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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重生之红杏素娘-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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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元清以前来过将军府无数次,守门的小厮知道这位小姐的身份,那可是堂堂兵部尚书的女儿,将军的义妹,哪里敢升起阻拦的心思?
  就因为府里的奴才不敢得罪她,这才让人家直接登堂入室,下人胆小还情有可原,但谭元清登门拜访,竟然连拜帖都不下,未免太不懂规矩了。
  笑意微敛,女人细腻的指腹在桌面上轻轻叩了几下,“秋菊,你先带怡卿回东苑中歇息,我去见见谭小姐。”
  薛素走到正堂时,谭元清稳稳坐在八仙椅上。
  最近天气暖和不少,她换上了葱绿色的春衫,腰间挂了一块玉佩,发髻上插着一支珐琅银钗,妆容素淡,看着十分清丽。
  薛素的打扮全然不同,穿了一件绯红色的抹胸裙,外头配着月白色的轻纱罩衣,分不清是衣料更白,还是她的肌肤更为细腻,行走时馥郁的桃香浮动,这副乌发红唇的模样,说一句娇艳欲滴也不为过。
  将女人的模样收入眼底,谭元清微不可查的蹙了蹙眉,觉得这村妇果然没见过世面,不过稍有几分姿色而已,竟然如此张扬。
  心里这么想着,她嘴上说道,“嫂嫂,义兄在边关与匈奴厮杀,你身上却穿着如此艳丽的衣衫,怕是不妥吧?”
  “将军在行军打仗,我要是穿一身素衣,那才不吉利呢。”
  被噎的说不出话来,谭元清暗暗窝火,偏偏她自诩是高门贵女,不屑跟薛素争论,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对了,元清今日过来,可是有什么要紧事?”
  “过几日是我外祖母的生辰,到时候嫂嫂也一同过去可好?以前外祖母也见过义兄,听说他成亲了,便一直嚷着要见你一面呢。”
  要是薛素没记错的话,谭元清的外祖母是承恩侯府的老夫人,虽然侯府手中没有实权,但只听这个名字就能琢磨出味儿来,这家人深受陛下恩宠,轻易不能得罪。
  “老夫人六十整寿,我肯定是要过去的。”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谭元清面上露出浅笑,心里却呕得不行,带着这种村妇到承恩侯府,她少不得会平日里相熟的小姐妹嘲笑,偏偏这是母亲的吩咐,她也不敢违拗,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过来走一趟。
  鼻前嗅着桃香,谭元清双手搅动着锦帕,问道,“嫂嫂用的是何种香料,这味道还真不错。”
  薛素没有错过女人眼中的鄙夷,要不是谭正人品过的去,又是楚清河的义父,她还真不想跟谭家的女眷接触。
  暗暗翻了个白眼,她道,“不是什么名贵东西,用三月的桃花瓣,加上些蜂蜜调和即可。”
  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谭元清根本不愿意在将军府中多留,勉强坐了小半个时辰,才起身离开。
  转眼就到了承恩侯老夫人的寿辰。
  这天薛素起了个大早,春兰秋菊从立柜中拿了几件衣裳,问道,“夫人要穿哪件?绯红色的显气色,水蓝色这件显身段,都好看的很。”
  坐在铜镜前,她往掌心里倒了些花露,在脸上仔细匀开,又用螺子黛描了描眉,也没涂口脂,“蓝的吧,红的那件有点扎眼。”
  薛素心里清楚,有些女人的嫉妒心非常强,一旦看到比自己还要美丽的面孔,便会不由自主的生出恶念。
  看着那些人又羡又嫉的眼神,她虽然痛快,却不想给楚清河招惹麻烦,还是夹紧了尾巴,安生做人的好。
  换好衣裳后,谭府的马车已经到了门口,薛素掀开帘子,一眼就看到了谭家母女。
  “素娘见过义母。”
  比起心思外露的谭元清,谭夫人的城府深了不少,就算看不上她的出身,也不会露出一丝端倪。
  “最近好像瘦了些,即便清河不在,你也不能苛待自己,否则熬坏了身子,这怎么得了?”
  颊边微微泛红,薛素佯作害羞低下头,不着痕迹的把手抽了出来。
  好在谭夫人对她只是面子情,并没有多上心,过了片刻,车厢中便安静下来,只能听到三个女人的呼吸声。
  马车在路上走了两刻钟,就到了承恩侯府。
  薛素和谭元清先下了马车,一左一右站在谭夫人身边,今日侯府中来了不少女客,以前从未见过她,觉得面生的很,不由细细打量着。


第59章 谭家养的一条狗
  谭夫人轻轻拍着薛素的手,面带浅笑道,“元清的外祖母此刻就在正堂中,她性子慈和,素娘也无须太过拘束。”
  点头轻轻应和着,薛素心底却暗暗发笑。
  只凭着谭夫人跟谭元清的性子,她就不信这位老夫人是什么宽和大度之人,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哪敢掉以轻心?
  跟在谭元清身后一并进了正堂。
  有位穿着铁锈红衣裳的老妇人坐在八仙椅上,满头黑发精神奕奕,五官跟谭夫人有几分相似,面上虽然长了不少纹路,却比同龄人显得年轻多了。
  老夫人冲着薛素招手,笑盈盈问,“这就是清河媳妇吧?模样长得还真是标致,水灵灵的,就跟枝头的花骨朵一样。”
  脸上浮起飞红,她缓缓走上前,装作羞窘的低下头。
  正堂中坐了不少女眷,一开始众人并不清楚薛素的身份,此刻老夫人一开口,她们心里便跟明镜似的,面上也露出恍然之色。
  高门大户的女眷们早就听说了辅国将军成婚一事,他在老家娶的媳妇是目不识丁的村妇,还真是让人大吃一惊。
  谭元清的表妹是承恩侯府的嫡出小姐肖迎年,今年刚满十五,生的粉面桃腮,朱唇贝齿,左边脸颊上长了一个浅浅的梨涡,笑起来分外娇甜。
  此刻她俩站在一起,小声嘀咕着。
  “你怎么把薛氏带到府里来了,跟无才无德的村妇走的近,肯定会影响你的闺名,你今年已经十七了,难道不想定下一门好亲事?”
  肖迎年的话字字诛心,谭元清听着不由有些气闷,反驳道,“外祖母非要见薛氏,我有什么办法?她是楚瞎子的媳妇,就算咱们不喜这种粗鄙的村妇,也不能将人得罪死了。”
  手指抚着玉佩上柔软的流苏,肖迎年不以为意,“楚清河不过是你们谭家养的一条狗而已,你让他往东,他就不敢往西,薛氏又算得了什么?”
  见女人的脸色仍不太好,她继续道:
  “再说了,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楚清河老早就看上你了,当年要不是你嫌他成了废人,哪里能让那种货色捡了便宜?”
  “你这话千万不能让外人听了去,否则薛氏心里不乐意,挑唆楚清河跟谭家离了心,可就麻烦了。”
  肖迎年翻了个白眼,不由问了一声,“表姐,难道在你眼中迎年就是个傻子吗?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
  说着,她的眼神落在了薛素身上,细细打量着那张艳丽无比的脸,在察觉到自己的五官略微逊色时,肖迎年暗暗哼了一声。
  自打重生后,薛素的感官要比普通人敏锐许多,她怀疑是那颗融入腕间的桃木珠导致的。
  面颊往旁边偏了几分,她看见谭元清跟肖迎年站在一处,后者脸上挂着甜蜜的笑容,十分娇憨,要不是自己能清晰的感觉到这份恶意,怕是真要被女人糊弄过去。
  即便早就猜到这承恩侯府不是什么好地方,薛素此刻也不能提前离开。
  等到开席时,她跟谭府的人坐在一起,手中拿着筷子,慢条斯理地吃着面前的菜蔬。
  春衫轻薄,袖子也比冬天的小袄宽大些,薛素这么一动,左手腕上那颗红艳艳的痣立刻露了出来,肖迎年看到这一幕,眼神不由闪烁了几下,开口道:
  “楚嫂子,你腕上的这颗痣,长得跟守宫砂一模一样。”
  说这话时,她刻意看了谭元清一眼,两年前楚清河退婚一事,在京城闹的沸沸扬扬,在座的女眷没有不知道的。
  薛氏身上还有守宫砂,说明楚清河心心念念的女子正是谭元清,否则怎么可能成亲一年了,夫人还是完璧?
  扫了一眼众人晦暗不明的眼神,薛素撂下筷子,两指捏弄着微微凸起的红痣,有些懊恼的开口:“肖小姐误会了,这颗痣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跟守宫砂一模一样,我这个成亲一年的妇人,三番四次被人错认,简直羞死人了。”
  火辣辣的视线投注在自己身上,谭元清脸上的笑容不由有些僵硬,藏在袖中的指节因为用力过度,变成了青白色。
  她想要嫁入皇室,根本不愿意跟楚清河有半点牵扯,偏偏这帮人总是揪着当年之事,翻来覆去的一提再提,实在恼人的紧。
  饭桌上的气氛变的有些奇怪,不过还有几人主动应和着薛素,毕竟楚清河手底下掌握着几十万大军,一般人可得罪不起。
  这些人想要讨好薛素,而另外的人则打了别的主意。
  按说辅国将军成亲也快一年了,薛氏竟然还没给他生下一儿半女,像这种不会下蛋的母鸡,除了那张脸蛋看的下去以外,再无其他优点。
  家里头的嫡女不能为妾,但庶女却有一大把,要是运气好的话,生下了庶长子,岂不是将半个将军府都给握在手里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将军府家大业大,光陛下的赏赐就不计其数,有人动心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就连薛素头一回拿到库房的钥匙时,都被楚清河丰厚的家底给震慑住了。
  满屋溢彩流光的金银珠宝暂且不论,那些名家隐士的手稿字画,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将军府中之所以能有这些,是因为前朝时匈奴的铁蹄踏遍大半汉土,从世家大族中将珍藏多年的家私都给劫掠过去。
  男人是边城的将领,领兵打仗时,缴获的钱财直接充了军费,那些没人要的书册便由他自己收着,堆在库房中,越积越多。
  上辈子薛素跟着王佑卿,读过不少书,对前朝的那些文人墨客也有些了解。
  当初王秀才拿到了香山居士诗词的印本,都要特地来给她看上一眼,要是原本的话,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这些人虽然不知道将军府的库房中到底有什么,但也能猜到几分,态度自然热情的很。
  一顿饭吃的勾心斗角,薛素觉得怪没意思的,小手抵着下颚,百无聊赖的叹了口气。
  等到下人们将碗碟撤走时,她在堂中扫了一眼,发现隔壁桌坐了个姑娘,脸上长满了又红又肿的疙瘩,密密麻麻的,几乎挑不出一块好肉。
  顺着薛素的视线看过去,谭元清低声道,“那是宁远侯的嫡女陈云笙,他们一家子都是这副模样,就跟恶鬼那般恕!�
  听到这话,女人挑了挑眉,没想到这痤疮竟然是遗传的。
  承恩侯老夫人年纪大了,精力不济,宴席结束后脸上就露出了几分疲态,由丫鬟扶着去歇息了。
  堂中的女眷三三两两坐在一块,唯独陈云笙左右两侧的位置全都是空着的,没有人愿意搭理她。
  “瞧瞧那张脸,简直都快烂光了,是不是陈家人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恶事,才会导致一家子变成这副恶心人的德行。”
  “说不定真是报应。”
  “就是……”
  薛素耳中听着这些伤人的话,不由皱了皱眉。
  就算陈云笙脸上的痤疮十分严重,也不是她的错,凭什么要被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凌?
  女人突然站起身,缓缓走到了陈云笙身边,在后者诧异的眼神中,嫣然一笑。
  “我名薛素,是楚清河的妻子。”
  陈云笙怯怯点头,她自然清楚薛素的身份,眼前的女人就像一团火似的,艳色逼人,根本无法忽视,只要不是瞎子,哪有看不见的道理?
  “不知陈小姐可去过私馆?”
  “先前去过几回,但她们并没有办法祛除我脸上的疙瘩,这两年便去的少了。”说话时,陈云笙眼中流露出一丝黯然之色。
  从小打大,因为这张脸,她受到过不知多少嘲笑,那种感觉好像有人用锥子往心窝里戳,疼痛难忍,却又无力改变。
  她的性子本就懦弱,再加上被欺负的太久了,现在面对别人的恶语,都生不起反驳的心思。
  看到女人这副模样,薛素心里头升起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要是陈小姐信得过我的话,改日可以去颜如玉一趟,那间私馆中有一种香红饮,是用药材以及蔷薇花汁调制而成,对面部的痤疮有几分效果,即便不能完全消失,也可改善一二。”
  眼中含着两泡泪,陈云笙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还以为薛素跟那帮人一样,也在骗她。
  “此话当真?”
  “我为何要撒谎?”她反问道。
  陈云笙低着头,支支吾吾了好半晌,都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见此情形,薛素更加气闷,“你好歹也是宁远侯府的嫡出小姐,要是再有人折辱你的话,千万别忍着,否则她们欺负习惯了,根本不会收手。”
  她记得以前安宁村有个妇人,相貌丑陋,别人总是骂她,因为她不敢反抗,后来竟然用石头虐打。
  乡间的石块一个个都有拳头大,三两下就能将人砸的头破血流。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到一年,那妇人就直接去了,欺负她的人太多,也说不清究竟是谁将人害死的,此事没有人追究,渐渐就被人淡忘了。


第60章 香红饮
  薛素不想陈云笙也落得香消玉殒的下场,这才开口提醒了一句。
  站在不远处的谭元清看着这一幕,心头窝火,刚想上前将二人分开,就被肖迎年拉住了。
  “她俩一个村妇一个丑女,臭味相投聚在一块,你上前凑什么热闹?”
  “薛素到底是我带过来的,要是被别人看了笑话,母亲肯定会责怪我。”
  说起来奇怪的很,谭元清不怕威严正直的谭正,反而对慈和温柔的谭夫人十分惧怕,此事要是说给外人听,恐怕没有谁会相信。
  肖迎年手上的力气加重几分,斜了她一眼,“表姐,你都多大的人了,居然这么听从姑母的话,难不成你日后嫁人生子,还得事事听娘亲的不成?”
  女人话里的嘲讽不难听出,谭元清微微皱眉,只觉得这个表妹口无遮拦,越来越没规矩了。
  薛素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情景,她跟陈云笙有一搭没一搭的交谈着,虽然不知道这位陈小姐会不会去颜如玉,至少提点了一句,也能稍微安心些。
  过了一会,谭元清甩开了肖迎年的手,走到桌前,笑吟吟道,“素娘,眼下时候不早了,不如咱们先回去?”
  说话时,她还冲着陈云笙微微一笑,神情说不出的温和,好像之前那些嘲讽的话不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一样。
  “也好。”
  见天边擦黑了,薛素没有拒绝,快步往外走。
  上了马车,谭元清看到母亲在闭目养神,她忍不住开口道:“素娘,虽然陈小姐的遭遇有些可怜,但你也不必主动去亲近她,否则让别人见了,指不定会在背后说三道四,丢了将军府的脸面。”
  似是怕薛素不信,她接着道,“早几年陈云笙跟另外一位姑娘交好,后来人家受不了外头的闲言碎语,便给她写了封信,再也不见面了。”
  “人活在世上,情意二字最为贵重,那位姑娘因为别人几句话就将自己的好友舍弃,可见其人品不佳,陈小姐能及时认清此人的真面目,是天大的好事。”
  这话完全出自真心,薛素在乎家人,在乎朋友,除非被人主动背弃,否则她不会轻易辜负别人。
  被噎的说不出话来,谭元清用力咬着下唇,口中都尝到了丝丝腥甜味儿。
  她还想再说什么,却见谭夫人缓缓睁开眼,面上带着几分赞赏。
  “素娘想的通透,元清整日跟那些姑娘家呆在一块,竟然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还真是不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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