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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极品女书商-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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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这孩子尿脏了裤子。
    英英忙着给孩子收拾。
    那男人就瞄着而已。他是男人,才不会帮女人动手做这种脏活。如果有谁胆敢问他为什么不帮,他会吃惊的回答:我是男人,怎么能做这种!再说,我也做不好。
    英英不得不想起,归明远是多么的不同啊!很多家里的活,归明远都做不好,但他都会去做。英英大着肚子腰身酸累时,归明远甚至会扶着她的腰,帮她捏一捏。
    那捏的手法笨拙可怕,还不如不捏。可是……人生在世,有那么个笨拙的、好心的、肯陪一陪、捏一捏的人,总是好的。
    “总是好的啊!”英英暗暗叹息着,忙着收拾脏布,没注意到宝宝把袜子也踢脱了。
    那男人看到了,肥肥白白的小脚丫子,蹬脱了袜子,在空中一挥一挥,全是肉,好不可爱。他忍不住捏一捏。够软够嫩!
    捏完,他就把手缩回来,并且准备走开了。
    走开的过程中,他觉得鼻子有点痒,很无意识的抬起手来,用指尖挠了挠。
    男人闻见自己的脚臭味。
    ——并不是所有香味都叫人愉快,也并不是所有臭味都叫人厌恶。
    有的女人,上厕所时,喜欢悄悄闻一闻自己卫生巾的味道。有的小年轻,喜欢闻恋人的汗味。有的大叔,喜欢支起腿来抠脚,抠完了还要闻一闻。
    男人闻见手指头上自己的脚臭味,并不觉得讨厌,反而觉得很喜欢。
    可是为什么,他的手指头上会带着新鲜、热烘烘的脚臭味呢?男人之前明明没有碰过脚啊!他的脚好好的在鞋子里。
    他的手,只是——捏了小婴儿肉乎乎、嫩润润的脚丫子。
    英英再转过身来时,只见男人陶醉的把鼻子埋在了婴儿圆滚滚的脚趾间。
    二娘再怎么哭、怎么闹,也都没有用了。
    攻陷一个人的心,从嗅觉开始。嗅觉接受了,心里就不会讨厌了。嗅觉爱上了,就再也难以分离了。
    很多人迷恋上某家店、某道菜的味道,倒不一定是舌苔上味蕾如此眷恋,而是闭上眼睛、陶醉的深吸一口气——哗!就是这个味儿!
    瞧,是通过鼻子来判断的。
    男人就从鼻子闻到的味儿,确认了这个小婴儿:“哗,原来真的是我儿子!”他立刻深深爱上了他的儿子,再也不愿分离。
    二娘真不愧识时务者,她见事已至此,就不再瞎闹了,而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来硬的,她警告英英:如果敢赖下来,她有一百种法子,让英英生不如死、也让那小孩子遭殃!同时她也警告男人:别以为二娘是吃素的!这家店是两个人一起撑起来的!惹恼了二娘,把小店扯散,问男人还有法子囫囵捏回去不?别流落街头、把小孩子卖进包子铺吧!
    男人和英英都被她吓得不轻。
    这雌性要狠起来啊,真是谁都比不过。遇鬼杀鬼,遇神杀神!简竹觉得,他自己也还是避开一点比较好。

☆、第十八章 归明远成了真正男人

唬住了男人和英英之后,二娘又来软的。她对男人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同你是长长久久的。我生不出孩子,也知道对不住你。你有孩子,便是我的孩子,难道我不愿意养个儿子在膝下吗?只是你若要留那女人下来,我的位置在哪里?你总也不想跟我撕破罢?我们想个别的两全法子。”
    她又对英英道:“都是女人,谁也别为难谁!这男人,只有一个,这家店,是我肩扛牙咬做下来的。你要从我手里劈走,那是要我的命!我生不出儿子,你这娃儿好不可爱,我肯养。你不如留他在这里。我给你钱,你回去好好过日子罢!真的,你这么年轻,还能生,又有了钱,比什么不好?”
    其实英英跟着归明远的话,已经不能再生孩子了。但英英说不出口。那是归明远的*,她没办法对二娘泄露出来。
    男人也劝英英把孩子留下来,举了各种理由。
    其实各种理由都抵不过一项缺陷:画城!多乱的地方、多么丛林法则的地方!把小婴孩留在这里,就像留在丛林里一样!
    可是英英也知道,天大的道理抵不过一个前提:这个男人,是小孩子的父亲。英英自己承认了这一点,男人也确信了这一点。
    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猴子满山走。当年那男人若是带了英英去,英英还不是在画城生孩子、挣扎着过日子。那孩子还不是随他们在画城长大。
    孩子跟着父母、女人跟着男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归根拢底,男人为尊。
    这男人不要英英,就要孩子,英英也没法儿跟孩子的父亲争吵。要在画城带孩子,说真的。二娘比英英能干、可靠得多。这样说起来……
    英英一句辩驳的话都想不出来了。
    她最多嗫嚅一句:“我吃了这么多苦……”
    “有报酬的!”二娘利索的把准备好的谢礼塞到她手里,以及很多甜言蜜语。
    很早很早以前二娘就发现,多说好话。可以省下很多钱。甚至有些事光靠钱难以办到,加上好话就容易得多。
    二娘觉得。为人处事啊,就像乘着一驾马车,马车的核心当然是钱。钱之所至,完全是碾压式的。再加上一侧用狠话武装、另一侧用好话来装点,跑起来那就太顺畅了。
    “我若不把这孩子当自己亲生的。天打雷劈!”二娘甚至这样下跪起誓。
    男人感动极了。现在他对二娘感情更深了。
    英英怎斗得过他们?不,应该说从她会抱着孩子远远来寻那男人开始,她就注定是个输家。
    英英终于把孩子留给了孩子的生父与二娘,只身回到安城家里。
    她以为那已经是她的家。没想到。仍然只不过是归明远的家。
    英英一边殷勤请简竹进去坐坐、一边手按在篱笆上要开门。她却见到院里已经坐了两个人。
    一个是归明远,另一个是洛月。
    当她怀着孕、走投无路时,正是洛月臭骂了她一顿,把她救出来,找了归明远,作了她的归宿。
    如今,也正是这个洛月,与归明远呆在一起。洛月手捻着线,把它绕到一个线轴上,归明远将她头发上粘着的一点絮绒摘掉。
    两个人神情都很自然。动作本身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除了指尖和发丝一触即分,根本没有任何肌肤之亲。然而这自然而然小动作里透出来的亲密感。就像空气中饭熟了的香气一样叫人无可怀疑。
    倘若两个人悄悄摸摸手、摸摸脚,一副烈火干柴的样子,这段关系尤可以破坏,努力点泼冷水就好。一旦两个人进行到刚才表现出来的这样自然亲密程度,才叫作生米熟饭,无可挽回了。
    英英手指冰凉。
    简竹很识相,早已悄悄溜走。
    院里两个人抬起了头。
    与其说英英发出什么响动,惊到了他们,不如说是气氛。英英像一只飞快死掉、而且变得冰凉的动物。身上散发出的凉意和死氛,惊扰了他们。
    归明远顿时跳起来。手足无措:“呃,那个。我……”
    洛月一开始也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下来,把线头放回篮子里,拍拍衣襟,起身打开门:“妹子,回来了?快进来。”把英英的手拢到她的手里。她的手很暖和。
    她让英英做,给英英倒热茶来。整个动作都很自如,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看起来她已经是这里的女主人了。
    “对了。”英英苦涩的想,归明远的这处居所,本来就是洛月帮着布置的。
    洛月款款的跟英英解释发生了什么事。其实也就一句话:
    在英英离开的日子里,归明远忽然对洛月产生了感觉。他在洛月面前,可以做一个男人了。洛月呢,也觉得他不错。
    这事儿要往细里深究,非常神奇,简直像高山化为平地、沧海变作桑田,这样大的变化发生在人心里,只是白驹过隙的刹那,却又丝丝缕缕有迹可循,深究起来可以写厚厚一本书。比归明远到现在为止写的全部书加在一起还要厚。
    要简单呢,也只有一句话:
    洛月够骚够劲!天阉在她面前都有希望。归明远这阵子生活好了、身体养得好了、事业也顺了、对人心所谓黑暗面挖掘多了搞得自己也有点蠢蠢欲动。天又冷下来了,两个人还是靠近点比较暖和。天阉也产生了靠近人的*。于是不知怎么一来……
    但归明远发现自己对别人还是不太行。也就是对洛月还能搞搞。
    看来他只有跟洛月过日子了。
    “妹子,这事儿谁也料不到。就算计划都不能这么计划成功的。完全出乎意料,你说是不是?”洛月对英英道,“我们还以为你去了没这么快回来呢。你还顺吗?你的娃呢?”
    英英出于一种出奇麻木而镇静的状态,回答了洛月的问题。
    “啊,这可真是……”洛月同情理解之色更浓,“没事。也不要紧。他们说得也没错。你还年轻,还能生。他们又给了你钱。真是!画城人扫扫旮旯子都够我们过几年。你有了这笔钱傍身,又没了娃儿累身,月姑还能给你找条好出路,你放心吧!”
    英英大笑起来。
    人家帮她考虑得这么贴心、替她前途保证得这么辉煌,她只好笑了。
    她的笑声这么大,吓得门外一个客人浑身一抖。
    客人是沈夔石。
    沈夔石的事业轨迹,跟归明远不太一样。当年,归明远在家里备受讥诮、走投无路、看来只有改拿锄头刨一碗饭吃的时候,沈夔石也怀才不遇,但至少有书商约他画春宫画。他不肯接受,那是另一回事儿。总之他的生存压力没有归明远那么大。
    后来,两人都到了简竹麾下,很快沈夔石可以在赫蹄上画各种市井小画,深受民众欢迎,归明远却仍然打着小杂工,大作刊行遥遥无期,日夜担心简竹终有一天要把他踢出去。
    如今,归明远大红大紫,成了洪综面前的红人,写的短篇、中篇,也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当今文化界的普遍意见是:他创立了一种新文体。名为打油下水体!
    意思就是,连打油郎都能看懂他的文体。而他写的东西,往往朝人心底阴暗、芜杂、而真实的层面去挖掘,就像下水道。
    不管是褒是贬,总之归明远红了,而且一代宗师的位置已经奠定了。
    沈夔石仍然只是画个小画的家伙。
    他已经有阵子不来见归明远了。
    就像一个姑娘家,长得也算美,忽然一下子,闺中蜜友被人家热捧,而她自己倒是默默无闻了。她也不愿意见这个闺蜜。
    归明远不善于安慰人。再说他也太忙。于是他也没主动去见沈夔石。
    如今沈夔石来了,偏在这么个时候!归明远正暗自叫苦,还有更苦的事儿来:英英一笑裂金石,声势远播。
    主人呆若木鸡、客人虎躯剧震。
    震完之后,沈夔石问归明远:“那……是嫂子回来了?”
    “是你弟媳回来了。”归明远垂头耷脑。
    “怎么回事儿?”沈夔石不得不请问。
    归明远只好跟他解释了一下。太丢脸了,无法把来龙去脉和盘托出。只能说个大概。而且尽量拣好听的话来遮掩。沈夔石还是基本掌握了事实:“你偷腥!要换掉老婆!”
    千言万语归总一句,还就是这么回事儿!
    归明远抬手遮羞颜,没看见沈夔石眼里不及掩饰的光芒——那是嫉妒啊!
    归明远不但如今名声比沈夔石响亮,而且有老婆,而且还要换老婆了!这什么节奏?沈夔石没名声、没老婆,更别提换老婆!
    沈夔石抹一把脸:“那你现在怎么办?”
    归明远低着头:“月姑在那边。月姑应该能搞定的吧……”
    他认怂了!这事儿,他不敢解决。让女人去解决女人的问题吧!好在月姑有这本事。他真没看错人!
    想到这里,归明远心里又有点甜滋滋的。
    英英让他学会关心女人、也让他拾回了做男人的信心,洛月真正引导他进入男人的绝对领域。

☆、第十九章 思往事易成伤

简竹给阿星出了个绝妙的主意。
    这主意让阿星一呆:你确定有用吗?
    简竹确定。
    阿星照计而行。
    洪逸越来越虚弱、形势越来越紧张,也容不得阿星迟疑了。反正,就算简竹的计策实行不了,阿星也有最后的一招嘛!他可以威胁洪逸说:“你不想死吧?向天下臣民宣布立我为嗣!我正了君位,牺牲我的血液,打开上古圣门,放出圣息,救你一命!”
    一般人处在这样的地步,为了救自己,也只好把君位让给大儿子——又或者是小兄弟——管他血缘乱成怎么样呢!总之是君系血缘,总之可以救自己一命。就这么办吧!
    问题在于,洪逸不是一般人。
    这样一来,阿星也不确定自己使出最后的威胁,会不会有用。万一没用,那可真就闹僵了。
    还是先用缓和的方法试试看吧!万一不行,也没什么坏处不是?
    那天,阿星照顾洪逸时,格外草率。看来他实在是太累了。帮洪逸擦完身,阿星在旁边座位上坐着休息一会儿,就不由自主的睡了过去。
    简竹本来应该告辞了,何四却留住了他:“简老板请留步。”
    “我?”简竹相当吃惊。他一直没把何四当回事儿。阿星背后忠诚、变态、可怜的影子!简竹一直把何四定位在这种位置。
    这影子今天却主动留住简竹,道:“我想跟简老板说说话儿。”
    简竹肯定没有时间跟他聊天!何四也应该知道现在不是聊天的时候。所以他非说不可的“话儿”,必定是极严重的话儿。
    简竹郑重道:“好!我愿闻其详。”
    他们就在石头上坐下来。那大石头上长了青苔,干燥而厚软,深秋的阳光热烈的浸浴了它,那热量还没退却。坐上去暖烘烘的。风声不重也不轻。何四开口说话了。
    他说他酿的酒,不是他发明的,是他师妹。
    有一次。他们师父弄了好多杨梅、枇杷、荔枝、龙眼来。何四正好不在,师妹想着他是爱吃这些的。就每样拣了些,封在小罐子里。
    何四出去的时间,比他预料的长。这些水果本不经放,过了几天,估计就坏了。师妹一开始是懒得去收拾,后来放久了,便忘了。
    经年之后,师妹也要到人间去。安心要找个大英雄、成就一番大事业。何四为她饯行,开玩笑说,若他道法如师法般精妙,将枝头半开的花儿留住,等师妹回来时,才许它们盛开,岂不是好?
    师妹蓦然想起:当年为了等师兄回来吃,还留过一罐水果。不知烂成什么样了。
    既是师妹的一番心意,何四非去找出来不可。他拿出那罐子,角落里放久了。罐口被泥灰封了。封得倒结实,外头竟闻不到什么臭味。师妹好洁,站得远远的道:“整罐丢了得了!”
    何四将罐子轻轻晃动。感觉里头都是水、下头沉了些重物。也是一时好奇,他把泥封打开了。
    这一打开,岂止没臭味,完全是一阵酒香。看里头,厚厚一层白沫。何四将白沫拨开,看下头是半罐的水,水色发绿,再下头沉淀的是水果,都已不成样子了。
    师妹骇笑:“真是好毒药!闻着这么香。喝下去不知闹什么病呢!”
    说得有理。那天他们毕竟没尝这罐“陈年果汁”。何四倒也没丢了它。等师妹真的走了,何四相思成疾。了无生趣,把那果汁喝了一盅。想着大病一场也好。不料一点儿都没病,倒是小醉了一场。
    那罐子里的水果,完全化成了酒。只是没有酒母帮助,味道毕竟不够。而且杂质颇多,口感昏杂。
    何四慢慢儿想了一些办法,将果酒加工。主要是一项蒸取提清的工艺,令酒液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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