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金城公主和亲录 >

第22章

金城公主和亲录-第22章

小说: 金城公主和亲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仙公主撇撇嘴,痛心入骨道:“不懂,委实不懂,你赶紧进屋照照镜子,跟你站一起都觉得丢人。”说完皱眉瞥了一眼紧握着我的手的赤德祖赞。
  我意气奋发的进房,端坐在铜镜前,顿时脸红的羞耻感从脚趾头流窜到头顶,有从头顶跳跃着到了脚趾,我滴娘哩,满脸的包简直肿成了一介猪头,这发更是打了结,有种济公再世的即视感。我捶胸顿足,头重重的磕在桌上,这厢丢人,委实丢人。
  赤德祖赞还说甚好,甚美,美个大头鬼,不吓着人就算万幸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上屋顶看星星看月亮了,哪有一丝浪漫,简直是丧心病狂。
  我转过头朝他怒目而视:“你是成心的?”
  他倚在雕花紫木衣柜旁,似笑非笑的盯着我,道:“瞧把你兴奋的,等有时间在带你到房顶看星星,你这情绪高涨,起色委实不错。”
  不错个屁,还下次,我这次不把你打爆,就算我仁慈了,我都被叮成猪头了,还兴奋,我兴奋个毛线啊,我想哭还差不多。
  他拎着一套紫绡翠纹裙,朝我走来,将衣服摁到我手里,幽幽道:“今天发现你穿紫色倒是很灵气俊逸,我瞧着这件就颇适合你。”
  我冷着那张肿的不能再肿的脸,怒形于色的直接将衣服摔给他,衣服穿的再好也没用,我如今这脸简直拿不出手,要是穿的破破烂烂的还没人注意,若是一张惊天丑脸还偏偏穿的花枝招展的,那就只有挨骂的份,我若穿上这衣服,绕着长安走个圈,八成明天就上了钱仲荣小报的头条。
  他到好脾气,将衣服挂在旁边的鎏金熏衣架上,捏着我的脸,我哀叹一声,就这张肿的非人的脸,就是我自己都不敢看,他还如此笑盈盈的捏,呃,这性情我委实不明。
  他极自然的取过玉梳为我顺发,镜中映出他似笑非笑的脸,我越看越生气,我拧过头,目光炯炯道:“你分明是成心的,我一百分的确定,你绝对绝对是成心的。”
  他笑了笑,反问道:“绝对的绝对?”
  我认真又坚定答道:“绝对的绝对。”
  他噗赫一笑,拿着玉梳轻敲了我的额头,“越长越傻了,蚊子喜欢叮你,我也没办法,我还为你赶了大半宿的蚊子,无奈,它们就喜欢叮你,想来,这血液倒是能为我吐蕃添一香香的小王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王怎么撩起来没完~~~
撩就好好撩,竟撩到生小皇子上
真是够了~~~
大写的“色狼

  ☆、第37章

  他笑了笑,反问道:“绝对的绝对?”
  我认真又坚定答道:“绝对的绝对。”
  他噗赫一笑,拿着玉梳轻敲了我的额头,“越长越傻了,蚊子喜欢叮你,我也没办法,我还为你赶了大半宿的蚊子,无奈,它们就喜欢叮你,想来,这血液倒是能为我吐蕃添一香香的小王子。”
  听到这里,我心底莫名一痛,听到小王子那里,不知为何,我心里钻心的痛。
  不到半个时辰,这发髻就极为出色,右边簪着那岫玉的狐狸头簪,铜镜里他的神色有些黯然,将我静静的揽在怀里。
  大约是在屋顶被叮的太严重,失了太多血,所以这情绪有些不稳定,我揉了揉眼睛,替他理了理被我扭乱的衣衫。
  他很高,皮相又生的极好,我为他重系了左侧的衣带,打了一精致的衣结,我盯了他半晌,越看越觉的风度翩翩,神采奕奕。
  我蹲在地上,笑盈盈的举起一案板,上面放着一杯昨夜的茶水,他笑笑,心情甚好的接过那杯凉茶往嘴里送,我忙站起来拦下,他笑盈盈道:“你都用举案齐眉来伺候我,我岂有不喝的道理。”
  这举案齐眉,还是我在小报的杂文部分读到的,还是插图版的,若是没了那图,我是万万不会读的。
  说是一扶风平陵的美男,名曰梁鸿,可惜天公不作美,赐他一又胖又丑还黑的夫人。这丑夫人却十分爱慕梁鸿,她担心这幅尊容影响梁大美男食饭的心情,索性跪着身子举着案板与眉同高,死活不让梁大美男看,后来一传十,十传百竟成了夫妻恩爱的象征。
  我就是开个玩笑,他丰神俊朗,风度翩翩的,我如今又被那些可恨的蚊子叮成了猪头,用着举案齐眉的词倒是贴切,但绝无夫妻恩爱,相敬如宾之意。
  他面色平静的将我手中的茶杯夺过,笑盈盈的喝了,似笑非笑道:“这是你第一次与我敬茶,还是举案齐眉的方式,我若不喝,岂不辜负了你的心意。”他一手拉过我,一双桃花眼里温柔似水,委实醉人。
  他淡淡的笑着,脸颊处出了两浅浅的酒窝,这样一美男,我真有点后悔,一时手快,当然也出于他把我晾在屋顶的心结,在那凉茶里稍稍洒了一些巴豆散。一风度翩翩的美男无数趟跑茅房,这场景委实有些……
  他笑着揉了揉我额前的碎发,我扭曲着身子,心里也扭扭曲曲的,有点后悔,又有点儿恶作剧的快感。
  好容易离了那怀抱,他又朝我走来,我心里空空的打鼓,莫不是凉茶加快了药效的发挥,这就起效果,那我真的吃不了兜着走了,他笑盈盈的递给我一包药粉。
  我十分诧异,这是让我自行了断的意思?我皱眉深表不解。
  他将紫绡翠纹裙再次递给我,柔声道:“如今的阙公子今非昔比,你穿的贵重一些,别人自然不会轻易动你,至于这包药粉你自会用到,乃是吐蕃的奇方,剧毒无比,你千万当心别误服。至于为何给你,你到了便知道。”
  我一听,心底的一块石头砰然落地,他做事一向稳重多谋,这包药粉八成用得上,至于这裙子,我也只能拗着头皮穿了。
  他抬袖揉了揉我额前的发,幽幽道:“我还有事,你注意安全。”我刚坐下,他忽然回头道:“对了,我方才替你问了金仙公主,她表示十分愿意去当那金衣舞姬,你只需圆了那阙公子相见金衣舞姬的愿景即可,莫在向别人许下什么承诺了。”
  我识相的点了点头。
  这赤德祖赞不愧为吐蕃的赞普,办事效率高的超出预期,昨天我软磨硬泡的都没拉动李金仙那死丫头,没想仅仅几分钟,他就说服了这疯婆子,委实厉害。
  只是,简简单单的逛趟园子,怎么还给我药粉?管他呢,总之有备无患,先带上再说。
  我镜前,取过胭脂水粉,细细的捯饬了足足两个时辰。昨天只顾着看星星抓蚊子了,却忘记了我天生睡相差,就是三米的床都能睡个圈,不晓得昨夜有没有凶相毕露,我托腮想了半天,都没有掉下来,应该睡得挺安分的。
  虽说被叮成了猪头,但终究睡相还是过得去的,女子睡相良好便是德,想到此,我便神清气爽,自信油然而生。虽然常人不会拿睡相好当成自信,但是对我这种睡相恶劣的人来说,能安安静静的不打滚不转圈,除非冬雷震震夏雨雪。如今终于有一次好的睡相,自然是自信满满,宛若新生。
  我抖了抖裙子,解下身上的衣服,解到一半忽然想起那日裴力士捎带着附送的软绸,软绸中间像是有什么似的,我是放在哪里了。
  有时做事就是这样,本来好好的,这要万一想找一件东西,无论重不重要,都会翻箱倒柜的扒个痛快。我最头疼就是这猛然间上头的事情。
  转眼间,房间里灰烟瘴气、尘土飞扬。  
  我抖开软绸,里面还真有一封信函,潦潦草草的几字,显然是匆忙间书写的,大约是司天台通过观星术,发觉后日将有日食。日食对皇家而言是非常要命的,日食、月食、陨石、洪水、地震都是天有异象,天有异象预示着天子失德。
  如今,外有突厥默啜蠢蠢欲动,内有隋朝的叛军集结山头,一旦出现了异象,便会如江海浪潮般铺天盖地而来。
  这封信函大约提醒我,到哪日不要乱惹事,若是日食时惹了事,不好处理。
作者有话要说:  她这自信竟源于睡相好~~
也是醉了~~
能往男主茶里撒那什么
也真够了

  ☆、第38章

  
  其实,我倒还好,只是那金仙疯疯傻傻的的确是个问题,拉上了她去揽月阁,当时只是出于一丢丢私心,她一心为了论弓仁,身为大唐公主,却要到长安最著名的园子跳舞。虽说她有绝大部分是为了论弓仁,但若出了什么差池,我就是万死都难谢其罪。
  如今想来,金仙公主自幼长在道观,虽然时常在民间胡闹,但终究碍于皇家的颜面,无人敢去光明正大的计较,到了宫外又是微服自是有所不同。论弓仁虽然剑术了得,但是为人太过冷清,平日里又似乎不太喜金仙,虽说她一心向明月,但是明月偏偏照沟渠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万一金仙那疯气上来了,大闹揽月阁,天公又不作美,搞出个日食……那我就真的对不起豆卢太妃、还有李金仙那早已仙逝的娘了。
  我慌忙穿好衣服,随便取了一方纱巾遮住这张肿脸,飞奔出太平馆,必须火速赶往东市,联系阙公子,就算是回答一万个医学问题我也忍了,一定要将约定时间改在日食后,无论他提出什么要求,我此番都须平心静气的应了,总之,日食和金仙一定要错开。
  当年我入宫时,年岁尚小,在众王孙公主处总是有两个小女孩盯着我,其中一个羞羞答答的,一说话便脸红,这爱脸红羞答答的便是金仙公主了。听闻,我进宫前一个月,她的母妃被则天女皇勒死,自那日,这金仙公主就有些神志不清,傻傻笑笑的,说来,也是可怜。后来被送到道观待了一年,精神倒是爽朗了不少。却没料到这金仙公主竟迷上了炼丹修道,为了入道还架起剪刀硬生生的落了那柔黑亮泽的长发。
  我虽年岁小,但是却大感惋惜,这剪发技术委实太烂了,脑子还不太好使,入道也得讲个门面不是?还有拿剪刀直接剪前面的,参差不齐的直接跟狗啃了似的,我都不忍心看,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她比我这猪头脸还要丑些。
  那时中宗身体一直不好,韦后又不喜她,便直接将她发送到道观,自由生长了好些年。我若是知道,在道观可以整日里溜出去顽,我也架起剪刀,这金仙公主在自由方面做得工作极其完美。如今入道观,有道号,这婚姻、生存状态全由自己做主。入大明宫后,有许多人认出了我,但是都故作不知离得我远远的,怕惹上是非,只有这李金仙毫不介意的拉着我四处胡乱。
  我将信函随手掖在袖里,又雇了一辆车马,一路狂奔至芙蓉苑,那老板冷着一张脸全无那日的热情,那老板冷冷道:“姓阙的昨儿就搬走了,走走,别耽误我做生意。”我呆立在那儿,世态炎凉,左右不用态炎至此吧。罢了,今日有事,懒得跟他计较。
  只是,我一向只道他住在芙蓉苑,不曾想阙公子也是有自己的府院的,我鼻子酸酸的,满脑想着要去哪找,抬头,却见阙公子一身碧绿,立在万民中间朝我招手,我干干一笑,也伸手无力一挥。
  他低头拎起一筐,筐子里足足十斤古医书,他乌溜溜的眼珠炯炯有神,学习医术的斗志
  昂扬。我无力的垂着头,要知道当一个人突然斗志昂扬要干一件事时,就是大罗神仙都拦不住,我是决计不会问他为何买这些医书,有什么志向的。
  此番我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错开日食。
  我开门见山的说要更改约定日期,他眼底一片茫然,盯了我的嘴唇半晌,我忽然意识到我现在的尊容委实吓人,我干咳了几声,道:“因家里挨着皇宫,昨日皇宫又驱鬼,听说鬼怕高……就在房顶睡了一觉,今一早发现被叮成了猪头……呵呵……”
作者有话要说:  又会发生什么??

  ☆、第39章

  
  我干咳了几声,道:“因家里挨着皇宫,昨日皇宫又驱鬼,听说鬼怕高……就在房顶睡了一觉,今一早发现被叮成了猪头……呵呵……”
  阙公子先是抿着嘴,后来终于绷不住,直接捧腹大笑,道:“亏你神医的女儿,竟信这等子胡话,听着倒像是登徒浪子骗美人时的惯用伎俩……而且你嘴上这个肿,委实不像蚊子盯得,倒像是……”说着他朝我暗示性的一笑。
  我从他框子里取出一本书重重敲在他头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好歹我对他也有救命之恩,竟然如此污蔑我,显我的生活十分淫乱似的。虽说你万千花丛过,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你这般,我拧过头眼神灼灼道:“不以己度人便是最大的慈悲,做医生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慈悲,这须在慈悲上多下功夫啊。”
  他抿着嘴扫了一眼我的肿唇,淡淡道:“我并没有骗你,我就住在大明宫以南的光宅坊,昨晚宫里并未驱鬼。”
  我与他寒暄了好几句才转了话题,总不能说,我被吐蕃的赞普骗到了房顶,看星星喂蚊子,就算说也得说给钱仲荣,这样还能赚几两银子。
  他满是疑惑,似乎不太满意我调整时间,我盛气凌人道:“总之,这个是我安排的,你要听我的,那金衣舞姬只能在后天才去跳舞,你若不听,那恕我不能奉陪。”
  他忽然抿嘴一笑,翠绿色的衫子因为笑裂开了一条缝,我忽然记起那日为他施针时……,我干笑了几声,道:“就这样说定了啊”
  他拍了拍书上的灰尘,喃喃道:“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妓院里的舞姬还有选择什么时候跳舞的权利,这揽月阁,去了不下百趟,什么时候改了规矩?”
  我尴尬的站起来,底气十足道:“你生病这些日子,规矩就顺便改了,总之听我的就是没错的,毕竟你也不想再被拖到天牢,打一顿吧。
  他听到天牢二字,身子一抖,这幅样子看着委实可怜,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可怜的娃,好好给你说你非得问东问西的,非得让我这个老人家搬出天牢,才住嘴,人呐,真是……
  我刚想抬脚走,衣角忽然被他拉住,他眼神里可怜兮兮的,汪汪着水,道:“小生迷恋医术,恩人可否回答我几个问题?”
  又是问题,我就怕他问问题,才说完就想走,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无奈只能随处找了一茶摊,听他那些无聊的问题。我天生不爱学习,这些三脚猫的医术,就是无聊时看江神医治病时随意学的,那些枯枯燥燥的问题,我听着都头疼,别说回答了。
  阙公子取了一本隋朝名医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庄重问道:“此书提到失忆师乃是脏腑血瘀所致……”我听着他喋喋不休,我托着腮,一耳入一耳出,差点睡着。
  我忽然想起,这阙公子记忆力非凡,若是记得金仙公主的容貌,这也是一桩难办的事,便随口问道:“你可记得当年跳舞的舞姬的容貌?”
  他皱了皱眉,手中的书顿了顿,放佛十分不悦我提起这类俗世问题,这孩子,真是,就是庄子在迷恋道教,不也得做个梦,顺便梦个蝴蝶吗?人,与俗世哪能分开,真正与俗世分开的是巴蜀的黑猩猩。
  他皱皱眉,埋头指了一句问题,问我。
  我压下他的书,试探道:“听闻那舞姬着金衣戴纱巾,想必你也未见吧?想来,花魁哪是相见便见的。”
  他皱了皱眉,依旧没有言语没。
  我道:“花魁就像是百药中的人参雪莲,哪那么容易见到得到,要是这么容易到手,那就是萝卜菜花了。
  他将书放回框子,皱眉道:“我是拿你当恩人,此番你却将我当成了傻子,我虽是胡人,但是也无需这般羞辱我,或者一开始你就是拿着金衣女唬我,还是你压根不想教在下医术,人人都说医者父母心,想来在下猜错了,告辞!”
  真是少爷脾气,我若这般就说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