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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任性神医-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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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赤帝永远都不可能向天下人宣告这个男人是她的男人,更不可能立沃州侯为王夫,但在别人问起时却也不会沉默或顾左右而言,而是直截了当的答:这是我男人。
  赤帝重情于朝野而言是个好事,炎帝那样的君王,臣服的同时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哪一天就被她给当成棋子牺牲了,纵然牺牲得心甘情愿,但心里终究发悚。可,吾王你对谁痴情不好偏偏对沃州侯重情,那是乱。伦!也因此,若君王想再找别的男人,世人只会加以鼓励,找谁都比乱。伦好。
  威名传九州,令人见之畏惧的沃州侯听了女儿的问题,略微沉吟。“这问题,我从未想过,它根本不可能发生。”
  “阿父对自己与阿母如此有信心?”
  “那倒不是。”
  “那是为何?”
  “阿子觉得为父的箭术如何?”
  孩子用最诚挚的语气表达对父亲的崇敬:“阿父是大荒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神射手,百里之内取人性命,箭无虚发。”
  沃州侯亲了亲怀里的女儿。“所以啊,你觉得除为父之外,还有第二个雄性能活着爬上你阿母的床榻?”
  孩子用了许久才琢磨透父亲表达的是什么,真不愧是人族有史以来最任性的君侯,真是够。。。。。。简单粗暴。
  好景不长,她生的时代不太好,赤帝统治的后期,赤帝自年轻时的靖海之战后便一直缠绵病榻,那一战,她守住了她想守护的族群,却赔上了余生的康健。赤帝晚年,因为赤帝的年迈孱弱,天下诸侯蠢蠢欲动,妄图取而代之,甚至废除九州帝国沿袭了近万年的王位禅让制,让江山王位在自己的子孙手中万世传承是每个拥有权利的人都渴望的野心,只是大部分人没有那个能力,只能将野心掐灭,然而诸侯有。昔年的王,惊采绝艳,也是禅让制的拥护者,诸侯没有机会,然而如今赤帝的年迈孱弱却令人看到了机会,野心如草原上的星火,蓬勃炙热,终化作燎原之火。
  她被送到了巫宗。
  “我明白,我在螳臂当车,九州帝国的禅让制源于帝国建立时四面皆敌的特殊背景。不论是多么伟大的圣王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子孙代代圣明,而人族,一步走错,举族皆亡,我们输不起,那万世骂名,谁也背不起,因而王位世袭没有生长的土壤。然而我平定了列族,海晏河清,呵,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危机。国无外患,必有内忧。不论是多么冷静的脑子都会渴望起更高的权力,并希望将这权力传给子孙,子子孙孙永远统治芸芸众生,掌控所有人的生杀予夺,如同人间的神祇。”
  巫女轻笑。“做了自己的掘墓人,感觉如何?”
  “倒霉。”烂摊子不收拾,人族灭亡,覆巢之下无完卵,做为人族的一员自然活不了,收拾了烂摊子却是为自己掘墓。
  “可后悔?”
  “不悔,然有放不下。”
  巫女看向懵懂的稚子。“你还真将孩子生下来了啊。”
  “她是我与我最爱的男人的孩子,为何不生?”
  可麻烦也大啊,巫女没将心里话说出口,而是道:“你高兴就好,只是不知你今日带她来是?”
  “我如今只有这一女放不下,希望你能收留她,来日我去了,她不会受到波及。”
  “我剩下的寿命只有半年。”
  赤帝微讶,只剩下半年的寿命了你还这么淡定?跟没事人一样。
  巫女理所当然的解释了句:“人终有一死,我也不例外。”
  赤帝一想,确实,不止巫女,便是自己不也快到大限了吗?“巫宗这么大,就没有一个可以安置孩子的地方?”
  “巫姑殿如何?普天之下鲜有人敢找巫礼殿的麻烦。”
  巫姑殿杀人于无形,极凶残,又与各方势力交好,确切说,是巫姑殿的职位太特殊,没人敢得罪。主持祭祀的巫,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是享有极高地位的。赤帝想了想,觉得很合适。“如此便巫礼殿了。”
  终于听懂老娘将自己送人的孩子毫不犹豫的放开嗓门哇哇大哭,她不要离开王宫,不要离开阿父阿母,不要去劳什子的巫礼殿。
  赤帝与沃州侯在养孩子这方面完全不是一个方向,沃州侯考虑到自己膝下就这么一个孩子,日后君侯之位定是要传给女儿的,因而略严,而赤帝。。。。。。女儿你把天捅了也无妨,老娘补得上。然而放声大哭这一招对沃州侯却远比对赤帝管用,只要孩子一哭,沃州侯便会心软,而赤帝。。。。。。平日里再宠,真到了需要做决定的时候,孩子便是哭死了也不会影响她的判断与决定。
  孩子最终还是被留了下来,哭得更伤心了。
  巫女顿觉头疼,沃州侯与王一世英明怎么就生了这么个泪包?“不哭不哭,你又不是再也见不到父母了,以后还会再见的。”
  “无忧要回宫。”
  “宫里有危险,你呆在巫宗比较安全,也能让沃州侯与王安心,你也不想他们遇到危险时还要考虑你吧?”
  小无忧咬了咬唇,年纪虽小,但她也不蠢,赤帝的王宫清净归清净,但麻烦也不少,加之前朝的事赤帝与沃州侯从不避讳孩子,无忧知道得也不少。“无忧日后还能回到阿父阿母身边?”
  “当你强大到足够保护自己时,能。”
  巫女骗人!
  浮络野之战,沃州侯战死,赤帝自焚。不论她日后怎样强大,她想回去的地方都回不去了。然而再气,无忧也不可能去找巫女算账,因为巫女走得比赤帝还早。半年寿命,一丝不多,一丝不少。
  巫姑对于小徒弟哀莫大于心死的模样甚为无语,恰巧连山氏派人送来帖子邀她新任连山子的继任仪式,便将带小徒弟一块带上散散心,纾解纾解心情。
  到了地头,巫姑与老朋友谈天说地,看小徒弟一个孩子一群几百岁的老人中间也挺无聊的,便让她到处走走。无忧无所谓的离开了,寻了个清净的地方坐下。
  连山氏的族地风景极好,无忧瞧着,忽的想哭,若是沃州侯还在,遇到这样的美景定会将她抱到脖颈上让她看得更舒服。
  无忧还是没哭成,不是不想哭,而是眼泪才冒出头就被吓回去了,前方不远处有人在跳崖自尽。
  无忧呆了下,赶紧冲过去救人,老兄你才几岁?垂髫还是总角?肯定没超过十岁,如此年纪怎么就想不开呢?
  无忧没救成人,跳崖君是男孩,分量不轻,加上一心跳崖,力度太大,无忧没拉住,一块掉下去了!
  无忧气得想撕了跳崖君。“被你害死了!”
  跳崖君也愣住。“我跳我的崖,你来管什么闲事?”
  无忧更怒:“你才几岁就想不开想死?”
  跳崖君淡淡道:“我累了,不想活了。”
  无忧想也不的给了跳崖君一拳。“混蛋,我父我母都死了,我一夕间从尊贵的王女变成了丧家之犬我都没想死,你竟如此不珍惜生命。。。。。。”无忧气得不知再说什么好,干脆拿跳崖君当肉垫了。
  被无忧之语惊着的跳崖君:“你干嘛?”
  “你不是不想活了吗?正好,我是因为你掉下来的,你就给我挡挡。”
  跳崖君:“。。。。。。”
  俩熊孩子都没死成,悬崖下是奔腾的河流,跳崖君摔得七荤八素的,自幼被沃州侯带着习武的无忧倒是没什么事,看着快被冲走的跳崖君,犹豫了下,到底是一条人命,伸手抓住了跳崖君将人拖上了岸。
  瞧着一个劲往外吐水的跳崖君,无忧抿了抿唇,也懒得再理会,走人了。
  跳崖君无语的望着头也不回的无忧,苦笑。“我现在不想死了,娇娇拉一把又如何?这荒山野岭的我若是喂了猛兽怎么办?”
  无忧头也不回的道:“连山氏族地没有太过危险的猛兽。”顶多几头狼虫虎豹,但做为神裔氏族的子弟,跳崖君再怎么样也是有点身手的,打不过也跑得过。
  三个月后无忧又见到了跳崖君。
  跳崖君高兴的跳到了无忧的面前。“你果然在巫礼殿,我找你找得真不容易。”
  无忧一点都没有故人的喜悦,冷淡的问:“有事?”
  “谢谢你救了我啊。”
  “崖下是河流,你原本就死不了。”
  “可若不是你的一番话,我也不会想开,觉得自己的眼睛算不得大事,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眼睛?无忧微怔,这家伙竟然是连山氏直系。连山氏直系有一双神奇的眸子,能够看到很多“有趣”的东西,多有趣?有趣到大部分正常人都想发疯。也因此,连山氏的直系族人,精神状态都有点问题,唯一的区别是严重与否。这家伙都想跳崖自尽了,显然精神问题不轻。“我如何给了你活下去的勇气,你如此年幼便死了爹又死了娘,失去了一切,却仍能好好活着,为何我就不。。。。。。能。。。。。。干嘛打我?”跳崖君茫然、委屈的捂着颇为对称的熊猫眼。
  无忧回以三个字:“你该打。”
  跳崖君就差搬到巫姑殿了,无忧也因此知道了他的名字,连山无言,这名字起得可一点都不搭,这家伙啰嗦得紧,天天在她耳边说东说西。当五年后无言要进入巫咸殿而被连山氏抓回去后无忧发现,其实无言也不是那么吵,有了对比才发现,真冷清。
  冷清了五年后跳崖君又杀回来了。“老子出师了,师父再也不能拦我来找你,无忧,陪我庆祝庆祝如何?”
  无忧破天荒的没有对他冷嘲热讽,态度平和却隐含一丝不自知的欢喜。“好。”
  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难说,它来的无声无息,当你意识到时已然情根深种。然而当你意识到时,你所爱的人却开始躲着你。
  无忧想告诉自己,无言不过是忌惮自己的身世,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个怎样的麻烦,所以不想再与自己来往了。然而想想自己对无言的了解,这鬼话别说她自己,便是鬼都不信,无言从来都不是那种人。
  无忧做了一件自己都惊讶的事,她去巫咸殿寻了连山无言,这本没什么,问题在于后续,她诱惑了无言。
  无言对无忧完全没有抵抗力,面对故意来诱惑自己的无忧,只一眼便投降。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入屋内时无忧笃定的问枕边人:“你爱我,为何避我?”
  无言复杂的看着无忧,终是轻叹。“连山氏并非纯粹的人族。”
  “我知。”
  “连山氏的族人素来长寿,能活数百年。”
  无忧恍然。“我活不过你。”她是纯粹的人族,绝不可能比一个有长寿种族血统的人更长寿。“对不起,我不曾考虑这点,若是你。。。。。。我以后可以不再打扰你。”她不想伤害他,漫长的岁月,她终将离他而去,这是先天所决定的。
  无言抱住了想要离开的无忧。“不必,反正我也放不下。”这些日子不见无忧,他想她都快想疯了,余生孤苦又如何?他这些日子已然要疯了。

  ☆、第十一章赌约

  辰军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将山谷里的动物围剿干净,然后又花了三天的时间打扫山谷,所幸如今是冬季,大雪纷飞,动物的尸体都给冻住了,不用担心腐坏,不然就白忙活了。
  阿珩一直都躺在温暖的马车里啃葡萄干锅盔,如今已然是孟冬下旬,按着常理,她此时应该在药庐舒舒服服的陪儿子过年过冬至,吃年夜饭吃冬至饭,现实却是她和一群锐士在冰天雪地中啃干粮。倒不是她不想吃点好的,而是北地的这个时节已然冷得滴水成冰,根本没法生火做饭,因而锐士们吃的都是冷食,干粮加配生肉。
  阿珩完全无法想象,接下来该吃什么,北地冬日最寒冷的时节还没到呢。如果才只是滴水成冰而已,中州北地冬日最冷的时候连石头都能冻裂。这锅盔到时也不知得冻成什么鬼样子,自己还啃得动吗?阿珩很是怀疑自己的牙口。
  在阿珩艰难的啃着锅盔时云洛拿着一鼎肉丸子进了马车,不知是否恶趣味,这些日子云洛虽然用的食材都是豆子萝卜什么的,却一直在研究如何用素食材料做肉食菜肴。饶是阿珩本来还有些抗拒,但被这冰天雪地的环境一逼,也不得不吃几口,慢慢的对这些素食材料的肉食菜肴也就没之前那么抗拒了。
  云洛推荐道:“尝尝。”
  阿珩用力的咀嚼着锅盔,还是没忍住,接过了肉丸,吃了两口便听云洛道:“豨肉味可美?”
  阿珩呆愣的抬眸,什么意思?
  豨是什么阿珩知道,是一种与肥豚相似的动物,据说有远古的异兽血统,不过很稀薄,但也足够这种动物坐稳食物链顶端的位置了。豨的体型是大象的几倍,高达一丈,体重十石以上,有一对极长的獠牙,在自然界基本没天敌,猛兽轻易不愿去惹豨,即便要猎杀豨,也只有一些群居的猛兽才会那么做。人也是会猎杀豨的一种生物,因为豨的肉质很好吃,还多,猎一头豨,可以令一个村子吃几个月,在人族很受欢迎,甚至高陵城的山谷牧场里都驯养了不少豨。
  阿珩以前吃过豨的肉,是两岁时的事,那时清用陷阱猎了一头豨,肉质鲜嫩,阿珩现在都还记得,这鼎肉丸的口感还挺嫩的。意识到这一点,阿珩的脸色霎时苍白如雪,肠胃蠕动了起来,眼瞅着就要大吐特吐。
  云洛无语的看着脸色恢复红润的阿珩。“我骗你的,还是萝卜和豆子,我算明白了,你不吃肉的毛病纯粹是心理问题。”
  阿珩也无语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云洛只得放弃这个话题。“还吃吗?”
  阿珩摇头,示意了下锅盔。“我继续吃这个。”
  云洛:“。。。。。。”
  阿珩啃了一口锅盔,在嘴里咀嚼了许久,抵消了肉味才舒服点。“处理好了?”
  “处理完了,皮草和适合做药材的回头都让人拿去唐国换取丝绸。”
  阿珩不解:“你要那么多丝绸做什么?”
  “赏赐军功啊。”
  “良田华宅那个不好赏赐?赏丝绸这种不易保存还容易损坏的东西。”
  “良田华宅也有,只是没有丝绸多。”
  “我觉得他们应该更喜欢良田华宅。”
  “这你就不懂了,在辰国虽然只允许官币流通,但也准许用布帛做为钱的,丝绸等于钱,将士都很喜欢。”
  “大老远跑去唐国买,你也是闲。。。。。。你日后要对付唐国?”阿珩说到一半时忽的反应过来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唐国盛产丝绸与粮食,尤其是后者。认真说起来,唐国过去并非大国却能在大国的倾轧中生存下来且位列大国之一,粮食功不可没,打仗需要粮食,灾年需要粮食,没有国家会嫌粮食多。唐国在之前的数百年里就是靠着粮食获取生存资格的,直到近两代唐王才有所改变,训练了强兵,积极对外开拓。虽然国君希望民间多种粮,但唐国什么情况阿珩略有所知,因为农业最发达,唐国的田税也是最重的,更要命的是这个国家七成的良田是被贵族所控制的。税赋沉重,百姓从年头忙到年尾都无法吃上一顿饱饭,很多人为了不饿死卖身为奴,唐国的大部分人口都是奴隶。除了辰国,奴隶占据超过五成的人口是列国的常态,但唐国算是最严重的,君王的直属还不如贵族的多,虽然辰王也是,但在辰国,贵族的封地也被严格限制着,大部分疆土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土,在唐国却不是,唐国的疆土,不是君王的直属封地便是贵族的封地,没有中间选项。
  王权与臣权的激烈冲突使得唐国的百姓过得很不好,臣权恨不得所有百姓都是田奴为自己日夜不休的耕作,而王权集权之后想着发动战争开疆拓土,不管谁胜谁负都是百姓遭殃。不过,真要比较起来,臣权坐大对百姓的好处还多一点,卖身为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活路的,而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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