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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女配是大佬[快穿]-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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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曼玉正在思索自己的第三本小说要写什么,这才有些走神,骤然听到季复礼的话,她愣了好一下才算是明白季复礼的意思。
  她哭笑不得道:“我已经把刚刚的碰面抛到脑后了,复礼,是你多虑了。”
  如果说刚开始读书、写小说,季曼玉还存着一种“你瞧不上我,你觉得我是封建糟粕,那我就要让你看看我不比那些新式女性差在哪里”的想法,等《光华》在北平火了起来,甚至得到出版的机会和搬上话剧舞台的机会后,季曼玉慢慢就把这些想法放下了。
  她开始真正享受起写小说这件事来。
  当她全身心投入到某一件事时,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那些曾经在她生命中留下残忍痕迹的人,都不怎么被她放在心上了。
  衡玉笑,“大姐越发豁达了。”
  季曼玉摇头,“我也不是豁达,只是觉得把精力花在郁洛身上,很浪费。”
  她不是豁达,她只是心很小,装进家人、装进小说,甚至开始像季复礼他们一样,担忧起国家存亡时,就舍不得把自己的精力浪费在恨一个人身上。
  “不过我也不是圣人,若是以后有机会,让郁洛和他那个妻子倒些霉,我也是乐意的。”季曼玉笑弯了眉眼,对衡玉和季复礼道,脸上的表情带着几分娇俏。
  是啊,她现在也不过二十二岁。
  人生却像割裂一般,前二十年恍若大梦一场,如今方才是浴火新生。
  ——
  回到家后,季曼玉走进房间整理资料。
  她的第二本书《明月》取得的成绩还算不错,因为是个悲剧,在普通老百姓那里受欢迎程度不高,但报纸上多是夸奖之声。
  现在,她的笔名“萝梦”在北平也算是小有名气了。甚至还有人往报社寄了邀请函,邀请她参加文人聚会。报社的人收到邀请函后,连忙给季曼玉送了过来。
  季曼玉全都回信婉拒了。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的底子太薄了,无论是《光华》还是《明月》,小说出彩的地方在于感情真挚,文笔却不是那种笔下生花的类型。
  她去参加这种文人宴会,容易露怯。
  季曼玉和庄子鹤已经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两人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在写给庄子鹤的书信里,季曼玉提到了这件事。
  对于她的决定,庄子鹤是赞成的。他自己也很少参加这类型的聚会,除了一些实在推辞不掉的,其他时候都是能拒绝就拒绝。
  在季曼玉认真整理资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
  “请进。”
  推门进来的是衡玉,“大姐。”
  “你怎么过来了?”季曼玉停下手上的动作,疑惑道。
  衡玉在她旁边坐下,“你现在是在思考第三本书要写些什么吗?需不需要我给你提供些思路?”
  季曼玉笑道:“那你说说。”坐直身体听衡玉说话。
  自从前段时间和季复礼聊过天,感受到季复礼心里的想法,衡玉便心念一动,觉得可以写一本小说。
  ——写一本看似光怪陆离,却能带给人希望的小说。
  “大姐觉得,如果有个人黄粱一梦,意外去到一百年后呢?”
  小说里从来没有过的穿越情节,加上男主人公是穿越到一百年后,见识了一百年后的世界。
  衡玉只是简单说了小说设定,季曼玉眼睛便彻底亮了。
  ——
  不过第三本书也不急着写,眼下就是过年了。
  元宵节还没到,季复礼就已经收拾好包袱,要坐上前往武汉的火车。
  他的行李不多,军校是军事化管理,也不会允许他带太多的杂物进去。
  这天早上,季父坐在沙发上翻看报纸,瞧见季复礼拎着一个包下楼,叹口气,“在家里样样不缺,到了那里可如何是好。你自幼就是个吃不了什么苦头的,与你大哥完全不一样。”
  季复礼撇嘴,深觉他爹小瞧了他。
  不过想到自己要离家至少半年时间,季复礼压下到嘴的吐槽,沉默着与家人一起用了早饭。
  吃完早饭又歇了会儿,一家人去火车站送季复礼。
  季家钱财宽裕,给季复礼买的是火车上最好的座位。
  火车出发的时间差不多要到了,季复礼背着包,沉默着拥抱了季曼玉和季父。
  轮到衡玉时,季复礼抬手摸了摸她的头,轻叹口气,“要好好吃药,好好调养身体。如果觉得药太苦了,记得让陈嫂去给你买蜜饯,喝完药后吃上几颗,也能压一压嘴巴里的苦味。”
  说起来,衡玉以前吃的蜜饯全都是季复礼买的,她喜欢吃的糕点,也是季复礼下课后亲自去排队给她买来的。
  “我又不是小孩子,倒是二哥你,此一去山高水长,还望多多珍重。”
  季复礼又摸了摸她的头,“我知道你已经长大了,你是个心中有成算的,看着是全家人都在护着你,很多时候反而是你在宽慰我和大姐。”
  他长臂一伸,将衡玉抱在怀里,下巴轻轻枕在她的头上,压低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但二哥还是最舍不得你,也最心疼你。”
  火车已经开始鸣笛,很多地方都传来催促上火车的声音。
  季复礼沉默着,直到再也不能耽搁,他才松开环抱住衡玉的手。
  要说的话已经说过了,季复礼又摸了摸衡玉的头,这才转身上了火车,左手拎包,右手抬起高过头顶,朝着衡玉他们挥了挥,凭着自己的身高优势挤上了火车。
  他坐在火车里,靠着车窗。
  火车慢慢启动,往前开走,季复礼隔着车窗不停的向衡玉他们招手。
  衡玉目送着他,也祝福着他,希望他这一去,能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不再浑浑噩噩。


第129章 民国旧影13
  季复礼到武汉后,拍了一封电报回家,然后才去军校报道。
  收到他的电报后,家里人都很高兴。
  很快就到了元宵节。
  元宵节前一天,季父的面粉厂出了些岔子,需要赶去外地处理手上的一笔生意,顺便给自己的工厂采购新的机器,来来回回至少要花上四五天的功夫,所以元宵节这一天,季父是不在家的。
  就连陈嫂等佣人也都放了假,让他们在家里好好过节。
  季曼玉一大清早醒来,只觉得家里有些过分安静。
  她亲自到厨房煮了早餐,然后去敲响衡玉的房间门,把她唤醒吃东西。
  衡玉吸了口面条,面条还有些烫,她用筷子搅着面条,随口问道:“大姐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季曼玉想了想,“也没什么安排。对了,我打算去书店逛逛,庄先生之前给我介绍了几本小说,是上海那边的作者写的,只在上海那边出版。
  过年前庄先生说会让书店老板帮我留意一下,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说到这件事,季曼玉顿时升起了出门的想法,她温声问道:“小妹要一块儿去书店吗?”
  衡玉点头。
  只是家里的司机也放假了,两人收拾一番,走出街口打算坐黄包车。
  “曼玉?”
  季曼玉正在和衡玉低声说话,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她顺着声音来处看过去,惊喜道:“庄先生,你又过来亲戚这里了吗?”
  两人认识久了,也知道对方的一些基本情况。
  庄子鹤祖上曾经辉煌过,但到了他父亲那一代便败落下来。母亲在他小时候就过世了,后来他父亲也因病去世,庄子鹤用家里仅存的钱出国,在国外勤工俭学。
  等他的学业结束后,庄子鹤就回了北平。
  他在北平最亲近的便是外祖一家,每次遇到什么大的节日,庄子鹤都会过来外祖这边。而他外祖家和季家靠得也近,就是隔着一条巷子罢了。
  庄子鹤点头,目光落在衡玉身上,温声与她打了个招呼。
  “你们是要出去吗?”庄子鹤问。
  季曼玉点头,“好歹是过节,家里就剩下我和小妹两人,我们打算出去外面走走,顺便去书店看看最近有什么新的小说出来。”
  “倒是巧了,我在家中待得无聊,也打算去书店逛逛,顺便问问店家有没有买到我们要找的那几本小说。”
  彼此目的地都是一样的,他们说话间,黄包车已经瞧见他们在等车,拉着黄包车跑了过来,“先生,小姐,你们要坐车吗?”
  “坐的。”季曼玉温声道,牵着衡玉坐上黄包车。
  ——
  一行人很快到达目的地。
  他们来的书店叫“万卷书屋”。
  书店的规模很大,店家很关注其他地方的文坛情况,一旦遇到一些在其他地方火的小说,都会想办法找人帮他买一些书带回北平卖。
  这种做法虽然麻烦些,但方便了不少文人,因此庄子鹤买书通常都是先来这家书店走上一遭,偶尔有想看的书了,就托店家帮忙留意一番。
  才刚走进书店,店家就把庄子鹤认了出来。
  “庄先生,你过来啦。元宵节好啊。”
  庄子鹤笑着与他问好,又打听道:“不知道我拜托您找的那些书可有找到?”
  店家摆手,“可当不起先生一句您,先生给我的书单里面的书多,我只找到了几本,现在我让人拿出来。”
  他说着,就让庄子鹤等一等,打发店里面另一个店员去把书取出来。
  这些书里,有一部分是庄子鹤代季曼玉问的。她便站在旁边,陪着庄子鹤一块儿等待。
  衡玉的目光往书店里面放去。
  书架很多,有六个书架,每层都是摆满了书籍的。
  地方不算大,但书籍收拾得很整齐,分门别类摆放着,让人一目了然,知道自己想要找的书该去哪里找。
  书店进门处有几张桌子,上面的小说都是最近北平畅销的小说,小说旁边还用大张的纸写着宣传语。
  什么“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文坛大拿曲流水先生最新力作”,看得衡玉会心一笑。
  “大姐,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先进去里面瞧瞧。”
  和季曼玉说了一声,衡玉就往书店里面走去了。
  她走到摆放外国书籍的书架那里,慢慢瞧着,有感兴趣的书了就把书从书架里面抽出来,翻开书籍读一读里面的内容。
  没看到什么感兴趣的书,衡玉又换了个书架。
  虽然今天是元宵节,但和衡玉一样来书店打发时间的人也不少。
  衡玉所在这一列书架最里面,就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在低头看书。
  衡玉的视线在他身上停顿一下,很自然移开,开始挑选书架上的书。
  ——心里却在思量着,邱岚怎么会在这里?而且穿着一身长衫,脸上还做了伪装。
  邱岚,和她大哥季斯年一样,同样是军队新贵之一。而且是北平这位大帅身边的亲卫出身,很得这位大帅信任。
  衡玉看过季斯年和邱岚的合影,当时季斯年还说了几件有关邱岚的趣事,衡玉便把人记了下来。
  如果是其他人,想要认出邱岚还有些困难,但衡玉记忆力极好,对伪装这方面也下了苦功夫去专研。
  邱岚身上的反常,让她立马意识到不对。
  邱岚听到有脚步声传来,随后他面前投下一道阴影,就知道是有人来了。
  他漫不经心将手上的书合上,重新把书塞回书架里,又换了一本书翻看起来。
  察觉到旁边的姑娘只是停留了一下,似乎没瞧见什么感兴趣的书,抬腿就离开这里了。邱岚低头看一眼手上的手表,见时针快要指向十一点了,不再耽搁,拿着手里的书往外走去结账。
  大概两分钟后,邱岚握着结好账的书,离开书店。
  衡玉蹲下来,从书架最底层抽出一本书翻看。视线余光扫到邱岚已经走出书店,她想了想,把手里的书塞回原来的位置,转身走到邱岚待着的那个书架上。
  她刚刚多打量了几眼对方,重点记下了书被抽出的位置。现在边回忆着边把食指落在书籍脊背上,很快,她就找到了在她刚认出邱岚时,邱岚正在看的那一本书。
  ——《水经注》。
  不远处有脚步声传来,衡玉的食指没在《水经注》上停留,食指往下方一划,抽出一本古代经典的著作就离开了这个书架。
  她走出来时,正好撞上一个长相普通的男人。
  “不好意思。”衡玉轻声道了歉。
  “没关系。”男人笑着摇头,说话的口音有些奇怪。听起来像是日本大阪地区的口音。
  衡玉视线微垂,绕过这个男人走到另一个书架。
  男人离开时,手上握着好几本书。
  衡玉再走回书架上翻看时,发现那一本《水经注》已经被取走了。
  联想到邱岚的身份,衡玉不由微微蹙起眉来。
  季曼玉已经处理好手头上的事情,走进书店找衡玉,瞧见她呆愣站在那里,不由出声问道:“玉儿,你站在那干嘛呢?”
  衡玉回过神,“在想些事情,大姐你们忙完了吗?”
  “已经忙完了,饿了吗,庄先生说要请我们去吃饭。”
  “好啊。”衡玉点头,走出来碰到庄子鹤时,她还笑着和庄子鹤道,“让庄先生破费了。”
  庄子鹤以前没吃过什么苦头,但在国外待了几年,既然是勤工俭学,在国外的处境自然没有在国内这么好,好的东西吃得了,味道一般的东西也吃得了。
  不过是请两位年轻姑娘吃午饭,他笑着问了两人的意见,才带两人去一家环境不错的西餐厅吃西餐。
  庄子鹤把服务员端过来的甜点推到衡玉面前,询问季曼玉,“我听你说正在准备第三本书,准备得怎么样了?”
  “已经差不多,这两天就要动笔。”
  “是什么内容,你说题材新颖,却不在信中介绍一下,勾得我好奇,只恨不得这位女先生能快些把小说写出来。”
  季曼玉眼睛笑成月牙状,“能让庄先生心生好奇,我实在自豪得很。”
  两人聊天气氛很好,衡玉打量两眼,没插话,专注吃着面前的蛋糕。
  系统暗戳戳和衡玉嘀咕,【凭我多年看各种爱情小说和电影的经验,我觉得庄子鹤对大姐还挺有好感的】
  它指的,是男女之情那种好感。
  不过庄子鹤很克制。
  表现得并不唐突。
  衡玉听到系统的爱好,无语一瞬。
  不过这一点她也看了出来,但无论是季曼玉还是当事人庄子鹤都没意识到。
  这份好感,可能会转化成浓烈的爱情,也可能会逐渐归于平淡,慢慢来吧,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季曼玉已经变得这么优秀,她又不需要依附男人而活。
  吃过饭后,三人又随意逛了逛,这才坐上黄包车回家。
  回到家后,季曼玉进了房间开始写她的第三本小说,衡玉在外面待了一天,走进房间睡午觉。
  睡醒之后,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些暗了。
  她踩着毛茸茸的鞋子,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天边夕阳十分漂亮。
  衡玉欣赏了会儿天色,就出门去买了两份现成的元宵,端上楼去找季曼玉,和她在房间里一起晚饭。
  稿子就摊放在书桌桌面上,衡玉吃饱后,好奇问道:“大姐写得怎么样了?”
  季曼玉把稿纸递给衡玉,“正好,你帮我看看写得怎么样。”
  新的小说名字是《黄粱一梦》,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名字就叫做黄粱。
  黄粱出身在一个商人之家。他的家境还算富裕,父亲除了大太太外,还纳了三房姨太太,黄粱的母亲是父亲明媒正娶的大太太。
  黄粱没什么大本事,在学堂时成绩不出众,跟在父亲身边学做生意时表现也很普通,唯独一张脸遗传了父母的优点,长得清隽俊逸。
  他家在北平。
  近些年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黄粱平常就爱看些话本,当然,也喜欢在报纸上看小说,他不太了解什么新文化运动旧文化运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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