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不为妃(酷尔)-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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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相貌这种东西其实带有极大的主观性,你眼里的宝,也许只是别人眼里的草,而你眼里的豆腐渣,兴许在别人眼里是朵花。
看在陈志远此刻那幼小的心灵受到强烈冲击的份上,我就放他一码,不同他计较了。
“刚才冒犯之处,还请您不要见怪!”
陈志远这幅奴颜媚骨的模样,真是像极了豆腐西施吴美丽所养的那只哈巴狗。
一个人的嘴脸能在顷刻间变成什么样子,我算是真真见识到了。
☆、50章 :公子真是好姓氏
“陈公子务须介怀,不知者不罪!”哥哥说着绽颜一笑。
这一笑,一旁的小梅是看呆了眼,眼里时时刻都能冒出桃心来。
别说是小梅,就连我也看呆了眼。
想我对着他那一张脸对了多少年,经常都有失神的时候。
小的时候,哥哥还是个极爱笑的男孩子,可自从家里出了变故以后,这几年,他的笑容是一年比一年少。
不常笑的人,若是笑起来,那绝对是极为夺人眼球的,更何况还是像哥哥这种容颜绝世之人。
褒姒就算长地再美,她若是喜欢笑,或者说,她若是不吝啬笑,那周幽王绝迹不会干出那烽火戏诸侯的荒唐事。
人之初,性本贱。人这个动物,他往往就喜欢犯贱。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他不会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他也不会去珍惜。
人常说,失去的东西和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这便是人性本贱的最好证明。
哥哥倘若是个女子,他绝对是个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身为女子的我,相比起来,真是自愧不如。
同一个爹娘生养,我的容貌虽然不差,可比起哥哥来,那绝迹是小巫见大巫。
即便我不想去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我对自己的哥哥,那是充满了羡慕和嫉妒,但却没有恨。不止没有恨,反而还有满满的爱。
有了这么完美的一位哥哥,时至今日我也嫁不出去,很大地程度上还能赖他。
陈志远和朱正也似乎被哥哥的笑容给迷了住,纷纷有几分呆萌的模样。
看来,绝色的女子倾国倾城,这绝色的男子他同样也能倾国倾城呐!
“这位公子是?”哥哥目光所对处,赫然正是朱正所在的方向。
“朱正!”朱正回复道,看向哥哥的眼神,有几分难以捉摸。
朱正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位大神级别的存在。
我所遇上的男子当中,若论淡定,朱正要属第二,那绝迹没人敢称第一。
向来淡淡然,向来雷打不动地朱正,此刻,他的眼中,有了波澜,还澜地不轻。
“公子可真是好姓氏呐!”哥哥赞叹了一句。
“朱倘若也叫好姓氏的话,那苟和马岂不同样也是好姓氏?”我随口接了一句。
犯得着拍朱正的马屁吗,他又不是皇帝?再说了,我亲爱的哥哥啊,你什么时候也会说些恭维人的话了?
我那好哥哥,若要硬说他有什么缺点的话,那便是毒舌。
没错,是毒舌。从我记事以来,很难从他的嘴里听到什么好听的话语。
譬如看见邻居家的孩子,正常人都会夸什么长得俊俏啊,什么聪明啊,再不济也是可爱啊之类,可我的哥哥,就直接一句:“长地可真丑!”
当然,和他比起来,那这天下间的人确确实实个个算是丑男丑女。
此刻,听到他嘴里这句溜须拍马的话语,真不知他是由衷呢还是在变相讽刺呢?
哥哥看朱正的眼神明显不对,朱正看向哥哥的眼神亦是。
联想到方才自己的行径,哥哥该不会真的以为我和朱正是要私奔的吧?
☆、51章 :情侣包袱
此刻,我和朱正的身上都带有包袱。
其实有包袱倒没有什么稀奇的,稀奇的是,我这一瞅,顿时惊呆了,我和朱正的包袱竟然是情侣款。
今年,情侣款的物件在大明极为风靡,像情侣衣裳、情侣玉佩、情侣香囊、情侣扇子,情侣靴子,等等。凡是能做成情侣一对的,那些商家们绝迹不会做成单个。
这种风朝的结果就是,就是要虐死单身狗的节奏啊!
着实令人想不到的是,就连这包袱也出了所谓的情侣款。
陈志远方才忙着扯皮,似乎并未察觉到这一细节,可哥哥的眼睛,显然停留在朱正的包袱之上。
“你身上的包袱,倒是有些特别!”
哥哥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我想也不想又接了话茬,“有什么特别的,梅龙镇几乎人手一件。”
作为单身狗的其中一员,我自然是不会买什么劳什子的情侣款。
这话要从不日前开始说起,那日,我从贾掌柜的门口路过的时候,贾掌柜对我是问寒问暖,就差给我赏几个包子吃饭。
贾富贵当时对我说道:“凤姐,我这店里新进了一批包袱,从京城进过来的,特地给你留了一件。”
贾富贵是个出了名的铁公鸡,他所说的留,自然不是免费赠送予我,而是让我自讨腰包买的意思。
谁闲地淡疼,没事买个包袱回去供着呢?还是留着跑路用呢?
他店里那琳琅满目的东西,随便一样买回来都有用处,唯独这包袱十分不讨巧。
后来,贾富贵拉着我的胳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信誓旦旦地对我承诺,说他给我所留的包袱,别说是梅龙镇,整个大明也只此一件。
后来,他还不惜将自己七十多岁的老母和三岁的幼子堵上,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做生意做到他这般死皮赖脸和敬业的程度,确实值得我们这些掌柜们效仿和学习。
你还别说,他那包袱拿出来的时候,差点亮瞎了我的狗眼。
那包袱的颜色,是绛红色,色彩极为鲜艳,鲜艳也就罢了,更显眼的是,包袱之上,赫然绣着一只展翅高飞的凤凰。
我天,差点把我当时给吓尿。
凡是绣有凤的这种东西,除了当朝皇后之外,别人是不能用的。
倘若有人非要用的话,那就千万别被第二个人给知晓,否则,等待着她的,将是黑白无常两位使者大人。
“虽然我的名字里是带了一个凤字,可你也不能就这么坑我吧!”
“凤姐,您误会了,这不是凤凰,这绣着的,是毕方,是上古时代的一种神兽。”
毕方?这种神兽我曾在《山海经》里看过,再仔细一比对,没错,的确是毕方,这才松了一口气。
我的包袱是绛红色,上面所绣着的图案是毕方。
朱正的包袱是天蓝色,上面所绣着的图案是螭吻。
螭吻头像龙,但没有角,是传中中的龙之九子中的其中之一。
不得不说,设计出这批包袱的,倒也是个人才。
凤配龙,龙凤自然是不能用的,所以他用毕方配螭吻。
林子大了,什么鸟人都有,我算是长了见识了。
☆、52章 :这般随便的一个女子
“不是的,掌柜的,我买的时候,贾掌柜说这包袱世间只此两件。”
朱正此言,无疑于火上泼油、雪上加霜,哥哥的脸色霎时大变,陈志远的脸色更是变地极为难看。
朱正这倒霉孩子,我是拖欠了他的工钱不发,还是给他哪顿没有吃饭?
贾富贵那个畜生,别让我再瞧见他,否则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当他拿出自己那老母和幼子发誓的时候,我竟很傻很天真地信以为真了。
“我买了一件,我比掌柜的买的早一些,所以掌柜的买的时候应该只剩一件了。”
朱正这话,算是解答了我心头的疑惑,也算是为贾富贵正了名。
哥哥和陈志远许是都听出了端倪,脸色纷纷有些转好。
然则,”你是如何知晓我是在你后头买的?”
“那日掌柜的拿回来的时候,我看见了。”朱正答了一句。
那日买回包袱以后,我进门的时候,的确是看到朱正了,可他当时正在前台算账,看到我后,只是冲我点了点头,然后就低下头继续算账。
到底是朱正具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奇特本领呢,还是我当时疏忽大意,并未仔细留意他的举动呢?
“这么说,你们俩这包袱是先后所买,而且小凤儿你对这小子有包袱一事,事先是毫不知情?”陈志远此时开口问道,脸上的颜色,又恢复了几分。
“你既不是聋子,更不是傻子,既然听明白了,何须多此一问呢?”我驳斥道。
“不对啊,你之前分明说了,你是要同这小子私奔的,你们俩不会合计着编个谎话来忽悠我吧!”
陈志远许是想到先前的事情,有了几许怀疑。
“没错,我是要同朱正私奔的,不过如今哥哥回来了,所以不用私奔啦,也不用再跑路啦!”
这话,多半分是真,少半身是假。
私奔那纯粹是我信嘴扯出来的谎,然而,和朱正一起上路倒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哥哥这一回来,我就有了靠山,还是个无比强大的厚实靠山。这下子,我再也不用担心那些阿猫阿狗随随便便可以骑在我的头上撒野了。
“小凤儿,没成想,你竟是一个这般随便的女子。”
等等,这是个什么情况?朱正做为一个被我抛弃的人,他都没发表意见,陈志远这是要闹哪样啊?
“我还等着你和朱正一起私奔的时候带上我呢!”陈志远又补充了一句。
陈志远如此的重口味,不得不令我生出一分膜拜来。
“娥皇女英这种两女侍一夫的行为很常见,可两男侍一妻的行为,着实是个奇葩。不过你若是不介意的话,我肯定是不会介意的,反正吃亏的又不是我。”我随口回了一句。
“你们都用这种看怪物一般的眼神看我做甚?准你们男人三妻四妾处处留情,就不准我们女人也效仿吗?”
对于三位男子那瞠目结舌的神情,我采取的态度是彻底无视。
“武则天做女皇的时候,那可是养了后宫三千男宠的,当然,三千这个数字肯定是夸张的说法。我想说的不外乎是,你们男人光想着我们女人对你们一辈子专情,你们也要对我们女人一辈子专情。”
☆、53章 :谁没骗过几个人
稍等片刻,我到底在这胡扯八扯什么啊!
方才,只是在讨论私奔的问题,进而演变成一个包袱的问题,进而再演变回私奔的问题,再进而,经过我的升华,将问题上升到男尊女卑这一深奥的话题。
在这万恶的男权当道的社会,我方才的言论,砍头是小,五马分尸也不算为过,最怕的就是所谓的
哥哥是自己人,自然不会出卖我,陈志远嘛,勉强算是半个自己人,出卖我的可能性也比较渺茫。唯独这朱正,话说我和朱正当真是完全没有什么交情的啊!
面对这三位如花般的美男这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眼神,我打算率先开口打破这种尴尬和僵局。
我的言论虽然太过新潮和前卫,然而他们并不是那些没有见识的山野小民。
“好了,既然不用私奔了,那就各回各屋,各干各的事吧!”
三位美男许是没有料到我的思维会跳跃地如此巨大,一时之间,再次有些纷纷惊呆。
“哥哥,你先在屋中歇息片刻,我过会就去找你。朱正,你跟我来我一下。”
趁着三位美男愣神之际,我急忙抓住朱正的胳膊,拉着他朝我的闺房中走去。
杀人灭口肯定是不可能的,但小恩小惠还是极为有必要的。
陈志远在我身后说的什么,我并未听清,但分明听到了他的跺脚声。
哥哥似乎轻声笑了一句,然后朝着他的房中走去。
“朱正,你听清我方才所说的话了吗?”进房之后,我开门见山,直接步入正题。
“听清了。”朱正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答道:“掌柜的,我方才什么都没听见。”
我虽没有杀人灭口的趋向,但想必朱正是迫于我的淫威,不得不见机行事改了口供。
不过此事说明了一点,那就是朱正此人虽然不是聪明绝顶,但比寻常之人还是要聪明几分的。
“既然什么都没听见,那便好。”我由衷地叹了一句,接着说道:“去账房领五十两银子带在身上,梅龙镇到京城路途遥远,在路上省着点花。”
“掌柜的,你方才不是说不私奔了吗?”朱正的脸上,有几分诧异。
朱正是当真以为我要同他私奔呢?还是故意装傻充愣呢?
陈志远在那胡乱猜测情有可原,可朱正作为一个当局者,我和他的关系如何,他理应比任何人清楚才对。
若说以我和他的关系就能私奔的话,那我和后厨的李大勺都能私奔无数次了。
“我那是诳陈公子呢。”即便认为朱正是在装傻,可我还是做出了解释。
“掌柜的不是说过自己从来不会骗人的么?”
从来不会骗人,这话说出去三岁孩童都不会相信。人活一世,谁没撒过几个谎,骗过几个人呢?
等等,我何时说过自己从来不会骗人这样的话语?
明知是石头,搬起砸自己的脚,这样的事,怎么可能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呢?
我素来谨言慎行,凡是可能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和话语,向来都是三思而后行的。何以就如此轻易让朱正抓到把柄呢?
☆、54章 :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
“我有说过那样的话语吗?”
此时此刻,我唯有发挥失忆的本领。所谓死不认账,放在任何时候,那都是颇为受用的真理。
“有,只因这句话太过刻骨铭心,因而我是记得一清二楚。”朱正的脸上,仍是一副淡然,语气也较为淡然。
我所认识的男子当中,若说最高深莫测、最让我难以捉摸的,朱正要排第二,那绝迹没有人敢排第一。
等等,刻骨铭心?这又不是什么海誓山盟,何以就会刻骨铭心呢?
朱正这厮是说我所说过的哪句话刻骨铭心,是从来不会骗人呢?还是要与他一起私奔呢?
“掌柜的若是担心我的安危的话,那大可不必,我虽不擅长武功,但寻常之人若想杀了我,那也绝迹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寻常之人杀他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因他并不是寻常之人。
“你想多了,我不是担心你的安危。”我答道。
朱正朝我看了一眼,眼神之中有一种极为莫名的东西一闪而过,“倘若掌柜的担心我会扯你后腿的话,那也大可不必,我原本就是今日打算离去的。”
朱正像是在生气,又不像是在生气。
罢了,管他呢,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
然则,他明显在说谎,只因他所说的话实乃前茅后盾。
片刻之前,我赶他走的时候,他死活不肯独自离去,还说越是关键的当口,他越不能离去。
短短片刻之间,他就变了卦,还信口扯谎。
这其中的缘由,自然是因为我,自然是因为我的话语挫伤了他的自尊心。
若是让我发觉有人认为我会扯他后退,我早已一口唾沫淹死了他。
朱正此举,倒也在情理之中。
“不是,你误会了。”
想张口替自己狡辩几句,然而,所有的语言突然之间变得极为苍白。
解释就等于掩饰,可沉默又是认可的意思。
我该如何去做才能既不伤害朱正,又能解决实际问题呢?
思索了半晌,仍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法子,待抬头之时,发觉朱正已经下了半层楼。
“朱正,你回京城,要比你待在龙凤店好。”我干巴巴地叫住他的名字,干巴巴地说了一句。
“掌柜的又不是我,何以就知道我也是那般所想呢?”朱正回头看了我一眼,说完转身继续下楼。
我不是朱正,自然不知道他心中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