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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辈子做个贤后-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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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触手,只剩下一片冷硬。


第4章 
  长歌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朦朦胧胧,昏昏沉沉,身体里一会儿滚烫,一会儿寒透。
  意识稍微有些回拢的时候,她感觉自己身在一辆马车上,车轱辘似乎碾过巨大的障碍物,带起一阵撕心裂肺的颠簸。
  有人心急火燎地冲到她身边,一只手掌试探地盖上她的额头,不久又揭开,转头低骂道:“连个车都驾不好,你到底是怎么混进军营里来的!”
  一道声音弱弱辩解:“归来郡这个地方就是这样,出了名的山路崎岖,路不好走,又遇上最近入冬多雨水,这路就更是坑坑洼洼了,您看前面更难,颠簸真的是在所难免。”
  “也罢,前面不远就是驿站,我抱着郡主走过去,懒得再管你如何颠簸。”
  然后,长歌就被连人带被子抱下了车。
  车夫追在后面劝道:“将军,要不小的再慢些吧?前面还有五里多地,远着呢,您抱着郡主不好走的……”
  抱着长歌的人没工夫理会他,从士兵里点了几名可靠的,命令道:“你们两人一组,各抬一个炭盆前后左右护着,别让郡主着了寒。”
  是谁对她这么用心?
  是时陌吗?
  可是从来没有人叫时陌将军,他更加不会叫她郡主。
  郡主……怎么还会有人叫她郡主?怕都有十五六年没有人叫过她郡主了。
  十五六年,归来郡……等等!
  恍惚间想到什么,巨大的狂喜连带着激烈的颤抖猛地涌入她的神识,她用力睁开眼睛。
  入眼,竟是慕云岚。
  他的下颌线条利落,带着淡淡的青茬,一双深眸漆黑,直视前方。似乎因为前方道路果然很糟糕,他英俊的长眉紧紧皱起,眉心都起了褶皱。然而抱着她的手臂有力,足下步履稳健,如在平地。
  “二,二哥……”长歌下意识地喃喃。
  慕云岚听到怀中的声音,猛地低下头来,见长歌终于醒来,当下惊喜万分地用力抱了她一下:“长歌,你终于醒了!你再不醒来,今夜大哥一到,我就该以死谢罪了!”
  “大哥……”
  长歌重复起这两个字,牵动起心底深处最悲伤的情绪动荡,当下竟是克制不住地大哭出来。
  这让慕云岚当场愣住。
  若非是她亲哥,他再清楚不过全家上下是怎样将这个妹妹捧在手心里呵宠的,几乎都要怀疑她和自己走失了半生,历经人世沧桑,这时方才跋山涉水地找回家来,痛定思痛,悲伤不已。
  慕云岚抬头看了眼在她身旁目瞪口呆的侍女:“夭夭,还不快给郡主擦眼泪?”
  夭夭……长歌目光一滞,缓缓转过头去。
  只见俏生生的小姑娘跟在她身旁,正是十四五岁的好年纪,灵动娇俏,善解人意。
  一面替她擦拭眼泪,一面细细安慰:“姑娘别怕,您昏睡整整三日,身子难受也是有的。但如今既醒了过来,那便是后福无穷了。再者,世子爷已亲自带着军医快马加鞭赶来,入夜便能到归来驿,到时再让军医给您瞧一瞧,明日必定就能大好了。”
  长歌用力咬住嘴唇,丝丝疼意传来,不怎么重,却让她泪流满面。
  若说她听到前面的郡主、大哥,心头还只是一种若有若无的感觉,终究不敢相信自己能得上天那般厚待。那么,此刻活生生站在她面前的夭夭,还没有在慕家满门被灭时以芳华正好的年纪替她那般惨烈死去的夭夭,终于让她相信,她是真的回来了。
  她回来了,回到了所有人都还好好的时候!
  她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
  她一时情难自抑,久久不能平息。
  慕云岚当她还在为之前的事郁结,轻叹一声:“长歌,从小到大,父亲一向将你放在心尖尖上疼爱,凡是你说的话,他无有不答应的。只是这一次,你实在是太让他难过了,他才会将你赶回京城。”
  长歌闭着眼睛,静静平复情绪。
  慕云岚在她耳边道:“你风雨兼程南下而来,却对父亲说出让他立刻停止剿匪、佯败而归这等话,叫他怎能不痛心?”
  剿匪……
  她便是化成了灰,也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场剿匪!
  上辈子……是上辈子吧?如果她那过去的十五年人生并不只是一个漫长而真实的噩梦的话……正是这一场剿匪,成了慕家最后一道催命符,推着父亲和兄长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令慕家满门被灭,血流成河。
  这一年,是懿和三十年,离懿和三十一年的长河郡一役仅有不到一年的时间。然后就是长河郡中,父兄尸骨无存……
  长歌回想起上辈子的事,心脏狠狠缩在一处。
  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慕云岚劝慰的声音还在耳边:“但你也不必放在心上,父亲只是一时恼怒,不会真的气你怒你,否则也不会宁愿顶着抗旨的罪名,也要派我护送你回京。他这是心疼你染了风寒,怕底下的人照看不周,他是真的生怕你有半点差池啊。”
  长歌轻轻点了点头。
  父兄有多疼爱她,她心中怎会不知?他们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儿,铁骨铮铮的英雄,就是因为这样,前世,在他们沦为皇权阴谋的祭品以后,她才会发了狠地将时家的国祚也一并扯下来,宁愿负尽天下人,也要改朝换代,叫懿和帝永生永世死不安宁!
  可最终,她谁都没负,却独独负了那一人……
  长歌落下最后一行泪,深吸一口气,收住眼泪,看向慕云岚:“二哥,一月前,边关告急,北燕犯境,你知道为什么懿和帝会不顾群臣反对,命一个寂寂无闻的秦时月挂帅北上,却将咱们的父亲支来这里剿匪吗?”
  慕云岚看着前方,面色凝然:“因为皇上断定,以父亲镇守北燕二十年对敌人的熟悉,这仗若是由他来打,必定大胜而归。但是南方匪贼却是在朝廷全力对抗西夏、北燕两头虎狼时趁机壮大,多而分散,又各成规模,难以摸清,朝廷几次调兵遣将南下剿匪都惨败而归。而咱们的父亲,他一辈子都在北方和北燕打仗,全然不知南方地势复杂险要,匆匆南下,初次交手,必定会吃大亏……皇上这是想要借匪贼之手,消父亲兵权。”
  长歌轻叹一声:“是啊,皇上不惜以大周整个北境防线为赌注,以全无对战北燕经验的秦时月取代父亲……可见父亲功高震主,已是触及到了他的底线,他已经容不下父亲再立军功了。”
  “皇上派父亲南下,一则是为借匪贼之手灭父亲威风;二则,还在敲山震虎,让父亲自行领会他的意图。若是父亲接了他这一招,铩羽而归,平了皇上忌惮之心,皇上还能再容他;若是父亲大胜而归,那便是公然与皇上作对。父亲一介臣子,如何能与天子作对?”
  上辈子,若不是父亲南下剿匪犹如神助,所到之处攻无不克,势如破竹,在短短三个月内荡平南方十三个山贼寨子,一举扫除南方一十三郡心腹大患,被百姓奉若神明,无数文人书生作诗作赋高歌战神,也不会让懿和帝下了必杀之心,之后不惜无耻卖国也要联合外敌绞杀慕家满门。
  而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她就已经预感到剿匪最终会成为父亲的最后一道催命符,频频去信阻止,父亲都置若罔闻,她无奈至极,这才匆匆南下劝阻。
  但最终,她无功而返,也只能黯然离开。
  此时,便正是在她回京的途中。
  慕云岚叹道:“父亲伴驾二十多载,皇上的弦外之音,他又岂会不懂?只是父亲他身为一个将军,自该有一个将军的担当和坚守。你没有上过战场,还不懂得父亲肩头的家国担子……”
  “我懂的,”长歌抬眸,定定看着慕云岚,“二哥,我懂的。父亲和我说的话,我都记在心上,永远都不会忘记。”
  上辈子,她直到死,都没有忘记,当年南下劝阻父亲时,父亲在军帐中对她说的一番话。
  “哦?他说什么了?”慕云岚问。
  长歌闭了闭眼,轻声重复当年慕瑜对她说的话——
  “我家尚且有女儿挂念父亲安危,不惜奔波千里来劝,哪一家的女儿不是?我盼你一生安乐无忧,天下父亲又有哪个不同?但南下一路所见,匪盗之患绝非地方官员轻描淡写的疥藓之患,实则已深入骨髓。盗匪大奸大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多少无辜百姓死于刀下,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是你的父亲,但我同时也是一个将军。守护你是我的使命,守卫山河,守卫百姓,亦是我的使命。若今日为了自我保全,而将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周子民推到盗贼乱刀之下,他日还有何面目再苟活于世?”
  慕云岚心下动容:“既然父亲的苦衷你都懂得,那便不要再郁结于心了。这几日,父亲日日飞鸽传书问你病情,你如此折腾你自己,要让他情何以堪?”
  长歌破涕为笑:“二哥果真以为我会做出那等小女儿姿态,用自伤来令自己的亲人心疼吗?我是真的没想到,我会重病昏迷。”
  毕竟上辈子,她确实没有昏迷。
  而这辈子却有了这插曲,应该是上天垂怜她慕家满门,才让她在这紧要关头回来了。
  前世的这个时候,她记得,父亲已经平了……
  “此次剿匪,父亲已经平了五个郡了吧?” 她试探地问慕云岚,想再确认一次。
  慕云岚颔首:“嗯,南方这些匪贼里,主要有十三个山寨最为棘手,过去几年间陆续折损将士六万余人。父亲打算,只将这十三个寨子荡平便回朝。”
  只……?
  长歌静静垂下眸去,父亲一辈子忠直,他又哪里知道,这十三个寨子全部荡平之日,也就是慕家万劫不复之时了。
  如今十三郡已经平了五郡,还有八郡,以父兄这势如破竹的速度,留给她的时间,不会超过两月。
  两个月,她只剩两个月的时间扭转命运。
  此后一路,长歌便不再说话,只闭上眼睛,艰难地理着朝中局势。
  不久,一行人走到一处险峻,慕云岚抱着长歌施展轻功,轻松跃过,翩若惊鸿。可惜跟在后面的人就惨了,有武功的卫兵稍微好点儿,全无武功的譬如夭夭这种娇滴滴的侍女可以说是连滚带爬,最后千难万险地过来了,也跟在泥地里打了个滚儿没什么区别。
  夭夭爱干净,不能接受自己现在的样子,险些当场大哭出来。
  慕云岚抱着长歌云淡风轻地看笑话,收到长歌不认同的眼神,才勉强笑骂了一声:“归来郡这个破地方!”
  长歌看了看周遭荒凉景象,感慨道:“若是朝廷愿意扶持一把,归来郡的繁荣富庶应当不下于江南。”
  慕云岚略带惊讶地看了她一眼:“你知道这个地方?”
  长歌一言带过:“来的时候,略有耳闻。”
  事实上,归来郡这个地方,对长歌而言,实在是记忆深刻,想忘记都难。
  说起来,她上辈子的妖妃之名正是深深根植在了归来郡这片土壤里。


第5章 
  上辈子的长歌回程途经归来郡,原以为这个地方会如同它的名字一样令人向往,特意停留,结果到了以后才发现,向往没有,印象倒真是深刻——穷,穷得令人印象深刻!
  其实它原本也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甚至有些得天独厚的天然珍稀,可惜周边山路崎岖,道路不通,商贾无法往来贸易,因此积贫积弱。
  主要雪上加霜的还是山贼横行。
  虽然后来慕瑜替他们剿灭了匪贼,但他是武将,对发展经济终究不通,便只能将详情如实上奏朝廷。可惜彼时的懿和帝对慕瑜恨屋及乌,终于彻底放弃了归来郡这方百姓。
  总之当时这地方就一个字:惨。
  时陌登基以后,对于封后这件事一直很坚持。但长歌上辈子是打定主意要亡了他国祚的,她就是再不要脸都不能以后之名。毕竟历史上的妖妃很多,妖后还是比较少见的。亡在妖妃手上,后世最多说他沉迷美色,走肾不走心。要是亡在自己的皇后手上,那只能说明他脑残。
  自古娶妻娶贤,一个君王到底是要脑残眼瞎到什么地步,才能亲手将一个包藏祸心的妖孽捧上后座?
  如此两人就僵持下了,但是他的手段也是挺不要脸的。一次他要得狠了,她受不住讨饶,灵机一动和他做了个交换。
  她说自己当年南下时途经归来郡,犹记得那里有一种野生山菌,极为鲜美,多年来念念不忘,要他亲自南下去采摘一篮子回来送给她。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自古鲜花送美人,爱妃倒是特别,不要鲜花,却要吃的?”
  长歌眨了眨眼睛:“因为我已经有这世间最好看的鲜花了啊。”
  时陌挑眉。
  “皇上这么好看,比牡丹还要好看,妾身快要死在牡丹花下了……”
  他用力绷了绷唇角,最终还是没绷住,将头埋在她脖颈间,低低笑骂:“还差得远呢……”
  世人都说他是昏君,任她予取予求,其实他那个人的心思,从来不是旁人能看透的。
  譬如那一次,她以为她矮下身段,应该将他哄得愉悦了。可是之后,他并没有真的南下。
  他说:“朕还不知道你?你不过想把朕支走罢了。对了,听说归来郡那个地方极为穷困,朕若是真的去了,少不得还得亲自扶贫,这一来二去的耽搁,没个三五月怕回不来。”
  长歌:“……”
  他挑衅地瞧了她一眼:“想得可真美。可你别忘了,朕去哪里都要带着你,若是此行真的去了,你也得跟着,贴身伺候。”
  “……”真的是好生气啊!还能不能愉快做夫妻了!
  “不过爱妃既然向朕开了口,朕是你的夫君,自当满足。朕已经拨了银子下去,给归来郡修桥铺路,又派了工部尚书亲去巡察。归来郡穷在路上,一旦这个路修好了,往后爱妃想吃多少归来菌,就可以吃多少归来菌。”时陌将她拉进怀里,妖孽兮兮地问,“朕此举,可得爱妃的心?”
  长歌抿了抿唇,没压下微微翘起的唇角。
  好吧,她原来的意思正是这个……那个地方的穷困她一直记在心里,她想让他亲自去看一看。既然他不用看也知道了她的用心,那就算他自己超常发挥好了。
  她嘴硬地哼了一声:“那个不叫归来菌。”
  “那叫什么?”
  “好像没有名字……”
  “那就叫归来菌吧。”
  “……好没文化啊。”
  “那叫……倾心菌?倾国倾城皆不及倾心,爱妃你是真的倾了朕的心啊。”
  “……还是叫归来菌吧。”
  就这样,靠着朝廷大笔白花花的银子加持,三个月后,归来郡周遭面貌就焕然一新。时陌那个人看问题一向一针见血,归来郡确实是穷在“路”上,自从这路修好了,商贾往来逐渐频繁,归来郡便有了起色。
  但真正带领归来郡实现经济腾飞的其实是……长歌。
  说起来,古来文人书生都有个瞧了热闹热爱奔走吆喝的性格,古有“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如今既然发生了同样热闹的事,那我朝文人自然也不甘落后。加之,银子拨下去,在归来郡这个地方修的是路,架的是桥,那简直是不要太方便他们慕名而去了。一时,归来郡的文人书生络绎不绝,争先恐后作诗作赋,纷纷描绘新帝为了讨贵妃欢心在归来郡所做种种。
  甚至都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宫人流传出去的,某一日,长歌还听说归来菌在文人圈里得了个雅名——倾心菌。
  世人皆道,倾国倾城皆不及倾心。
  长歌:“……”
  再后来就更加离谱了,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说皇上之所以后宫空悬,独独对贵妃日夜恩宠不断,是因为贵妃娘娘吃了归来郡的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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