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极品女书商 >

第8章

极品女书商-第8章

小说: 极品女书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底下人正抬着,离底线还有好几步呢,简来方不应声了。
  抬上去的风筝,没人接应,摇摇晃晃停在天空,摇摆不定。
  主持人也呆了,提示:一百八十两银价,要竞价的赶快啊!
  没人竞价。这价钱已经高了,脑筋不太蠢的当地商人,都看出来怎么回事,哪肯趟混水?都在旁边瞅热闹。
  简来方欠身离席。一副斗败了的公鸡模样。
  他别败呀!他手里有一百八十两的呀!陈雍借他两百两哪!他怎么能现在就走了?
  张姓大佬的手下人,额头真正冒汗。真想拖着他的手,把他拉回来,说一声:“我不再往上叫了,你就这么接手吧!就按先前一回合的价也行!”
  可惜拍卖场上,已经叫出的价,没有再往下掉的道理。简来方都走了。拍卖场上也没有一直晾着等人回来的道理。
  主持人终于落锤定音。这一盘买卖,算交割了。主持人依例道喜。
  竞拍成功者,脸比失败的还难看。
  没有把简竹套进这儿来。丝铺的手脚,白忙活了。做手脚也是要成本的。张性大佬在这里先亏了一注。
  “难道他就宁愿年底付双倍?”张姓大佬咬牙,“我等着看!”
  简竹慢条斯理。简来方也不再到外头踏看其他纺织产业了。山乌槛好像没有背上高利贷似的,仍然安安稳稳运行下去,没有亏损,也没有大进益。日历一页一页,撕近年关。
  守墓人又把黄狼岗整治了一遍——事实上,这地方已经够整齐了。自从几年前守墓人上任之后,早已彻底改变了这块地方的乱葬局面。
  每具尸体进来,都要他指引方向的,他会把坟场划成六个区域,先叫人葬在一个区里,半年或一年后换个区。尸体腐烂、肥土,需要一段时间。他估摸着肥得差不多了,才会在那个区里种菜,每过半年或一年,再向下一格挺进。像下棋般,很有计划。
  某些偷着葬埋尸体的人,不懂他的规矩,翻墙进来,随便找个空地也就埋了,守墓人听见他们动静,出于客气、或者害羞,并不出去阻止,等他们埋完走了,才过去把埋错的尸体起出来,葬到“正确的一格”去。他的施肥计划不容差错,不然会妨碍整季的蔬菜种植。
  那些被秘密埋葬的尸体,大部分都很幼小,或者说根本是刚刚出生的婴儿。它们往往是私通的产物,到这世上唯一背负的期望,就是尽可能快速、安静的死亡和消失,免得给它们的父母带来更多麻烦。守墓人搬运这些小尸体时,神情比往常都肃穆,动作特别轻柔、几乎轻柔得像一位母亲。重新安葬完后,他还会呆呆站上一会儿,像在向土下的小身体哀悼和忏悔。这时候,他心里在想什么呢?谁也不知道。
  宝刀开始隔三差五造访他之后,守墓人把坟场地面又绣花般更细致地整理了一番:露出来的人骨、残骸什么的,全都深埋下去,务必不让宝刀看见。宝刀在他菜园里跑来跑去帮忙时,从来就没有绊到什么令人不安的东西——就算真的绊到,只要那骨头够干净,以宝刀的性格,也会泰然处之的吧?守墓人因为见过太多修罗场,所以对这小小的坟场无畏;而宝刀即使在梦里也没见过任何修罗场,所以完全想像不出这小小的坟场有什么可怕。这一老一小,殊途同归,在这里度过了整整一个愉快的秋天。守墓人猎叉精熟、宝刀弹弓无敌;守墓人烹饪手法更全面、宝刀在食物品种上花头经更透。两人联手,吃遍坟场内外大小生物,其乐何极。
  当某天,踮起脚从围墙的藤蔓上摘下丝瓜时,宝刀不知道,这株丝瓜藤的根延伸出去,在泥土深处触碰到一具快化为尘埃的尸体。这尸体生前姓林,在白龙寨砍柴烧水,初秋的某一天,他到城里采买东西,回来后发现寨子空了,他不明所以,又见官兵擒了大小姐。这位大小姐天真不谙世事,他是知道的,很怕她吃亏,于是拼着一死,告诉官兵们:她不是寨中匪女。只盼官府能将她当作普通民女办理、留她一条性命,他死也瞑目。
  风吹过,叶子簌簌摇。宝刀挎着丝瓜跑开时,仍然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她跟他们所有人,在某一天,会幸福的团聚。
  兼思没有她这么天真乐观。在夜游问题上,他一直一直警告她:他们是徒犯,本来该戴枷锁的,现在没有戴,是简竹的仁慈。如果她溜在外头被人发现,那别说他们,连简竹都吃不了兜着走!
  宝刀虚心答应、诚心不改。坟场对她的**实在太大。再说,哎呀,她每次带回来的食物,兼思不也抵抗不住、照吃不误吗?饮食男女,饮食还在男女之前,威力岂容小觑。
  不知是宝刀的三脚猫功夫确实不错呢、还是她运气太好,在整个秋季里,她‘跟守墓人的约会,没有一次被撞破——啊,只除了一次遇险。
  那时天已转凉,暮色变得晦涩,带着浓浓的秋意。监狱里又死了两个人,无人收尸,依老样子押到黄狼岗来埋了。押尸的照例是牢子达哥。这家伙年过而立,性子却一点儿也不沉稳,个子颇矮,长得像头山羊,每当兴奋时,鼻孔张得特别大,黑洞洞的咻来咻去。他是唯一一个肯和守墓人呷一杯酒的。
  达哥也知道守墓人的蔬菜都是从什么土壤里面长出来、也知道那些野狗可能是偷吃了死肉才长得这么肥。平常,他是不肯主动过来乞食的。不过每次把死尸运过来时,他看看绿盈盈可爱的菜园子、或者还闻到酒香肉香,就走不动路了,说几句狠话给自己壮胆:“人死如灯灭,跟死猪死狗有什么区别。怕毛的!”非叨唠一顿不可。
  以前,守墓人是肯留他吃一顿的。今儿个,守墓人杵在门口,怪不乐意。
  他从前没有更好的饭友,往粗了说,像个没姘头的老**般,达哥来惠顾他的土屋、也就惠顾了,没啥大不了。而今有个小精灵肯来伴他,他像是又活过来般。眼看天色已黑,他生怕达哥碍了小精灵的脚步,怎肯让出门来?
  他身后的土屋里,罐子咕嘟咕嘟散发出香气,其味清腴,比鸡肉细腻、比鱼肉沉着、比鳖肉脱俗。达哥喉结上蹿下动,已馋得忍不住,咽着口水笑道:“你这老儿,又作什么怪?”忽往旁边一指:“什么人来!”那墙后果有些微声响,守墓人提心吊胆望过去。达哥其实哪儿在乎什么人,趁守墓人不备,把他一推,猫腰从旁边蹿进屋。
  守墓人夹脚追进去,恨不能发个猎叉把他穿心钉在地上!达哥已经笑着打开松木罐盖:“让我瞧瞧这煮的是啥——”后面的话噎在嗓子眼里。
  但见热腾腾、白花花,一条大蛇盘在罐底!往旁边看,还能看到水淋淋洗干净的黑花蛇皮支在窗下晾晒,等待鞣制。
  “蛇头在这里……”守墓人情急生智,继续恶心他。
  “哇!”达哥呕出来,面色铁青,捂嘴狂奔而去。相当一段时间里,他不敢吃守墓人任何东西了。
  守墓人松口气,回头,宝刀笑吟吟扒在墙头:“伯伯,那人走了呀?”守墓人点头。宝刀爬下来,揭盖看见那粉白晶莹一筒子肉,喝声彩,拿筷子一戳,知道火候未到,着手帮忙加柴禾。守墓人切下姜丝、香菜叶,鲜花着锦、烈火烹油。那一顿,宝刀吃得滚瓜肚儿圆。兼思也尝到了荷叶包里的“草龙肉”。
  再后来,天气冷了。
  宝刀最怕冷,出去一次,手脚冻得冰冰凉,兼思用力帮她搓都搓不回来,只好让她把脚揣在他怀里,等好容易焐热了,她也睡着了,剩下兼思一肚子怨气,难以入眠。
  “我把行功口诀教你好了,你可以自己发热。”忍无可忍之下,他主动提议。天晓得这是多么珍贵的口诀心法,就浪费在取暖上,他是送她多大的造化啊……
  “哦,谢谢。我知道。恐怕不行哎。”宝刀耸耸肩,弃他的心意如敝履,“你说的那个,我爹也教过我。可是练起来好闷,所以我学不好的啦!”
  “你是废物吗?!”兼思气得双手发抖。一点进取心都没有,只会依附别人生存,这种生物活在人间是有什么用处啊——
  “我老爹也吼过我的啦。”宝刀掏掏耳朵,“他说我如果勤奋一点,可以睥睨江湖。但是我猜每个人口味不一样啦!我虽然这么聪明,有些事还是就不要做了嘛。”
  兼思无奈的吐一口气:“那至少,你不要去夜游了。”
  宝刀郑重的考虑:“你有办法让我蹲在厨房灶前烤火和烤耗子吗?”
  “没有!”
  “那,”宝刀叹气,“爹说得对。长大之后,人世间的不如意真多啊。”
  

第十章 重逢小少爷
更新时间2014…5…3 13:53:00  字数:3442

 在冷与馋之间,宝刀挣扎了好久,还是决定再去坟场一次。
  安城春、秋都是极和熙的季节,夏季也不太热,唯独到了冬天,却要好好冻上一冻。刚开冬时,融和地气仍在,纵然北风垮下脸来,气温总不至太低,给人一点适应的余地,要到小雪时,那才真正凛冽了。如今刚刚霜降,宝刀寻思着,能跑还是跑几次,等河面冰结、天降瑞雪,那才真出不了门了。
  守墓人把狗皮和蛇皮补缀着,给她缝了双小靴子,又送了一领狗皮斗篷给她。宝刀跑动时,也不至于被风刀割得太难受,但脸、手、腿还是冷的,到了坟场,就急着要烤火。
  土屋里冷冰冰的,守墓人不在。宝刀在坟场里转了一圈,也没找到人。
  这倒是从没发生过的事。宝刀迟疑一下,在炭盆里找到火种,点起炉子,看盆里有几颗刚刨出来的土豆,拿去洗了。那水离结冰不远,她冻得牙齿缝里“咝咝”的,忙着削土豆皮,削出来的皮有半寸厚,活活把中土豆削成了小土豆。她将皮丢给鸡啄,笼着土豆耐心在火前烤着。鲜红的火焰散发着生命的热力,土豆逐渐变得金黄、松软、酥香,坟场门一响,守墓人回来了。
  白天,他上山打猎去了。为了招待宝刀,他需要更多的油盐柴米与辅菜,这此都要到外头换。他坟场里的出产,外边人是不乐意换的,他只有上山打大野兽,有了皮子也好给宝刀添一套毛皮被褥。
  但这会儿他肩上扛的,却不是野兽,而是一个穿着青色囚衣、双眼发直、不知冻坏了还是吓坏了的男孩子。把孩子放下,守墓人看了宝刀一眼,转身切菜。
  “那个……”宝刀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我不吃人肉,你呢?”
  男孩子眼睛瞪得无可再圆:“谁吃人肉?!——喂,我认得你!你是那个强盗同伙!”
  “是啊。”宝刀尴尬笑着,对他带着伤疤的那只耳朵点点头,“小少爷,你怎么在这儿?”
  “我在山上看到他,带回来了。”守墓人瓮声瓮气的说。他不善言辞,这一句解释已经到达他的极致。
  “这该死的家伙差点把我当猎物打了!”慕飞短短时间里已经瘦了很多,下巴都尖了,挤到炉子前烤火,馋馋的瞟了一眼烤土豆,“好吧我承认了我逃出来之后没吃什么——好吧我承认了我是逃出来的。因为爹的事,我也成徒犯了——喂,你不也是吗?你怎么可以不穿囚服坐在这里?——呃!”
  守墓人转过头来目光炯炯盯了他们一眼,迅速转回去看坟场。
  一直以来,他以为是什么特殊地方来的精灵,现在突然知道了,她只是个小徒犯,精灵一下子堕落为人类中较低级的一种,甚至可能比他还低级。
  于是,一下子,他敢留下她了,像留一只宠物。用点手段,监锢她,这样子她就可以朝夕陪着他了不是吗?只不过啊——只不过!在“外边”摸爬滚打时的经验告诉他,徒犯如果脱离了监控,会有人来搜捕的。他这坟场藏得住她吗?
  一间小土屋、一岗坟包,还有些蔬菜架子,完了,没有了。矮墙外都是“外边”了。他一直以为他这一圈天地已经很大,现在才知道,太单薄了,不足以藏下一只宠物。他垂下头,死了心。
  宝刀把土豆分给慕飞,凶巴巴道:“不要谈我的事了。你为什么逃出来?”
  “那些活不是人干的!竟然要我去砍柴、担土?!”慕飞也不怕烫,一口咬下半只土豆,含含糊糊指着肩膀,有泪如倾,“我皮都磨破了!”
  “为什么我突然开始同情你了。”宝刀托腮,“之后你打算怎么办?”
  慕飞垂头丧气:“不知道……我连我亲娘怎样了都不知道——唉一起告诉你好啦!我是庶出,平常管大娘叫妈,但我亲娘不是她——嗯,总之,出事以后我一直跟我亲娘在一起,其他人分到哪去了我不知道。前天‘且再川’陈家买我们去帮忙。我娘春年糕也就算了,他们想得出来叫我通烟道!怪不得我爹老是说陈老板狼子野心不可不防——嗯,烟道里我偷听到他们要对付个什么姓简的新商人,骗他签了个什么契约,说要把他赶走,又说如果能栽他一个窝藏什么的罪名,更痛快,‘满门抄斩’!我一听都谈到杀人,吓坏了,看见烟道旁有个岔道,就逃出来了。唉,可怜我堂堂慕家少爷——”
  守墓人手中菜碗“咣”落地:“你姓慕?”
  “呃嗯……”慕飞差点被吓得噎着。
  “你有几个兄弟?”
  “我一个。连姐妹都没有。”
  “你几岁?”
  “十二……”
  守墓人点了点头,腮帮子咔叭咔叭响,过了片刻,拿起猎叉出门。宝刀看这不对路,张双臂拦住:“你干嘛去?”
  “去看看。”回答一如既往简洁。
  宝刀想了想,还能去哪看?陈家呗!竟然阴谋对付简少东家……虽然少东家对她也没什么恩情,好歹住在人家屋檐下,不能太凉薄了。去就去吧!
  一路上,关于如何“去看看”,他们谈论了许多方案——所谓“谈论”,指的就是宝刀滔滔不绝发言,慕飞在关键时刻加以或无厘头、或阴险毒辣的点拨,而守墓人点头或者摇头。
  最后定下的方案是:守墓人翻墙进去刺探情况,宝刀跟在后面掩护他,慕飞在外接应。
  这个方案的实质是,守墓人不想让他们跟着冒险,宝刀又不肯躲到墙外头,于是争取来一个“掩护”的地位。
  他们甚至仔细研究了怎么引开可能的“注意”,怎么围魏救赵、声东击西。不过接近陈家之后,他们发现这些都没必要了。
  陈家人声鼎沸、火光照天,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而那位“敌”,就大喇喇站在屋檐高处、任凭火把的光芒投在她身上。
  她系了一块淡紫头巾,把头脸都遮掩住,只露出一双眼睛来。那双眼睛出奇的黑,像有人在里面洗过墨笔,身上束了件深色夜行衣,体态优雅,动作轻捷得似猫。她揣着一个匣子,随便的拿出一本文书:“契约……唔,这个太深奥了。”声音清澈,冷如冰泉。
  “小贼!”陈老板放声大叫。
  “无所谓啦,这个我不感兴趣的!”女贼挥挥手,继续在匣子里翻找,“哦,是这个!”玉手一抬,取出一件东西。
  宝刀有种错觉,她手里握着的是一束火。
  那样的灿烂、光明、轻盈摆动。女贼轻轻一抖,它散开来,原来是一方织物,薄得似雾。“雾金绡!”女贼满意的叫出宝物名字,头一点,头巾上的扣环滑下来,露出她的脸。百忙之中,她用雾金绡遮掩。
  “哎,她是——”宝刀错愕出声。
  “她、她是——”慕飞也发呆。
  她是那日割破慕飞耳朵的女孩。月光与火光中,雾金绡完美笼住她的脸,没有掩去她的容颜,反而在若隐若现之间、令她显得更神秘诱人。那是一种脱俗的美。
  慕飞割耳之恨,被抛到九霄云外,一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