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第4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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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相信你,你是爷亲自看中的人,扶持商业,的确是爷马上着力要做的大事。”他扯唇一笑,五指穿过她已然隐隐恢复了黑亮的长发,静静地说。“不过,出宫之后,一定要带着孙武他们,绝不能大意。”
“那是当然。”她回以一笑,黑亮的眼珠子稍稍一转,又说道。“对了,我还有一事要跟你说,你还记得裴九此人吗?”
龙厉的眼神变得有些微妙,脸上喜怒难辩,高深莫测地开口。“那个神棍?”
“三郎认为他只是神棍这么简单?可我认为此人不是一个平凡无奇的市井小民。”秦长安双目清亮,思绪分明,娓娓道来。
“我一直没跟你说,我为何能在暴雪之前,当机立断买下那么多的米粮,以及及时抢收田里的晚稻,其实是因为裴九的一句话而已。他在喝醉酒后,曾经说在十日内会迎来五十年不遇的暴雪,而我,想试探一下裴九,于是,决定马上囤粮。后来的事,你也看到了,他所言非虚,而且,就连时间都断定的异常精准。”
眼底的凌厉闪现,嗓音转冷:“裴九在民间,说的好听,善观星象,知过往,晓未来,还能读人心若他能预料到这一场连连下了十来天的暴雪,难道就无法预测到金雁王朝会有这么一场皇权争斗,皇位易主?”
“或许,他不是没有预料到,而是藏在心里,没说罢了。”秦长安的脸色有几分凝重。“经过这次试探,我想,小诸葛裴九并非虚有其名。之前,他说的你是魔煞星转世,而你旁边有一颗夫妻星,两颗星子相映成辉,互相陪伴,倒也不像是随口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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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傲视天下 007 嫌弃自己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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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信佛,我只信自己。”他的嘴角挂着一抹惯有的不屑一顾:“裴九这个神棍之所以还能留着一条命,是因为爷完全没必要对付一只蝼蚁,你明白吗?”
她哑口无言,这男人果然狂妄,越想越符合那个魔煞星转世的说法,但事实上,他也的确如北漠神官徐睿所言,是真龙天子,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坐上了金雁王朝的皇位。
命格之类的东西,或许会对一个人的人生推波助澜,不过,就因为裴九断定十日内会有一场五十年不遇的暴雪,他就把裴九当成转世神佛一样上桌供着,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看她不以为然的神态,龙厉伸出修长的食指勾起她的下颚,笑意森冷。“你是在想,我这种罪孽深重的人,就算日日拜佛也没用,是吧?”他的双手的确满是血腥,他并不避讳,若他相信神佛那一套东西,也不知道要烧多少香才能弥补满手血腥。
“你不信,我也不信,我们都是一样的。且不说爬到皇帝这个位子上,就算只是普通的皇亲国戚,又有几个双手是绝对的干净?可是,裴九这个人,我们尚且还没有摸清他的底细,若他果然拥有不俗的才能,与其放任在世间葬送此人的才华,还不如收到我们的身边,为我们所用……”
正在他若有所思的时候,一只柔软的小手轻轻握住了他的手。“三郎,若裴九只是个神棍,那么,我们另当别论。若他果真有些神通呢?就算他没有他知过往,晓未来,还能读人心如此玄乎,但是冲着他能预见重大的天灾这一事,正如此次暴雪来临一般,已然让我看到了裴九不同于别人的存在价值。”
他低下头,眼底映入的是一双黑白分明的清澈眼眸,那样纯挚,那样冷静,那样的……全面。
这样的目光宛若一缕春阳照射进他心底最阴暗冷漠的角落,将他最阴沉的情绪一扫而空,让他当真愿意去在裴九这个看起来很不靠谱的神棍身上花点心思。
他微微一笑,回握住那只小手,或许,这一次,她是正确的。
“裴九这人,爷不是没查过,可惜查来查去也就那么点消息,并没有太大的名堂。他先前在滁州出生,十来岁的时候在附近几个城池游走,一开始并非是为人卜算,而是什么活儿都做一些。一直到他十五岁,他才陆陆续续做起现在的营生……直到他十八岁,到了京城,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才愿意放下不断游走的脚步,在京城留了两年时间。从十五岁到二十岁,也就是短短四五年让他在民间声名鹊起,被称为小诸葛。但至今无人知晓,他是如何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甚至在饭馆断过盘子洗过碗的无名之辈,在无师自通的情况下,甚至能够观星象、知未来,这本就很玄乎,不是吗?”
“你早就查过他了?”她微微一怔。
龙厉但笑不语,他自始自终都没想让秦长安知晓此事,因为裴九实在是太微薄,太不堪一击,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了,在数月前他让手下调查此人之后,他就彻底把裴九这个人丢到脑后,认定左右是个跳梁小丑罢了。后来因为夺取皇位,忙的早已忘掉此人,要不是秦长安重新提及,他不认为裴九还会分掉他哪怕一点的心思。
裴九对他而言,没有任何威胁,既然如此,他何必交代他曾经怀疑裴九没那么单纯?再说了,做了就做了,没什么大不了。
她张嘴欲语,龙厉以指腹按住她的唇,神态沉静。
“这世上的怪人何其多,不缺裴九一个,你若真想把他从泥地里挖出来,瞧瞧是石头还是璞玉,可以。”龙厉依旧不曾把裴九放在眼里,不过,秦长安的话的确打动了他,他成为天子,是需要招揽人才,所幸由着秦长安去了。
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对秦长安更多的是信任,他相信秦长安拿捏事情的分寸,她不会胡来。
不过,短短半天之后,龙厉就推翻了自己的这一番定论。
因为难得没有国事的烦恼,午后,他又来到了栖凤宫,还未踏进门内,就听到有人尖叫的声音。
那是儿子龙羽的声音,他当然不能认错。门外正巧走出来一个小宫女,头戴灰色毡帽,眉目清秀,看到快走到门口的龙厉,不禁愣了下,忙不迭屈膝想要下跪行礼。
“别声张。”龙厉的嗓音不自觉透着一股冷淡,他当然认出了这个宫女是明云,她毛遂自荐来为秦长安这个救命恩人当下人,看起来是个乖巧懂事的模样,比起知恩不报的那些人来说,明云至少还有点良心。
明云目送着龙厉大步走了进去,还来不及说什么,最终还是轻轻叹了口气,但那张清秀的脸上,已然能看到跟其他宫女一般无二的表情,如今,她才有了真正活着的感觉。
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人,也当了好几年傻妞,若不是秦长安,她不可能迎来重生。因此,哪怕她不能给自己的贵人做些特别的事,就这么简简单单端茶送水,静静陪伴,她的心里就十分满足了。她还在学习,学习如何扳正过去荒唐的生活,她从尚书之女的位子摔下来,若还不能清醒,那么,哪怕她此刻是清醒的明云,还不如几年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傻妞明云呢。
秦长安收留了她,她给自己治好了身体上的病,也治好了她脑子里的病,治好了她曾经的跋扈嚣张,无理取闹,势利愚蠢的毛病。
她早就在心里暗暗起誓,就算他日遇到危险,需要用她这条命来为秦长安抵挡危机,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冲出去。
大哥说的没错,爹死了,姨娘也死了,她过了十来年的生活已经在一夕之间毁掉了,她的运气还不算最差,至少她跟大哥遭遇了奇异的经历,遇上了很好的人,逃离了沦为奴婢的命运,又是何其幸运?
若他们不曾遇到如今的皇后秦长安,那么,大哥还会在一家小倌倌当男娼,被无数不怀好意的男人欺辱,而她,还是在官窑里当一个烧火丫头,被无数人指指点点,永远都没有翻身之日。
过去她跟大哥并不亲,因为她的生母是姨娘,而大哥才是嫡子,年纪轻轻就已经名满京城的明大公子,不知为何,她几乎每天跟大哥见面都要以一顿争吵结束,看着大哥拿她没办法的样子,甚至洋洋得意,到后来,就变得愈来愈张牙舞爪。
当时她年纪小,又是容易被挑唆的性格,一度被姨娘怂恿着跟大哥的关系越来越僵,到后来,大哥看到她,直接掉头就走,当真不像是一对兄妹,更像是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一对陌生人而已。
她看不惯大哥,认定他故作清高,故意看轻自己的身份,其实,细细回想,当初她曾经在很多场面上闹出愚昧无知的笑话,真正觉得丢人的,应该是大哥。而她也渐渐忘掉自己生母只是个姨娘,并非真正的明家夫人,而她说到底也只是个庶女,竟然被姨娘洗脑,现在想想,一切都显得自己多么无知又可笑啊。
但是她没料到,最危险的时候,她已经摔坏了脑子成了傻妞,大哥竟然还愿意把她带在身边,宛若对待一个三五岁的孩童,吃喝拉撒几乎全都一手包办,虽说长兄如父,可是大哥自己都是个至今没成亲的男人啊……不单要忙着赚钱养家,还要带一个年纪足以出嫁的傻妹妹,若说他们之前感情浓厚,或许她能够理解,可是她从来都跟大哥没有半点愉快的回忆,对于这样一个烫手山芋,她试问自己,遇到自顾不暇的困境,还要再拖个拖油瓶,她不可能做到如此仁义。
她终于在自己十八岁的时候,终于能够理解自己的大哥明遥了,她承认过去自己的眼见太低,就是一只井底之蛙。而大哥,无论是他的才华,还是他的涵养,无论是他的学识,还是他的豁达,都注定他一辈子都是那个明家大公子,是真正的嫡子,站在她必须仰望的高度,所谓的嫡庶之分,就是从这个时候才看得出来的。
不只是血统里的东西不太一样,而是她终于看得明白,什么叫做大家之风,什么叫做小家子气。
因此,她极为珍惜如今的平静生活,被秦长安的一巴掌甩的一天比一天清醒,她渐渐的愿意主动关切大哥,看到大哥那张被毁的很彻底的脸,她不再害怕,不再讥讽,而是真正的心疼和不舍。
她想要改变,而改变的第一步,就是他们兄妹之间的关系,毕竟他们是明家最后的一点血脉,也是相依为命的亲人了。
当她在风家跟着风离媳妇学着如何做菜,提着食盒给在靖王府名下商铺里做事的大哥送午饭的那一日,吴鸣正在废寝忘食地算账,听人喊“小吴,你妹子来送饭咯!好福气哟!”,他停下拨动算盘珠子的工作,抬起脸看向她的时候,她感觉得到,仿佛时间在那一瞬间冻结成冰。
尴尬。
大哥尴尬,她更尴尬。
不过,这时候,吴鸣骨子里的大家之风,出来挽救了两人尴尬的气氛。
“既然做了,就拿来吧。”
本以为自食其果,大哥不见得领情,她说不定会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走人,但最终,大哥却留下了她。
明云手忙脚乱地打开食盒,取出两道菜,一碗饭,一盘蒜苔炒腊肉,一盘豆芽炒鸡蛋,就是普通人家都能吃得到的家常菜,但是,他直直地站在桌子前,枉费他几岁就读过圣贤书,竟然已是无言以对。
这是他那个年仅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把身边丫鬟骂的头都抬不起来的庶妹吗?是那个一天到晚只知道打扮的花枝招展跟一群不入流的小姑娘到处招蜂引蝶的庶妹吗?是那个读书不上心头脑简单又趾高气扬的庶妹吗?
被姨娘养废了的明云,两只不沾阳春水,竟然有朝一日愿意下厨,当她最看不起的“灰头土脸”的厨娘,甚至能做出两道像模像样的菜来?!
这番场景,在别人身上或许不值一提,但吴鸣就算是做梦,也没有梦到明云有朝一日会变成这样……
“大哥,你,你尝尝看,我头一回做,炒焦了三盘……”明云欲言又止,紧张地结巴起来。
“放着吧,我会吃的,食盒我晚上再带回来。”吴鸣坐了下来。
明云见好就收,一溜烟地跑了,再后来,她给大哥风雨无阻地送了一整个月的午饭,每天都是两盘菜,一碗饭,大哥总是吃得干干净净。
或许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她给大哥做几个月的饭就能修复的,不过,她如果什么都不做,才是混账玩意儿。
其实,她的心里还藏着一个秘密,关于大哥的秘密。或许当真是把大哥当成唯一的亲人,就会更加关心对方的感受,她看得出来,大哥的心里有人了。
切身体会到大哥的好,哪怕他如今没有明家的背景,哪怕没有英俊的容貌,她依旧认为大哥应该得到一个很好的姑娘,这世上也应该有个姑娘可以仰慕大哥的才华,两人和和气气地成亲生子。
可是,当她看出来,大哥爱慕的人是谁之后,她的心情就变得复杂。
因为,那注定是一段永远不会开花结果的感情,就像是天边的太阳和月亮,是无法拥抱的。
她成为末等宫女有一阵子了,更瞧的出来,皇上跟皇后两人有多恩爱,不容任何人插足。
大哥他……好可怜。
她望向龙厉跨入门槛的俊长身影,再度重重叹了口气,但是也如龙厉所言,不曾通报一声。
再说这厢,龙厉正好奇为何屋内传来孩子的尖叫声,也想看看秦长安跟儿子私底下是怎么相处的,结果把门推开,就见着那一幕。
“呀啊啊……”龙羽在厚实的羊毛地毯上快速攀爬,叫的很开心,而跟他一起“赛跑”的,是什么鬼东西?
他的脸瞬间阴沉下来。
那团火焰,在他眼前一闪而过,而地毯的另一头,等着一孩一狐竞跑到终点的女人,则是秦长安!
“快!羽儿,你可以的!你就快追上小红啦!”二十岁的少妇叫的比孩子还要响亮。
得到了娘亲的激励,龙羽瞪着小短腿,爬得很利索,而火狐狸跑得更卖力,火红色的蓬松大尾巴,仿佛就是龙羽面前活生生的目标一般招摇着。
龙羽还不会走路,但爬得却很快,尽管有些歪歪斜斜的,甚至好几次还几乎跟野兽般不自觉地飞扑着,竟然连个跤都没跌,最终率先扑入了秦长安的怀里。
“咚!”火狐狸敏锐地感受到门口有了不速之客的体味,看也不看来人是谁,早已跳上窗户,敏捷地跳窗离开。
“呜呜啊啊——”龙羽不满小红中途消失,不告而别,嘴里叽里咕噜也不知道说着什么话,立刻转过身,小短腿缠着榻脚,居然真被他爬上去了,正欲踮着脚,推开窗户,学着小红一样跳窗的那一刹那。
一只手掌捞住那圆滚滚的身子,一把提着颈后的衣领,将胖娃娃提起来。
龙羽眨巴着乌黑的大眼睛,对上亲爹那双刷过冷芒的眉目,小子乐的放声尖叫,可惜脖子被人拎着,宛若小鸡仔般腾空,他的四肢挥舞着,宛若一只小乌龟在划水般有趣。
龙厉稳稳当当地坐在榻上,把小子随意地往榻上一丢,上头铺着柔软的垫子,不至于当真让孩子磕着碰着,他眯了眯黑眸,无声冷笑。“刚才屋里那只东西,可是火狐狸?”
“什么火狐狸啊?三郎,你眼花了吧。”秦长安眨了眨清亮的眼眸,佯装无事发生地靠坐在龙厉的身畔,揉了揉龙羽的脑袋瓜,话锋一转,成功地把烫手山芋丢给自己的儿子:“我可没看到,羽儿,你瞧见了吗?”
胖小子嘿嘿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