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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如果上帝知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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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多岁,本科学历,本职工作是行政销售,妻子是全职家庭主妇,家里的孩子估计刚上保育院。事业初见起色,却宁愿花大把钱去夜场享乐,也不愿在纪念日送妻子一件像样的首饰。最大的嗜好就是带女人去时钟酒店,前戏就是叙述自己的奋斗史,顺带把年收入后面多说一个零,更方便得手。
  她对这位陈先生当然没兴趣,更不会闲到去打听他的私事,只是见了两次面,言谈举止,已将他的家底都暴露。
  “确实是太累。我爸脑中风,已经瘫痪在床好几年,我下班之后还要回家照顾他,给他换衣擦身……”
  但凡遇到不感兴趣的异性追求,她都是这一套说辞。好在当下社会男人都够现实,生怕不吃羊肉空惹一身膻,对上有老下有小的女人避之不及,才能屡屡奏效。
  奈何这位陈先生还算情场老手,自以为戏很到位地敛了敛露骨的笑容,“照顾老人家要紧,宋律师你也挺不容易的。我们还是聊案子吧。”
  她喝了口茶提神,早上冲的菊花茶,水凉了之后又兑了热水,含在口中又苦又涩。
  这几天她确实休息得不好,心火旺,牙也疼,嗓子也疼,心肝脾胃,哪哪都不舒服。她家没有瘫痪在床的病人要照料,却有一尊请来不易送也不走的大佛。
  忙到五点多,已没有客人要见,明天便是周末,宋瑾瑜翻了翻桌上的日历,距离那个用红笔标记出来的日子,只剩不到半个月。
  她用座机拨电话订花,然后开车去了常青陵园。
  一个小时后,徐毅鸿骑一把改装的全黑哈雷883c,停在陵园的后门。
  他将头盔挂在手上,一个助跑,轻而易举的翻墙而入。
  宋瑾瑜在老地方等他,许是来了一阵子,面前的墓碑摆着一束新鲜的白色郁金香。
  平时陵园里的人不多,这个位置又是背山,说话倒很方便。
  听见了军用靴发出的熟悉脚步声,她侧身看过去,军绿的T恤,烟灰色的牛仔裤,本就不怎么新的皮靴上还挂着几绺泥,脸上的胡茬也不知多久没打理了。谁能想到十年前,他也是个干净清爽的小伙子,还是警队里数一数二的帅哥。
  “你飙车来的?”
  答案显而易见,徐毅鸿挠了挠头发,“局里有案子,一大早去了趟乡下,怕路上堵车赶不及,就骑摩托来了。”
  他顺了三根香,摸出火机点燃,冲着两个相邻的墓碑各拜了三拜。
  宋瑾瑜看着他,“活人在这你不拜,拜一个空墓碑,咒我呢?”
  徐毅鸿没有说话,一整套做完,把香插在碑前的香炉里,才道:“是我对不起她。”
  与之相邻的墓碑上是一张黑白照,照片上的女孩很年轻,梳着双马尾,青春明朗。而上面的刻字,每一笔每一折都如刀刻在她的心上。
  宋晓娟,1981年——1998年。
  十年前的宋瑾瑜,有另一个名字,叫做宋晓娟。
  那一年,徐毅鸿从刑侦大队调升到了反黑特案组。年轻气盛的他,一进特案组就碰上个大案子,根据缉毒组提供的情报,扎根在安城的民间黑恶势力,极有可能是一个跨国洗钱贩毒集团。
  也是那一年,大英帝国的国旗刚从香港岛上空降下。这个案子,因为香港主权的移交,涉及当时两岸联合反黑的政治需求,得到全局上下高度重视。
  刚满三十岁的徐毅鸿准备大施拳脚。
  整个案件脉络的很清晰。摇。头。丸、麻。古等新型毒品自几年前流入安城的夜场,如今已泛滥成灾。主要销售渠道在酒吧、赌场以及酒店。但无论跟着那条线追查下去,身后都有一个共同的老板——泰安。
  铲除泰安帮,是这次联合行动的终极目标。
  特案组的初次会议,是徐毅鸿第一次深入了解所谓的“泰安帮”。写满备注的人物关系图中心贴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男人戴着墨镜,皮肤黝黑,标准南方人的长相,只不过五官间带了几分煞气。他就是案件的核心人物,泰安的头目——魏秉义。
  泰安起家时间不长,但崛起迅速,上世纪七十年代,由于廉政公署的建立,香港黑帮逐渐衰退,许多帮派转投其他产业,有的去拍电影,有的开了公司。聪明人都转行脱身,洗净家底,重新做人。
  魏秉义等一批“香港仔”来到安城扎根后,用钱笼络人心,渐渐整合了本地的零散帮派,建立了“泰安帮”。起初只有不到五百人,十几年下来,社员已发展到近万人。除去坐馆外,底下还有八个直系堂口和话事人,每个堂口有分管的辖区,内部结构制度分明,分支盘根错节,并不简单。
  罗马非一日建成,要打击瓦解一个扎根于民间的帮派,也绝非易事。
  特案组讨论过许多的方案,包括向香港警方取经,安插线人,调查取证。但上级急于见成效,很多耗时三到五年的卧底计划全被推翻了。最后,徐毅鸿提出了一个十分铤而走险的方案,既然要立竿见影,那就只有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
  魏秉义年近五十,未婚,无子女,主要职业是经营采石场和采砂业。他在安城有两家大型采石场,几乎垄断了整个安城及周边的采石、采砂业,年利润在七八百万左右,这就是警局的档案库里能了解到的全部资料。
  徐毅鸿很清楚,一个黑帮老大,每年靠七八百万填底下近万人的口,是天方夜谭。采石场只是他摆在台面上的生意,而地下的生意诸如贩毒、洗钱、外围赌场……每一样都是暴利。虽然现阶段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魏秉义就是那个幕后毒枭,但反过来想,如果没有他的允肯,谁敢在泰安地盘上散货?所以,在整个毒品流通、销售链中,魏秉义必然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整个特案组不分日夜的跟踪了魏秉义三个月,毫无所获。
  这三个月里他几点出门,去哪里,见了什么人,几点回家,徐毅鸿都一清二楚。然而魏秉义这个人极其自制,生活起居没有丝毫破绽,甚至不近女色。特案组一筹莫展,也试图寻找新的突破口,几次突袭夜场,抓到散货的小喽啰一审,无一不是对上线一无所知,毫无利用价值。
  徐毅鸿不甘心,他清楚,魏秉义是整个案子的核心,只有从他身上入手,才能搜集到最关键的证据。
  就在他跟着魏秉义的第五个月,转机出现了。
  而这个转机,就是宋晓娟。
  *
  下班回到家,已经八点多了。客厅的音响在放歌,魏邵天穿件黑背心,对着阳台举哑铃,音乐声太响,他甚至没有听见她开门的声音。
  老式楼房的隔音本来就不好,这一片又是旧社区,住了不少老人,这个点也不怕扰民。她换了鞋,便径直绕过他跟前,把音响的音量调小。
  “下班了?”
  一句废话。
  宋瑾瑜没搭腔,回房间放了包换了衣服才出来。
  他撂下哑铃,脖子上胳膊上都汗涔涔的,呼吸倒不怎么喘。到底是个练家子,要换寻常人挨这一枪,不躺个十天半个月都下不了地,搁他身上就跟儿戏似的,不过三五天便生龙活虎了。
  “我订了鲍鱼粥,留了一份给你,热一热就能吃。”
  她看了眼餐桌上的餐盒,盛德楼的鲍鱼粥,她陪客人去吃过,八百八十八元一例。当真是骄奢淫逸惯了的人,在她家住了一礼拜,每天山珍海味,都不带重样的。
  跟黑社会过不去,犯不着跟食物过不去,不吃也是暴殄天物。她把粥放进微波炉里热了热,魏邵天从厕所出来,拿条毛巾正擦汗,步子不自觉就绕进了厨房。
  她家唯一多余的房间被改造成了储物间,里面堆满了杂物,所以这几日他都在客厅睡沙发。白天她出门上班会把卧室门锁上,晚上睡觉也锁,所以他的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客厅而已。
  外面正是风头紧的时候,除了下楼买饭买烟,他基本都呆在家里,除了看电视听歌就是锻炼。每天就想两件事,今天吃什么,晚上见到她要说什么。
  “粥怎么样,好吃吗?”
  “送到家就差一点,还是放砂锅里更有味道。”
  他自顾自的点了点头,目光落在她低垂的首,光洁的额。白色的瓷勺在碗里来回搅动,粥香浓郁四溢,腹中的饥饿感复又袭来。
  “明天周末,你有安排吗?”
  “没有。”
  再无别话。
  吃完粥,她回屋看了会儿材料,便去洗澡。听见浴室的水声,魏邵天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天哥,你没事吧?”
  “先操心你自己吧,这次算你他妈的命大,阎王不收你,下次真打算让我给你烧纸钱?”
  “你的伤……”
  “小事。这几天你先躲着,等我消息。”
  “你现在在哪?用不用我过去照应?”
  “安城这么大,还怕没地方躲?”他看了一眼紧闭的浴室门,“电话没电了,先这样。”
  挂了电话,魏邵天回到客厅的沙发上躺下,看电视。
  十点档在播《岁月风云》,他对电视剧最没有兴趣,只不过前几天转到这一台时,她正好出来倒水,从厨房偷瞟了好几眼电视。他猜她是想看的,却又拉不下脸到客厅来正大光明的看,于是在厨房坐了许久也不走。那晚后他便留了心,第二天照旧调到这一台,她就在客厅削水果吃,一吃就是两集的时间。
  于是他晚晚都准时收看这一台,换来两集的时间和她相处,再难看的电视剧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她每天都掐着时间洗澡,今天也是一样,挂钟刚走过十点,她便一边擦头发一边往客厅走。好在客厅有一大一小两台沙发,他斜躺在平时睡觉的那台沙发上,她就坐另一台,两人分庭抗礼,心照不宣。
  是了,这本就是一个局。她的办公楼离渡口十万八千里,安城这么大,如果不是警察刻意围追堵截,谁又有那个本事算准他会送上门。
  她很清楚,从他闯进办公室的那一刻,导演就喊了action,不到喊卡的时候,她都在戏里。
  所以她忍了,哪怕要跟流氓坐在一张桌上吃饭,一张沙发上看电视。
  魏邵天从头到尾都维持着同一个姿势,偶尔才往嘴里扔个葡萄,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tvb什么时候开始播普通话了?”
  “是为了为纪念香港回归十周年拍的剧集。”
  “都十年了吗?”
  “嗯,十年了。”
  一句十年,两人脸上各有各的落寞,谁也没看见谁的。
  电视跳播到广告,魏邵天才懒洋洋地换了个坐姿,“商战片,拍了几十年都还是那套剧本,邪不压正,没新意。”
  “魏先生有兴趣做编剧,打算怎么编?”
  “要我编,当然让反派做主角。我喜欢那个危天行,卑鄙无耻得坦坦荡荡,好过那些伪君子。何况商场上,能有几个好人?”
  可能一个人坏透了,坏到了骨子里,反倒不觉得自己坏。
  广告播完,接到片尾曲,她什么话也没说,起身回房间。一个半小时的相处,甚至换不来一句对白。
  他抓起遥控器关掉电视,在她的身影即将消失在转角的时刻,说了一句,“明天……你想吃什么?”
  更像一句难以启齿的邀约。
  按在门把上手的顿了顿,还是松了回去。
  “洋葱炒蛋,尖椒土豆丝,排骨汤。”
  她进了卧室,关门反锁,却没有立刻离开。
  背靠在门上屏息,整个屋子很静,静得连呼吸声都显笨重。很轻的脚步声靠近,在她的门外徘徊了很久,十秒钟,三十秒钟,一分钟……超过她能读秒的范畴。
  如果这个画面能够被定格,那一定是一出默剧。夏夜,一门之隔的男人和女人,锁上的是门还是心,全交由观众遐想。
  卧室里没有开灯,她望着窗外的夜色,仿佛在浅吟着那些被过滤掉的对白。
  Lasciate ogni speranza,voi ch’entrate.
  入此门者,当放弃一切希望。这是但丁《神曲》地狱篇里的句子。
  准备敲门的手举起又放下。整出默剧演完,门外的男人只有一句独白。
  “晚安。”
  一幕落下,脚步声离开,门外的男人继续枕枪而眠,门内的女人继续迎接日复一日的噩梦。各自的心事各自体会。


第9章 城寨
  穿着麻布长衫的少年在吊床上午睡,脸上盖着一本书页发黄的黑封《新约圣经》。
  翻开的那一页上写着:你们当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的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但引到永生的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这里的人大多在城寨出生,在城寨长大,在城寨里度过自己的一生。没有人对耶和华感兴趣,只有他是个异类。
  方在河里嬉戏后仍赤身光脚的男孩在远处拿着龙贡果砸他,投掷的力度不佳,没能砸中他的脑袋,却又不敢靠近。寨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新来的大哥哥不爱说话,可是生气揍起人来一点儿也不轻。
  又一记远投,恰恰将他脸上的书打翻在地。顽皮的孩童得逞,四散逃跑。他立马就醒了过来,把书捡起来拍了又拍,左右检查。还好这几天没有下雨,不然地上的黄泥沾在书上,他一定饶不了这群小兔崽子。
  夹在书里的书签抖擞而落,原来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穿着不怎么合身的校服,白布鞋,看模样也只有十七八岁而已。
  同他一般大的小伙凑上前,“阿添,这是你的女朋友啊?”
  他不说话,把照片夹回书里,重新躺回吊床上。
  “我看你每日都盯着照片发呆,肯定是心上人,都是男人,你同我说说。”
  他不是不会说话,是不会说高棉话。同他说话的小伙叫阿乐,是个广东仔,也是城寨里为数不多能和他交流的人。
  “是我阿妈。”
  “难怪你这么靓仔,原来是遗传了阿妈。”
  他合上眼睛,把圣经放在胸前,打算再睡一会儿,阿乐摇晃吊床,“喂,别睡了,我带你出去转转。你天天呆在寨子里,见的女人还没有鸟多。”
  他翻了个身,“我不想去。”
  “是真不想去,还是不敢去啊?放心吧,契爷过河去见客人了,估摸着明天才会回来。就是回来见不到人,我说带你去跑船了,也不碍事。”
  阿乐半拉半拽着他起来,“走吧。”
  城寨在山林的最深处,不识路的人,很容易就会在山里迷路。出山没有公路,步行的话要走上一下午,摩托是唯一的代步工具。就是出了山林,也还要两个小时的车程才能到最近的县城,所以久居寨子里的人一年到头也难得出去几次。
  阿乐十几岁就跟家里人出来跑船,对柬老越一带的水路陆路了如指掌,他经常进出城寨,与放哨的当地人也很熟。到了哨卡,阿乐笑嘻嘻地从兜里拿出两个槟榔来,用高棉话跟一个挎着步。枪的柬埔寨人客套了几句,对方便放了行。
  出了哨所,终于有条黄土路,路边停了好几辆无牌车。阿乐走到一辆积了不少灰的桑塔纳前,用袖子擦了擦挡风玻璃,没用钥匙就拉开了车门。他跟着坐了进去,阿乐从驾驶座下摸出一把“大黑星”递给他,“第一次出寨子,带上这个保险些。”
  那是他第一次摸枪。
  两个小时的车程,他不敢睡,也不敢眨眼,只是在脑子里记着沿途的景色。要逃离这个地方,机会只有一次。
  到了县城,阿乐急着要解手,拔掉车钥匙就把车扔在路旁。说是县城,其实不过是一个临河的村庄,聚集了些商贾集市。这里是绝域殊方,世外之地,到最近的城市也要十个小时的车程,还不见得有公路。村落里的男人们外出务工,有的一年回来几次,有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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