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小锦鲤-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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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了解魏琳琅,知道他不是无的放矢的人。都说母子连心,要是母狼真的出了什么事,魏琳琅第一时间就会发现。
“妈妈,究竟出了什么事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我心里难受。”魏琳琅蹲在母狼面前,双手抱住它的脖子,声音有点闷闷的,“我刚进来就感觉不对,心里头沉甸甸的,就像有块大石头压着。”
他直觉是母狼出了什么事,可到跟前一看,母狼身体好好的哪有什么事?但他还是有些不安。
母狼舔了舔他的手,低声安慰两个孩子。
见魏琳琅平静下来,母狼站起身径直往山谷外面走,它的速度不快,明显是顾及着两个孩子。
顾瑾玉牵着魏琳琅的手悄悄跟上,见母狼越走越远,很快离开熟悉的区域,她不由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这是一片无人踏足的原始森林,从这里走到森林外围,就算以最快速度走直线也得花费几天几夜,山里的猎人即使迷路走个十天半月也走不到山谷。
母狼带着两个孩子七拐八拐的,很快来到一处地势隐秘的山崖下,抬头往上看,两块如尖刀般的巨大山峰交叉而立,最底下留有一条狭窄的缝隙,仅供一人通行。
顾瑾玉原以为他们要从这条缝隙穿过去,到达另一座山,可直到钻进缝隙才知道,这里面另有乾坤。
“哇!这是地道!”越往里走光线越暗,地势也逐渐降低,显然不是穿过山峰那么简单,顾瑾玉好奇地左顾右盼,满脸都是兴奋,“真的是地道,就跟电影里演的那样!”
“小心看路!”魏琳琅一只手撑着山壁,另一只手扶着顾瑾玉,免得她一不小心就撞到石头。
母狼的夜视能力非常强,乌漆墨黑的环境对它没有任何影响。魏琳琅和顾瑾玉因为种族的关系不像母狼那么天赋异禀,但他俩好歹跟着母狼混过几年,虽不能达到如履平地的程度,但也不是两眼一抹黑。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但从体力上的消耗来看,应该是走了一两个小时,才终于看到光亮。
丝丝光亮从上方倾泻而下,将周围的环境照得一清二楚,顾瑾玉这才看清自己身处何方。
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天然溶洞,溶洞上方是成千上万的小孔,光就是从这些小孔里透出来的。密密麻麻的小孔就像一个大蜂巢,这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实在令人叹服。
溶洞的尽头是一汪清澈见底的池水,母狼蹲坐在池边,示意两个孩子下水。
春末的温度不高不低,但还不到下水的时候。可这里的池水不知怎地冒着氤氲热气,水温暖暖的,虽不如山谷里的温泉那么热,但也不凉,刚好合适。
魏琳琅二话没说,脱掉衣服就跳下去,“噗通”一声,他直接沉入水底。
顾瑾玉还有点犹豫,她很少下水,即使去海岛捕捞鱼虾也是能不下水就不下水。就算下水也有大鱼带着,她骑在大鱼身上,就跟坐船一样。
她脱掉外套,小心翼翼伸出腿,就在这时魏琳琅突然冒出水面,差点吓她一跳。
“姐姐快下来,下面有通道连往另一边!”魏琳琅的声音里带着隐隐的兴奋,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另一边是什么地方?”顾瑾玉看向母狼,这里是母狼带他们过来的,它肯定有自己的用意。
以前母狼从不让他们去离山谷太远的地方,最多只能在附近的森林里遛遛。
顾瑾玉知道山谷才是母狼的领地,离得太远肯定会有危险。
“噗通”一声,母狼也跳进水里,它要带崽崽去看他的出生地。
顺着地下河流,两人一狼顺利到达另一座山,尽管这里依然没有人类踏足的痕迹,但按照母狼的说法,这里离人类已经很近。
翻过这片青山,就能到达母狼以前的领地,那里偶尔也有人类出现,但很少见,人类一般不会进入野兽出没的区域。
“嗷……呜……”母狼站在一块巨石上,对着远方仰头长啸,它说,它就是在自己以前的领地附近捡到魏琳琅这个人类小崽崽的。
它就是想带孩子过来看看,让他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
回到山谷后,母狼破天荒地跟着两个孩子出了山谷。
他们出去时已经很晚了,屋子里静悄悄的,两人一狼正准备偷偷出门,就听背后传来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狼珏,狼珏回来啦!”
伴随着“蹬蹬蹬”的脚步声,母狼感觉自己的后腿被人紧紧抱住,并用软乎乎的脸蛋在自己腿上使劲蹭。
“狼珏狼珏,你不要走啦,家里有好吃的,养得起你!”顾瑾华睡了一下午,刚醒过来就恍惚看到家里的狼珏。见狼珏要跑,他赶紧翻下床追上去一把抱住,这样它就不会跑啦!
说起狼珏,自从高桥工艺美术品厂建起来后,沈树枝就不乐意让狼珏和它媳妇儿给以前的合作社看大门了。再加上狼珏日渐长大,它那个体型足以傲视全大队的狗,大家伙儿见了都怕。
狼珏不上班以后呢,它也不整天待在家里,大半时间都进了山,自己捕食自己养媳妇儿,也不要沈树枝管了。
沈树枝刚开始还伤心过一阵子,后来听说大队有不少人家的狗都被药死了,药死的那几条狗还都是长得特别凶猛的体格,沈树枝也有点害怕,怕有人拿药毒死狼珏和狼雪。
慢慢地她也看开了,她觉得狼珏是条有灵性的狗,既然它喜欢在山里待着,那就让它待着吧,只要晚上回家就好。
但从前两年开始,狼珏也不常回家了,无他,人家当爹了!自从当了爹,狼珏就减少下山次数,不是它不喜欢待在顾家,但这一片区又不是只有顾家一家人,顾家人喜欢它,却不代表别人也喜欢它!它自己怎么着都行,媳妇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它有了孩子,心里就有了顾虑。
狼崽崽们还小,没有自保能力。等它们长大以后,要是喜欢待在顾家,那就去顾家待着,要是不喜欢,那就回到山林里,就像当年的它一样。
就这样,狼珏和狼雪搬离了顾家,在深山里安了家。每隔个十天半月的,狼珏会带着猎物下山看望大家。
顾瑾华经常听沈树枝讲述狼珏的故事,讲它当年大战小偷的勇猛事迹,听得顾瑾华心生向往。每次狼珏下山,他都抱着不撒手,恨不得跟着它去山里住几天。
别看狼珏平时蠢萌蠢萌的,但它很通人性,对顾瑾华这个比它儿子年纪还小的弟弟很是爱护,两兄弟关系特别好。
这会儿看到母狼,顾瑾华以为是狼珏下山了,他立马就扑了上去,“狼珏别走啦,我养你,我长大了,挣工分养你!”
“噗!”顾瑾玉一个没忍住,笑喷了,她把顾瑾华从母狼的腿上扯下来,阻止他耍无赖,“你知道光狼珏一天要吃多少粮食吗?你想挣工分养它,那一天至少得挣十个满工分。”
“那我就挣,十个满工分!”顾瑾华在顾瑾玉怀里不停扑腾着,想让他姐把他放下来,“姐姐,你放我下来,我跟狼珏玩!”
顾瑾玉抱着他走到屋外面,这才将人放下来,“你看清楚了,这不是狼珏!”
“那它是谁?”顾瑾华这会儿已经看清母狼的长相,确实不是狼珏,母狼看着比狼珏更威严,那双灰蓝色的眸子里透出睿智的光芒,一看就是聪明相!
“这是狼妈妈,它是我们的长辈,你要尊敬它。”顾瑾玉把母狼介绍给自己弟弟,虽说弟弟没有喝过母狼的奶,但她喝过啊!她和弟弟是一家人,她和母狼是一家人,换算过来就是:弟弟和母狼是一家人。
晚饭的时候沈树枝回来了一趟,把两姐弟托给魏家老两口照看,她拿了点东西便匆匆离开。
第133章 优越感
当天晚上,母狼就在魏家住下了; 它显然不习惯睡床; 只趴在床边的脚踏板上。
一觉醒来不见母狼身影,魏琳琅并不觉得奇怪。母狼高傲而强大; 它愿意让魏琳琅融入人类社会,自己却并不喜欢接触人群。
事实上; 母狼跟着他走出山谷的行为很让魏琳琅费解,“知子莫若父”; 同样的; 魏琳琅也很了解母狼的性格; 除非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走出山谷,否则它绝不会走出山谷进入人类的生存区域。
去公社上学的路上; 魏琳琅皱着眉头,忧心忡忡的样子。顾瑾玉问他怎么了; 他想了想还是说出自己的疑惑; “妈妈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狼妈妈很聪明的; 它既然不说; 那就一定有不说的理由。等到了该说的时候,它总会告诉你的。”顾瑾玉想得十分通透。
也对!
魏琳琅无奈地点点头; 现在也只能这么想了,不然还能怎么办呢?母狼不想透露的信息,任凭魏琳琅如何试探都没办法打听出来,它跟人类不一样,人类总有弱点; 只要找准弱点,总能套出自己想要的信息。
再说就算母狼有弱点,那个弱点很可能也是他……这样一想,魏琳琅突然觉得自己有点不孝,“姐姐说得很对,妈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不该猜来猜去的。”
“趁狼妈妈在家,我们去副食店买点肉!”顾瑾玉身上正好有两张肉票,能买一斤猪肉呢!
两人走到大路上,正好遇见其他同学,焦春桃笑嘻嘻地扑上来抱住顾瑾玉的胳膊肘,“小玉你今天早饭吃的啥?悄悄告诉你我今早吃的是肉包子哦,皮薄肉多,一口咬下去,满满都是油……吸溜,特别好吃!”
“我还带了两个,你和魏琳琅一人一个,你是想现在吃还是中午吃?”
公社离得远,不像小学就在大队,中午还有时间可以回家吃饭。在公社上初中,中午饭就得在学校解决,但学校也不给做饭,只提供开水,学生们都是自己带饭。
一般大家带的都是煮红薯,或者杂粮窝头,家境好些的就带白面馒头或者包子,配着开水吃也不怕噎着喉咙。
“我吃过早饭了现在不饿,等中午再吃吧,我带了水煮鸡蛋,也给你一个。”顾瑾玉并未拒绝焦春桃带来的吃食,今时不同往日,焦家不像以前那样贫穷,虽然也不富裕,但至少能吃饱穿暖。
焦春桃咧嘴笑了,她用力拍拍顾瑾玉的肩膀,语气豪爽地说:“好姐们儿,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路过魏家大队时,背着双肩背包的魏宝珠从田坎上走来,焦春桃艳羡的目光落到魏宝珠的背包上,“我听说她的书包是从大城市买回来的,真好看啊!”她要是能有这样一个书包该多好啊!
不过焦春桃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在的生活已经比以前好太多了,她很满足。
“小玉,你也去过大城市,为什么不买个像她那样的书包?”焦春桃这话倒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单纯的不解。
按照她的想法,魏宝珠是很洋气,但顾瑾玉也不差啊!再说顾家条件好,顾瑾玉自个儿又跟着她妈去大城市见过很多世面,听说大城市的供销社都有好几层楼高,里面啥都有,还有许多外国货呢!
见过魏宝珠的双肩书包,再看顾瑾玉背了几年的挎包……的确没人家的好看。
“我这个书包还没坏呢,就算坏了我也不买她那样的。”顾瑾玉摆摆手,对背什么书包并不在意。
但焦春桃特别感兴趣啊,她觉得魏宝珠背那个书包看上去特别像城里娃,多俊啊!顾瑾玉咋就看不上呢!
“为啥啊!”焦春桃特别不理解。
“跟咱们厂里生产的藤编书箱比,她那个书包也就一般吧。等这个书包不能用了,我就去买个藤编书箱,就今年刚出来那款,我妈说那款书箱肯定受欢迎,背久了对皮肤也好。”说起厂里的产品,顾瑾玉的语气中满是骄傲。
厂里生产的成品都是以工艺的精细和复杂程度分出好几个级别,越好的产品价格自然越高,像那种品质最好的货,一般都是销往国外。
但这并不代表自己人就得用次品,就算是古代贡品,也不是只有皇室才能享用的,更别说现在这个社会。外国友人出得起价钱,厂里自然会提供值这个价钱的产品,厂里不允许工人私底下接活儿干,但人家用自己买的材料给自家人做点东西,这个却不归厂里管的。
那给厂里做的都是精品,没道理给自家人就做个次品吧?再加上厂里也有内部福利,凡是本厂职工购买产品,都是有内部折扣的。
打个比方,顾瑾玉想要的藤编书箱出口国外,每个的价格是六元。卖给外人是六元,内部价能打个半折,当然这样的福利也不是没有限制,要不然内部员工光靠倒卖厂里的产品都能发财。
“你想要书箱我送你呗,干嘛花钱买啊!”焦春桃拍拍挎在腰间的书箱,得意洋洋道,“让我嫂子给你编一个,她手艺可好了,还会许多花样,这些连我爷都不会呢!”
她说的嫂子就是卢苗儿,两年前卢苗儿跟她哥结了婚,现在连孩子都有了。要说以前焦春桃对卢苗儿做她嫂子是不太满意的,毕竟卢苗儿情况特殊,不是实在娶不到老婆的男同志肯定不会考虑她。
但焦家当时的情况也确实不咋样,焦冬至是个聪明又能干的好小伙儿,可他家庭条件差啊!焦家要房子没房子,像焦冬至这样的大小伙子,连个正经房间都没有,住的是比牛棚条件还差的草棚子。
再加上焦家壮劳力少吃饭的人多,谁家姑娘想不开进他家门,这嫁进去肯定是做牛做马的命!
焦冬至是自家人知自家事,以他家那个条件要想娶一个性格样貌都不差的姑娘,那是想都别想。说实话他对卢苗儿并不反感,卢苗儿外形条件并不差,性格嘛……也没见她跟谁生气,或者动手打人,这些都没有。唯一缺点就是脑子不太好,但这个缺点对他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影响,再说这也不是天生的。
焦家大人对卢苗儿也挺满意,等卢苗儿进厂后,原本五分的满意就变成了八分。后来卢苗儿进了焦家门,这八分的满意,就变成十分!
为啥?因为卢苗儿她不找事!
她是不会下地干活,也不会干家务,但她能挣钱啊!换成厉害点的婆家,就算她能挣钱又咋样?该干的活儿还是得干,反正就是个傻子而已,想咋欺负就咋欺负。
但焦家人不搞这套,别说卢苗儿能挣钱,就是她不能挣,焦家人也不会慢待她。这也是卢苗儿进厂后,卢家仍愿意将女儿嫁到焦家去的原因之一。
卢苗儿脑子虽笨,但她有一颗赤子之心。焦家人对她好,她就恨不得将心掏出来。焦春桃嘴硬心软,以前她嘴上说着嫌弃卢苗儿不想让她当大嫂,但也见不得别人欺负卢苗儿。
后来卢苗儿真成了她嫂子,焦春桃就彻底将她划拉到自己人范围内。这会儿说起她嫂子,脸上也尽是骄傲。
“你也别不好意思,我小侄子出生你还拎了好大一篮子鸡蛋来,我妈说你那鸡蛋特别补人,我嫂子坐完月子皮肤气色都变好了,小侄子也跟发面馒头似的……”焦春桃巴拉巴拉说个没完。
魏宝珠目不斜视往前走,看到顾瑾玉也跟没看到似的径直往前走,要不是有焦春桃的说话声盖着,还能听到从她鼻孔里喷出的轻哼声,那是不屑一顾,也是迁怒。
不过她不搭理顾瑾玉,顾瑾玉也不搭理她。两人就跟平行线似的,相隔不远,却永远走不到一起。
自从跟魏淑华闹了不愉快后,魏宝珠再也没去过四队,她自认也是有骨气的,没必要拿自己热脸去贴别人冷屁股。
反正她有钱有闲,身边又没个极品亲人,简直不要太快活!等她考上大学再读完书出来,这个国家也将迎来飞速发展,到时候真是遍地黄金啊,她有学历有眼光,想成功还不容易吗,何必去抱别人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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