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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农家贵女-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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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了满满一桌子。
  钱先诚和汪晗坐了上位,韦氏和汪陈氏挨着男人做,文瑾和文翰坐在他们旁边,石榴坐席底,她还有端茶送水,那个位置方便。
  钱先诚邀请汪晗开吃,同时,自己先夹了一筷子羊肉片,在汤里涮了涮,见变了颜色,就放进面前的韭菜花芝麻酱里蘸了一下,这才进嘴。
  石榴一脸担心地站在一旁,亟不可待地问了一句:“老爷,咸淡可合适?”
  “合适,合适,石榴的手艺是越来越好啦。”
  石榴虽然红了脸,却十分自豪。
  汪晗和汪陈氏学着钱先诚的样子,也吃了一口,两人忍不住对视了一眼,汪晗就笑着调侃老婆:“没见过你这么笨的,钱大嫂教你好几次都没学会,原来就这么简单。”
  汪陈氏瞪了男人一眼:“我还不是老天爷捉来和你配对的?若是你聪明,我能笨了嘛。”
  两人的话又是惹来一阵笑声,直到吃完饭,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涨。
  文瑾和文翰对视了一眼,对汪晗和汪陈氏更多了些感激,他们拿自己做笑料,就是为了冲淡韦氏和钱先诚的不快,刚才那个媒人,勾起了这两人对过去一年的回忆,太多的挫折和不顺,尤其是钱先贵一家带来的冲击,让钱先诚和韦氏这一对十分重视亲情和面子的夫妻,心中创伤不小。
  文瑾知道二伯父和二伯母对面子有多看重,钱先贵一家带来的伤害,想必对两人是极度难忍的,不然,那么重视亲情的钱先诚,竟然能毅然选择断绝关系这最狠的途径?
  忘却伤痛,也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汪晗夫妇走了,小院里又笼罩着淡淡的忧虑,两位长辈,是为了家族,两个小辈,却在惦念朋友。
  文瀚和沈隽在一起朝夕相处两年,他为朋友担忧的心情,怎比过文瑾的夜不成寐?
  等文瑾意识到自己也没法快乐起来时,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一下,暗暗自责自己,还说不动心,为何如此放不下?沈隽都能不告而别,到现在也没有消息,自己何必这么念念不忘呢?她又觉得,沈隽就如那天上的流云,自己是地上的小草,永远都没法走到一起的。
  正月里的人总是有点闲的过分,尤其是有了石榴帮忙,韦氏也偶尔做做饭,文瑾便显得更是安闲,这让她的思绪,总是没法安静下来,不停地在理智和理想之间拉锯。沈隽无疑是优秀的,尽管他极力掩饰,装出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模样,但依然掩不住他的灼灼光华,把文瑾认识的男孩子,全都比下去了。
  追逐美好,是人类本能,文瑾不觉得自己对沈隽着迷有什么错,她只能理智地告诉自己,伤心失望一阵子,这件事情就会过去,然后,她慢慢等待,一定能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两人相濡以沫,养儿育女,就那么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这才是人生的真谛。
  活了两世,文瑾也不是没有经过爱情,但这个东西实在太美好,太过纯洁,容不下任何的自私自利。它开放时,如那夏日之花,美丽的无以复加,但花无百日红,越是美好,曾经拥有的人,就越是失落,前世里,离婚的男男女女中,曾经爱得要死要活的不在少数,而好些靠相亲走到一起的夫妻,反而能长长久久走完一生。所以,没有爱情的婚姻,不见得就是悲剧。文瑾总是这么安慰自己。
  但事实却是,她越是安慰,越是难以割舍,情绪也随着一屋子的人,低落又低落。
  转眼过了正月十五,河沿的人家,又开始忙忙碌碌地种树,王大山在弟弟的一再鼓动下,下决心栽种两百亩的猕猴桃了。他们两兄弟,先给文瑾打了招呼,准备购买文瑾的部分树苗,同时,带着雇来的人,开始挖树坑。
  文瑾还有最后的三百亩,经过去年的施肥改造,已经勉强可以栽树了,反正有的是时间,文瑾相信自己,一定能把地养过来。
  日子在忙碌中一天天度过,施肥、浇水、剪枝、疏花、人工授粉,在这期间,文瑾还指挥着下人,把自己最后的一块空地栽下树,然后,又在树行之间,种了豆子。
  刘三景不过人老实肯干,手脚利落,果树剪枝、疏花这些活儿,上手都很慢,有一个下人,叫蒋春的,貌不惊人,言语也不多,但却一看就会,一点就通,文瑾便给他了一个职务“果务技术员”,让刘三景负责监督、领导,蒋春负责指导、检查做过的质量,他二人相互尊重,把文瑾布置的活儿干得妥妥帖帖。
  文瑾自打去年来了例假,个子便不怎么再长,身材也不再麻杆一般,细条条的,胸围和臀围明显增大,她出门时,少不了要束胸,知道这样对发育不好,文瑾便尽量宅在家,还好培养奴仆的计划实施的很顺利,使得她有了宅的条件。
  外院的只留下黄氏和儿子孙小平,还有刘家两个闺女橙红和橙果,其余的人都搬走了,内院就文瑾和石榴两个人。
  黄氏每天打扫了外院,便去后面下人的院子里,和翟氏一起做饭,两人闲的时候,便是做鞋子,一个月得给文瑾交五双鞋,偷懒绝对没机会,并且,鞋底子薄了,或是针脚不够密,都不能过关。这两个妇女,对文瑾本来也有感激之情,再说这样的安排,并没有让她们多么劳累,以前在自己家里,干的活儿比这只多不少,她们也没有意见。
  橙红则专门负责做衣服,那些下人,都是大男人,文瑾总得负责吃喝穿戴。橙红手快,跟她娘学会了裁剪,便一套一套衣服的做。橙果也不用去地里干活,整天的纺线,文瑾还在木匠铺,定做了一台织布机,在外面买布,还是有些贵,不如自己做划得来。
  翟氏说她织布又好又快,文瑾只等橙果攒够了线,便让翟氏露一手,这些下人为了得到她的赏识,在尽力表现,文瑾也自觉地提供舞台,哪个行,她不会吝啬给予奖励的。
  又有人给文翰提了一门亲,钱先诚和韦氏都比较满意,文翰已经十八了,也该到定亲的年龄,原来准备秋闱过后再定的事儿,因为女方的条件太动人,事情便提前摆到了桌面上来。
  女孩儿是怀津府沙溪县一个李姓秀才的女儿,据说生的天姿国色,姿容秀雅,而且,还知书达理,性格温柔。
  李家找来的媒人,也比较朴素老实,不像以前来的那些,一个个打扮得跟个花蝴蝶一般。
  “两家这么远,你们怎么能知道我家呢?”韦氏很纳闷。
  “李老爷原来也在入云书院读书,书院的林先生,乃是他表亲,是听林先生介绍的,令郎比李姑娘大一岁,正是天作良缘。”
  “你们为何舍近求远?”
  “这还远?所谓千里姻缘一线牵,我们这也不过百十里的。”媒婆嫣然一笑,“像令郎这么出色的,可不是容易找到的,百十里算什么呀。”
  韦氏还是觉得难以理解,钱先诚却十分满意。
  首先,对方是个秀才,他的老丈人就是个秀才的,韦氏也一点都不辱没秀才女儿的名声,做事极有分寸,从来没有令他失望过。
  他对秀才的女儿,还没多了解,便先有了好感。
  因为男人表现出的态度,韦氏便没有说出拒绝的话,而是给了赏钱,留宿了一晚,第二天,送人回去。
  钱先诚赶紧去叫来了韦成岚,出门打听的事儿,就要委托这个舅舅了。
  韦氏也和弟弟一起上路,她还要相看相看。
  文瑾曾经给韦成岚建议过,将来文翰的婚事,一定要征求本人的意见,不可仓促和草率。因此,韦成岚去怀津府,还和外甥一席谈。
  文翰是这个时代长大的人,自然能够接受父母包办的婚事,他的条件,就是女孩子要贤惠,得认字,至于长相,他自然不敢说,只能在心里祈祷女子美丽漂亮了。但这个时代的教育,一直要求做妻子的,首先是贤惠,持家有道,孝顺长辈,慈爱谦和,文翰纵然有那么一点点的少年情怀,也没能说出来。
  韦成岚打听到的消息,让他十分满意,女孩子是长女,母亲已经过世,跟着后母过活,继母体弱多病,家里全靠她打理,李秀才家业不小,有几百亩地,十几个佣人,在外面的名声,也挺好,热心、大方,还经营有道,韦成岚还假装成过路人,去讨口水喝,李家守门的苍头,很礼貌地给他一个板凳,让他坐着休息,屋里就有现成的温水。
  “我们这里离大路近,总是少不了讨水的路人,老爷就吩咐了,随时有开水,这天还不够热,喝凉水容易生病。”
  好啦,这样的父亲,养出的女儿,想必也是好的。再说,附近的村民,也对李家姑娘,称赞有加,当然,他们都是李姑娘还小的时候见过,评语是聪慧、漂亮。
  然后,就是韦氏打听到,女孩的长辈,要带她去庙里烧香,她和弟弟特意等在那里,见了一面,回来没有说起相貌,但却有那么一丝丝担心,害怕媳妇会让儿子英雄气短,前程受阻。
  文瑾一听二伯母这么说,便乐了,想必这位李姑娘的容貌,不是一般女子能比的,不然,二伯母就不会怕儿子英雄气短来说辞了。
  尽管如此,韦氏还是很满意,和男人商量一番,便请了山阳的官媒,去李家庄求亲。
  那边本来就在等着呢,媒婆回来,就带来了李姑娘的八字。
  韦氏又由汪陈氏陪着,便来到山阳最大的尼姑庵——妙峰庵,想请主持妙云大师合八字。
  妙云大师轻易请不到,今天刚好出门回来,或许是有缘,碰上韦氏对她行礼,便站住了:“跟我来吧。”
  妙云就在庵堂,给观音菩萨上了香,带着韦氏叩拜了一番,这才坐在蒲团上,接过韦氏手里的两页纸,看了半天,给了四个字:“天赐良缘!”
  韦氏立刻绽开了一脸笑意。
  “施主莫急着高兴,世事艰难,所谓不如意事常**,还有一句,叫好事多磨,因而,你们两家,要有心理准备。”
  “大,大师——”韦氏都有些结巴了,她一辈子虽然平淡,却没有大的破折,闻言有些惊惧。
  “看八字,女孩子最近有一劫难,可以凭令公子八字里的贵气来冲掉,而令公子后面的一个劫难,却要此女来拯救的,因而才说是天赐良缘。”
  “是什么劫难?”
  “天机不可泄露,我今天说的已经够多了。”妙云行礼,便回了后堂,韦氏给庙里布施了香油钱,心事重重地下了山。
  韦成岚却觉得这个妙云是故弄玄虚,只是庆幸没有说什么坏话。他打听来的消息,对李姑娘十分满意,自然不想被人破坏了。两家合八字,结果都满意,事情基本就算定下来。韦氏准备好了聘礼,一套银子头面,镶了几粒玛瑙珠子,这已经是乡下普通人能拿出的最好的首饰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争 妻
  文瑾曾经看过二伯母这套传家宝,虽不贵重,但做工还是十分细致,尤其是银色和玛瑙的红色很般配,给这套头面增色不少。
  还有一些尺头布料,多数是沈隽送来的,韦氏也曾去府城购买,无奈沈隽给的,府城最好的都比不上,而韦成岚又说李家女孩子十分出色,韦氏唯恐怠慢了人家,便拼着拿出了家中最好的东西,一共有八抬,请汪晗带人,送往李家庄。
  李家收了聘礼,两家写下婚书,这事情就板上钉钉子了,想反悔退亲,在这个世上,是非常令人诟病、遭人谴责的。
  文瑾觉得这个世界,订婚的礼仪十分严谨,订婚的过程,却令她感到特别草率,两个陌生男女,连面儿也没见过,便被决定要厮守一生,这也太荒唐了。
  但文翰却不这么觉得,订婚之后,他给李家姑娘了一封信:“冷风吹阴霾,愁云遮天白,淅淅绣针雨,嚅嚅吾心台。”
  他把信塞进韦氏准备的首饰中一个项圈上挂的璎珞扣里,让文瑾发现了,偷偷取出看了一眼,心里感慨不已,谁说他们没见过,就没有爱情?她老实的文翰哥,竟然会写出“我爱你如那春天里的毛毛雨一样多,漫无际涯、无边无垠。”
  李家回的礼物中,有个荷包是给文翰的,里面装了一张花信笺,上面写了一首小诗:“梧桐黄梅雨,愁绪如风絮,相思终难解,只有与君聚。”
  手绘的花信笺,娟秀的小楷书,质朴真挚又清新的言语,令文翰心驰神往,他一直希望能有个懂他爱他的女孩相伴一生,现在,觉得自己如愿以偿了。
  好嘛,女孩子也想情人,如那黄梅雨和柳絮一般样,这两人还真是天造地设呢。
  文瑾听过很多这样的传言,知道这个时候的青年男女,即使没见过,也会深情脉脉,她不知道李家女孩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轻浮,但不久看到文翰的神色,知道堂哥一下子就爱上了对方。
  看来,李家女孩这是正常反应了。
  在书院的文翰,就这样守着一首小诗,开始了他浪漫的爱情旅程,他每天除了努力学习,累了的时候,便望着天边的彩云出神,似乎那轻巧的云朵,就是心中少女的身姿。
  同窗好友,都看出文翰的不同来,多数同窗,都比文翰要大一些,多半都是当爸爸的人了,他们作为过来人,自然明白文翰满脸的幸福,是因何而起的,少不了有人会打趣他。
  这天,沈平拦在文翰前面:“你父母是不是给你定沙溪县的亲?”
  “你怎么知道?”文翰很奇怪。
  沈平一拳头便回了上去:“你敢撬我的墙角,不想活了。”
  “啊——”剧痛下的惨呼,肯定不是文翰发出的,只见他一把抓住了沈平的拳头,顺手一拧,沈平的胳膊就背到了身后,疼地叽哇乱叫。
  “文翰兄弟,放手,放手,君子动口不动手,别和沈兄弟一般见识。”
  有人过来打圆场,沈家的势力,学院没人不知道,巴结沈平的,也大有人在。
  有人干脆去掰开文翰的手,文翰并不是多狠心的人,也趁势放了沈平。
  见有几个同窗在身边,沈平便又抖了起来,狠狠地瞪着眼睛,指着文翰的脸:“我告诉你,三个月之内,和李家姑娘退亲,不然,要你的狗命。”
  文翰伸手便攥住了沈平的手指,往外一扯,差点撅断沈平的手指,几个同窗吓坏了,一拥而上,好容易才拉开了文翰,沈平已经疼得脸色苍白,失声告饶,那个熊样儿,让几个劝架的心里都忍不住鄙视起来。
  大家都不明白,沈平为何对钱文翰定亲这么深恶痛绝,问沈平:“你不是已经娶亲,还有一儿一女了?”
  “哼!那又怎么样?”
  周围的同窗,脸色都变了,沈平已经二十七岁,竟然和十八岁的钱文翰争女人,他不觉得自己比女孩子大太多吗?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吗?
  沈平没有注意到同窗的眼神变化,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去年的冬月,他陪着娘子去庙里进香,刚巧看见了李秀才的女儿,当时就魂魄俱飞,愣在那里连路都不会走了,回家之后,他便安排人想要把李家姑娘抬进门来。
  在沈平看来,给一个贵妾的身份,还跟正室一样给一份十分可观的聘礼,这已经是给李家最大的体面了,没想到女方会断然拒绝。
  李秀才有功名,他的祖父,还是进士出身,曾经做到五品知州,也算是缙绅人家,沈平没法强逼,但并不死心,还在徐徐图谋,却不想这次回家,听奶娘的儿子说,李秀才的女儿定亲了,男方就是入云书院的学生。
  沈平没打听出来是哪一个,钱文翰压抑不住的幸福表情,泄露了秘密,沈平早在文翰和沈隽,也就是钱隽交好时,就特别看他不顺眼,他是庶出的,最最忌讳别人不把他当沈家的正经主子,文翰肯和表少爷交好,也不去巴结他这个正儿八经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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