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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无赖也有娇暖在怀-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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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神庙早就破落的少有人去了,他们在那里挖过一个地窖,很是隐蔽,这箱金砖可以暂时存放在哪里,等什么时候县令大人需要了再通知他地方去取。
  干完这些事就已经很晚了,天更冷了,山风直将他们四个吹成了木头,冻得他们缩着身子,浑身僵硬,跑都跑不快。
  眼力再好,到了夜间也要折损许多,更何况是在崎岖的山路上,等他们悄咪咪的走回家,天都快亮了。幸好冬天的天色亮的晚,大清早的又冷,因此他们也不怕遇上什么人。
  等天边只剩了几丁零星时,奚浩倡也终于到家了。翻墙地功夫他熟练的很,更何况还是翻的自己家的墙。
  进了院子,他朝陈竽瑟睡得那个屋子看了一眼才跑回了自己睡的那个屋子,点了油灯,烧了火盆,身上围着一床被子烤火,许久才暖和过来。
  这活可真不是人干的,等扳倒了那姓袁的,上头那位也倒台了,他可不要再干下去了,有这功夫,还不如舒舒服服地在家陪媳妇呢!媳妇又软又暖,抱在怀里一定很舒服,他又何必出去找罪受呢!
  等身子烤暖了,他被冻的僵硬的手脚也能舒舒服服的展开了,再往床上一躺,终于能好好睡一觉了。
  这个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可他昨晚累了一晚没睡,又饥又冻,倒在了床上,困得连眼皮子都睁不开。
  作者有话要说:
  陈竽瑟:“我做的可要比那点心坊做的好吃多了,你怎么能说是我做的呢?这是污蔑!!!”
  奚浩倡:“是是是!下次不敢了。”
  (明天开始抓虫,这一章也会有修改。)


第24章 
  与之相反的是陈竽瑟, 她昨天早早的就睡下了,现在都还没醒呢!
  昨天晚上奚浩倡走后,她也没有做晚饭。不知道是因为怕冷, 还是太懒, 她只蒸了一小碗红薯丸子, 再吃了些点心就填饱了肚子。
  因为时间还很早, 她没有急着洗漱睡觉,而是抱着阿柴去火盆旁烤火。冬天猫儿懒得动, 阿柴就一直趴在她腿上安静地睡觉。它虽然瘦,却很是温暖,趴在她腿上,像是一个会发热的毛毯,盖着她的大腿, 又软又暖。有阿柴陪着,这日子也有意思多了。
  不过手上闲着总不是办法, 坐在火盆旁烤火的时候,她顺手就剥了一个柚子,围着火盆吃这种冰冰凉凉的东西感觉还不错。不过吃了两瓣她就吃不下了,于是便想着做些什么来消消食。
  她放下阿柴, 去房里拿来布和针线, 打算给奚浩倡做一个荷包。上次奚浩倡买来的布做完了她的衣服后还剩了些边角料,只是这些布料只有三种颜色,水红色、鹅黄色和湖蓝色,给男子做荷包的话, 颜色确实艳了些, 但她手上也就这些了,只能凑合着用了。
  做荷包费不了多少工夫, 而且她也不着急,就这样一针一针的慢慢绣着,天色也渐渐黑了。她点了跟蜡烛,绣了两针就放下了手里的活。大晚上的干这种活太受罪了,还是洗洗睡了吧!
  这一觉睡得很是舒服,等她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想着现在家里就她一个人,她并不着急起床做饭。冬天可冷了,外面的风一阵一阵的,冷飕飕的刮着,脸都会被风刀子刮破。现在被窝里暖烘烘的,她一点也不想下床。
  紧紧地裹着被褥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等肚子饿了她才不紧不慢的起了床。冬天起床是个技术活,穿着单薄的里衣突然从暖烘烘的被窝里爬出来实在太冷了,这是一种极大的落差感。这些天,她已经学会了一个技能,先将衣物放在被子里捂暖,然后在被子里将衣服穿好再下床,这样就没有那么冷了。
  若是放在从前,她是没有必要这么做的。家中只有她一个女儿,从小就宠的很,屋内时时有人守着暖炉,用的炭也是最好的银丝炭,燃起来还有淡淡的清香。连地上也铺了毛毯,饶是在下雪天,赤着脚在屋内走都不用怕冻着。其实她家只是普通商户,但是爹娘实在太喜爱她这个女儿了,所以家中最好的用度都给了她。
  虽说是娇养这长大的,可她一点娇贵的坏脾气也没有,遇上变故,她也就这么成果来了,条件比不上从前,她也有个平常心去对待。这样的人,怎么就不值得别人对她好呢!
  一走到院子里陈竽瑟就听到关在鸡笼里的两只鸡咯咯咯的叫着,想必是饿久了。她打开了鸡笼,把两只鸡放出来后,去厨房抓了一把米撒给它们吃,又剁了一个白萝卜用个破旧的碗装着放在鸡笼旁,她没有养过鸡,也没见过别人怎么养鸡的,只是随便给它们找了些东西吃,想着等见到了奚浩倡再向他请教。
  鸡都在吃早饭了,她也该去为自己做早饭了。烧火的时候,她想起了奚浩倡,也不知道他回来了没。既然没见到他,她就做自己一个人的早饭好了。
  一个人在家,她决定吃点简单的。像往常一样,煮了一碗面条,煨了一个荷包蛋。不过在吃面的时候,她又想起了奚浩倡,想起平时他吃面的时候,总是滋溜一口就没了半碗,吃的那么快。看着他吃的那么香,她也能有胃口多吃些。
  肚子虽然饿,她却没什么胃口吃饭,只吃了半碗面她就放下了筷子。
  昨天还留了一块牛肉没有处理,正好现在有空,可以拿出来捣弄一番。这块牛肉肉质老,量又少,不太好处理,便想着做成手撕麻辣牛肉。
  陈竽瑟往锅里舀了两瓢冷水,把牛肉放进去煮。在煮牛肉的时候,她顺便做待会要用来拌牛肉的酱汁。厨房的调料不多,将小米椒切的碎碎的,又掰了几瓣蒜压碎剁成蒜泥,然后把这两样东西放在一个大瓷碗里,再往碗里倒一些香油,花雕酒,还有两勺糖,酱汁勉强就这样做好了。等牛肉煮熟了,捞起来放凉,再撕成条条,最后倒在装了酱汁的碗里用筷子搅拌均匀。
  手撕麻辣牛肉就这样做好了,牛肉裹上了酱汁,看着有食欲极了,不过她尝了一点就将碗收起来放进了碗橱里。牛肉量太少,她得留些给奚大哥吃,而且她对这道小吃不太满意,调料都不齐全,勉强才有她想要的味道,想着这牛肉是奚大哥买回来的,他应该是爱吃的,那就全都留给他吃好了。
  本来今天起的就晚,折腾了这么久,都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反正灶台的火还没熄,顺道把午饭也做好算了。
  在陈竽瑟做午饭的时候,奚浩倡闻着味道就迷迷糊糊的醒来了,他向来睡觉浅,心里又常常装着心事,因此有些异样就会醒过来。这一觉睡到日上三竿的时候,陈竽瑟炒的菜也正飘着香味从厨房到了院子里。是肉香味!一闻到这个味道,他的肚子突然就饿的不行了。昨晚睡觉前衣服也没脱,现在起床蹬了鞋子就跑出去了。
  到了院子里,他肆意地闻着那个味道,摸了摸瘪瘪的肚子,本想冲进厨房看她在做什么菜,可想到自己才起床,定是糟乱的很,便提了桶井水,扑了扑脸,清醒了后,将头发也重新束过,整理了身上的衣服的褶皱后,自觉妥当了才进厨房去。
  他的好媳妇正端着做好的菜放饭桌上,是东坡肉!还有萝卜排骨汤和清炒藕片。他迫不及待地盛完饭后,发现桌上又多了一道菜,尝了尝,是牛肉的味道。他牛肉吃的少,这种做法还是第一次吃,味道好极了。
  将桌上的菜都尝了个遍他才坐下开始扒饭,果然还是家里好,想想昨晚冷风中的那个坚硬的烧饼,眼前的热饭热菜真是天下美味,其实这样说也当得起,他媳妇做的菜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菜了。
  忙着吃饭的他,差点就要忘了为他做饭的这个人了。陈竽瑟见他像是饿极了,风卷残云般将桌上的菜扫去大半,惊呆了,她默默地替他又盛了一碗饭才坐下吃饭。
  她一坐下,奚浩倡的动作就明显的变缓慢了,他低着头扒饭,用眼角的余光小心地偷瞄陈竽瑟,见她坦然地吃着饭,他也才松了一口气。又该打了,怎么一饿就忘了照顾人家呢!吃饭哪有媳妇重要呢!幸好他没有王富贵那么贪嘴,桌上的菜还是留了一半的。
  他放下手中吃光的碗,拿起刚刚陈竽瑟替他盛的那碗饭,心里美滋滋的同时又有些羞愧,媳妇对她这样好,他竟然饿昏了头,没等她一起吃饭。于是,他夹起一块滑弹的东坡肉到陈竽瑟碗里,连看她一眼都不好意思,夹完菜就低着头扒自己碗里的白饭了,连菜都记得夹。
  陈竽瑟正吃饭呢,突然一双筷子递了过来,还往她碗里夹了一块肉,她抬头看了奚浩倡一眼,而奚浩倡却避开了她的眼神低下了头。陈竽瑟很心细的看到了他碗里没有菜,便回礼一般也替他夹了一块东坡肉,这一次,奚浩倡抬起了头,傻看着她。面对他的凝视,陈竽瑟淡然的回了一个微笑就继续吃自己的饭了。
  两人表面装着同样的镇静,心里却早已像烧开了的水一样沸腾了起来。没有经历过男女之爱的他们,碰上件寻常的事心里也会激出水花,一个想的是有这样一个贴心的如花美眷陪在身旁真是人间乐事,另一个想的是好像从前爹和娘也会这样,这就是夫妻之道吗?
  因为两人怀着心事,所以这顿饭吃的有些漫长,不过再长的事也有尽头,吃完了午饭,奚浩倡照常抢着收拾了饭桌洗了碗。不过他收拾干净厨房就出门了,因为担心夜间有照顾不到的细节,便想着今天趁天明再去收拾一下。
  打了个招呼他就出门了,上了逐鹿山,到了昨晚那个点,那些被捆的贼人已经不见了,想必是被岳大人派来的人带走了,为了放心,他又去暗号交界处看了看,果然有留信,人已经被带走了,事情很顺利,奚浩倡也能放心了。将陷阱机关什么的又检查了一遍,确定都掩埋好后,他才打道回府。
  回去的路上,又碰巧遇上王富贵了,原来他还念念不忘昨晚那头野猪,现在又过来寻了。
  “诶~奚大哥这么巧,你也是去找那头野猪的吗?”,王富贵迎面而来问的第一句话就是那头野猪,紧接着又问了那头野猪的下落,“野猪找到了吗?是不是一个人拿不动准备叫人帮忙呢!正好兄弟我来了,一起去吧!我连刀都带来了,先就地宰了它,烤一顿再把剩下的带回去,这样也轻松些,你看成吗?”
  作者有话要说:
  《地主小姐》的大纲被我弄没了,又重新写了一遍大纲,然后顺便把下下篇文和下下下篇文的大纲也一起写完了,所以耽搁了两天没有更文。


第25章 野猪
  看着王富贵突然掏出的刀, 奚浩倡失笑了,这家伙怎么整天就想着吃。他忍住笑,上前去拍了拍王富贵的肩膀, 然后搭上他的肩, 带他下了山。
  “回去吧!还想着那头猪呢!现在山上不安全, 送金砖的人没了, 姓袁的那边肯定快要发现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避嫌才对。”
  “大哥, 你不是来找那头猪的啊!”,王富贵怏怏地收回了刀。
  “我说你,是不是就一直没忘记那头猪啊!”
  “诶~奚大哥,你不知道,那野猪肉可要比家猪好吃多了, 昨晚上的那头猪,那么大一只, 够我们几个吃几天了,现在丢了,多可惜啊!”,王富贵一边说着一边叹着气深深的为丢了那头野猪而感到惋惜。
  见他这副模样, 奚浩倡安慰道:“这有什么, 我们待会去集市上寻,肯定有山中的猎户打野猪来卖,到时候你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这话也算小小安慰到了王富贵,不过没过一会儿, 就碰上了一个大大的惊喜, 竟然在路上就让他碰到扛着一头野猪的几个猎户。
  “几位大哥,这野猪是刚打的吗?”, 王富贵迫不及待地上前询问。
  “算捡来的便宜吧!刚刚在埋陷阱的时候发现的这头野猪,伤得不轻,我们几个便捡回来了,今天真是走运,什么也没做,就得了一头大家伙。”,为首的一个猎户如实回答道。
  听他这样说,王富贵已经可以确定这头野猪的来历了,其实刚刚远远地看到这头野猪的时候,他就觉得这是昨晚被他们丢弃的那头野猪。真是巧啊,今天来逐鹿山也总算有点收获,现在都不用上集市找去了,直接向“”这几位猎户买就好了。
  “那你们卖吗?好些日子没吃过野猪肉了,馋得很。”
  哪有不卖的理由呢!这头野猪这么大,他们几个人才勉强扛得动,本来就是想扛到山下去换钱用的,现在有买家找上门来了,他们当然乐意卖了。
  “卖,这位兄弟要买几斤啊?”
  没等王富贵说话,奚浩倡就抢着要了,“我也来几斤,还有那两只猪耳朵我也要了,嗯~再来一只蹄膀。”,他想着往年娘亲在的时候,都会腌制腊肉过冬的,这两年娘走了,他就没在家吃过饭,更忘了娘做的腊肉是什么味道,现在家里有了一位贤内助,是上得厅堂又下得厨房,所以想买些猪肉回去腌腊肉,而且她看上去挺喜欢做菜的,多买些野猪肉回去的话,可以一部分现做,一部分制成腊肉,她肯定会做的很好吃的。
  王富贵见他竟然抢在自己前面说要买,惊着一张脸看着他,这人刚刚还劝自己别想着那头野猪呢!现在却抢先要买野猪肉,这是不是就叫两面三刀?
  听他说完了,王富贵马上接话对猎户说道:“我只要五花肉,来三斤吧!”,他虽然馋,食量大,但是毕竟家里就他一个人,买多了浪费。
  刚捡到一只大野猪就有买家上赶着来送钱了,今天真是个好日子,这几个猎户浑身都散发着喜洋洋的气息,不过这头野猪少说也有三百多斤,现在还没下山呢!要是剖了这头猪,根本就不好拿下山,于是为首的那个猎户提议道:“好咧!兄弟都爽快,这生意我们也乐意做,只是现在就割下肉来给你们,我们就不好拿下去了,你们看这样成吗?咱们一起下山,到了集市上第一个就卖给你们兄弟俩,价钱好商量。”
  “成,那一起下山吧!”
  众人下山的时候,袁绍磊那边也已经发觉了不对劲,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货还没运出来,夜间出发的,按理说晌午就该到了的,怎么午饭都吃过了几个时辰了,还不见送货人的影子。派人去催的时候,终于发现人和货都不见了。这可是件大事啊!在这山上挖了几个月的矿了,好不容易冶炼出第一箱金砖,竟然就这样飞走了。
  葛旭升那边得了消息也大发雷霆,气手底下养的这群废物,连箱金砖都守不住。而且他早就跟朝中那位打好了招呼,过些日子给他分利的,一箱金砖他要分七成,现在是要他拿出自己的积蓄来垫吗?送货的那八个人,怎么找也找不到,金砖也不翼而飞,在送货的路线上倒是发现了陷阱,可是又分不清那是猎户挖的,还是那些抢走了金砖的别有用心的人设下的。
  遍寻不到人与物,袁、葛两位简直要气死了,甚至都开始怀疑金砖是不是送货的那几个人私吞逃走了,可负责运送金砖的那八个人里还有他的心腹啊!冷静下来后,他们将底下的人都一一查了一遍,果真让他们找到了奸细。
  而奚浩倡这边,提着一扇排骨,两只猪耳朵,一个猪蹄膀,还有四斤肉高高兴兴地回了家,肉切了一块留着晚上做菜,剩下的就用绳子穿起来挂在灶台的上面,这样烧火时冒得烟就能熏到这块肉,剩下的几样东西他也是这样处理的。
  等他弄好了这些,洗干净手就去了堂屋,果然他媳妇在堂屋烤火呢!
  她手上好像是在绣荷包,看样子是男人用的,男人!难道是给自己的吗!想到这个,他坐到了陈竽瑟身边,紧抓着拳头才按耐住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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