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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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就踩在那条界线的左边,但她已经试探着往右走了,慢吞吞地伸出自己的触角,试图推翻中间的界线。
怎么办?那就把界线右边的坎了!或者竖起高高的界线,让她迈不过去!
陆志城唇角扯出一个笑容,转瞬即逝,若熟悉他的人看到,便知道他是生气了。
摧毁一个人固有世界观和固有的坚持最快捷最残忍的方法是什么,那就让她亲自去面对这个世界的所有,包括残酷。
他早上还准备拘着她,怕她得罪人。是,她得罪的人是他。
陆志城眸中的情绪越来越深,仿佛汇聚成浓浓的一片深海。
“你去洗吧,出门左转,五分钟左右,有一条河,能洗衣服。”松手的刹那,陆志城提醒她。
宋明宝一个惯性往后退了两步,警惕地看他,并未意识到她自己的话有多过分。
“我下午要出门,钥匙在木箱上,肥皂在院子那块大石板上,你如果要洗衣服,出门前先把门锁了。”
陆志城态度很温和,仿佛真的是在指点她。
“你有这么好心!”宋明宝一字一句说道。
陆志城身形非常放松,他笑了一下,抬手试图去摸她的头发,被她躲开了。
他也不介意,“行了,我先走了。”
宋明宝说话难听,她的话是像把利刃,将人一下了结,痛是痛,也非常快。
而有些人不一样,她们是钝了的刀刃,一下下磨着人,磨你的每个角度都是最疼的,磨着了还要评头论足。
慢的才是最痛的啊。
柳树村洗衣服分成两个时间段,一个是早上五六点,另一个是中午午饭后。
经过柳树村的那条河是省内某条大河的小小支流,一道露出来好几处天然的沉积岩,风吹雨打变得光滑,是个洗衣服的好去处,但还不够将队里的人安排上去。
不知谁先起头的,怕挤着又浪费时间,干脆默契安排开了。
早上不洗的就中午去,总能洗完。
宋明宝犹豫来去,最终还是锁上门出去了。
迎面就是烈阳,扑面而来的热气。
她按照陆志城所说,一直往左走,经过几处人家,看到远处一排排的竹子,风一吹,沙沙作响。
走近了,是一条小河,两岸不齐平,高的那边稀稀落落地长了高低不一致的树与竹子,树的阴影投下来,刚好可以遮阳。
宋明宝松了口气,她对水有阴影了,幸好是条小河。
宋明宝四处挑剔才勉强找了个干净、水稍微清点的地方,挑好石块蹲下准备洗。
刚泡湿衣服,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说话声,来人声音还挺大的,操着一口地方口音,不至于让人听不懂。
一开始那两妇女未注意到宋明宝这头。
直到其中有一个妇女没带洗衣果。
洗衣果,当地人习惯叫它皂夹。
成熟了呈现紫红色,味道有些淡淡的酸味。洗的时候两手一搓,起泡泡后抹到衣服上,效果与肥皂相同。
“孙红英,我就带了三个,刚好够洗的,给你了我拿啥洗衣服?”
每年能分到一把,也就几个,省着刚好能用到第二年夏天收获时,能省个肥皂钱。
能省钱的东西,谁都不会乐意往外送。
“瞧你给小气的,”胖胖的妇人孙红英翻了个白眼。
她顺其自然看到了旁边动作不甚熟悉的宋明宝,落在她衣服旁边的小盒子上,眼睛一亮。
“喂,那个谁,你皂夹借我用一下。”
宋明宝低着头,泡衣服动作生疏。
孙红英从背影就能判断这是个年轻的闺女,或者谁家的媳妇。
那更好了,年轻的脸皮薄好欺负。
“皂夹借我几个,”孙红英真当是自己家的东西,一点不客气地伸手来拿。
嗬!一打开,哪是啥皂夹,一整块光滑四四方方的肥皂,还是块新的,带着淡淡的香味,可比皂夹好用多了。
宋明宝低着头,视线之内,一双又粗又黑的脚趟过河停到她眼前。
她还未反应过来,那人弯腰激动地拿了她的东西。
旁边那人还在说话,宋明宝蹭一下站起来,二话不说抢了过来。
“你谁啊?怎么乱拿人家东西?”
胖胖的妇女孙红英还沉浸在欢喜中,她就年轻时用过一次肥皂,到后面结了婚有了孩子,恨不得一分钱掰着花,肥皂这种奢侈东西就更不能买了,如今再次看到,能不惊喜吗?
她惊喜的笑容还在唇角。想着洗上一回,衣服都能香不少。
结果手里的东西就没了。
不满地抬头起,看到的是个陌生面容。
“你?”胖妇女拉着脸,一时想不起来她是谁。
宋明宝眉头皱成死结 ,厌恶地看着这种随手动别人东西的人。
胖妇人干脆不想了,“借一下你肥皂怎么了?小里小气的。”
宋明宝一抬头就能看见远处堆满的衣服,入目的都是黑灰二色,衣服最下面,有两只裤腿随着衣服漂流,裤脚上的黄泥头一下下随着水流漂走,似乎怎么冲也冲不干净。
旁边水浅点的地,搁着几件贴身穿的衣服。
拿她的肥皂洗那一堆脏衣服?宋明宝脸都黑了。
别说是洗,不经她同意乱拿东西,她就不乐意了。
经历过流言蜚语,她现在最讨厌莫过于这种人 。
“我小不小气关你什么事?这是我的东西。”
孙红英以为年轻人脸薄,可惜了,宋明宝除了在陆志城那吃了几个瘪,啥时候吃过。
孙红英直视到了她眼里的厌恶,不是,她厌恶什么?啊?
眼看着要闹起来了,先前与孙红英搭话的钱来娣忙丢了衣服过来劝。
一抬头,惊讶道,“你是陆老二家的?”
她昨天还去帮过忙,最后在吴队长媳妇那拿了一碗油水十足的饭菜回家。
“什么啊,原来是陆老二的媳妇啊,我说你,你刚才那眼神嫌弃啥呢?你还不是嫁给我们村里了,有啥好嫌弃的,都是跟我们一样的人。”
所以别动不动就嫌弃,谁嫌谁丢人啊。
得知是陆老二的媳妇,孙红英知道这小媳妇有背景,但一口气不吐不快。
不知道哪句话踩到她了,宋明宝炸毛,“我不是!”
宋明宝歇斯底里地想骂人,结果喉咙跟堵了一样。
“嘿!”胖妇人还要跟她争论,被人拉下来。
她嘀咕了两句,瞧着她受刺激的样子,脾气去得也快,“我就说个实话而已,至于吗?谁都别嫌弃谁。”
作者有话要说: 来吧,现实让你懂事。
人都是咱们村的人,你嫌弃啥啊还?
第27章 负责煮饭
孙红英脾气一下没了; 站那自言自语两句,叫钱来娣帮她收着衣服; 别被水流顺走了; 她看了眼宋明宝,匆匆忙忙离开回家拿皂夹去了。
钱来娣; “早就该这样了; ”
别人家便宜有啥好占的,占不着回回捡人骂。
钱来娣还在心里嘀咕,她面前的人忽然蹲了下来; 慢吞吞地拿起肥皂抹在领口上。
嗬,还是件白衬衫呢!果然是城里人; 穿的都跟他们不一样。
不过; 刚才还红着眼呢?不生气了?钱来娣一头雾水。
生气?宋明宝现在都不知道生气二字怎么写; 她的心情就像树上掉下来的柿子,摔了个稀巴烂。
谁跟你们一样的人?!你们怎么能跟我比!就你们这个破地方!
手里的肥皂对准领口也不知擦多久了。
钱来娣不知该说啥; 随便找了个理由安慰她; 结果越安慰越糟糕。
“我们村其实挺好的; 村里以前有几个女知青; 跟你一样都是城里来的,盼着回城去没个盼头,嫁了村里的汉子,现在都结了婚,娃都生好几个了,日子过得也挺好的……”
宋明宝身体抖了一下; 死死咬着牙没出声。
“算了,你一个‘土生土长’的城里人,肯定要时间适应的,诶!你这么洗太浪费了……”
见她肥皂就往上面怼,碎屑都捏出来了,不是自家肥皂,她都心疼了。
宋明宝无动于衷,仿佛跟她多说一句,她也变成她们这样的人了。
见她没反应,钱来娣闭了嘴。唉,算了,这是刚嫁过来不懂事啊。得磨炼磨炼啊。
哗啦啦几声,她回到堆放着自家衣服那边,蹲下身手脚麻利地洗起来。她洗完还要回去上工呢。可不能跟新媳妇比。
哗啦啦啦,沙沙沙。
一安静下来,水流声,竹叶声夹杂在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胖妇人匆匆忙忙回来了。
她气喘吁吁的,扫了钱来娣一眼,“呦,你都快洗完了?”
钱来娣催她,“你快点洗,还能赶上上工时间。”
胖妇人气都没喘匀就蹲下了下来,几乎同时,宋明宝端着盆站了起来。
胖妇人抹汗抬头的瞬间,撇撇嘴。
尤其坏心眼地对那挺直的背影喊了一句,“陆老二家的,你慢点走啊。”
宋明宝没反应过来是喊自己,她还不知道村里人管乡巴佬叫陆老二。
直到走到半道,遇上上工的妇女,昨儿才吃了喜席面的倒是认出她来了,好心地打招呼。
“陆老二家的,”
“陆老二家的,洗衣服呢?”
“陆老二家的,这是打河边回来呢?”
一个人喊,两个人喊,三五个都这么喊,路上没其它人应,埋头生闷气的宋明宝终于反应过来她们是在喊自己了。
人没走远,乡下妇人压低了声音,但嗓门在那,其实压不压低都不影响别人听到。
“她怎么低着头不理咱呢?”
“还没适应吧,”
“过段时间估计就适应了,”
“也是,刚嫁过来都不适应,何况是个城里姑娘,等熟悉熟悉就好了。”
昨日能请来吃饭的都是家里没那么多腌臜事的,至少不是尖酸刻薄贪小便宜的人,性子还算良善,因此她们没过度解释宋明宝不理人的行为。
宋明宝耳朵一直在那嗡嗡嗡,听着她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后知后觉想骂一句:闭嘴,别叫我这么土的名字!
一回头,得,她们赶着上工,脚下走得飞快,人都消失在道路尽头了。
她胸口重重起伏着,扫了眼周遭的环境,咬着牙端盆离开了。
今天决定割豆苗,上工时间提前了,陆志城在晒豆苗那地忙活。
“陆老二,我过来时碰见你媳妇了,咋她心情不好啊?”妇女就是随口问一句。
陆志城微顿了一下,抬头对说话的妇女笑了笑,“估计是没适应过来呢。”
四五十岁的妇女被眼前的男人晃了一下眼,嗬,陆老二啥时候这么好看了,她也就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笑着打哈哈道,“我猜也是,等她她习惯习惯就好了。”
家里没婆婆管,又没嫂子管,自由得很呢,跟城里生活也差不了多少了。
“行,那婶子忙活去了,不然队长过来催人了。”妇女拿起镰刀,转身离开。
妇人一离开,陆志城又若无其事地低头忙活自己的事。
吴队长赶着开工前过来了,背着手,手里拎了个簸箕,里头放着两把镰刀。
喊了一下,“有谁没来得及拿的,来这登记一下。”
他看见陆志城空着手,多说了一句,“志城啊,你没拿吧?”
陆志城才察觉自己忘了事,揉揉眉间,“行,给我一把。”
吴队长没多想,他翻开本子登记,又对了名字,作了个镰刀的记号 ,“你拿去吧。”
镰刀也就五六十把,割豆苗工分高,比挑豆苗捆豆苗的要多出一两个,因而每年都是来回轮着分的。
他核对了名字,有人请假,剩余的那把是多出来的。
吴队长一喊镰刀有多,立马有人过来领了。吴队长瞧着来人是个踏实干活的人,登记过后就给他了。
拿了镰刀的汉子没马上离开,他叫马老三,家里排行第三,“队长,豆苗割完,稻子也要割了 ,咱们啥时候宰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啊?肚子里没油水,干不动啊!”
年景好了之后,队里几乎每年都会杀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鼓鼓劲。
今年也一样,队里养了三头猪,杀一头,不愁过年没得分。
那猪还是黑皮猪,肉质比白猪肉鲜美,如今养得四肢又粗又壮,身上黑胖胖的,两只耳朵又肥又大,半年来好多人馋猪肉吃都会去猪圈那逛一圈。
可算等到收获的季节了。
为了能吃口肉,忍太久了。
低头干活的几人听到这话,随着附和起来,“队长,马老三说得对,我们都半年没吃猪肉了,啥时候给咱们补补啊。”
活是要干的,但也要鼓励不是,啥也不用说,给口好吃的就行,吃一顿猪肉,他们的干劲能抵半年。
吴队长背着手,非常爽快 ,“行,明天一早就杀猪。”
他今早去猪圈看了下,肥了,可以杀了。
一听队长同意了,马老三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队长,我明天一早过去帮忙!”
“我也去!”
难得有口肉吃,他们今天下午鼓足了劲干。
陆志城刚吃完肉没多久,不至于馋,但原滋原味吃猪草和红薯藤长大的猪,肉应该不会难吃?
下午的活特别多,往年要割到晚上天黑前的,今天倒是夕阳刚落山就弄完了。
吴队长顿时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陆志城到家时,天还未彻底黑下,一进院门,映入视线的是屋檐下的几件衣服,女式衣服光明正大地晒在那。
陆志城洗干净手,过去收了自己的衣服,他低头扫了一眼,地上的水渍已经干了,估摸着他中午出门没多久洗的。
他回来这么久了,屋里也没个动静。
受刺激了?
门开着,宋明宝靠床坐着,手里翻着本书,听见声响,头抬都没抬,书翻得哗啦响。
陆志城微微放松了站姿,忽然道,“今天开始,你来煮饭?”
是你来煮饭,而不是让你学煮饭。
“我,”宋明宝张嘴就要拒绝,对上他认真而不是商量的眼神。
她抿唇,“我煮就我煮!”
答应怎么快?
“嗯,现在就去?”
陆志城带她去杂物间。成功地让宋明宝暂时抛弃烦恼事。
她皱着眉头跟在他后面,丝毫不知道,在乡下,妇人能自己掌握粮食是多么自豪的一件事。
首先她没婆婆管,就足以让别人羡慕嫉妒了。
一共两个米缸,一大一小,大的约摸能装四十斤粮食,小的十来二十斤。
把袋子里粮食倒进去,约摸装不满,不到一半。
陆志城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主,自然不会吃啥咽都咽不下去的东西。
“这么少?!”宋明宝对于粮食的记忆太久远了,四年前她见过外婆家的米缸,那是满满的一大缸,还有各种苞米、玉米、花生、红薯。当然那会她不知道那是外婆家一年的粮食,这会更不知道。
娶了她,陆志城自然不会让她吃不饱,当然也不会让她随便祸害粮食,她一旦意识不到生活的苦,那这样就与他的初衷相违背了。
“先吃完这个月,若是撑不过一个月,”那就饿着吧,陆志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宋明宝大脑嗡地一声,这么点吃一个月?能吃饱吗?天天喝粥吗?
各种思绪在她脑中翻滚。
她未意识到,自她觉得粮食不够吃喊出来的那一刻,她忧虑的是够不够两个人吃,不知不觉将对方也纳入了思考范围。
“粮食你看着拿,我去烧火。”交代好以后,陆志城就不管她看,有些事,总要慢慢学会的。
只要她脑子里被其它东西占满了,就不会想东想西,她能通过琐碎的事认识生活,认识踏入另一人生阶段后的生活。慢慢改变她对这个生活团体中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