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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如果上帝知道-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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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邵雄眯起眼睛,在心里打算盘,“五五分,你一点油水不捞?”
  “有地才能有田,有人才能开路。做生意不能只看眼前利益,你说对不对?”
  魏邵天从沙发底下拿出一只皮箱,清开满桌的食物,摆上台面。
  “缅甸那边我不熟,这道是前菜,买一条货路。”
  魏邵雄盯着一整箱现钞,谁看都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阿天,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的货路也都是契爷留下的,你要借,我还会不给你?”
  魏邵雄把雪茄扔进一口未喝的红酒里,“金三角辛迪加有一个叫田姐的云南人。不过她不接生客,你真有诚意要做,就亲自跑一趟。”


第46章 
  夜深,听见开门声,宋瑾瑜披着毛毯到客厅,只闻到了他满身的酒气。
  他刻意放轻了步子进门,不想吵醒她,谁知道她一直等到现在。现在是夜里三点,再多熬两个钟,都能赶上破晓。
  魏邵天脱掉外套,有意避开她过身,“我身上都是烟味,熏着你。”
  宋瑾瑜没有进前,拢紧了身上的毯子,“那快去洗澡。”
  “你先睡,别等我。”
  等了五个小时,又怎么会在乎多等五分钟。宋瑾瑜看了一眼搭在沙发上的外套,是他们一起买的那件,听见浴室的水声,她走过去摸了摸他衣服的口袋,烟,手机,还有车钥匙,没有其他东西。
  她有这些鬼祟的举动,不是出于多疑,而是出于担心。
  魏邵天洗完澡出来,卧室只留了一盏床头灯,宋瑾瑜半靠在床上,正戴着耳机。
  他从衣柜里拿了件白T恤套上,拉开被子坐进去。
  “你不必把生物钟调成跟我一样。”
  宋瑾瑜递出一只耳机,随便找了个借口,“我认床,睡不着。”
  MP3播的是那首得过金曲奖的《少女的祈祷》。魏邵天戴上耳机,手摸进她的睡衣里,“明天我叫人把床搬过来。”
  他的话总是这样不清不楚,她不想去猜这是否是某种暗示,只说:“不用这么麻烦。我下周复工,还要回去。”
  攻势没有停,魏邵天闷声说:“你家在江北,我顾不到。”
  如果这时有场外解说,一定会提醒他,和女人相处时要随时保持警惕,因为不知道哪句话就会触碰到她们的敏感神经,尤其在特殊时期。
  她躲开他。但一张床,最远距离也不过床头到床脚,其实无处可躲。
  “你是情圣,说一句留我,这么难吗?”
  她只想听他说一句话。只要他说,搬来和我一起住,她会毫不犹豫的应下。
  走到今天,她不认为这句话有多么难以启齿。
  于是他的沉默落在她眼中,变成了其他的解读,唯独不是男人此刻真实所想。
  他现在给她越多越是拖累,如果以后他不在了,她要怎么活?
  歌切到下一首《花与爱丽丝》。魏邵天说:“你有自己的生活,不是非要和我捆在一起。”
  他并非不善言辞,但就是斟酌太多,而忽略了女人的感受大过天。
  宋瑾瑜坐起来,明眸直勾勾的望着他,“是不是你们都觉得我软弱,只能靠男人活下去?”
  魏邵天愣住。
  白天在陵园他听她说了很多,讲到她爸爸的案子,讲到宋晓书,讲到上中学时的事情。她能轻松地说出口,只是因为还未说到最刻骨铭心的部分。
  趁这夜还未结束,天光还未亮,她要搭上末班车,继续白天未说完的话。
  “那时我好似是一只宠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陪他吃饭睡觉,打发无聊。没错,他供我吃穿用度,供我上学买衫,但那只是他的假仁假义。”
  “我很早就知道他贩毒,于是偷了粉藏在身上。车子过境时遇到边警,魏秉义下车同人火拼,我就藏在车后座……那时我想,就是被子弹打中,我也要逃。我天真的以为只能要逃离他,一切就会结束,但其实,真正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我弟弟才十七岁……那群人给他打毒针,把他锁在屋里几天几夜,不给吃不给喝,他受不了,爬窗跳楼自尽……我妈躺在医院里,氧气管被人拔掉。再回到安城时,我已一无所有。”
  也许在逃跑之前,她尚存有幻想,现实让她相信恶是无穷无尽,永不能被救赎的。恶人要做,就会做到绝,不留一个活口。
  魏邵天摘下耳机,黑暗中她在饮泣。
  “早知会是这个结局,我宁愿他报复的人是我……边警搜到白…粉时,他就该一枪杀了我。他放走我一个,又害死我全家,是想我受尽折磨,一辈子背负罪恶活着。”
  一天时间,她带他看过自己的一生。
  这世上,他没见过比她还要坚强的女人。
  终于,他开口,“我想他爱你。”
  “我不信。”
  他根本就没有心,又怎么可能懂爱。
  “在城寨的时候,魏秉义总是同我讲我阿妈的故事,他给我看一张相片,上面的女仔眉清目秀,他说这是我阿妈,但我知道不是。我阿妈从没跟他在一起过,很多事,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幻想。”
  他用指腹擦掉她脸上的泪,“照片上的人是你。”
  宋瑾瑜哭得更凶。她知道这便是理由。因为那个故事,她也听过。
  魏秉义的一生何其精彩,写成剧本能卖个好价钱,拍成电影绝对卖座,只是他偏偏编排了最烂最蹩脚的那一出。
  这个故事,她不痛不痒的听过无数遍,只是用了十年,才等到一个人将这个故事化整。
  其实阿筠从未爱过他,当初她选择远走,也不是所谓的私奔,只是不想傅云山再错下去。魏秉义挖空心思带走那本账目,是为了埋下一颗未爆弹,让傅云山一世都睡不了安稳觉。而这枚未爆弹,也是害死阿筠的罪恶之源。
  魏秉义恨傅家,更恨他自己,恨到不惜自欺欺人,来掩盖所有的因果。
  这世上总有人相信,假话说了一百遍,就能成真。
  也许魏秉义从未想过毁掉她的一生,哪怕在知悉了她的背叛后。事情之所以会走到这一步,全因为有傅家在幕后操控,而傅桓知就是那一棋先行卒。
  即便这才是真相,她也无法为他辩解。他终究是恶鬼,他害死她弟弟,害得她家破人亡,余生都要受难。而她不是唯一一个。
  她终于停止哭泣,身体却仍在瑟瑟发抖。屋里虽然有暖风,但她穿的实在单薄,魏邵天担心她会感冒,起身到厨房烧水。
  回到卧室,他将温水放在床头,又替她掖好被子。
  她的情绪已有缓和,只是眼睛红红,仍在抽搭,口齿断续道:“过了今晚,我不会再哭。”
  她是想让他明白,没有哪个女人天生坚强,甘愿做烈女。
  魏邵天关掉灯,摸摸她的头顶,“成年人,说话算话。”
  她看似信誓旦旦,其实十年间已流过不知多少的眼泪,在上帝瞧不见的地方,积攒下来,足够降一场雨。
  他们的人生似乎是两个极端。前半生里他只知挥霍,她却为了生存肝脑涂地。
  “所以你很早就见过我。”
  “见过,但后来又忘了。”
  “因为不够漂亮?”
  “因为照片丢了。”
  漂亮的女人的确过目难忘,但那时他太大意,以为一个女律师掀不起什么风浪,结果把自己赔进去不算,还要挖空心思填补亏缺。
  有一句话她说有说错,从一开始他就不该招惹她。
  “在城寨的头一年,我靠福音戒毒。在你躲着的那辆车上,我捡到了一本《新约圣经》。”
  扉页上写着三个字,赠瑾瑜。
  他是在看见那只MP3时才恍如梦醒的。
  那时她做好了玉石俱焚的打算,跟着魏秉义仓皇离开,甚至没有带一件行李,只拿走了那本圣经。
  人只有在绝望的时候才需要信仰。在这一点上,他们都一样。
  她刚刚发誓不再哭,却又开始鼻酸。
  “为什么是栖迟?”
  魏邵天仰躺着,一时也无睡意,“是我阿妈取的。她上学时钟意读诗,喜欢济慈和陆游,傅家新添的男丁都用木旁,就取了栖迟。”
  有些藏在心底的事,其实也没有那么难以启齿。是他给自己戴上了镣铐,才会越勒越紧,喘不过气。倒不如像她一样挖开旧疤,换取新生。
  他对着黑暗说:“她离开香港时,什么都没带走,也包括我。”
  阿筠回到安城后,没有再嫁,也没有和魏秉义在一起,而是回到邵家开了一间糖饼店,过着最平淡的生活。
  “他说他最爱的女人是我阿妈。但他给我看的,是你的照片。”
  魏秉义以为他不可能见过阿筠,但其实十岁之前,阿筠每年都会过海去看他。她离港时变卖掉了从前傅云山送给她的天价珠宝,在嘉林边道买了一间公寓,就在他的学校附近。
  直到那一年冬天,梅艳芳以一曲《坏女孩》风靡全港,以色列从黎巴嫩撤军,一月中三架客机失事,英女王终于签署香港归还法案,股市楼市大好。没有人在乎香江对岸发生的一场车祸。甚至连那起亿元绑架案,在关系到每个港人的联合声明面前,也只是电光朝露。
  一九八五,好似所有人的转折点。
  “你和傅桓知亲近过?”
  说亲近也言过其实,他从不认同自己是傅家人,到今日也一样。只要他的名字前还挂着一个傅字,就逃不出这牢笼。
  “他也是个可怜人,是一件被傅家打磨出来的工艺品,除了充当门面,别无他用。”
  那时,苏联还没有解体,海湾战争也没有开打。有人发白日梦要做明星,有人只想借股灾大揽炒。他和傅桓知每日坐同一辆车,念同一间学堂,成绩不分伯仲,他梦想长大加入UN维和,钟意隔壁班跳芭蕾的女孩。
  念学时更人人都对他友好,翘课也不会有人出声,因为这间学校有阿爸出资捐赠。他尝过金钱的便利,更清楚金钱世界如汪洋大海,海啸来袭,没有人能独善其身,一旦陷入旋涡,便要赔本赔命。时代浪潮下,无人可以幸免于难。
  风暴的中心,不在别处,就在港岛。


第47章 
  日上三竿,魏邵天买好早餐放上台面,等她起身洗漱完,他已经在换鞋。
  “我今天有事要办,陪不了你。”
  宋瑾瑜追问:“有什么事?”
  “见血的事,不能带你去。”
  他不做解释,穿好鞋后又走到她面前,吻了吻鬓角,“底下好几百人等着开工吃饭,黑社会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他是怕她无聊。她却怕等不到他回来。毕竟一天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你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我怎么信你?”
  魏邵天只当她在闹脾气,低笑着哄,“晚上我早点回来。”
  宋瑾瑜对住桌上摆着的早餐发呆。他人走了,她才感觉身上冷。
  缅甸,云南,香港。她能联想到的只有两件事,不是毒品,就是军火。泰安现在四面楚歌,外面人盯得正紧,里面人又蠢蠢欲动,眼下走货无疑是铤而走险。她想不出他要这么做的理由。
  那日在茶馆,魏邵雄一套冗词赘句,无非是为了一件事。要确认魏秉义的生死,方法很简单,就是找到那本账目。那是魏秉义的底牌,只要他人活着,账目就不可能落在别人手里。
  如果账目被魏邵天带回了安城,他一定会放在身边,有时最危险的地方,也可能是最安全的地方。
  39,56,75。
  宋瑾瑜在心里默念这三个数字。
  如果那本账目,就在这间屋,在保险箱里,很多事情便都有了解答。
  晚场,魏邵天时不时走神,底下人见他心神不宁,以为是白天跟雄哥没谈拢,一个个都很焦躁。
  地上摊着几只黑皮箱,里头码着一摞摞钞票,六只箱,这帮人点了一个钟还没点出来。
  “数完了没?赶紧的。”
  魏邵天看着心烦,起身到吧台倒了杯酒,几台点钞机点的数加在一起的都不会算,“一群废物。”
  齐宇让人把手上的钱都放下,“天哥,不如明天送去公司叫会计数。”
  眼看就要到灰姑娘回家的时间,魏邵天咽了一口,撂下残留着黄金液体的水晶杯,拿起外套,将车钥匙抛给他。
  走到外头,扑面而来的风,齐宇缩着脖子上车。
  冷。真他妈的冷。
  不用问也知道是回家,齐宇发动车子,打开暖气。
  “天哥,你真要跑一趟云南?”
  换别人说这话,是过了界。但魏邵天此刻望着手机屏幕,根本没将这放在心上。一整天,她没有打一通电话给他。新鲜恋人,一天煲几小时电话粥不够,随时随刻还要传短讯痴缠。她却什么都不做,连一通查岗电话都没有。
  “我不亲自去,这批货运不过来。”
  “天哥,我记得入天帮时你说过,不碰毒……”
  魏邵天放下手机,“以前,那是没机会。现成的货路,为什么不干?”
  齐宇看了眼后视镜,说:“雄哥没安什么好心。金三角是什么地方?死了人往河里扔,往山里埋,过个十几年都没人知道。”
  魏邵天冷笑了一下。他是从那里出来的人,那里是什么地方,没人比他更清楚。
  车子到了住宅区,魏邵天下车,给齐宇递了一根烟。
  “走这道,最重要的是给自己留后路。我只干这一票,干完就撤。你也一样。”
  齐宇靠着车门,垂首吸了一口,往公寓楼的方向看了一眼,“那阿嫂怎么办?”
  魏邵天顺着他的目光,四面窗帘紧闭,看不见里头的光。他拍了下齐宇的肩膀,“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
  齐宇踩灭烟头,走出小区,打了辆出租车。原本走的是上桥的方向,半路他让司机掉头,去了三中。
  教学楼里一片漆黑,晚自习早就结束了。
  他对中学时代最后的记忆,是毕业时在教学楼天台唱的那首《祝你一路顺风》,然后一群人去到大排档喝啤酒,他喝到烂醉酩酊,最后吐在了河边。
  那晚排档早该收摊,但他醉到走不了路,守店的姑娘一直陪他坐到了凌晨,外加赠送了一杯免费的水。
  他一直记到了现在。
  齐宇沿着校门往河边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从前光顾的那家大排档。摊位早已整改成店面,卖的是糖水,再没有记忆里的模样。
  整条街,实际只有这家店生意最好。学生时代兜里没什么零花钱,攒下来也一定要来光顾,因为有漂亮的学妹在这里打工。毕竟芳卿可人,三岁娃娃都知道什么是美,何况是十几岁的少年,根本无需指导,自会心痒。
  那个年纪谁没有偷看过成人书籍,做些下流梦。或许只有他想得与人不一样。
  在他眼中,她是最质朴的那一品种百合。《圣经》曾告诉世人: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都不如一朵百合花。
  大排档不是日日都光顾的起,有人打听到她有个弟弟在念高一,于是缠住他问姐姐中意什么,又要递信传情,没有一日不被骚扰。
  体测课上她慢跑,台阶上总会有人围观。哪怕是换条新的头绳,也会被津津乐道。
  而他从未想过打扰她,更从未有勇气上前跟她说一句话。他们离的最近的一次,至始至终只有那杯水。
  齐宇在河堤边捡了一块石头,也许是十年前被他吐过的的那一块,抛进了河里。
  回到出租屋,桌上的泡面汤结成块,蟑螂躲进水槽缝隙,齐宇拉开生锈的百叶窗,从窗台枯死的盆栽拿起望远镜。
  有车开进公司,又有车离开,他记下每一辆的牌号。直到整栋楼灯熄,他才拉下百叶窗,自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再吞一粒安眠药。
  齐宇躺在起伏不平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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