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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任性神医-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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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洛下令兽肉必须清洗干净,再烤熟了才能吃。
  此时此刻,云洛才恍然为何阿珩那么多讲究,包扎伤口的布必须用水煮过,洗干净后还要放太阳下暴晒,伤口为何不是上盐水就是上酒水清洗。。。。。。林林总总,不胜枚举,但每一条都跟卫生沾边,原以为是洁癖,如今方知是医者的经验。
  下了令,云洛看火候差不多了,将火边的陶罐取了出来,打开了盖子,鱼香扑鼻,招呼阿珩道:“尝尝。”
  “我茹素。”
  云洛夹了一块雪白的鱼肉递到阿珩嘴巴。“有没有想吐?”
  阿珩怔了下,瞅了瞅雪白的鱼肉,不是红色的,也没有血腥味,便没有觉得恶心。
  “既如此,多吃点。”云洛将一整罐鱼递了过去,同时道:“茹素对身体不好,你若是实在吃不下地上跑的和天上飞的动物肉,可以鱼虾替代。”
  阿珩尝了一筷子鱼肉,什么味都没有,但也正是没有味道,因而没有吐出来。
  多年不尝肉味,阿珩立马拿起筷子自己动起了手。
  云洛焖的是香菇豆腐炖鱼肉,豆腐是阿珩教军中之人做的一种食物,将菽浸泡之后再磨成浆,最后点上卤水,放置一段时间后便可形成豆腐。这是阿珩学习炼丹术时意外鼓捣出来的东西,让药奴试了没毒后便成了阿珩的主食。
  菽是数十年前,清做为军医跟随齐武王北伐北荒时自北荒的一支戎人处发现的谷物,能在寒冷的环境里生长,并且收获丰富,因而将此谷物带回了中原,劝谏齐武王推广种植。齐武王看菽的收成却是很好,也比粟麦的生长期短,便在齐国推广了菽的种植。齐人的主食谷物便是菽,而药王谷与齐国挨得太近,阿珩也只能以菽为主食。然菽若是无油无盐,便有极重的豆腥味,味道也不怎么好。阿珩虽吃不出味道,但口感却是吃得出来的。
  豆腐比菽饭好吃,这便足以阿珩更换主食了。
  在辰军中,又被人喂菽饭,阿珩便忍不住指导了豆腐的做法,要求自己吃的菽饭全都做成豆腐。
  豆腐一出,大受欢迎,可做主食吃,亦可充作菜肴,所有人都更换了主食,增添了菜肴。
  同样是豆腐,军中做的比阿珩坐得好吃很多,都味道都很讲究,哪怕阿珩吃不出味道也能感觉出来优劣。
  鱼是牧云原上的河流中抓的。
  游牧民族以牛羊为食,鱼类却是很少食用,因此草原上的鱼虾极肥美,加之去味去得好,没有什么腥味,吃着感觉极好。
  最后的香菇,阿珩瞅着有点奇怪,夹了一支咬了一口。“三十年份的灵芝?”
  就算吃不出味道,这些年拿人参灵芝当饭吃,阿珩也吃出感觉了,一尝便尝出了年头,味道非常好。
  “你不说很喜欢食用人参芝草吗?味道如何?”
  “死有钱人。”
  人比人,气死人。
  自己想吃人参,得自己去茫茫雪山里挖,还都是雪参,想换换口味都没法,雪山里虽不止这一种参,却只有这种最常见。
  最重要的是,别看雪山里雪参遍地,但五花八门的猛兽却从来都没少过,甚至不乏异兽。
  断云雪山绵延万里,据说蛮荒纪时,大荒的中央是广袤富饶的平原,然神魔大战,天翻地覆,世人从废墟中爬出来的便发现自己的家园面目全非了,辽阔平原之上拔起一座直入云霄的山脉。即断云雪山,虽然终年被积雪覆盖,但山中其实有很多适合人居住的地方,只是人族进不去,可异兽进得去,因此万年来,断云雪山俨然成了异兽的一个主要聚居地。
  阿珩有时采药也会碰到异兽,若非跑得快,可能就被当成塞牙缝的点心吞了。
  云洛却随随便便拿三十年份的灵芝煲汤,除了死有钱人,阿珩别无他感。
  云洛很无辜:“你做为世间数一数二的神医,至于如此反应?”
  阿珩叹道:“可我赚的钱根本不够我买试药需要的药材。”医术再好,她炼丹炼药需要的药材都不少,赚得钱不过杯水车薪。
  云洛大方道:“若你愿意成为虎贲军永久的军医,日后你试药所需的药材我全包了。”
  “心领了,我对军医这行没兴趣。”
  医者的天职是救人,无能为力,救不了人,病人死了,阿珩可以说自己需要继续努力,但军医这一行,看得死人远比活人多,天天看两军杀戮,阿珩敢说,自己的脑子迟早要添新问题。
  虽然觉得对方是死有钱人,但阿珩也没客气,陶罐里的灵芝全都夹出来吃了,一条鱼啃得精光,灵芝鱼汤更是饮得涓滴不剩,唔,也不能说涓滴不剩,最后几滴洒衣服上了。
  “怎么回事?地动?”
  感觉着地面的震动,阿珩愣了下,不是这么倒霉吧?
  云洛仔细听了下,地动不是这声音。“不是,是畜栏那边,你在这边别乱跑,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这场集体婚礼,云洛邀请了整个牧云原的部落,反正那次围猎收获颇丰,足够邀请牧云原所有人吃一顿了。为此,他还特别弄来了两万瓮的葡萄酒,每一瓮都有六十斤美酒。美酒美食,成功将牧云原诸部给引了来。
  牧人的财产是牛羊,走到哪带到哪,因此来参加婚宴,牧民们也将自己的牲口都给带来了。
  数以百万计的牛羊,混乱起来,云洛完全不敢想会乱成什么样。唯一庆幸的是,婚礼之前跟牧人换了两万头牛与一万匹良马,前者送去了王城,后者送去了牧云城。畜栏里生下的都是羊群,牛马不多,否则不知会出多少人命。
  参加婚宴的牧民也感觉了地面的震动,听出不是地动,而是畜栏出问题后纷纷丢下了酒碗去抢救自己的牲口。
  草原上,牲口就是牧人全部的财产,没了牲口,整个部落的人都将饿死在寒冬的风雪中。
  羊群到处跑,利用牧羊的大狗将羊群赶回来,马匹都有受过训练,吹骨哨可以召回,至于牛。。。。。。只能先杀了,回头吃牛肉。
  虎贲锐士不懂如何管理牛羊,因此云洛下令让虎贲锐士在周围戒严,一来防止细作逃出去,他可不信这是意外,二来,那些发疯想要跑出一定范围的牛羊马匹全都杀了,回头加餐,他付钱给牧人就是。
  盛大的婚礼算是完全泡汤了,畜栏的混乱直到第二日才午间才得以解决,云洛带着一身的疲惫去找阿珩,有不少人受了伤,急需救治,寻常伤口倒也罢了,军医能解决,但有几个人伤得太重,需要用到一些好药。
  阿珩的营帐里空无一人,竹箧也不见了,只有地上用兽皮铺成的床上还放着瓶瓶罐罐的药物,估计是把竹箧里的药物给倒光了。
  望着空荡荡的营帐,云洛漂亮的琥珀色眸子顿时沉郁冰冷似深海的玄冰。

  ☆、第九章条邑

  牧云城以东三百里。
  阿珩感受着快要四分五裂的臀部,忍不住问齐载:“可否下马休息?我受不了了。”
  一夜加一个上午,跑出三百里,也亏得牧云原是高原,地势平坦,但这一路上都在骑马,阿珩也吃不消。
  捭阖时代的骑马,没有马镫,也没有马蹄铁,就是马鞍也不过是马背上垫了个坐垫,完全靠高超的骑术,但骑术再好,骑这种跟光背马没多大区别的马跑一天,也足以丢掉半条命。
  齐载迟疑了下,终究是停了下来。
  马一停下,阿珩便拿出一根人参啃了起来。骑马之前她在衣服的腿部缝合了皮革,因此虽然腿上的肉仍被磨得血肉模糊,但胜在有皮革保护,没有布帛碎片嵌入血肉里,身体的自愈能力几乎立刻就开始发挥作用,伤口与尸块飞快的愈合,消耗极大。
  阿珩边吃边问齐载:“你在畜栏做了什么?”
  齐载随口道:“放了一把火。”
  阿珩:“。。。。。。你知不知道如此牧人会损失多少牲畜?”
  “区区几头牲畜而已。”
  阿珩讥笑,区区几头牲畜?对于平民,一头牲口往往是家里最重要的东西,怎能用区区这个字眼来描绘?
  见阿珩不悦,齐载忙哄道:“你别生气,他们背叛了齐国,只是让他们损失几头牲畜算是便宜的。”
  阿珩愈发讥讽:“对于牧云原上的牧人而言,不论是齐人还是辰人,都是入侵者,他们凭什么要忠诚齐国?又不是脑子有病。”
  牧云原上的土著都是昔日古国的后裔,是根红苗正的土著,无论是辰人还是齐人,对他们而言都是彻头彻尾的外来者。
  都是入侵者,将心比心,阿珩觉得,换了自己也会在齐人败退时毫不犹豫的倒戈。反正辰人是想吞并牧云原,而非毁灭牧云原,不论哪一方占据牧云原都不能将牧云原上的原住民干掉。
  既如此,为何要忠诚于入侵自己家园的人?
  齐载被驳得语塞。
  啃了人参,感觉休息得差不多了,阿珩便道:“继续赶路吧,去摩云关吗?”
  齐载摇头。“回王城。”
  阿珩微怔。“齐王放弃牧云原了?”
  不至于那么蠢吧?
  牧云原有丰富的金玉矿藏,更有水草丰美可以培育战马的广袤草场,最关键的是,牧云城位于牧云原东部,过了牧云原往东三百里左右往南便是条原,而齐国王城便位于条原。
  牧云原虽非齐都的门户,但丢了它的意义跟丢了门户差别不大。云洛只要越过摩云关便可长驱直入齐都。
  齐载黯然道:“我战事失利,已被撤职。”
  “哦,代替你的是谁?”
  “是公子高。”
  公子高?阿珩想了好一会才想起公子高是哪位。
  齐王膝下有十三子,其中公子高是较出色的。
  以公子王孙为将是人族的祖制,自炎帝时代流传下来的祖制,已有一万年的历史。
  尽管炎帝当年那么做纯粹是为了向聚拢在王旗下的氏族们表示,她将人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绝不会追随她的人当棋子。虽然阿珩一直觉得,在炎帝的脑子里,只怕所有人都是棋子,没有谁是不能牺牲的,包括她自己。但炎帝这一招挺绝,烽火狼烟的战场上,炎帝的血裔几乎死绝,其余人见了,哪怕明知自己的任务可能会死,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当一种政策变成习俗,并且延续万年之后,便已然刻进了文明的骨髓里。
  列国的公子在成年后都要领兵为国征战四方,自然,也不是没有例外,但那些不涉战场的公子都不会有地位。即便是嫡嗣是最合法的继承人,也必须有战功傍身。
  齐王诸子中,公子高在武功方面是最出色的,军功远超诸公子。
  若非齐王有一名嫡子加一名嫡女,或许,公子高是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
  以战事失利削弱齐载的兵权是个好主意,齐国北部因为旦翁与齐载近二十年的经营,兵权完全掌控在齐载手里。齐王盯着这块肥肉也不是一两日的事了,依着列国的风俗,兵权多掌控于宗室贵族之手,君王的弟弟自然也是掌兵权的,列国中不乏兄长是君王,弟弟是国之良将的美谈,但这种美谈在齐国就有点问题了。
  这需要提到一个人——齐武王。
  齐武王骁勇善战,但已经没有多少人还记得他的王位是怎么来的了,五十二年前,齐献王薨,嫡长子继位,即齐简王。齐简王继位会对自己骁勇善战的兄弟加以重用,明君名将,美谈传列国,然。。。。。。四十五年前,齐简王最信任的兄弟弑君夺位,史称齐武王。
  经此一遭,齐国王族便变了味,每一任齐王都对自己的兄弟百般打压,恨不得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齐武王杀了自己剩下的兄弟,而齐武王的儿子们,如今也只有王位上坐着的那个还活着。
  旦翁的身份在齐国本就尴尬,掌控了齐国一半的兵力后就更尴尬了,齐王不免着急上火。好不容易把旦翁给熬死了,却来了个公孙载,接手了旦翁的兵权,也不知齐王有没有气得呕血。
  如今终于抓到机会削弱齐载的兵权,哪怕临阵换将,换上的新将领还是个不如前任的,许会影响接下来收复失地,但齐王也顾不上了。
  阿珩觉得云洛收到这个消息时一定会很高兴,猪一样的敌人是什么人都喜欢的。
  公子高虽是良将,却一直在南部同离国作战,擅步兵战与水战,让他跑高原上收复失地打骑兵战,齐王对自己的儿子着实有信心。
  阿珩道:“既如此,我们去王城。”齐辰两国的战事干她甚事?早点治好齐载早点回谷抱儿子。
  列国之中,齐国是数一数二的大国,疆域也是最辽阔的,南至云水,北至北荒黑水,形似一块如意,而齐国的王都便坐落于这块如意的中间位置——条原。
  两百年前,齐庄王励精图治,开疆拓土,原本的都城不再适合继续做为都城,便在条原之上修建了这座王城。
  在上古时代,条原还不叫条原的时候,这里曾经有过一座繁华帝都,赤帝所营建,乃人族的核心,只是被战火所毁,人族又四分五裂,这座帝都也就彻底消失在了荒草中。齐庄王迁都于此,还为新都起了个一样的名字,雄心壮志如何,一目了然,奈何时不待他。
  齐庄王享年四十一岁,这个年纪已然是长寿,但。。。。。。这么点时间想将九州重新合并无疑是痴人说梦,因而齐庄王只得含恨而终。
  入城时,瞅了瞅城墙上的名字,再瞅了瞅齐载,阿珩完全无法理解,这些男人这么折腾究竟是为哪般。
  不过,齐庄王的雄图霸业虽然是做梦,但他的确是齐国今日强盛的奠基者,没有他及之后几代齐王打下的基础,齐武王也无法将齐国推至鼎盛。
  不算部族时代,单建国至今,齐国的历史差不多有□□百年,历经五十余君。而崛起则是从齐庄王之父齐文王时代开始,也就三百多年。与辰国差不多时代崛起,据说当时云水以北,国族数千,加上外敌威胁,这两个都是崛起中的国家选择了联合,一起扫灭北方诸国,对抗来自其它地方的强国。
  是的,如今这两个打得你死我活的国家曾经有过蜜月期,并且挺长,直到一百多年前,北方大地的从国族数千变成了小猫两三只,只剩下几个做为缓冲带的小国。蜜月期就此结束,两个国家以缓冲带诸国为战场斗了一甲子,然后。。。。。。终于直接接壤了,肆无忌惮的大战也开始了。
  总的来说,齐国发展得比较快,辰国地理位置特殊,四面皆敌,想快也快不起来,因此辰国还在西北奋斗时,齐国已然成为中原霸主,疆土是所有国家里最辽阔的,方圆约三千里,地广物博,辰国的疆土全加起来连它三分之一都没有。
  不过,这样的强盛也是经过五十多代人的经营才得到的,齐庄王的野心。。。。。。完全脱离了现实,就算是寄希望于后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齐国也没能逃出盛极必衰的怪圈。
  很多君王都自认为是不世明君,死抓着所有权利,不眠不休的勤政,也征战四方,折腾得本国与周边诸国百年不得安宁。
  他们自己是高兴的获得了明君的美谥,却苦了后继者,不是每个君王都热爱开疆拓土,热爱权利,就算真的热爱,也不是每个君王都能不眠不休的熬油,一国事物,掌控欲强烈的君王往往要将一切都掌控在手里,而为此,继位后都别指望好好睡个觉了。
  懒惰是人的天性,大多数人都想睡个好觉,国君这一职业不是正常人能当的。正常人坐上去,便是英明神武的先君后继无人,找个跟先君一样不正常的坐上去?除非效仿九州帝国时的禅让制,否则就得指望明君的子孙代代皆不正常。
  阿珩颇同情齐王,被齐武王给坑了。
  齐武王留给他的是一个庞大得任何以任何一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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