旁落,亦或臣子威胁到王权。
  云洛道:“自然不会高兴,但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阿珩无言,确实,除非离王想选公子兰,否则他就没别的选择了。而公子兰,离王但凡动过心思选他,太子琚被杀后,坐上储位的便不会是与公子兰一母同胞,序齿却还在公子兰后头的兄弟——公孙係他亲爹的能力比起公子兰差了不是一点两点。
  “我怎么也觉得离王很可怜了。”阿珩无语道。
  云洛点头表示支持:“生了近百个儿子,上千孙子,却后继无人,这可比正婚礼时新娘跑了更悲剧。”
  新娘跑了,丢脸是丢脸,名声也会坏掉,高门贵女不会再娶到,但凑合凑合,娶个门第差点的女郎也行。可后继无人,那可就是真的无人了。
  巫盼冷不丁插道:“你们觉得他后继无人了,他可未必如此觉得。”
  阿珩笑道:“他健全的那几个儿子被我杀了,略出色一些的孙子,除了公孙係,也在这段时间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声色犬马的纨绔,他得多心宽才能觉得还后继有人。”
  巫盼没吭声,目光直愣愣的盯着阿珩,似是提醒着什么。
  阿珩不解,随即恍然,随即无语,随即坚定的不可能。
  云洛瞧着阿珩神色的变化,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而坐实了他这种感觉的是门外传来的一把尖细的声音——
  “君王有令,诏苏珩入宫!”

  ☆、第二十章剪须

  华族虽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但并没有到连毫毛都不能损伤的地步,只要不死那就成。因此华族人会定时修建头发、胡须以及指甲。
  修建头发的长度,足够束发成髻即可,太长的话需要耗费太多精力清洗,也容易打结;修建指甲,指甲太长不卫生,也不方便生活;修剪胡须,华族男子未及而立之年是不蓄须的,而立之后方才蓄须,但蓄须也得讲究美观,似苍凛那般任胡子乱长,一点形状都没有还不如不蓄,美髯是华族贵族非常崇尚的一种东西,胡须修剪得一个比一个漂亮,并且上油保养,非常讲究。
  云洛早已而立,却一直没蓄须,阿珩只要在他身边,每日都会给他刮一次胡子,胡须留太长藏污纳垢,也惹的慌,若太短,那云洛亲她的时候,胡茬扎脸上的滋味绝不会好。
  阿珩给云洛刮胡子时都很简洁,用药水抹胡子,让刚长出来的胡茬变软,然后用柳叶刀剔刮,很快就会刮干净,有时摸着感觉还有点扎,阿珩也会将胡茬的根须刨出来。不过也只有她能这么做,换了别个,很容易弄得人一脸血,切人切多了,不损肌肤血肉而刨个胡茬根须对阿珩而言并不是难事。
  现在给离王剪须,阿珩有点无语。
  给情人和夫君剪须可跟给君王剪须不是一个意义上的事。
  君王乃万金之躯,何谓万金之躯?即连一根毫毛都比黄金值钱,那就是万金之躯,至少阿珩是如此理解万金之躯这个词的。
  即是万金之躯,那么自然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剪须。
  君王剪须也是对龙体的损伤,所以为了抵消这种影响,君王剪须都需挑日子,挑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然后在阳气最浓的正午剪须。
  给君王剪须是个要命的活计,不小心损伤了君王的一点油皮,亦或是剪得不好看、不合君王心意,小命就没了。对此,阿珩只想腹诽,老娘又没读心术,怎么知道怎么剪才剪得好看又合你的心意?
  给云洛刮胡子,兴致来了,刮多久都没问题,但给君王剪须,正午时分,剪太久,会很热,君王会不舒服,而君王觉得不舒服了,剪须的人不死也得挨几十杖,打完之后能不能活下来看运气。
  综合上述,给君王剪须这个工作不好干,隔三差五的换,至于被换掉的人是死了还怎么了就只有天知道了,反正不会没事就是了。
  比如之前给离王剪须的那个,剪得很仔细,也很好看,但修建速度太慢,离王都热出汗了,因此被拖出去杖责了,然后。。。。。。。修建胡须的工具便到了正好在此时走进来的阿珩手里。
  穿着玄色王袍的离王,哪怕鸡皮鹤发,也没影响他周身的威严,相反,没了平凡布衣的遮掩,这人更有威严了。阿珩只能说,除了她这种穿什么都不合适的奇葩,世人都是人要衣装的。
  心中腹诽的同时,阿珩忍不住拿着剪子比了比离王的咽喉,琢磨着怎么个扎最省力最一击致命。
  离王仿佛没看到阿珩的危险举动,微仰着脑袋等着阿珩修建胡须。
  咔擦!咔擦。。。。。。
  想便只能是想,不能付之实践,阿珩乖乖给离王修剪起了胡须,她不能杀人,且就算能杀人,在离王宫将离王一剪子扎死了,她也甭想活着离开离王宫了。
  阿珩修剪胡须的速度比之前的寺人要麻溜多了,最多几息便修剪完了,离王的下巴上干干净净的,连胡茬都没留下。然而这样的光洁在年轻人脸上那叫青春,叫英姿勃发,而在一个满是褶皱的八十多岁老人脸上却显得滑稽。
  垂暮的华族男子,只有一种情况下才会下巴光洁得连胡茬都没有——阉。割过的寺人。
  离王摸了摸光滑的下巴,再拿镜子照了照,脸色很是不好。“罢了,你高兴就好。”
  阿珩随手将剪子丢回漆盘里,平淡的问:“找我什么事?”
  “你终究是我的后代。”
  “我记得你说过你头上的帽子是绿的。”
  “那是赵姬那个贱婢设计构陷,我误信了她,奈何大错已铸成。。。。。。。”离王的忏悔没能继续,因为阿珩做出了一个呕吐的动作。
  “喂,我吃了朝食的,还没消化完,你能别让我吐出来吗?浪费粮食可是要天打雷劈的。”阿珩无奈道。
  离王的脸色铁青。“赵姬已逝,你还计较?”
  阿珩笑了,摆了摆手。“我看我得声明个事,我从来都没恨过你,毕竟,你我之间,是我对不起你在先,不是你对不起我在先。至于先辈的恩怨,关我鸟事。我从未见过他们,对他们更没有半点感情,他们的死活本就与我无关,至于为他们复仇,若是有足够的好处,我会考虑,但现实告诉我,为他们复仇,没有任何实际利益。所以我从未想过为他们复仇或讨公道,且,我一直都认为他们的死,算不上冤屈,死有余辜罢了。”
  离王终于忍无可忍,抬手想扇阿珩一巴掌,却被阿珩一根银针扎在了腕间,手臂立时失去了所有知觉,离王更怒:“那是你的直系长辈。”
  阿珩随手扯过一张书案坐了下来。“我只是就事论事,虽然很难听,但这是事实。苏氏与你乃结发夫妻,一同平定天下,离国复国时,有三分之一的天下是她打下来的,而你继位初期,离国新开拓的疆土也有很多是她的功劳。她在国中的威望已然君王比肩,事实上,我很怀疑,若非她是女子,而你是男子,她的威望应该超过你才对。虽说妻者,齐也,但夫妻之间哪有真的平等的?姬妾是奴,是附属品,妻也不过是高级附属品。苏氏挣脱了这个世道给女子打上的附属品封戳,真正的做到了与你比肩,只要她想,宰了你,取而代之,离国朝野大部分人都会支持,不支持的也一定能接受。而你与她,政治理念是两个方向,天无二日,国无二主。你们俩,自你登基之日起便只能活一个,除非有人退让,但事实却是你寸步不让,苏氏倒是让了,她也是以退为进,太子琤继承了她的理念,并且在她的基础上去芜存菁的进行了改良。你们俩,根本没一个人真正想过退让,那就自然只能胜者存,败者亡,她没玩过你,付出自己的生命与苏氏全族人的生命难道不是很合理的事情。”
  阿珩给自己倒了一樽酪浆饮了一口润喉,继续道:“再说太子琤,他比苏氏聪明,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将自己的理念给落实了,他很谨慎,一点错处都不让你抓着,不给你找他麻烦的机会。但他忘了一件事,他是苏氏所出之子,娶的也是苏氏之族的嫡女,他的母族与妻族是离国第一世家,他若继位,离国必有外戚之忧。自然,外戚之忧,也不是不能解决,但你与他虽是父子,可惜,他对你没有一丁点的信任,你对他更没有一厘一毫的信任。”
  离王道:“外戚势大,江山易主,寡人要如何面对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
  阿珩道:“所以你才与太子琤无法共存啊,他只会以潜移默化的温和方式削弱苏氏一族的权势,却又不打算让苏氏一族彻底失去权势,被取而代之,跌落尘埃。而你,你觉得苏氏权势太大,一时的削弱,这个生命力顽强的氏族也能很快重新爬起来,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离厉王将苏氏一族给逼成了那般模样,苏氏一族仍旧没倒。所以你想永绝后患,让苏氏彻底风流云散。你想这么做,换了别个储君,鉴于自己还不是君王,只是一个仍会被取代的储君只会选择先保全自己,太子琤,显然不是一般储君,你动一次手,他拆一次台,到了后期,你琢磨着怎么杀了他,他琢磨着怎么让你退位让贤。胜者存,败者亡,他输了,死了不是很应该的事吗?”
  “最后的太子琚,太子琤死后,你一点都不想立他为新的储君,奈何他是嫡子,你所选中的继承人又是庶子,祖宗礼法、嫡庶尊卑面前,君王的意志也要为之低头,自然,暴君例外,但你明显不想做暴君,只能立他为太子。可我觉得,你只怕每次看到他,心里都会有芥蒂,小小年纪便亲手杀了几个异母兄弟。尽管在他看来,只要不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那就不是兄弟,是你死我亡的敌人,但在你看来,哪怕儿子不是出自一个女人的肚子,也都是你的种。我若没猜错,你应该很早就想杀了他。”
  “寡人不否认那时想过杀了他,他根本就是畜生,他的兄弟才那么小,他就下得了手。”离王冷冷道。
  “这事我说句良心话,真不难怪他。赵姬下毒害他亲母,他真正想杀的是赵姬,但你将赵姬保护了起来,让他无法得手,自然只能退而求其次杀了赵姬的儿子让赵姬失去在宫里的倚靠。毕竟,你会老会死,不可能保护赵姬一辈子,赵姬没了儿子,你再年迈,或是看上了新的美人,无子的赵姬自然会从云端跌进泥里。”
  阿珩拿了一块糕饼继续道。“你说你让他把赵姬杀了不就没那么多事了?”
  “赵姬是我的女人,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我算什么男人?”
  阿珩愣了下,随即激动道:“你这意思是太子琚的老娘不是你的女人?那可真是太好了,我一直都觉得自己身体里流着你的血是件恶心透顶又无法改变的事,只要想想,我的心情就烂透了,只能让自己无视此事。若是你的绿帽子是真的,神祇在上,我以后再也不骂你了,你对我太好了,好得我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你亲生女儿了。”
  离王:“。。。。。。”

  ☆、第二十一章意欲何为

  离王讥讽的道:“真可惜,虽然寡人很不喜欢太子琚,但太子琚的的确确是寡人儿子。”
  阿珩扫兴的皱眉:“证据呢?没有证据,谁知道你是不是乱攀亲戚?”
  离王盯着阿珩道:“你少时在稷阳,有宫人在你的吃食里掺了大量的杏仁,想让你中毒而亡。”
  阿珩想了想,确实有这事,下手的那几个宫人被当时因为失眠症折磨导致癫症一起发作的自己拿刀给活生生的剁成了肉泥。“这事我记得,不过下手的那个人真蠢,也不知道先弄清楚我的身体是什么情况,根本没什么毒能毒死我,而且杏仁的量加得那么多,我一闻就闻出来了。”
  离王微怔。“你既然知道怎还吃?”
  “没吃过,反正毒不死,想尝尝。”真毒死了的话,那就正好,遗憾的是,她没中毒,却过敏了,心情更加暴躁加暴虐,以至于出现了癫症。
  “然后全身起了疹子。”贪嘴不是好习惯。
  阿珩略尴尬:“那是过敏,谁他娘的知道自己会对着玩意过敏。”过敏不是毒,也不是病,是遗传问题,羲和氏的体质不管这问题。
  离王道:“很多人都知道寡人不喜食杏仁,却无人知为何。”
  阿珩大失所望。“倒霉。”
  离王疑惑:“你既然不在乎梓潼与她为寡人所出的子女是如何死的,又为何如此嫌恶于寡人?你也说了,你我之间是你先对不起我。”
  阿珩很是无奈的道:“我是不在乎苏氏与太子琚兄弟俩是怎么死的,以及苏氏一族是怎么被灭族的,但我是真的觉得你很恶心,因为利益杀妻杀子没什么,人性本恶,有足够的利益,杀父杀母杀妻杀子是很正常的事,但你杀了也就杀了,还要找那么多冠冕堂皇的借口标榜自己的无辜与纯洁。这感觉就好像一个千人枕万人骑的娼。妓逢人就说她是个处女,换了你,你不恶心?”
  离王顿时气得口吐白沫。
  阿珩继续道:“至于你对我的好,我很感激,却也仅限于感激。谁让你想吃我阿父呢,虽然你对我真的很好,可人的心里,人的地位是有轻重之分的。而在我的心里,你的地位跟我阿父一比,也就那样。为了我阿父的安全,我觉得,你还是死了最让我安心。”
  离王已然气到无力。
  阿珩拿另一根针在离王身上扎了几下让他恢复知觉。“若是想让我不气你,就别再谈感情了,否则你恶心我一回,我气你一回,气死了绝不偿命,更不管埋。”
  离王仿佛老了二十岁,满头银发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光泽。“我没骗你,杀琤儿、琚儿,我也不忍,他们到底是我最爱的女人的孩子。”
  “不忍我能理解,养条狗养那么多年还有感情呢,何况养的还是个人。但狗养大了,该杀了吃肉还是会杀了吃肉,人也一样,该杀得时候还是会杀。”阿珩露出了古怪之色。“只是,最爱的女人,这是个挺有意思的笑话。”
  “你为何不信?”
  “首先你跟她夫妻感情淡漠,你身边的宠妃来来去去换了多少个只怕你自己都记不清了。。。。。。”
  “但她一直都在。”
  阿珩觉得喉咙有点痒,想吐。“其次,你放任你的宠妃针对作践她。”
  “我只是想让她来找我,跟我说,她需要我。”
  “这怎么可能?苏氏根本就是个只要认为自己没错就不会低头的人,而且,她也不需要来找你啊,你那些找她麻烦的宠妃,都被太子琚抓住拿她们的脸当绢帛用于练字了。”说到这,阿珩着实想给太子琚写个服字。
  别人给老娘下毒就杀了别人儿子,还把别人儿子的首级砍下来当礼物送给别人也就罢了。庶母找自己老娘的麻烦,也不等老娘发话就先拔剑在庶母的脸上习字,虽然太子琚的字千金难求,每个得到其字帖的人都会如珠如宝的珍视着,但拿剑刻在脸上的字帖。。。。。。
  后宫之中,除了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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