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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重生之军中才女-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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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草原里悠闲随意,怡然自得,却不知外面正闹得热火朝天。
  时间回到素衣阁发布会,袁婧夕要求和辛玥、唐胜男合照,毕业这么久,如今四年重逢,又都盛装出行,拍照合影势在必行。
  合照只有三人,袁婧夕拍照后,回去让邓小芹发了一张照片,将她P在合照中,修好后,发在了微博上。
  “曾经的302再聚首,猜猜谁是谁,猜中有奖。”四人的关系微博众人早已知晓,纷纷猜测几人的身份。有将邓小芹认成袁婧夕的,有将袁婧夕认成唐胜男的,但不管怎样,大家都没认错辛玥。因为她平时给人的神秘文艺小女孩儿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照片一出来,众人几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她,也凭直觉,猜出那是她。
  “气质优雅不浮躁,温婉可人又清纯灵动,原来小孩儿是古典美人。”这是他们大多数人的心声。
  302每个人都各有特色,且相貌出众,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们不变的友谊。于是这张普普通通的照片,因为四人的颜值和友谊而转发数万,给众人带来了名气,也给几人带来了坏处。


第二百一十一章

  照片被广泛传播,讨论最多的是辛玥的颜值。平心而论,剩下三人的相貌都不错,何况袁婧夕还是校花级的人物。
  “比不上。”袁婧夕耸耸肩,低头喝咖啡。几人现在在辛玥的画廊里,自打辛玥开店后,她们要喝咖啡就来这里,用唐胜男的话是:自家有店,何必去给别人送钱?
  袁婧夕说的比不上,自然是相貌比不上辛玥。如果是别人,从校花变成了陪衬,巨大的心理落差会让她们产生不平衡。但袁婧夕不,她一直都护着辛玥,以前辛玥还小时,她就知道小孩儿比自己漂亮,但心甘情愿当陪衬。
  辛玥的美,不带攻击性,大家只是单纯的喜欢、欣赏。而袁婧夕的相貌是明艳动人的,时艳时熟,与曹桂香一致,却比曹桂香更精致,美丽。
  每个人的审美观念不一样,有的喜欢清纯,有的喜欢成熟,有的喜欢妖艳,犯不着为他人吃醋。
  “小孩儿的电话还打不通吗?”唐胜男问。
  “打不通,一家都去内蒙了。”袁婧夕抿了口咖啡,眼睛看着某处,别有意味。
  “恶趣味。”邓小芹损了一句。
  “我乐意,哈哈。”不管怎么说,她今天就是高兴,“原来小孩儿才是我的终极武器。”
  咖啡厅的另一端,有一女子带着墨镜和口罩站在墙壁旁,高傲冷漠不近人情。店员想过去介绍,被她一口拒绝了。
  这人就是曹桂香,她是因为辛玥在网上被传的热度,而坐不住前来观察敌情了。
  前晚那个男人去她那里,正好她正在看302的合照,男人在她身后不知站了多久,突然出声,“中间这个女人是谁?”
  曹桂香心扑通扑通的跳,不好的预感产生,转头自然笑道:“网上最近流传很火的一张照片,怎么你看上她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挑衅有些妖媚还有一些嫉妒。
  “吃醋了?”男人低头看着她,眼里深邃无底。
  “没有,”曹桂香叉了网页,转过身去,潇洒道:“我有什么资格吃醋?你喜欢谁是你的自由。”
  这不在意的态度一下子引起了男人的征服欲望,他从背后抱着她:“啧啧,还说不吃醋,我就问一句,你就不高兴了?”
  “没有不高兴,”曹桂香道:“你未婚妻都不吃醋,我为什么要吃醋?”
  “我每天都在你这里,你还担心什么未婚妻?”男人对着她耳朵呵气,感觉到她身体一颤,满意的笑了。“还不伺候我上床?”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但曹桂香心里却不安。男人都喜欢美人,辛玥这么漂亮又有身份的女人,不管她承不承认,事实就是比不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一位悲观又自卑的人,偏偏觉得自己是重生的,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是她的陪衬。
  原本以为,未婚妻才是女二号,没想到女二号另有其人。曹桂香心中警惕:辛玥这种有钱有势有财还单纯无脑的女人,这个设定可比自己狠多了,完全是女二号的设定。
  自卑的人最容易自负。
  所以今天她来这里,只是为了观察敌情,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小姐,请问一下,这个是苏玥月的作品吗?”曹桂香找来员工问。
  “是的,您可以看右上角的红章。”
  曹桂香点头:“给我三副,一副国画,一副油画,一副大字,刷卡。”
  这副买白菜的模样,让员工不喜,“抱歉小姐,店里就这一副油画了,苏小姐的画如今都得提前预定。”
  曹桂香看了她一眼,心中得意,就喜欢她这种看不惯自己,又无可奈何的模样,“那就这一幅吧,刷卡。”
  员工带她结了账,又送她出去,整个过程没有一丝不满。
  “小孩儿御人有术啊。”袁婧夕感叹,若是在她店里,这种人直接骂出去了。
  唐胜男点头,深有体会:“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一直与她不对付了。”
  “是她跟我不对付,”袁婧夕纠正,“她那人,就看不得别人比她好。”
  辛玥对外面的境况一无所知,来了内蒙,她就没给手机充电,如今已经关机了。
  陆林已经回了军区,陆司令一行人过几天才会回去,苏庭云让人把老者送的东西带过去给司令夫人,他带着辛玥去了库布其沙漠。
  这次不是荒野求生,苏庭云准备充分,租了骆驼,买了帐篷等沙漠必用物品。东西很多,但都是必需品,一切只为不让丫头受苦。
  站在沙漠边上,黄沙满地,一层层,波澜壮阔,辛玥有些遗憾没有带相机来。如果将这些景色拍下来,哥哥一定会喜欢。
  似乎了解她心中所想,苏庭云从骆驼背上拿出一台相机给她,“我让人带来了。”
  “什么时候?”辛玥惊讶。
  “昨天。”


第二百一十二章库布齐

  库布齐沙漠是一片被人为改造过的沙漠,有公路和植被,有水源,有住户。又因为它的地理位置,龙卷风、沙尘暴等恶劣自然灾害几乎没有,堪称最安全的沙漠。
  苏庭云两人选择远离公路,专门走黄沙区。苏庭云牵着骆驼,看小丫头兴奋好奇的打量四周黄沙,她的眼睛像诗歌,里面有无穷的韵味和生命力。
  库布齐沙漠的植被是将柳条织成网状,然后中间种其他树枝,锁水控沙。
  “我觉得,把沙漠建成绿洲的人很伟大,”辛玥道,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从完成到现在需要几十年,而且能想出这样的方法,也需要头脑。
  她的头被头纱罩住,又带了口罩,只有一双眼睛看着自己,专注有礼貌。苏庭云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爱怜的摸着她脑袋,她总是这样,尊重并接受自己做的决定,且不管在哪里都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现在有许多灵感涌入我的脑袋,我得将它们写进作品。”她说着拿出相机开始拍照,这样写的时候才不至于忘掉。
  她拍照,苏庭云就停下来等她,他手里牵着两条骆驼,一条装着两人的所有物,一条是给她准备的。
  库布齐沙漠安全性很高,尽管如此,苏庭云还是安排了车在公路上跟着,以防万一。
  后来证明,他的这个选择,无比正确。
  “碍,这是什么?”辛玥突然低头,在地面上看见一条软软的东西,应该是昆虫。
  “别动,”苏庭云视力好,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蜥蜴。”
  辛玥抬起脑袋,“有毒吗?”
  “没毒,”苏庭云笑,“但会咬人,尤其是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后面一句是他自己添上去的。
  “哦,”辛玥站起身,“苏老师真厉害。”
  苏庭云摸了摸鼻子,她柔情似水,感觉自己说什么都会信。难怪李子豪会说她是呆子。
  呆子其实不呆,而且心明眼亮,只是信任他们罢了。
  时值星座说流行于世,有一天辛玥看微博,发现自己是双鱼座,而苏老师是天蝎座。微博上说天蝎男与双鱼女最配,一个冷漠专情,一个柔情似水,是以柔克刚中的典范。
  辛玥将这个说给苏庭云听时,他不以为然。世界上那么多人,怎么能笼统的分为十二类,环境才是影响人的根本。
  此时,苏庭云从回忆中醒来,觉得星座也不全是说谎。但,他突然想起一点,李子豪与自己同一天生日,算起来也应该是同一个星座。
  “他与丫头一点也不配”,他如是想,“星座果然不可信。”
  “苏老师,那边有人。”耳边响起辛玥的声音。
  苏庭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那是一群二十到四十岁不等的成年人,男男女女在一起。大家兴致高昂,后面背着一方锦旗,一行人说说笑笑,不断前行。
  “应该是驴友。”导游不走这条路。
  那群人显然也注意到了两人,带头的过来询问他们要不要一起。
  “不用。”苏庭云淡淡道。
  那人看了一眼他的模样,有些愣,再看到辛玥时,眼里的惊艳掩饰不住。
  苏庭云皱眉,将辛玥刚刚取下的口罩给她重新戴上。
  男人再没有眼色也反应过来了,抱歉的笑了笑:“对不住,我只是觉得这位小姐有点熟悉。”像是在哪里见过,但他搜遍脑海也没找到。
  “那我们先走了。”男人说着离开,他们一群人精力充沛,走得快,不像这两人,真的是来度假的。
  男人走后,辛玥摸着自己的脸,笑眯眯对苏庭云道:“我可能生了一张大众脸。”
  “走吧,”应该是男人都喜欢的脸。
  见色起意是男人天性。
  那男人带领着一群人离去,走出百来米后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是她,白铃兰。”
  最近网络上流传最广的一张图片,是302的合照,微博、空间都有人转载,辛玥的容貌与气质被人称赞。无独有偶,昨天下午又有人在网上发布了一组照片,其中一张就是她穿着蒙古袍,骑在马上,低头浅笑的照片。
  这张照片署名“白铃兰”,被许多女生拿来做头像。
  辛玥与苏庭云对外界的事情仍然一无所知,两人在沙漠中走了一个小时,辛玥便开始体力跟不上。
  苏庭云将她抱上骆驼,有进步,没有登山杖,还能在沙漠中走一个多小时。
  “苏老师,你也上来吧。”辛玥叫他,这匹骆驼是那里最大的一匹,配有鞍,能坐两人,虽然会挤。
  “你坐吧,我不累。”苏庭云笑笑,这丫头最会心疼人,“渴了吗?”走了这么久,也不见她哼一声,以往在跑步机上跑几分钟就开始喘气。
  “有点,”说起这个,辛玥脑袋一转,“苏老师,我们把后面的东西移一些到前面,这样我们两人都有骆驼了。”
  “我不累,”苏庭云去后面给她拿了一瓶水,打开盖子递给她。他体力好,而且,两人走走停停,哪里会累。
  “你先喝。”辛玥不接,沙漠中水资源珍贵,两人共用一瓶,不能浪费。
  喝完水,骑上骆驼,速度快了两倍。
  有人说,爱一个人就与她一起去沙漠旅行,因为那里风光独特,整个世界只有你们两人;如果恨一个人,也带她去沙漠,因为那里条件艰苦,最能折磨人。
  苏庭云两人来沙漠,不为挑战自己,仅仅是想让她看看这世界上不同的风景。
  苏庭云是了解她的,她看似听话懂事,受规矩束缚,实则自由随和,无拘无束。她想旅游,想看遍世界上所有的风景,走遍世界上每一寸土地。然后画下足迹,写下感悟。
  而这些事情,他都能陪她一起做。
  苏庭云的时间,百分之六十都在工作,百分之二十是跟她一起吃饭,剩下百分之二十是与她一起睡觉。而那百分之六十的工作时间中,大部分还是为了锦荣。他自己的家族,这么多年所有结构都已确立,若非大事,一般不需要他插手。
  所以他的时间,说到底,都是为了她。


第三百一十二章情趣

  仿佛又回到了“情侣荒野求生”的时候,只是这次后面跟了几辆车。中午苏庭云找了一片有水的区域吃饭,自然是现成的东西,加热就能吃。
  “这个肉,”辛玥尝了一口,“是这里的吗?”她从来没吃过。
  “鹿肉。”
  “鹿肉?”那她应该吃过,只是与这个肉质不一样。
  “我让人去找的,”苏庭云道,养殖的鹿肉,野生的鹿肉是国家级保护动物。
  原来如此,辛玥低头吃饭,苏庭云准备的菜,精细均衡,而且很新鲜。
  下午太阳小一些了,辛玥上了骆驼,被苏庭云牵着前行,她为他担心,可后者却如闲庭散步一般自在。渐渐的她便放下了心。
  这片沙漠占地广,以沙丘为主,听人说徒步走需要三天。中途两人碰见过那群驴友的脚印,苏庭云刻意避开那群人,两人单独出行。
  辛玥在骆驼上的时间少,她大部分时间会与苏庭云一起走,两个人的旅途才不会孤独。
  走了一天,一双鞋到处都是泥沙,有的已经磨掉了颜色。辛玥很庆幸自己听了苏老师的话,来之前换了鞋子。
  到了黄昏,景色迷人,两人又停了下来。太阳还在地平线以上,天地通红一片,被风吹成一层层的沙丘在红光下,显得格外美丽。
  辛玥拿出相机开始拍照,认真专注,苏庭云将手放在她肩膀上,透过相机看外面的景色,两人在夕阳下相互依偎。
  想着她一时半会儿也拍不完,苏庭云索性开始搭帐篷。
  当太阳最后一丝余晖消失时,辛玥回过神来,苏庭云的帐篷已经快搭好了。她将食材拿出来,用酒精锅加热。
  此时天已经黑了,辛玥打开头灯,做好一切便开始给苏庭云照亮,等两样东西都弄好,两人才开始吃饭。
  “这样走,也许三天的路程,我们需要五天才能走完。”辛玥道。
  苏庭云道:“走不完也没关系,你要是累了,我们可以现在就回去。”他原本就没想着要走完这片沙漠,只是看这丫头的兴趣。
  “哪里能半途而废,”辛玥想走完这片沙漠,但没考虑到自己的体质。
  所以未免中暑,晚上苏庭云拿了药让她喝,她眼睛都不眨立马喝了下去。从小喝这些都习惯了,只是那是中药或者药膳。
  吃完饭,又洗漱,餐具放在一旁,第二天会有人来收。
  辛玥进了帐篷,里面铺有防湿垫,不用担心蛇鼠等问题,睡袋是双人的,辛玥先进去。苏庭云进来时,就见她睁着眼睛翻看刚才的照片,删删减减。
  “这两张我觉得差不多,”她说,“苏老师帮我看看选哪张。”
  “右边那张。”
  辛玥拿过去看,果然觉得右边的好看。
  “这组呢?”她问。
  “第二张。”苏庭云配合,感受到她的呼吸尽在耳边,心开始躁动,偏偏她没有感觉,依旧拿着手机靠过去,问他哪个更好看。
  “你最好看,”苏庭云终于忍受不住,拿掉她的相机,低头亲吻。七天没见,清水生活也过了将近十天,对于欲望正盛的男人来说,太折磨。
  他的吻深入窒息,带着浓厚的欲望,手也不断侵袭,辛玥阻止他,煞风景提醒:“苏老师,这里是沙漠,不能洗澡。”
  苏庭云手一顿,兴致不减,“不做最后一步。”
  不做最后一步,需要两人极大的克制力。辛玥原本是清心寡欲的一个人,到最后却被他撩起了火,她呻吟了一声,听得苏庭云更加心火难耐。
  许久之后他从她身上下来,恨恨道:“真想现在就带你回去。”
  辛玥“噗呲”一笑,这样的苏庭云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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