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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反派公敌[综武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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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他又开始奔波。
  只是今天下雪了,所以他允许自己放松片刻。他走进一家客栈,又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打算静静地观赏这一趟人生中遇见的第一场雪。
  今天的客栈很普通。来往的都是普通的江湖人、普通的百姓,没有阴谋、没有追杀,也没有埋伏。普通得想让人夸它可爱。
  甚至还有更可爱的事降临在沈清盛身上。雪花难道能带给人好运?在看到“小李探花”李寻欢的那一瞬间,沈清盛的满足感突然达到了巅峰,他实在是一个非常容易被满足的人。
  因为大雪,所以来客栈避风雪的人不少,大堂中几乎没有了空位。眼看着李寻欢带着他的侍从经过他身边,沈清盛马上站起来招呼他们同自己拼桌:“李大哥!”
  自己师父与老李探花是朋友,所以他与李寻欢应该是同辈。
  李寻欢此时刚入关不久,他不曾想到自己已经退出中原武林十多年,世间竟还有人记得他的相貌、他的名字,而且还是这么年轻的一个人。李寻欢一向是一个爱交朋友的人,所以他当即应了沈清盛的话,停下来坐到了他身边。
  只是他还没同沈清盛说上话,一边他的侍从铁传甲就惊道:“兵器谱第四!‘剑圣’沈清盛?!”
  沈清盛比他还惊奇:“什么兵器谱?什么第四?”
  为什么要叫他“剑圣”?就因为他名字里有个“盛”字?
  李寻欢也有些吃惊,以他的眼力,自然能看出沈清盛是一个高手,但没想到对方年纪轻轻,竟已被武林中人封作“剑圣”。
  铁传甲看了眼李寻欢,见他点了头,才接着解释道:“江湖百晓生每年都会重排兵器谱,从刀枪剑戟到斧钺钩叉,只要是江湖人使的兵器,就会被他排进谱中。”
  沈清盛听了他的解释后反而觉得更奇怪了:“兵器为何还要分高下?”
  就算是一块破铜烂铁,落入绝世高手的手中,都能发挥出神兵之利,相反,若是将一柄绝世宝剑赠给一个不懂武功之人,那么这时的宝剑可能还不如一块破铜烂铁。所以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
  李寻欢忽然发现对面的沈清盛很对他胃口。只因若是换做别的年轻人,有朝一日听到自己位列江湖兵器谱第四,一定恨不得早日宣扬得天下皆知,而不说沈清盛本人好似对这件事毫不关心,现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反而能一眼看穿本质,实在是一个通透的年轻人,通透得可爱。
  因此,李寻欢笑道:“所以百晓生在兵器后面加上了人名。”
  铁传甲补充道:“您既然排第四,那就说明您是当世剑客中最出彩的一位,但要论武功,却还是比不过兵器谱上的前三名。”
  接着,他自豪道:“顺便一说,我家少爷在兵器谱上的排行正好高您一位。”
  “哦?不知前两位是什么人物?”沈清盛也被他勾起了好奇心。
  “排第二的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他的兵器是一对子母龙凤环,排在榜首的则是传说中的天机老人,他使的是如意棒。”
  沈清盛了然:“所以这兵器谱实际还是高手榜。”
  李寻欢点头称是。
  “但我另有一事不明,”沈清盛接着问道,“百晓生怎么就认定我是当世剑道魁首?不说别的隐世高手,光是西门吹雪、叶孤城这二人我就没有把握能胜过他们。”
  说完,他还颇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更何况,“剑圣”这个称号,怎么听怎么欠揍。
  铁传甲又道:“百晓生排兵器谱时看的是过往的战绩,所以不管他们二人实力如何,以目前来看,还是打败独孤一鹤、杀死石观音的沈大侠您更胜一筹。”
  “沈小兄弟杀了石观音?”李寻欢在关外生活多年,对石观音这个女魔头知之甚深,只是她从未找过自己麻烦,所以他也没去找她的麻烦。没想到他前脚刚出关,后脚就听到了她的死讯,而做成这件事的人如今就坐在他对面。
  “我原想与您汇报这件事的。”铁传甲的语气中带有自责。
  李寻欢挥了挥手,道:“无碍。”
  沈清盛却很在意这个消息。他与独孤一鹤的比试是在阎府的云水阁中进行的,在场的只有寥寥几人,且都不是多话之人,另外的当事人独孤一鹤又是一个极为骄傲的人,想必他也不会到处宣扬这件事。
  而面对石观音时,又只有他和楚留香等人在场,更别说石观音的老巢位于大沙漠腹地,恐怕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进到那里面。就算他们看到石观音尸体上的剑痕,从而推断出是自己给了她致命一击,但短时间内,他们是怎么将这个消息放出来的?为什么要帮他扬名?
  以上两点,沈清盛想不明白。
  但今天本该是可爱的一天,所以他选择暂时抛开这些烦恼,转而说起了另一件重要的事:“说了这么多,在下似乎还未自我介绍。”
  “‘剑圣’沈清盛?”李寻欢笑问。
  沈清盛干咳一声,道:“在下沈清盛,家师沈浪、王怜花。”
  李寻欢愣了愣,面上也不禁带上几分惊愕之色,只是过不久他就又笑道:“理应如此、理应如此!”
  只有这样的师父,才能教出这样的徒弟。
  说着,他举起酒杯,叹道:“当浮一大白!”
  不等沈清盛说话,他已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喝酒本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沈清盛看李寻欢的表情、听他的语气,判断出他现在的确很快乐,但对方的身体似乎不允许他享受这种快乐,因为李寻欢在喝完这杯酒后就一直咳个不停,撕心裂肺地咳。
  虽然他也算是个大夫,但他此刻绝不会多说一句类似于“为保重身体,李大哥最好还是别再喝酒了”这样扫兴的话,因为他知道,有的人,你要他不喝酒,比要他去死还难。眼前的李寻欢显然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他什么也没说,只静静地端起面前的酒杯,同样一饮而尽。
  李寻欢显得很高兴,也因此,他咳得更厉害了些。
  等他终于平静下来,沈清盛接着刚才的话说道:“家师当年曾托付给李大哥一本武功秘籍,不知大哥还记不记得?”
  李寻欢已数不清这是他今日第几次的错愕,只听他道:“我手中并无尊师的武功秘籍。”
  沈清盛惊咦一声,道:“秘籍名叫《怜花宝鉴》,家师说他当日将之交给了林诗音林姑娘,托她转交给你。李大哥没收到吗?”
  林诗音。
  李寻欢一听到这三个字,就又撕心裂肺地咳了起来,他一边咳,一边不停地喝酒,喝得越厉害,也咳得越厉害。
  沈清盛见过很多温柔的人,无情、陆小凤、花满楼、楚留香。。。。。。这些人在他看来都是温柔又可爱的人,但他从未见过李寻欢这样的人,只通过他的眼睛,他就感受到了他的温柔,温柔而多情,情到深处只将自己永远地困在了那里,不管有多痛苦,他都温柔到不愿挣脱。
  情之一字,自古无解,尤其困住李寻欢的还是沈清盛最难懂的爱情,所以他只能转过视线看向窗外飘飞的雪花,雪花是自由的,风是自由的,幸好,他也是自由的。
  不知过了多久,李寻欢终于又平静下来,沈清盛看着他,他也看着沈清盛,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李寻欢眼角的皱纹好似更深了一些,藏着深深的疲倦与哀伤。
  李寻欢叹了一声,道:“我不曾听她提过这件事。”
  在这件事上,王怜花没必要骗自己的徒弟,而沈清盛也不可能骗他,所以李寻欢想,林诗音不知为何私自扣下了这本秘籍。
  而这,只能是他的错。
  所以,他站了起来,朝着沈清盛深深一揖,道了声:“抱歉。”
  李寻欢虽然看起来又落魄又憔悴,但他行礼的动作却很流畅很快,沈清盛心知自己横竖都避不开对方的这一礼,于是也站了起来,一揖到地,起身后方道:“不知可不可以麻烦李大哥帮我从林姑娘那里取回秘籍?实不相瞒,此次我出来行走江湖,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帮师父他取回这本秘籍。”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李寻欢终于又坐回到他的座位上。
  见此,沈清盛不由得舒了一口气。
  今天果然是可爱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石观音之死是谁宣扬的应该很好猜吧?


第27章 花满心时亦满楼
  越往南走,天空越高,也越温暖。
  “敢问,可是剑圣当面?”
  一个陌生人突然拦住了沈清盛的去路,他看起来很年轻、很干净,穿着一身和沈清盛样式差不多的黑衣,腰间挂着一把剑,脸上带着一个清澈的微笑。
  看上去又是来找他比剑的。
  沈清盛突然很好奇,假如现在被排进兵器谱的是西门吹雪或叶孤城,这些年轻的剑客还会不会前赴后继地赶着来挑战。
  也许他该学一学西门吹雪。
  今天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因此沈清盛只冷着脸说了两个字:“不错。”
  他现在已经能很好地适应“剑圣”这个称号,这要多亏这段日子接二连三来找他比试的各类剑客。
  不知今天来的又是哪一类。
  但接下来的发展却和他想的不一样。
  那人听到这冷冰冰的两个字后,脸上的笑容反而逐渐扩大,显得十分惊喜,接着又给沈清盛行了一个礼,激动地说道:“在下华山弟子应千山,家师柳烟飞,一路听过许多关于前辈的事迹,如今听闻前辈现身于中原一带,特地赶来一睹前辈风采。”
  眼前人明明和他差不多大,却一口一个前辈地叫着,继“剑圣”之后,“前辈”二字又成了沈清盛一时难以接受的称呼。
  因此他继续冷着脸道:“不必叫我前辈。”
  虽然应千山说他是华山弟子,但沈清盛今天只想做一回冷酷的“西门吹雪”。不然人人都觉得他好商量,继续没完没了地找他比剑,他可不想过这种水深火热的生活。
  谁知应千山困惑道:“我大师伯与您平辈论交,按理说您就是我的前辈。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我师父也曾讲过,江湖中人尤重礼节,遇到武林前辈时务必要先行礼,不然他们一个不高兴,我这条小命就没了。。。。。。”
  “前。。。前辈?!”应千山突然感到自己颈间有一线刺骨的寒意,这一线又迅速蔓延,蔓延至他全身,甚至浸透了他的心脏。
  与其说是寒气,不如说是剑气,沈清盛的剑气!
  “我现在就很不高兴。”沈清盛冷冷地说道。
  接着,他又问应千山:“你是来找我比剑的?”
  应千山还未回过神来,因为他实在想不明白,沈清盛的剑还好好地收在鞘中,连剑带鞘正挂在他腰间,他的手中明明无剑,为何他周身会有如此森寒的剑气?
  沈清盛就站在应千山对面,冷冷地看着他,又好像没在看他。
  过了一会儿后,应千山才怔怔地说道:“不是,我只是。。。。。。”
  笼罩着他的寒意忽然消失了,就在他刚说出一个“不”字的时候。与此同时,沈清盛的人也凭空消失,周围没有雾也没有风,有的只是和煦的阳光,应千山却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西门吹雪”的冷脸实在好用,再配上那句“你想知道石观音是怎么死的吗?”,沈清盛一直走到岭南,路上都没再出现突然跳出来找他比剑的江湖人。
  五羊城。
  沈清盛终于来到了五羊城,花满楼现在就在城中最大的客栈等着他,他已等了有小半个月了。
  只是沈清盛刚一进城,就又被一个陌生人拦了下来。
  他看起来也很年轻,也很干净,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衣服,脸上时时刻刻都挂着一个亲近的笑容。
  原来不算是陌生人。通过他的装扮,沈清盛已认出来这是王芳斋的伙计。
  他的语气很着急,脸上的笑瞬间变得比哭还难看:“少爷!小人终于盼到您了!店里出了大事了!”
  沈清盛很疑惑,王芳斋的事一般是由总掌柜王方处理的,只有在发生大事,他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才会来找他。而王方一向是一个很有主意、很乐于为主人家分忧的人。
  他任由伙计带着自己一路前往王芳斋位于五羊城的分店,他不必主动问什么,因为到了店后,掌柜的一定会给他一个解释。
  五羊城分店的掌柜是一个中年人,但他保养的很好,看起来就像三十出头,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很讨女人喜欢,长得的确是一副脂粉店老板该有的样子
  店里今天没有开门做生意,看来是真的出了很大的事。
  “出什么事了?”沈清盛问道。
  掌柜恭敬地把沈清盛请到库房,答道:“回少爷,店里遭了贼了。”
  沈清盛不解,这听起来好像是一件很小的小事。
  于是他又问:“可有人伤亡?丢了什么东西?”
  掌柜答道:“谢少爷关心,无人伤亡。店里共丢了十二万两现银,并几盒香粉、花露等女人用的东西。”
  这下沈清盛更不解了:“小偷是个女人?”因为一般的贼是不会偷这些东西的。
  掌柜摇头道:“回少爷,属下不知道,他当晚只在库房内留下了这件东西。”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沈清盛。
  是一块缎子,大红色,上面绣着一朵黑色的牡丹花。缎子滑滑的,摸起来就像女人细腻的肌肤。
  但沈清盛还是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把自己找来,于是他又问道:“可有报官?”
  掌柜答道:“回少爷,报了。由金九龄金捕头负责此案。”
  沈清盛奇道:“王芳斋的面子有这么大?竟能请到金九龄?”
  金九龄是沈清盛为数不多知道的江湖人之一。当日霍休伏诛,无情因“十三凶徒”一案需要马上奔赴陕西,所以将查抄青衣楼的任务交托给了金九龄。
  金九龄在六扇门中的地位仅次于四大名捕,所以当他听到由金九龄负责此案时才会做出如此反应。
  掌柜又摇头,道:“回少爷,不是王芳斋的面子,而是平南王府的面子。”
  沈清盛更奇:“此事跟平南王府又有什么关系?”
  掌柜答道:“回少爷,月前时值平南王妃生辰之际,王府宝库却遭盗贼光顾,他不但偷走了宝库里的十八斛明珠,还刺瞎了王府总管江重威的一双眼睛。”
  “金捕头与江重威是好友,而且这个贼胆大包天,偷了王府的东西,所以六扇门就派了金捕头调查此案。”
  沈清盛终于听懂了:“难道王府的那个贼也在偷完东西后留下了一块大红色缎子?”
  掌柜点头,道:“回少爷,是的。不仅如此,在这短短一个月内,他还劫了镇远镖局保的八十万两镖银、华玉轩珍藏的七十卷字画。。。。。。”
  “镇远镖局的三十六名镖师、华玉轩老板华一帆等人都被他刺瞎了双眼。”
  沈清盛又觉得奇怪:“照你这么说,咱们店里不仅没人受伤,而且就连丢的东西都比别人的少,比别人的古怪。”
  观他行事作风,实在不像是一个会来偷女人脂粉的人。
  掌柜又点头,道:“回少爷,少爷明察秋毫。”
  “据闻那绣花大盗,”说到这里,掌柜顿了顿,换了个词,“那个贼无人知晓是男是女,只知道他满脸大胡子,穿一件紫红色棉袄,喜爱绣花,尤其喜爱在大红色缎子上绣一朵黑色牡丹花。”
  沈清盛又听懂了:“所以当贼在咱们店里偷完东西,又留下这块缎子的时候,你们就猜测是绣花大盗出的手。”
  接着他又补了一句:“而且推断出他极有可能是个女人。”
  掌柜点点头,道:“回少爷,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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