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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女配是大佬[快穿]-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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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正好传来交谈声,随后是门被拉开的声音,季曼玉的身形出现在房间门口。
  “大姐,你回来了。”衡玉笑道。
  季曼玉瞥了眼桌面上的报纸,“你出去了?”
  “对啊,随便逛逛,这里可是上海,难得来一趟不出门实在是太可惜了。”
  季曼玉失笑,敲了敲她的脑门,“又没说不让你出去。”走到床边换鞋子。
  她为了好看,换了双鞋底有些硬的鞋子,走了这么久,脚就有些受不了了。
  衡玉趁热打铁,“我明后两天还想出去,可能会在外面待得晚一些。”
  季曼玉停下手上的动作,“你要去哪?”
  衡玉:“据说上海外滩的夜景不错。”
  “不然过两天再去?明后两天晚上我被邀请参加聚会脱不了身,等过两天我陪你去看。”
  “自己去看有自己去看的乐趣,况且大姐你参加聚会,我自己待在住处也没事做。”
  季曼玉想了想,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温声温语道:“我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你白天出去就算了,晚上出去我担心不安全。”
  衡玉再次检讨,是自己的错,扮猪吃老虎太成功了。
  不过很快,她就忽悠得季曼玉同意了这件事。
  ——
  上午,艳阳高照。
  衡玉再次出门,她又将上海不少地方逛了遍,还去百货大楼给自己挑了一身最新款的红色旗袍,等着去百乐门时穿。
  离开前,衡玉余光瞥见不少其他款式的旗袍,想着季曼玉的洋裙不少,但几乎没穿过旗袍,就又停下了脚步,给季曼玉挑了两套极适合她的旗袍,让她可以在参加聚会时穿上。
  随后,衡玉又去了趟书店,给邓谦文挑了好几本在上海很火爆的小说,让他空闲了能翻阅打发时间。
  回到学校,衡玉先去敲了邓谦文的门。听到里面的应声,她才轻轻推门走进去,把手里提着的几本书放到桌面上。
  邓谦文正在翻阅报纸,瞧见旁边的书,立刻见猎心喜,把书从袋子里取出来,“你今天又出去逛了?”
  “是啊,上海颇多有意思的东西。”衡玉莞尔。
  “难得出门一趟,就该多出去走走。”看到她脸上笑容这么灿烂,邓谦文也笑了起来,又问过她吃饭了没,得知衡玉已经在外面吃过,邓谦文就招呼她来下一盘围棋解解馋。
  围棋伤神,衡玉和邓谦文下完一盘棋后,脸上就露出了几分倦色,精神头瞧着比他这个上了年纪的老人都不如。
  邓谦文心下一叹,歉意道:“是我疏忽了,你刚从外面回来,应该好好休息才是,快些回去歇息吧。”
  衡玉也没多待,起身回房间。
  她回到房间时,季曼玉已经提前回到了,正坐在椅子上整理明天的演讲报告。
  上海大学的教授得知她就是写出《黄粱一梦》的作者萝梦后,盛情邀请她上台做一番演讲,聊一聊她对未来的期待,鼓舞鼓舞上海大学的学子们。
  这个理由,季曼玉实在不好意思拒绝,便应承下来,现在正在抓紧时间为明天的演讲做准备。
  听到推门的动静,季曼玉从书案中抬头。
  衡玉从袋子里取出旗袍,递给季曼玉。
  她知道季曼玉喜欢偏清雅明媚些的颜色,所以给季曼玉挑的旗袍,一黄一青,开衩处也不算高,不会让季曼玉觉得不自在。
  等到第二天演讲时,季曼玉是穿着衡玉买给她的青色旗袍,第一次站在几百人面前,笑得从容而美好,正在侃侃而谈。
  衡玉坐在底下旁听完整场演讲。演讲最后在一片掌声中落幕。
  结束演讲后,瞧着庄子鹤已经提前迎了上前,衡玉就没过去当电灯泡,跟着人流走出报告厅,随后回房间换衣服,准备今晚去百乐门。
  她换好那条红色的旗袍,对着镜子给自己盘发,再把首饰戴上,确定自己的着装打扮和气质在娱乐场所里不会显得突兀后,拎着一个黑色的小包出门了。
  以往她总是上身衣服下身裤子,如今换上这条旗袍,身上的气质也随之一变,并不显得违和。
  衡玉喊了辆车,直接开到百乐门对面的西餐厅。
  她在西餐厅里用过晚餐,外面天色逐渐变暗,而餐厅对面的百乐门招牌已经亮了起来,有不少客人在进进出出。
  衡玉低头看了眼手表,时间还早,便从包里取出化妆工具,给自己上了浓妆,确保上妆前和上妆后的差距极大。
  当时间滑到六点五十分,衡玉才喊服务员过来买单,离开西餐厅前往百乐门。
  她到达百乐门歌舞厅时,时间恰好指向七点整。
  歌舞厅里灯光昏黄,靡靡之音不绝于耳。
  香鬓俪影、轻歌曼舞,舞池里有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依偎着在跳舞。
  周围还有不少桌椅,不打算走进舞池的宾客就坐在沙发上饮酒,欣赏着舞台上风情万种的歌女唱歌跳舞,时不时彼此交谈一两声。
  这里是销金窟,是天上人间。
  “小姐,往这边请。”穿着礼服的男服务员抬手示意。
  衡玉颔首,顺着他的指引往里走,被安排在一张沙发上坐下。
  她点了杯红酒,就靠着沙发,安静欣赏歌曲和舞蹈。
  在衡玉走进二楼歌舞厅时,李老二就一直在盯着她,盯了有两三分钟,始终不太敢确认。直到她打出熟悉的手势,李老二才把人认出来。
  李老二手里端着杯酒,慢慢走到衡玉那桌子,在她身边坐下,脸上的笑看着轻薄,嘴里却压低了声音,诚惶诚恐道:“小姐,失礼了。”
  别人不清楚她的手段,李老二可是清楚的。
  也就是演戏了,真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轻佻往小姐身边坐下。
  衡玉脸上没什么笑意,端起酒杯抿了口酒,借着酒杯的遮挡,问道:“你到上海快十天了,几家工厂找得怎么样?”
  李老二道:“已经找到了,沪市谢家您听说过吗?上任家主出事过世了,现任家主谢世玉年纪轻轻却是个病秧子,根本不懂做生意,接手他父亲的生意才几个月就亏损了不少钱,前段时间放出风声要把手上的工厂全部卖掉,举家搬去北平定居。”
  “我到沪市,很快就听到这个传闻,这两天也在接触那位谢家家主,但他知道我不是幕后主事的人,对我一直兴致缺缺。”
  衡玉蹙眉,“他手里的工厂很多人想要接手吗?”
  李老二点头,“除了我们还有两家。”
  衡玉沉吟片刻,暂时换了个话题,“你约我在百乐门碰面,谢家那位家主应该也来这里了吧。”
  衡玉话音刚落,李老二便将目光一转。
  顺着李老二的目光看过去,在舞池旁边,一桌极好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年轻男人。
  他正托着腮,懒洋洋看着舞台上的舞女。突然,他猛地回头,视线直直往衡玉这边看过来。
  衡玉察觉到不对,立马移开目光,但李老二没她的这份敏锐,和谢世玉的视线撞在一起。
  谢世玉眉梢微扬,把李老二认了出来,随后他目光微移,落在李老二身边的衡玉身上。
  “……小姐?”李老二身体一僵。
  “无事,对方既然已经看到我了,就大大方方过去打声招呼吧。”衡玉缓了缓,从容起身。
  她着实没想到谢世玉会这么敏锐,她和李老二只是多盯了两眼就被人发现了。
  对方这种敏锐程度……
  不像是个没有手段的病秧子,反倒像是经过一定训练的人啊。
  穿过人群,衡玉走在前面,李老二略落后她半步,已经变成一副随从的模样。这段距离不长,衡玉很快就走到谢世玉面前。
  谢世玉一直在打量她,衡玉便大大方方任由他打量。
  “你就是李老板背后的人?比我想象得年轻很多,唔,也比我想象得漂亮。”
  谢世玉的五官很精致,风流韵味十足。
  如果说季复礼身上的风流气质只是单纯由皮相引起的,谢世玉就是从骨子里透出股风流写意来。
  他这番话听着轻佻,衡玉回敬道:“原本不打算露面的,谁想还是在机缘巧合下与谢家主见了一面。不得不说,谢家主对视线的敏锐程度,着实让我心惊不已。”
  谢世玉身体一僵,慢慢收敛起脸上的轻佻。
  谈话的节奏已经落在衡玉手里,她坐到谢世玉对面,“在商言商,谢公子,我想知道那两家人出价多少,我在他们的基础上再加半成以示诚意。”
  “你对那几家工厂很志在必得?”
  “有些想法,就想干脆些拿下。”
  谢世玉拊掌,“既然姑娘都这么干脆,那我也爽快些。生意可以继续谈下去,如果谈成功我也不多要,是多少钱就多少钱。”
  “谢公子果然是个爽快人。”


第136章 民国旧影20
  就生意的事情简单说了两句后,无论是衡玉还是谢世玉都没了往下再聊的想法。
  对衡玉来说,她今天来只是打算旁观,可没打算露面。
  现在暂时见一见没什么,她的妆容让她和平时差距极大,气质和平日更是千差万别,她刚进百乐门时,李老二盯着她盯了那么久都没敢确认她的身份。
  不过接触多就容易出意外,尤其是谢世玉以后要去北平定居。
  对谢世玉来说,从衡玉提到那句“谢家主对视线的敏锐程度,着实让我心惊不已”起,他的心情就不是很美妙了。
  没有谈话兴致的双方,在聊完正事后,衡玉就起身离开了。
  李老二跟在她身后。
  “继续谈下去吧。工厂到手后你就留在上海经营,钱和人手缺乏了就从北平调过来,也趁机多培养一些自己人。”衡玉低声道。
  李老二连忙点头。
  挥挥手让李老二离开,衡玉走到舞池角落,重新点了杯酒。
  没过多久,百乐门最红的舞女萧妙菱上台。
  她一出场,歌厅里的热闹程度明显更上一层楼。
  衡玉的耳边全都是欢呼喝彩声。
  也难怪萧妙菱正当红,容貌出众,舞姿曼妙,唱歌时双眼朦胧,流光溢彩的旗袍穿在她身上,顿时多了与旁人不同的韵味。
  她才刚一开嗓子,就收获了非常多喝彩。
  萧妙菱的一些追求者,从她出场起,就不停打赏着钱,献给她的花束更是多,在舞台前、她的脚边堆满。
  疯狂而痴迷。
  这里的一切,都显得纸醉金迷。
  衡玉坐着欣赏了会儿,笑着摇头,付完钱后就离开了。
  她一走出百乐门,那些嘈杂的歌声、喝彩声全部远离,取而代之的是喧闹的带着市井气息的声音。
  ——黄包车车夫拉着车来来往往,上面坐着或者衣着朴素或者衣着光鲜的人。行人神色从容,逛起周边的夜市。路边摆着摊的小贩出声吆喝,还能听到讨价还价的声音。
  又是另一种完全不一样的画面了。
  现在时间还不算晚,衡玉不急着回去,干脆逛起上海的夜市来。
  夜市少不了各种吃食,衡玉买了好几样特色小吃,后面逛累了,还在拐角的一个小面摊坐下,让上了年纪的老板给自己做碗馄饨。
  面摊在的地方不是什么闹市,这时候摊子上没什么客人,等馄饨被端上来,衡玉一边吃着热乎乎的馄饨,一边和老板闲聊。
  吃完馄饨,就差不多要回上海大学了。
  不过衡玉先去小旅馆开了间房,把身上的妆卸掉。
  就算没了那极浓的妆容,季曼玉看到衡玉穿着的红色旗袍时,还是吓了一跳。
  衡玉没当回事,“那天帮你买旗袍时买的,想换身不同风格的衣服穿。”
  季曼玉这才把脸上的吃惊收敛起来。
  她认真打量几眼,除去一开始的违和感后,季曼玉越看越觉得衡玉穿这一身好看。
  “以前从不知道你这么适合穿红色的裙子,当真好看。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就该穿这种鲜艳的颜色。”
  衡玉笑,“大姐若喜欢,明天我陪你也去买一套。”
  “可别了。”季曼玉摇头,“你也好好休息,这些天经常出门,身体哪里受得了?”
  其实也还好。她逛会儿坐会儿,也没怎么累着。
  但知道是季曼玉关心她,衡玉没反驳,顺着她的话点头。
  反正谈判的事情由李老二负责,她这几天也没什么事情。
  闲下来后,衡玉第二天就开始逛上海大学,遇到一些有意思的课,会轻轻推门从后门进去,旁听完整节课。
  有些教授把她当做是上海大学的学生,在讲台上看她听课听得认真,还点名让她起来回答问题。
  倒算是体验了一把民国学生的生活。
  等她从教学区走回住处,邓谦文正好也从外面回来。
  两人站在树荫底下乘凉,顺便聊了几句,邓谦文听她说了这两三天的安排,夸道:“这就很好,在学校里学习和在家里学习,感觉还是很不同的。”
  “对了,明天有场文人聚会,你如果没安排,要不要和我一块儿去?”
  衡玉微愣,“我没收到邀请,也可以进去吗?”
  邓谦文点头,“你是我的晚辈,跟着我进去就好。”
  衡玉转念一想就明白了。
  邓谦文在文坛,说一句德高望重绝不为过,他带一个晚辈进去,基本没谁会不给面子。
  “那就麻烦您了,我对此也挺感兴趣的。”
  邓谦文打趣她,“当初要来上海时,某个小姑娘还说要好好照顾我,结果到了上海就顾着自己到处去逛,我这把老骨头,每次参加聚会都只能眼巴巴看着别人有学生在跟前,偶尔要写什么字,念什么诗都得自己亲身上阵。”
  衡玉神色严肃,“这可不太好,您那个晚辈不靠谱,不如让我把她取而代之吧,明天的聚会有我在,什么写字念诗全都交给我就好。”
  邓谦文大笑出声。
  ——
  直到亲临这场文人聚会,衡玉才知道为什么之前举办过那么多次聚会,邓谦文都没喊她去,这一次却特意询问她的意见。
  这场聚会,实在值得参加。
  一处清幽而宽敞的院子,周围栽种满竹子,现在还在八月,酷暑没过去,从外面走进这处院子,明明温度没降低,却让人从心头升起一股畅凉之感。
  阴凉之处摆放着数十个蒲团,不远处有几张书案,上面放有笔墨纸砚。
  没过多久,受邀请前来的人陆陆续续到了。
  有邓谦文这些在学术界名声显赫的学问家;有当代文坛的领军人物,如从北平前来的曲流水、庄子鹤,如金陵、长沙等地的文坛巨匠,如上海本地声名大噪的几位文豪。
  有在新诗创作上无出其右的大诗人,有在这个国弱的时代,将个人画展都开到美国的天才画家……
  这场聚会,实在当得上是文坛的一场盛会。就连《新公报》都派了两名记者过来,拿着笔纸,背着相机,打算全程跟进,回去后将整场聚会好好报道。
  优秀的人太多,季曼玉在文坛只能算是后起之秀,里面并不显眼。
  衡玉是跟着邓谦文来的,因此她的位置比季曼玉还靠前一些。
  坐下来后,发起这场聚会的人自然而然开始主持聚会。
  大家一起讨论散文创作、小说创作。他们提出的一些观点,就连衡玉都颇有收获。
  谈完创作,彼此又换了个话题,聊着聊着,有人提议道:“不如我们创作些诗歌或者散文,记录下这场难得的文会?等文会结束,还能集结成文集出版。”
  这个提议得到所有人的赞同。
  因为里面还有画家,众人表示也可以画几副和聚会相关的画,到时候放在文集里当做插画。
  不过如邓谦文,就没有参与到创作里。
  他一时间没什么灵感,又不需要这种机会表现自己,就和几个老友约好当评委,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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