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红妆-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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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她们得担心自己又去告状吧。
……
医院。
梁意年到了病房的时候,尹妈靠在床边已经熟睡了,床上的女儿虽然也在睡梦中,不过可以看到她拧着神似唐其臻的小眉头,似乎睡得并没有很安稳。
她脸上的红印已经消了不少,看起来气色也好了不少。
坐在床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女儿看,尹妈半夜醒过来看到是梁意年,劝她回去休息,梁意年不乐意,怕吵醒一旁的病人,却也只能是离开了。
在百乐门做事需要很大的精力,应付人也很费心神,如果精神不好,那肯定是没有心思做事。
而且,过两天她就要正式拿着伴舞证给客人伴舞了,想想就觉得不习惯。
另外一边,唐其臻三个人喝了不少酒,一起回了陆思铭的小公寓那边,大家没有醉,而且看上去还挺兴高采烈的。
宋子蒙自从进了电影圈之后就搬了出来,他的小公馆就在陆思铭小公馆的对面,三个人现在可以算是邻居身份了。
这会儿,陆思铭家里的佣人给三个醉猫泡醒酒茶,陆思铭就开始发挥洋洋洒洒的言论了。
“今天那个谁,红粧是吧?这么一个大美人,那潘红莲可真的当她是宝贝,我溜到后台被人缠住了,都没见着她,就从别人嘴里得了一个名字。”
“遗憾?那你现在就去问。”
唐其臻不冷不淡地接了一句。
他的话向来是让另外两个人摸不着头脑的,况且今晚他们也知道他心情不好,没人敢再招惹他。
宋子蒙接话,“我倒是,近距离见到本人了,那位,红粧小姐。”
“啊?你开玩笑的吧,你这宋大明星,还需要亲自去后台认识一个小舞女?你不是最讨厌那些个庸脂俗粉吗?”
陆思铭满脸的不可思议,宋子蒙心里不大想和这个喝醉酒的傻子说话,转过头没回答。
前者不依不饶的,说是明天一定要亲自见到红粧本人,问到她的名字,而且还要当她的第一个客人。
宋子蒙听到这红粧的第一个客人的时候,下意识看了一眼唐其臻,发现他似乎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明的情绪。
他觉得,他好像发现了些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细看之下,却好像什么都没有。
宋子蒙没有看错,唐其臻刚才在听到陆思铭那话的时候,的确有些不正常,似乎是有些愤怒。
不是不高兴,也不是郁闷或者烦躁,而是愤怒,这种愤怒比生气还严重。
他记得,距离上一次自己情绪中出现愤怒,已经是他被逼着和宋允宜成婚,而他找借口去了广州和香港的时候吧。
那个熟悉却陌生的红粧,究竟是什么人呢?
他真的认识她吗?
唐其臻再一次痛恨自己失去记忆这个事实,如果没有失忆,他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这样浑浑噩噩,还要延续多久。
再一次想起红粧还有陆思铭说的要当她的第一个客人这话,唐其臻也难得下了个小小的决心,他想要当那红粧的第一个客人。
这样想着,唐其臻觉得心里的愤怒淡了,出奇地轻松和惬意,甚至有一点说不清楚的喜悦产生。
他抬头看了一眼还在耍酒疯说胡话的陆思铭,再看了一眼扶着额头在休息的宋子蒙,心里冷哼一声。
他竟然觉得这两个人不是他的对手,起码算不得是强劲的对手。
心情好了,唐其臻站起来,道了声晚安,便回房去休息去了。
……
黎岚从百乐门回去之后,便上了唐砚华前来接她的车,到了两个人一起住的小公馆。
唐砚华平时晚上一般会在唐公馆住,不在外面过夜。
不过如果家里没人在,他也懒得回去。
唐其臻出去这件事,是真的让他生气了,所以他今天搁下了不少的事情,亲自来接黎岚。
黎岚每次都能在他不开心或者郁闷的时候陪着他,安慰他,这么多年来,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
在上海滩很多人的眼里,唐砚华唯一的女人是黎岚,而黎岚也是唐砚华唯一看得上眼的女人。
唐砚华以前有过很多女人,可是遇上了能讨他欢心的黎岚之后,他也懒得换了,这么一懒,便是好几年的时间。
他还记得有一年,黎岚因为她家有事情南下,离开他将近一年的时间。
可是他竟然也能耐得住寂寞没有去找别的女人,好几个好兄弟都说他的心落在黎岚身上了。
不过唐砚华从未承认,他喜欢黎岚,就是觉得黎岚不错,两个人各取所需罢了。
他需要一个带得出去,陪着他出入各种场合的漂亮女人,需要一个能够陪着他度过寒冷冬夜的女人,而黎岚需要钱,需要男人,需要名声……
第71章 唐家不需要情种
“砚哥,心情不好?”
黎岚将一杯香槟酒端给唐砚华,然后坐在了他的对面,深情地看着扶着额头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这个男人,是她的,整个上海滩,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恨死了她黎岚的幸运。
只不过,黎岚却很清楚,她不过是唐砚华的刚好罢了,说真的,他的年纪也该成婚了,到时候,她甚至连一个唐公馆姨太太的身份都捞不到。
到时候,只怕她黎岚要成为整个十里洋场的笑柄吧。
黎岚并没有很在乎虚名,也从来不作妖,唐砚华很喜欢她的听话,不然她早该被甩了。
只是,她千不该万不该的是,爱上了这样薄情的男人。
唐砚华,绝对会是一个薄情的男人,跟他的第一天,她就知道了。
她也曾经自私过,也幻想过自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是年过一年,现实总是在打她的脸。
再然后,她真的仅仅满足于当唐砚华的红颜知己这个身份了。
解语花,怎么也是暂时不可替代的一个存在角色。
再者,她的歌声让唐砚华着迷,这是她最自豪的一件事。
“其臻他……搬出去住了,依然不愿意承认履行和宋允宜的婚约。估计,这件事得暂时搁置下来。”
“三少爷的确是个有想法的,也许他是一时半会儿还没能接受自己失去记忆这个事实。难免会在心理上产生一些叛逆的情绪,砚哥你也不要过于担心了。”
黎岚其实很看好唐其臻,不过却不喜欢宋允宜,她见的人多了,能够从宋允宜的身上看出一种比较造作的东西来。
这不是女人之间的妒忌,而是一种很直接的感觉。
在她内心深处是觉着宋允宜配不上唐其臻,无关家世和相貌,而单纯是给人的感觉以及性格方面。
在唐砚华面前,黎岚自然不会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她知道唐砚华心内要促进唐宋两家的联姻这个决定是十分强烈的。
她再乖,再喜欢提醒唐砚华,也不敢拿这个事情出来说。
唐砚华笑了,带着些许的嗤笑,在黎岚还看不太清楚他是怎么一个意思的时候,他已经仰头将酒一饮而尽,转头伸手就将站在一边的黎岚拉进了怀里。
“整个上海滩的人都说你是我的解语花,我现在,倒是有了这么感觉。你这张嘴,唱歌甜,说话也甜,我唐砚华是不是捡到宝贝了?”
唐砚华鲜少用这样带着些许轻佻的语气和黎岚说话,甚至可以说,唐砚华比较喜欢用行动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是用所谓的话语。
这么一下,黎岚是懵的,不太明白唐砚华是怎么一个意思。
唐砚华看着怀里的女人,伸手把玩了一下她的头发,然后伏在了她的怀里,两个人相依偎着。
“也许,有时候我把他逼得太紧了。从他出生开始,我就知道长兄如父的责任。有些时候,我感觉自己把自己逼成了宛如我父亲一般执着的人。”
“我的心是偏航了吧,我不希望我那个骄傲的弟弟娶一个孤女,娶一个他愿意付出生命去爱的女人。我们唐家的男人,不需要当也不能当一个为了所谓的爱情而死去活来的情种。”
黎岚听到这话的时候,心忍不住颤抖。
她原本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许多,这会儿其实却还是忍不住心痛,试着伸手拍他的后背,抚慰难过时候的他,也安慰自己。
她心疼他,也很心疼自己。
果然,她爱的男人觉得一个不想要当情种的男人。
她这辈子就栽在这个薄情看不见爱的男人的眼里了吧,也许他认为,为了爱而为一个人付出生命,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哪怕唐砚华说这话的时候稍微流露出了一丝丝的伤感,却也只是很短时间内的事情。
他抓住黎岚拍着自己背的手,看着她的眼神逐渐变得热烈起来。
他来找黎岚,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心理上的不适,更是希望能够从生理上纾解他的郁闷和烦躁。
黎岚看清这个事实,曾经很难过,释然后还是蛮开心的,起码,她有能让他留恋的身体。
事后,看着沉沉睡去并没有着急离开的男人,黎岚心里一阵的安宁。
她单手支着自己,侧着头看着熟睡的男人,忍不住伸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眉头和鼻子,心里不禁感慨血缘关系的神奇。
……
唐砚华习惯早起,这天却是一觉差不多睡到了中午时分。
他厌恶自己当一个懒惰的人,不过偶尔一次,给他的感觉似乎还挺好的。
黎岚已经不在房间,他穿好衣服之后便出了卧室,在厨房找到了打扮得和平时不太一样的黎岚。
唐砚华认识的黎岚,是妖娆的,她的旗袍和妆容,雍容华贵,看起来摄人心魂。
第一次见到不施粉黛的她,唐砚华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甚至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阿岚?你……”
“砚哥,你怎么起来了,我还没来得及化妆,你等我一会儿,这个粥快好了,我让秦妈来看一下。”
黎岚是苦人家的孩子,所以她自小什么都会,挑水砍柴做饭,手艺也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唐砚华不是一般人,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一般她不敢亲自下厨给他弄吃的,因为他口味非常挑剔。
不过,今儿早上起来,她却是一时兴起,想要亲自给他做一顿早餐,佣人秦妈指导了一个早上,她才勉强觉得能端上桌。
可是,她看到唐砚华站在门口,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化妆和换衣服,不施粉黛站在唐砚华面前,她十分不自在,低着头就要小跑出去。
“不用,就这样挺好。把粥端过来吧,我在饭厅等你。”
唐砚华皱着眉头,拉住了低着头就要往外跑的女人,丢下一句话,自己反倒先走了出去。
黎岚愣在了原地,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
他说,就这样挺好吗?
他不是喜欢将自己打扮得十分精致的女人吗?
当初如果不是他,可能她也不会刻意去打扮自己,让自己在大众眼里成为妖娆的女人。
果然,唐砚华的心,她黎岚是没有办法摸得清的。
她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了,美人迟暮,她也会老,所以她见到唐砚华过来的时候不免慌张。
既然他说这样挺好,她是不是也不应该过于纠结?
唐砚华坐在饭厅,一边等着早餐一边看着早上的沪报,看到穿着一件睡衣的黎岚走了过去,手里端着一锅粥,看上去似乎很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没看他。
唐砚华来了兴趣,这样的黎岚,他记得自己见过,不过却是她刚刚跟着自己的时候吧。
后来,她变了,变成了自己曾经喜欢的女人的一般样子。
这会儿,他甚至有些怀念那个动不动脸红的女人。
眼前这个因为不施粉黛而不愿意抬头的女人,也可爱。
唐砚华把手上的沪报搁下了,饶有兴趣地看着认识给他盛粥的黎岚。
有个女人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其实感觉也挺好。
不过可惜的是,他只是需要一个妻子,不需要为自己做羹汤的女人。
他是唐家的长子,只能也只会娶一个对自己的事业和身份家庭有利益的女人。
爱情这种东西,不适合他。
就算只是随便玩一玩,他也并不是很有兴趣。
“砚哥,你试一试这个粥的味道,看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好。你也过来坐吧,陪我吃。”
唐砚华语气比较温柔,让黎岚感觉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也乖乖地坐在一旁和他一起用早餐。
在正午时分用完早餐之后,唐砚华也没有急着去做事,而是赖在小公馆听留声机,听的还是黎岚最近的新歌,后者更是摸不着头脑了。
她知道唐砚华喜欢她的歌,可是还不至于大白天的不去工作在这里悠闲地听歌。
“过来陪我坐一会儿。”
“砚哥,你不用去码头和洋行看看吗?”
黎岚疑惑地开口,哪怕她私心里恨不得他一直留在小公馆陪着自己,能看到他总是好的。
“花钱请了那么多人干什么吃的,如果我就不在一天能乱套,那么证明我该换人了。”
唐砚华皱起眉头,似乎很不耐烦在这个悠闲的时刻听她说这些。
黎岚也识趣地住口,没有再说话,而是安静地在他怀里。
唐砚华伸手摸着她的秀发,轻声开口。
“新歌很好听,我让人给你写了新歌,看你喜不喜欢,到时候第一个唱给我听?”
这会儿,他的声音带着一种魅惑的感觉,黎岚鬼使神差的,甚至没听清他话里说的什么就已经乖乖地点头了。
“今晚在百乐门上台吗?”
“嗯,差不多每天都去。”
“我去给你撑场子?”
“谢谢砚哥。”
“我比较喜欢我的女人用别的方式感谢我,而不是这种不痛不痒的口头感谢。”
唐砚华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样了,就特别想要逗一逗黎岚,她真的和往常不太一样,也激起了他的兴趣。
黎岚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细声地嗯了一声,随后想起些什么,便再开口。
“砚哥,我有件事想和你提一下。”
第72章 我亲自导演
“最近这段时间,三少爷都有过来百乐门这边,和宋少爷还有陆先生两位一起。”
唐砚华听到黎岚的话,脸上闪过一丝丝的不高兴,嗯了一声,随即沉吟了半霎,才再次开口。
“我知道他没了记忆之后心里有股郁结之气,而且我们还告诉他,他有个很爱的未婚妻,估计他认定了自己被欺骗。如果百乐门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可以让他消除那些情绪,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他也是个成年人了,有自己的想法,以后我强加给他思想的时候,估计也得看他的心情了。”
“砚哥,相信三少爷能够明白你的一片苦心的。我们去舞室跳个舞?”
“好!”
黎岚依偎在唐砚华怀里,突然想起自己忘记问唐砚华话里的那个女人是谁了。
不过,这样的事情,她估计,问了也得不到答案,反而会引起唐砚华的反感。
唐家的男人,很好,只是,当一个有担当的唐家男人,太难了。
例如眼前的男人,例如他的弟弟唐其臻。
唐其臻搬到了陆思铭的小公馆之后,才思涌现,第二天醒来之后除了吃东西的时候,其余时间都是躲在房间写剧本,看书。
这一次,他写的是一个比较传统的故事,改编了古代的一个历史传说。
不知道为什么,唐其臻觉着他见到那个女人之后,他心里不太安宁,想起了石崇和绿珠的故事。
绿珠是唐其臻在通读文学作品的时候非常欣赏的一个女性。
看到梁意年的那瞬间,唐其臻的心是无法平静的。
他知道除了之前他和她曾经有过一丝丝的渊源之外,还有她当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