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2-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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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军已经退回边界,一时半会回不来,这里暂时很安全,有我没我都一样。”沈斐拿起挂在一旁的披风,自个儿披在身上,白皙修长的手在胸前打结。
逼退元军从来都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吞并元军,所以迟迟不走,等待机会,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镜花点头,这里确实稳了,公子走的险招,没先来凤凰山,反倒去了另一面,直接攻打元军的老巢。
元国不如大顺,地盘只有大顺的五分之一,仗着天险,加上高原反应,水土不服等等原因,大顺的兵马过去能病倒一半,所以一直拿他们没办法,要攻过不去,病秧子去多少死多少。
元军又天生强悍,个个是套马的好手,能以一敌三,他们过不去草原,元军却可以肆无忌惮生活在大顺上,更显得大顺处在劣势。
打一次战,最少穷三年,元军又爱惹事,天生有好战的遗传,知道大顺拿他们没办法,三天两头过来闹,一旦筹够了钱,立马大军压线。
就这么接连不断的打下去,每次都是在大顺的地盘上,无论如何吃亏的都是大顺,便有人提议让给他们一两个郡,等他们安定下来,再将人截胡,前后包饺子干掉。
否则在草原上,还真对付不了他们。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个法子很快得到不少人赞同,尤其是太后一党,那段时间活跃的很。
公子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说到时候再看,实则早已秘密安排了人观察草原,发现只要训练得当,他们也可以在草原上生活,长久的不行,只能短暂的,短暂的就够了。
元国地盘小,只一天时间便能赶到它的中心位置,直逼它的帝都。
好死不死元军打算攻打大顺,带走了大批兵马,王城空虚,一下子便被他们逮了个正着,国库打劫一空,能带走的尽数带走,带不走的烧了。
让敌人好,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每个人都是满载而归。
元军收到消息回去时已经晚了,想攻来报仇,又怕他们再玩一出暗渡陈仓,打别的部落主意,无法,有苦也只能吞下不说,等待机会默默反杀。
伤筋动骨一百天,元军折损了这么多人和钱财,粮草少了大半,一时半会很难再折腾出什么浪花来。
他们还守在这里,有想找机会吞并元军的意思,也单纯是公子不愿意面对现实,朝曦姑娘临走前说的清清楚楚,她要去睡别人,所以公子怕回京城,也怕收到信,可又期待,很矛盾的想法。
人不是鸟,展翅便是百米,人需要在地上脚踏实地的走,亦或是乘坐马车。
公子没坐马车,直接快马加鞭往回赶,期间连休息也没来得及,他一向最爱干净,这时候也顾不得,最多落脚客栈的时候换身衣裳擦擦汗。
凤凰山离京城实在是远,即便这样也花了两天时间才到。
朝曦本来准备昨天走的,让掌柜给她清算银子的时候掌柜说铺里没人,他一个人顾不过来,想让朝曦再帮忙看几天,一旦找到人,立马放她,顺便多给了她一两银子,算是感谢她这段时间的帮忙。
朝曦为了那一两银子屈服,想想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可她一个女孩子,又不能入朝为官,也不能下海捞金,要出息有什么用?够吃够喝才是实在。
许是药蛊不在,朝曦最近熬不得夜,一熬就困,睡得很香,时常到第二天掌柜喊她才醒,掌柜的人不错,对她嘘寒问暖,问她怎么了?需不需要休息之类的话。
朝曦心里暖暖的,更愿意留下帮他看铺,只是半夜总是睡,不知道有没有耽误做生意,朝曦有些愧疚。
她很努力撑住,可还是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人叫她,“朝曦,你感觉怎么样?”
朝曦‘嗯’了一声又继续睡,那音拉的老长,听着颇像撒娇,惹得人一阵荡漾。
扶在她肩上的手越发过分,想从她的衣襟处探进去,还没来得及做,远处突然射来一道黑影,掌柜反应不及,惨叫一声,人已经被一把长剑钉在墙上。
夜很深,按理来说这时候不该有别人,可门口却站了许多人,为首是位贵气的公子,面色阴沉的看着他。
他‘哎呀哎呀’的叫唤,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这是杀人啊,我要去告你们!”
没人理他,沈斐径自朝趴在桌上的人走去,这么大的动静,她居然还在睡,很不对劲。
镜花也看了出来,与水月一起,将掌柜的拉去一边盘问,又遣散了其他人,留公子一个人在铺里。
金丝浪边云靴在案台前停下,自然垂下的手抬起,想摸摸这人,半响轻叹口气,解下披风盖在她身上。
有些时日不见,她居然比原来胖了一些。
第58章 太巧了吧
许是因为京城与凤凰山不一样; 在凤凰山她时不时上山下山,来回跑几天,也可以肆无忌惮练功,没人说她。
来了京城之后处处都是人,无论起来的再早,一歪头发现隔壁起的比你还早,当着别人的面练功尴尬,跑步会遇到很多熟人; 挨个朝你打招呼; 拉住你说话; 不应说你没礼貌; 应了你还跑不跑?
在这种环境下只能老实待在屋里; 顺着不大的院子来回走动几圈,活动量赶不上以前,加上吃好喝好睡好; 会胖也在理所当然。
只是他从来不知道; 朝曦这么能睡。
“公子。”镜花在他身后说话,“打听出来了。”
沈斐瞧了一眼熟睡的人,小声道,“去外面说。”
俩人一前一后离开小铺,走到稍远的拐角,铺里绝对听不到才停下脚步; 镜花继续汇报; “小铺掌柜看中朝曦姑娘; 每晚在蜡烛里燃香,因为铺里草药太多,朝曦姑娘没闻出来,掌柜也谨慎,一次一点点,慢慢增加药效。”
这种香加工在蜡烛里,随着渐渐燃烧的火绳发挥药效,与寻常的手段不一样,譬如朝曦姑娘只知有迷·魂香,不知竟还有迷魂的蜡烛,每次搜查的时候都错过,找不出来,便以为是自己疑神疑鬼,没当回事。
他们的人因为朝曦姑娘听觉异常,不敢离近,太远看不清细节,只知道朝曦姑娘时不时到处看看,翻翻找找,找什么不知道。
镜花瞧了瞧公子的脸色,没有异样才接着道,“他还说朝曦姑娘体质特殊,量多了怕她发现,量少了对她没用,处在半梦半醒之中,一喊就醒,来了大半个月,一直没找到机会,也就今天发现喊她不醒,还没来得及动手,便被咱们制止……”
这种香属于助眠的那种,没有副作用,把脉也把不出来,朝曦姑娘事后检查不到身体异样,就像单纯睡了一觉似的。
所以她直到今天,还没有发现,如果不是公子突发奇想,不辞辛苦大老远回来看看,搞不好她现在已经……
沈斐低垂下眼,声音依旧跟往常似的,平淡如水,宛如吃一顿饭,赏一朵花,“处理了吧。”
今天能对朝曦下手,明天就能对别人下手,这种人活着就是多余。
镜花明白,歪头对藏在暗处的人比划了一下,那人当机立断挥刀。
噗嗤!
墙上喷出一串血花,很快有人打理,擦墙拖地,处理尸体,一气呵成,不多时,一个新的掌柜从后面走出来。
“五更了。”沈斐目光落在幽幽的夜色中,“该换岗了。”
‘掌柜’明白,鞠身拜了一礼,再抬头时,公子与众人已经先行一步,只留下一个背影。
‘掌柜’摸了摸脸,去喊朝曦,“朝曦,该起了。”
细细一听,声音与掌柜的一模一样,叫人听不出分别,朝曦的药效还没过,头昏沉沉的,被他晃了几下才眨眨眼醒来,一边揉眼睛,一边问,“掌柜,你怎么来这么早?”
她睡得太死,感觉就像只睡了一小会儿一样,中间一点意识都没有,只方才似乎听到谁‘啊’了一声,她努力想睁开眼瞧瞧,奈何睁不开,便又睡了过去。
朝曦直起身子,肩上的披风滑落,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这声音本不该出现,突然听到,朝曦懵了一下,本能低头看去,发现是一件披风,不知是谁好心给她披的。
她矮下身子捡起来,拿在手里问掌柜,“这是……”
这料子有点奇怪,湿滑湿滑,就像刚从外面回来,被早上的雾气蒸了一圈似的。
披风很厚,里面加了上好的棉花,记得南方有一种棉花,宛如云朵,又软又暖,卖得极贵,只供给大户人家,李安生也有一件,曾经给她披过,她一摸那个料子就觉得不一样,好软好舒服,便问李安生,这是什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好摸?
李安生给她详细解释了一遍,虽然尽量照顾她的自尊心,往低了说,可朝曦自己想买,一问才知道是天价,这种东西小铺掌柜根本买不起。
“方才一位贵气公子给你披的,好像听到旁人喊他李什么的,我也没听清,他说认识你,我就没管。”‘掌柜’拿起账本去对账。
他只远远看过这里,没走近,公子叮嘱过,朝曦姑娘的听觉格外敏锐,不能出现在她五十米之内。
五十米外什么都看不清,只能模糊瞧见一个人形,知道她们在干什么,细节对不上,那账本他也看不懂,简单扫了一眼,装模作样秤了秤药材的斤两,在平时他们对账的后方打了个勾,数完钱财后点头,“都对的,你走吧。”
朝曦还有些困意,打个哈欠没在意,“那我先走了。”
李什么的肯定是李安生,正好只有他喜欢用这么奢华的东西,其实还有一个人,不过他可能还在打仗回不来,目前只有李安生。
朝曦将披风带上,“我顺路把这个还给他。”
‘掌柜’叫住她,“你放这里吧,他说他上午要用,自己会来拿,这时候估计还没醒,别去打扰人家了。”
朝曦眨眨眼,“还是掌柜想的周到,那我放这里了。”
她不可能为了还一件披风等到中午,现在去送李安生还没醒,她回去后又要睡觉,时间正好岔开,不如搁在这里,让李安生自己来拿,李安生离得近,就对门而已。
朝曦理了理自己睡乱的衣裳,撩开挡门的帘子,一出去,登时觉得遍体一寒,屋外阴气沉沉,雾气浓重,瞧着要下雨一样。
冬天真的来了,她前段时间囤的过冬衣裳和厚靴可以拿出来穿了,每次穿新衣裳,都觉得有少许兴奋。
朝曦数着怀里的银子,琢磨着还够添些什么?
银子和铜板撞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响声,除此之外似乎还有木头摩擦的动静,像是开门时,因为年久失修,不堪受重的声音。
朝曦朝身后看去,没人,又朝小楼看去,还是没人。
许是最近疑神疑鬼想得太多,总觉得有人要害她似的,看来这里不能干了,每天无论白天睡得多好,晚上都睡熟着实有些诡异。
朝曦试了很多办法检查自己的身体,没出毛病,也没怀孕,更没有累着,白天故意多睡一会儿,晚上还是睡得很香,香得不正常的那种,一点梦都没做,说明是深度睡眠,她还在帮人家劳作,时刻保持着警惕性,怎么能熟睡?
可这事就是发生了,还不止一次,朝曦十分怀疑被人动了手脚。
是谁不言而喻。
朝曦想了想,转身钻进小道,她脚步不慢,七拐八拐,很快不见踪影。
街道二楼有扇窗默默关上。
镜花叹息,公子这又是何苦呢,明明喜欢的不得了,还要假装不喜欢,不告诉朝曦姑娘他已经回来,也不让朝曦姑娘知道他为她做的事,只默默守护。
若是朋友之间默默付出,还会觉得感动,相公这样做,女孩子只以为这人不解风情,什么都没做过,非但没有半分感动,还会有几分怨念,别人相公如何如何,再看看他?货比货登时想扔。
“我们也走吧。”清冷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无奈,又似乎没有。
水月应了一声,去将他的披风拿上,几人朝着另一个方向,与朝曦背驰,早上雾很大,就像一张野兽的大嘴,一口将他们吞掉,不过片刻原地便没了人影。
*
朝曦走到半路,突然想起来李府不止李安生一个人。
他家大,有上百个丫鬟小厮,五更起来的人不少,随便将披风交给其中一个,就是看门的小哥也不敢怠慢,连忙就会将披风拿给李安生,所以又拐了回来,想将披风亲自送还,谁知一问才晓得,披风正好在她走的这段时间,不到半柱香就被李安生的小厮拿走。
就像等在旁边,故意避开她一样。
哪能那么巧?巧的宛如她的马被人引着去书苑旁边似的。
再加上最近几天每晚都昏睡不醒的情况,和那种似有似被人监视的感觉,朝曦已经十分肯定,八成是沈斐搞得鬼。
这人打得什么主意她不知道,不过有一点她敢肯定,如果不是十分在意的东西,谁肯花功夫一直盯着守着?
还记得刚去凤凰山的山谷时,碰到世间罕见的脆骨蛇,朝曦小心饲养,日日放在眼皮子底下,观察它是怎么接骨?又是怎么生活的?
给它喂的东西它吃不吃?这个温度对它来说有没有太高?
观察入微,精心养着,因为在乎脆骨蛇。
后来小花蛇因为生命力顽强,又总爱偷袭她,打扰她睡觉,所以朝曦随便关在一个笼子里,想起来喂一下,想不起来让它饿两天,几乎随缘养。
完全是两种态度,如果沈斐是后一种,他应该想起来,让人过来监视她一把,想不起来便不监视,但是朝曦几乎每天都有被监视的感觉。
哼哼,当初我追你时你爱搭不理,现在报应来了吧?
他不主动还好,一主动,朝曦当即收拾东西,又换了一个地方。
昨天已经搬离了书苑旁边,随便找了一户人家住,夫子没当成,因为没去,她就是不想用沈斐给她的方便,她要靠自己的双手。
铺里也不去了,因为有沈斐插足,反正有沈斐的地方她通通不去。
让这厮也尝尝难受的滋味。
朝曦跟昨天一样,打算找户人家落脚,她也不找好的,专门找那种孤家寡人的院子,倒也好找。
京城繁华,家家户户刷了新墙,铺了新瓦,若是哪家还是原来那种破旧的小院子,必然是孤家寡人无疑。
多数都是婆婆,不知经历了什么,只留下孤身一人,据说是因为女子的寿命比男子长,到了这个年龄,浑身都是病,朝曦的医术正好可以用上。
她没多少银子,只有医术,免费治病,做饭,外加照顾老人,几乎没人拒绝,这次遇到意外,她被人用防备的眼神盯着,门都不给她开。
朝曦无奈放弃,正准备换一家,隔壁的门打开,“你会医术?”
朝曦先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颌首,“我是大夫。”
“我这里有空位你要住吗?”那女子也很谨慎,上上下下打量了她几眼,闻到她身上的药香味才逐渐放下心来。
朝曦求之不得,“自然要。”
说着就要进去,那女子拦住她,“我有个条件,你必须治好我相公。”
朝曦顿了顿,没答应也没拒绝,“先让我进去看看情况。”
那女子有些犹豫,许久才让开身子,放朝曦进来,“你要做好准备。”
其实不太信任她,也怀疑她的医术,众所周知,很多手艺活有传男不传女的规矩,朝曦一个女孩子,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学不到太多东西。
怕别人对她防备,不敢让她住,朝曦特意没挽头发,所以那女子一眼道破她是女儿身。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朝曦担心马再跟上回似的,被人偷走,连马一起牵了进来。
这户人家院子不小,马正好拉去柴房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