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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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珩深深感慨道:“我终于明白为何列国都惧怕辰国了。”
这个国家的潜力简直变态。
赤帝曾言,国无外患,必有内忧。
赤帝用生命验证了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她摆平了九州帝国面临的亡国危机,却在晚年迎来帝国的内忧,最终落得个自焚的下场。
云洛挑眉:“哦,为何?”
“人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吃饱喝足后不作就会死。国有外患时,只要不是脑残,知道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都会齐心对外;国无外患时,人心便会浮动。向上爬是人的天性,当爬到人臣最顶层时,会渴望站得更高,对君王取而代之,这也会打破已经固化的势力划分,令所有势力重新洗牌。辰国将氏族分新老,变相的转移了这种注意力,便是没有了外患,氏族也不会人心浮动,因为新氏族的目标是成为老氏族,而老氏族则是想着如何守住根基,只有守住了根基才会有谋别的东西的野心与能力。而老氏族想守住根基,和平时期这或许有可能,但如今这个时代。。。。。。根本不可能。”
战火纷飞,一族人保不准就一夕战死得一干二净,何况需要上战场的继承人们。如此一算,阿珩发现,除了被架空得快赶上摆设了,辰王真真是列国君王中活得最省心的,不用担心臣子功高震主,自己的王位不稳,然后日日夜夜食不下咽、枕不安寝,最终不是被内心的猜忌给逼疯,干出鸟尽弓藏的不义之事。基本上,辰王只要自己不作死,如前一任,在战争时给边境的将领背后捅刀子,每一任辰王都能坐到死为止。唔,前提是看得开自己没多少实权,可惜大部分辰王都看不开,除了烈王心宽活到了六十八岁,其余辰王就没几个是活过四十岁的。
论起稳定性,辰国妥妥的列国第一,别的国家就算出现了一两个明君,也最多让国家内部稳定个三五十年,而辰国。。。。。。君王昏庸英明与否都不影响国家的稳定,至于臣子争斗。。。。。。三足鼎立都好几百年也没见辰国为此动荡。
云洛琢磨了一番阿珩的话,发现虽然不太好听,但听一针见血的。“你明明是医者,我怎么觉得你懂得有点过界了?政治什么的,苍凛应该教不了你吧。”苍凛根本不将人族视为同类,自然不会去琢磨政治这种东西,哪个人碍着他了,一把□□过去,心情特别不好,一瓶日光倾城过去,相关的、不相干的都死翘翘,根本不需要去琢磨政治。
阿珩阴郁的道:“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阿父教过我这些,他曾被困齐王宫二十余年,看到了不少东西。”
“清神医怎会教你这些?”云洛大奇,以阿珩的性格与志向,根本不可能与政治扯上边,学政治,讲真的,完全没必要。
“以防万一。”阿珩盯着云洛道:“至于防什么万一,与你无关。”
云洛很是委屈:“我可是你未来夫君的第一候选人诶,这点信任都不能给?”
阿珩想了想,认真道:“此事,我还真不能信任你。”虽然不想承认,但阿珩无法否认,她的身份,落在有心人手里,很容易拿来做文章。虽然她不介意坑离国一把,但前提是不能将自己搭进去。仇恨可以是漫长生命里的调剂,却不能是重心。
见阿珩一脸认真,云洛只得放弃:“罢了,我等你以后觉得可以信任我时自己说出口。”
阿珩不以为然,她要么一辈子都会捂住此事,要么没必要说。
云洛换了个话题。“你今日可还有事?”
“无。”病人的伤势都稳定了下来,几个弟子也在摸索尸骨,她这几日都很闲。
“我们去泛舟如何?昆池的芙蕖听说开得格外好,去看看,前些日子那么忙,就当放松一下心情。”
阿珩想了想,闲着也是闲着,遂点头答应了。
☆、第二十七章美色
昆池是开凿白洛渠时一同人工挖掘的池泽,白洛渠的开凿究其本质是开山引水,大量的水源汇入白水与洛水,为了更好蓄水,白水与洛水边都专门开凿了一个大池。白水那边的池泽约方圆三十里,灌溉了白水中上游万顷良田,洛水这边的则只有十里方圆,位于东城与南城的交界处,是蓄水池。本来可以不用开凿的,但云湛那时考虑到若有一日敌国打到王都下,断水断粮就麻烦了,若城里有这么一座蓄水池泽,便不比担心断水了,便是敌军水淹洛邑,这蓄水池也能派上不小的用场。
虽有杞人忧天的味道,但昆池还是开凿了出来,不过一直都没派上用场。也不能说完全没派上用场,只是不是军事用处,而是旅游观光的用处。烈王是个吃喝玩乐都很精通的人,看昆池上除了水什么都没有,也挺无趣的,便让人移栽了芙蕖到昆池,十余年过去,昆池早已被芙蕖彻底占据。
荷叶田田,映日芙蕖,无边无际。不是熟人很容易在里头迷路,四面八方都是芙蕖,根本无从辨识方向。不过也不必担心饿死其中,烈王在昆池里移栽了芙蕖,云洛上任后也在昆池里专门养殖了大量的鱼鳖,每年收成一次给虎贲锐士加餐。不过游人偶尔抓几条食用、渔人平日拿鱼竿掉几尾他也不介意。
阿珩摘了一只莲蓬剥着莲子吃,看得云洛都替她觉得苦,莲子不去莲心,且就这般生吃,可谓苦到了心里,然而阿珩却面无表情的吃得很欢。这世间最难过的味道不是苦,而是连苦都没有。云洛伸手制止了阿珩继续吃莲子,道:“我带了米,给你做荷叶莲子粥吧,你采些新鲜的莲叶洗净。”云洛一边说一边从小船的隔层里取了炭炉粟米出来。
瞧着云洛带的全套装备,阿珩略怔。“你来游湖竟还带着这些?”
云洛一脸我很有经验的道:“昆池的芙蕖味甚美。”
阿珩无语道:“别人来此是为了赏这十里芙蕖灼灼,你却是为了吃,着实。。。。。。”
云洛反问:“你来此是为了赏十里芙蕖?”
阿珩摇头。“自然不是,三七近来有些上火,我想给他摘些莲蓬回去做莲子粥给他下火。”
云洛道:“他就是烤的食物吃多了,你给他吃几日素,自会无事。”
“他若是肯吃素我也不至于如此。”阿珩深感无奈,三七每顿都无肉不欢,用饭时有一道荤菜,他能多吃两碗饭,反之则随便扒拉几口了事。而就这几口也是因为清楚阿珩对于饮食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非用饭时间,厨房不准开灶,一顿饭若什么都不吃就只能等下一顿了,点心什么的,想都不要想。被饿过几顿后,三七不论有没有食欲,无论饭菜是否合胃口,饭点到了都会吃几口,却也只是几口。阿珩自然不好断了小东西的肉,只能想办法给他做点降火的东西。虽然黄连比莲子更下火,但三七不是她,吃不到苦味,黄连与莲子都能轻轻松松的乱吃,给三七吃黄连,小东西只怕宁可绝食。
云洛语重心长道:“娇子如杀子。”
阿珩不可思异的反问:“你哪只眼睛见我溺爱孩子了?”
“孩子挑食你便由着,这难道不是溺爱?”
“小孩子喜欢吃肉是很正常的事,我曾经也无肉不欢,每餐没有肉便不肯吃饭。吃肉好啊,只要不是一味的只吃肉,孩子会长得很好。”阿珩一直都以为,一个孩子若想健健康康的长大,并且长得跟牛一样健壮,肉食是不可或缺的东西。自然,只是不可或缺,不是唯一,若只食用肉类,还是得出问题。最重要的是,她是三七的老娘,却不是三七本人,即便是父母也不能罔顾孩子本身的意愿,你以为好的,在孩子看来,或许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因为自幼体弱还中毒,吃药多过吃饭的云洛:“。。。。。。”完全无法想像无肉不欢是什么滋味。
云洛道:“既然吃肉的意义如此重要,你便该努力克服心理障碍,早日吃肉,否则你日后有了孩子,很容易出问题。”
阿珩噎了下。“我不会有孩子的。”
云洛一怔,瞧了眼阿珩的腹部。“你莫不是不育?”若是如此,幸亏云湛给他留了个儿子,否则他日后就得无嗣了。
阿珩将一支莲蓬砸在了云洛头上。“我很正常,只是不打算有后。”
云洛疑惑:“为何?”
“世人对长生的渴望一日不消,羲和氏的直系血脉便不应该存在于世,否则便是造孽。”
云洛不以为然。“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看我少时活得多艰难,可我仍旧坚持了下来,便是因为,现今过得再难,只要活着,那一切就都还有希望。至于旁人的觊觎,远的不说,就说近的,苍凛、清以及你,哪个是善茬?神在赐予羲和氏特殊的体质时其实也赋予了你们自保的能力。”至少在连山氏的族史里一些与羲和氏相关的记载中,云洛就没见着哪个觊觎羲和氏直系血脉,并且动了手想获得长生的人有好下场。
世人说苍凛血腥残忍,殊不知,真跟羲和氏的祖先比起来,苍凛其实也不算什么,羲和氏那些对觊觎自己血肉的人的厌恶远胜苍凛对人的厌恶,九州帝国史册之上羲和氏留下的那一笔笔屠。杀的血。腥记载便是实证。羲和氏从来都懒得去查凶手具体是哪个人,只要确定一个范围,再将那个范围里的人全杀了,凶手肯定会偿命。至于无辜者,羲和氏的族人也无辜,可不还是被人制成了药,凭什么我的族人那么无辜却还是被制成了药,而你们无辜我便该放过你们?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对于羲和氏这样的过往,云洛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神裔氏族就没一个是善茬,只有如今那些遗忘了历史的人族才会妄图动神裔氏族的主意。远古时代,追随燧人氏起兵的氏族何其多,不想整个种族子子孙孙永世为奴的人太多了,然而长达数千年的血腥厮杀,到了最后还在延续的氏族万不存一。神裔氏族因为各种特殊的能力,更是异族的重点关照对象,虽然在岁月长河中沉沉浮浮,但神裔氏族仍旧延续了下来,并且在九州帝国时期稳坐所有非人种族黑名单榜首的宝座。
想灭绝神裔氏族的人与非人实在是太多了,手段若是不酷烈些,神裔氏族早完了,虽然最后也跟完蛋差不离了。连山氏保留了传承,直系却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再出现,羲和氏倒是有直系,却已失了氏族传承。但有一些东西是不会改变的,远古时代数千年的血腥战争中磨砺出来的狠戾早已铭刻于血脉最深处,哪怕没了传承,神裔氏族的子孙也不会是善茬。
苍凛与阿珩所为,本就无错,只是苍凛是非常标准的神裔氏族后裔,除了认知出了点差错,但手段很正常。清却有些不同,云洛可以拿自己族谱上的一千代祖宗发誓,他就没见过清那么不像神裔氏族后裔的神裔氏族后裔,忒仁善了。至于阿珩,堪堪卡在苍凛与清之间,血脉的天性让她本能的认同苍凛,然而血缘与清的谆谆教导又让她觉得苍凛那么干太缺德。。。。。。不怪乎会变成神经病。
阿珩一脸的不认同,却也没说什么,看得云洛大奇:“咦,你今日怎不表达你那番死亡是亘古至美的观念了?”
阿珩道:“每个人的观念都不一样,驳倒了你又如何?你永远都不会认同。”
云洛点头。“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都不会认同你的观念。”这世上就没谁是不想活的,便真有想自尽,肯定在跳崖后的半空就后悔,领教过了极致接近死亡的滋味,都不会再想尝试那种感觉。阿珩是例外,不管多少回濒临死亡都不妨碍她坚定的认为死亡是一件好事。
须臾,阿珩开口:“你的意思是我脑子不正常?”
云洛反问:“难道不是?”
哗!
“不小心”将人踢出了小船的阿珩笑吟吟的看着水里阴着脸的云洛。“呀,真不好意思,意外,不过夏日炎炎,在水里泡泡很是凉爽,你干脆别上来了。唔,反正也下水了,不如抓几尾活鱼,我请你吃鱼脍。”
云洛的脸色这才阴转晴。“我当年在昆池放养了不少云鲤苗,吃云鲤鱼脍如何?”
阿珩:“。。。。。。这昆池里养得活云鲤?”没记错的话,云鲤都是生活在比较深且鱼虾众多的江河湖泊里,嗯,云鲤是杂食鱼类,以鱼虾为主食,偶尔吃素帮助肠胃消化,鱼虾不够丰富的话,还真不一定够云鲤吃。须知云鲤是群居生物,群居物种一顿吃的量极大。
云鲤道:“昆池深二十丈,放养的鱼虾大多是繁殖快的,怎么养不活云鲤?”
二十丈深的蓄水池泽,阿珩真怀疑辰国当年是否吃饱了撑的,耗尽国力修建白洛渠也就罢了,好处在那摆着呢,充其量就是过程漫长痛苦了点,但这么深的蓄水池,总不至于就是为了养鱼吧?“那你抓一条吧。”
昆池上有不少贩食物的小船,昆池里的芙蕖真的长势极好,在外围转悠尚可,进了深处就得迷路,因此这些小船就专门做那些在昆池深处迷路或饿了的旅客的生意,带路亦或贩食物。食物以荷叶粥、莲子羹、莲藕为主,虽然不是名贵的食材,但都是最新鲜的,保证采摘不超过两个时辰。自然,若是运气好有抓到鱼鳖,旅客也会很有口福。
阿珩摇着木桨寻了一艘贩食的小船,没买食物,只买了一些酱料。寻常人家做的酱料算不上精品,跟贵族世家累世琢磨的食谱什么的,完全不能比,但胜在地道,符合北地人的口味。贵族世家的吃食,不是阿珩说,着实是讲究吃食是好事,但讲究过头就是没事找事了。一道菘菜只取菜心的嫩叶、一道普通的菜汤里的汤实际上是七八只鸭子熬出来的。。。。。。而这样的素食是王侯标准的食物,别问她怎么知道这么多,反正她就是知道。
与云洛相识这么多年,近些日子云洛更是只差在药庐安家落户,阿珩对云洛的口味还是清楚的,很正常的北地辰人口味,没大部分贵族那么没事找事。就算是挑食,也不是觉得食材有什么问题,而是他自己的庖艺更好,哪怕是普通的食材也能做得比山珍海味更美味。
阿珩懒得与云洛比庖艺如何,因为一定输,因此买了符合辰人正常口味的酱料便拿荷叶盖了脸,躺船上等着云洛抓了鱼回来。
云洛最后是带着一尾四尺长的云鲤回来的,阿珩愣了好一会,诚然,鱼类的寿命很长,有足够的食物,鱼类能长到不可思异的程度,但那也是需要时间的。虽然四尺长的云鲤在云水流域很常见,可这昆池才多久?放养鱼鳖又多少年?这么点时间能养出这么大的云鲤出来?
“这云鲤。。。。。。”
“应是自洛水或白水游入昆池的,是昆池一霸,正好碰上,便带回来了,如何?”云洛笑问。
阿珩有点眼晕,阳光下,少年眉目如画,色转皎然,端的是灿烂耀眼无双。“挺。。。。好。。。。。。不对!你色。诱我!”
云洛很是遗憾,准夫人不是神经病吗?怎么意志力如此坚定,这么一会就回过神了。“我什么都没做,笑乃人之常情。”简言之,是你自己扛不住美色,不能怪美色本身。
阿珩抽了抽嘴角,不想说什么,云洛还真没做什么,他只是很是恰到好处的笑了一笑,是她自己猝不及防没扛住罢了。连山氏是以先知与美而闻名的神裔氏族,前者是因为预言未来的能力,后者则是。。。。。。连山氏的血统与阿珩不相上下,都是大杂烩,不同的是,阿珩的血统是人族各个分支做成的大杂烩,本质上还是人族。而连山氏。。。。。。蛮荒纪时一度被灭族,后来幸存者的后裔重建了连山氏,但那是连山氏历史上最大的分水岭,因为那个重建连山氏的后裔是一名人与大荒各个非人族智慧物种的大杂烩血统,还是不是人族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