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渣了万人迷男主[娱乐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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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样的天才他也不大想认识。
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
对比太惨烈,他没有自虐的爱好。
哪里想到,后来阴差阴错,竟也同那人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过。
这么多年过去,肖自南犹记得第一次在老师的院子里见到余风的情形。
相貌、身形上的好看还在其次,关键是那通身气质太绝了。
面如玉,美丰仪。
那是肖自南长那么大,第一次知道,原来当真有人是挑得起这六个字的。
可想而知,当后来肖自南听说余风进了这个圈子时,有多愕然。
有徐老这样一个外公,又是那样的家世,个人才能卓然,是无论从事什么领域,都定然会是发光发热的存在。
从事什么不好呢?
为何偏偏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头来?
肖自南曾经以为,余大公子就是玩票的性质。
不曾想,对方竟当真把演员当成一份职业,认认真真地在演了这么多年的戏。
并且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站到了常人根本难以企及的高度。
如果换成是其他人,肖自南也多半不会相信,谁无聊到喝醉了还会去背《陈情表》的地步。
可这个人是余风。
有一个文学界泰斗的外公,三岁就能将唐诗宋词倒背如流的余风。
唔。
不知道那人喝醉酒了,是不是只会背《古文观止》里头的文章。
要是他把人给灌醉了,让人给他吟一首《越人歌》——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就是不知,那人肯不肯。
—
“啊?”
电话那头,小孩儿明显有点蒙,反射弧挺长。
愣是过了许久,才迸出这么一个无实质意义的音节来。
或许,也不见得是小孩儿蒙,可能是当哥哥迟迟没有反应,弟弟也就不知该如何回他。
“小季清,今天陪南哥一醉方休好不好?”
失意的语气当中,又带了点软软的央求。
“咣当——”
“咣当——”
又是杯子摔碎的声音,只不过,这次似乎不止是一个杯子摔碎了,像是整排杯子都被碰倒了。
“哥!你没事吧?哥……”
又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不同的是,这次再没听见男人的声音。
肖自南眉头微皱。
该不会受伤了吧?
肖自南正担心,总算,电话那头又重新传来肖自南的声音。
“南哥,你,你要来我家?”
“不方便吗?”
“方便的,方便的!就是……我是跟我哥一起住的。南哥你要是过来的话,我哥也在。不知道南哥你介不介……”
“不介意”。
肖自南干脆利落地道。
他不介意。
他当然不会介意。
他打这通电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见到那人,又怎么会介意?
趁着小孩儿还有些蒙,肖自南对季清道,“小季清,把你家的定位发我。”
第4章
肖自南对着镜子,手中握着电动胡须刀,认认真真地刮去胡子。
像是去赴那个来自B612星球的帅气小王子约会的那只狐狸。
不同的是,王子影帝没有惦记的玫瑰。
王子只爱他这只小狐狸。
这一次,肖自南没有选择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木制香调的香水,而是换上气味更霸道的,攻击力更强的东方调。
—
沈柏舟好酒,尤其喜欢红酒。
还在家里专门设计了一个地下酒窖,用来收藏全世界各地顶级的名酒。
当初购买这栋别墅是沈柏舟付的钱,装修团队也都是沈柏舟找的。
肖自南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地方,这些年只要有机会,就会留意各大拍卖行的消息,看看能不能拍到几支合心意的红酒,拍来送给沈柏舟好给对方一个惊喜。
名酒收藏这一行水深得很,在认识沈柏舟之前,肖自南对红酒又只是懂个皮毛,一开始没少交学费。
近年来的几次出手,倒是没怎么失过手,经常会有名酒收藏爱好者打电话过来,委婉地询问他能不能割爱。
肖自南一并拒绝了。
那些酒,都是他打算送给沈柏舟的惊喜,怎么可能割爱?
出再多的钱他都没有动摇过。
那时,肖自南还计划着,等某段时间他们两个刚好都得了空,两人就一起来到酒窖,选一支彼此都中意的红酒,就那样盘腿席地坐在后院的木地板上,或看日升月落,或听雨落屋檐。
这几年,沈柏舟的事业如日中天。
除却酒窖刚落成的那一天,后来他们竟一次都没有一起来过这里。
从口袋里取出白色的手套戴上,肖自南抬手,从酒架上,半点不带心疼地选了最贵的两支,出了门。
—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肖自南幼时第一次读到这个歇后语故事的时候,心里头是不屑的。
得有多蠢,才会被蛇咬过一次,在仅仅只是看到没有任何生命力的井绳都感到害怕的地步。
当一坐进驾驶室,身体就不受控制地发抖,额头冒汗,心悸,右手颤抖地连车钥匙都插不进去的时候,肖自南才发现,蠢的人不是那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农夫,真正蠢的人是他。
握着车把的骨节泛白、用力,肖自南咬牙,脸色苍白地推开驾驶室的门。
一只手撑在车门上,肖自南粗喘着气。
他以魂魄的形态在世间太久。
久到,就连那场夺去他性命的车祸在他的记忆里都模糊了。
可这副灵魂还记得。
肖自南疲怠地闭了闭眼。
他不能爽约。
如果他现在打电话说不过去了,以那人的性子定然不会怪他。
但是,会失望吧?
—
肖自南在电话里头几句失意的话,惹得余大影帝失手摔了手中的茶杯。
那一句说要来找季清喝酒,更是令在倒茶的余老师碰翻了茶壶,连带整套六位数的冰裂茶具都跟着遭了殃。
“叮铃——叮铃——”
门铃声响起的时候,季清还在吭哧吭哧地卷着被茶水弄污的地毯。
没法子,他哥自从知道南哥要来,整个人就只能用三魂不见了七魄来形容。
在余风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做的情况下,就动手去收拾地上的陶瓷碎片的时候,季清是真的怕了。
他打发他哥在边上坐着,自己在那儿任劳任怨地收拾残局。
就这样,他哥都中途丢下他,一个人上楼回房去了,也不知道在楼上倒腾些什么。
客厅里只有季清一个人辛勤的身影。
陶瓷碎片都已经打扫干净了,就剩把地毯给扔洗衣机里洗就成了。
这一番折腾下来,可把季小公子给累得够呛。
“肯定是南哥来了!”
听见门铃声,季清放下卷到一半的地毯,起身前去开门。
“季清,等一下。”
二楼走廊上的余风叫住前去开门的季清。
季清困惑地转过头,然后就一脸震惊地看着他哥一身灰色打底衬衫,深色西装、西裤,单手插兜地从楼上缓缓走下。
宛若男士香水广告的慢倍镜头,举手投足,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
季清目瞪口呆:“哥,你这样,不觉得太隆重了吗?”
“会吗?”
余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不过是品牌商赞助的衬衫西裤而已,甚至不是高订的。
余风近乎自言自语地道,“我怎么觉得……还不够隆重呢?”
季清吐槽:“那你还想怎么个隆重法?穿新郎服跟南哥一起走红毯吗?”
余风的睫毛颤了颤,眼神都变得炙热起来。
季清的心抖了抖。
完了,完了。
他哥是真的彻底入了魔了。
门铃声再次响了起来。
余风声音清冷,“季清,去开门。”
季清撇了撇嘴。
听他哥语气那叫一个平静,好像在楼上待了快一个小时的人不是他一样。
季清先前还有些困惑,奇怪南哥都要上他们家来了,怎么他哥反而躲楼上去了,还以为他哥是害羞。
这会儿才顿悟,这人都修炼成精了,哪里会害羞,搞不好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在房间里忙着捯饬造型呢。
季清只要一想到他辛辛苦苦在客厅里躬着腰,驼着背,又是打扫陶瓷碎片,又是跪在地上卷毯子,他哥在楼上对着试衣镜换过一套又一套的衣服,心里那叫一个不平衡。
然而反抗是不敢反抗的。
“来了,来了。”
季清一面扬声道,一面认命地前去开门。
—
“晚上好啊,小季清。”
季清开了门。
门外,肖自南一只手拎着装红酒的袋子,另一只手抬起,朝季清挥了挥手,笑容明朗。
肖自南上辈子是不晕车的。
但是这辈子,他晕车。
与其说他是晕车,不如说是对汽车这种交通工具产生了恐惧。
那场让他丧命的车祸,终究是在他灵魂深处刻下了深刻的烙印。
肖自南是全程强行压抑着内心深处对车子的恐惧,才没有失态到尖声喊着命出租车司机停车。
就这么浑身僵硬地强撑着,来到余风同季清两人的住处。
肖自南全程没有看过出租车上的镜子,自然不知道自己此刻脸色有多惨白。
因此,他脸上的笑容越灿烂,看在季清的眼里就越心酸。
南哥现在,一定是在强行欢笑吧?
季清鼻子一酸,脸上却极为懂事地绽开大大的笑容,将门打开得更大一些,好方便肖自南进来,“南哥晚上好!南哥你快进来。”
肖自南此行目的就是冲了登堂入室来的,自然没有跟小季清客气。
肖自南往屋子里走,转身,将带来的红酒递给季清,“不知道你跟你哥喜欢喝什么红酒。自家酒窖里拿的。小小心意。希望你跟你哥会喜欢。”
季清下意识地接过肖自南递过来的袋子。
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有些震惊又有些傻气地问道,“我哥也有吗?”
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度,季清勉强笑了笑,牵强地解释道,“不,不是。我的意思是,南哥你想得太周到了。连哥哥那份都一起准备了。南哥,给你拖鞋。”
季清拎着酒,从鞋柜当中给肖自南取出一双崭新的男士拖鞋。
肖自南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听出,他低低地笑了笑,弯腰换鞋,“嗯。也不知道你哥会不会喜欢。”
“我哥他肯定喜欢!”
季清斩钉截铁。
别说是红酒,就算是南哥你送瓶鹤顶红,我哥他都能当成贡品给供起来好么!
“是不是啊,哥?”
季清扬声,视线越过肖自南,对着客厅里的男人说道。
肖自南穿拖鞋的身体一顿。
他顺着季清的视线,缓缓地地直起身子。
于是,他终于见到了余风——
那个,自他死后,年年忌日,都前来他的墓前祭拜、陪伴他的男人。
一年一年,他看着男人满头青丝,渐生华发,再到白发如雪。
不变的是,男人的身姿依然挺拔,不变的是,男人望着墓碑上照片里的他,眼神几十年如一日地温柔滚烫。
——
“师哥?”
语气自然中透着惊讶。
天知道,这一声师哥,从挂了电话的那一刻起,他在心中彩排了多少次,才没有让自己的语气有半分的哽咽。
不愧是在剧组听多了诸多名导对演员们现场指点演技的他,此刻这声师哥可谓是天然去雕饰,浑然天成。
凡事只要顺利地开了个头,接下来,就自然而然能够顺下。
“原来季清在电话里说的,跟哥哥住在一起,就是师哥你啊?”
肖自南笑着朝余风走过去。
肖自南的身高有一米七八,但是余风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左右。
这就导致,他跟余风说话的时候,不得不仰起头。
二十五岁,当然是年轻的。
但是,同十七八岁的季清比起来,已然算不得多青葱。
偏生,长了一双极为干净的眉眼。
于是,当他就这么仰着头望着人时,便给人一种温暖、柔软感觉,少年感十足。
余风一时出了神。
青年唤他师哥,是因为他们都毕业于江城大学。
他知道他这个师弟,从来都是漂亮的。
不是那种令人惊艳耀眼的漂亮,是那种干净的,像是清朗秋日的云,那种赏心悦目的漂亮。
青年的眼睛很亮,眼里仿佛有光。
而他,就站在光的中心。
作者有话要说: 季清: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
第5章
肖自南主动热情地跟男人打招呼。
男人站在原地,一张清风明月的面容,没什么表情,酷得一批。
要不是肖自南亲眼瞧见过,这人亲吻墓碑上的他的照片,他定然会跟上一世一样,以为这人性子高冷,不好亲近。
性子高冷或许是真的,但是绝非不好亲近。
事实上,这人在圈子里很愿意提携后辈。
当然,这些都是肖自南在当了阿飘之后,才逐渐了解的。
“师哥?”
肖自南歪了歪脑袋。
要论心理年龄,他这灵魂估计都能当余风的太爷爷了。
上百年的灵魂,跟一个三十出头的小伙卖萌,说没有半点羞耻心,肯定是骗人的。
不过羞耻心值个几斤几两呐。
只要能抱得美人归,羞耻心这种东西,揉吧揉吧,分分钟可以弃了。
“嗯。家父家母出国去了,舍弟暂时由我照看,跟我住在一起。”
余风出神归出神,总算还记得肖自南先前说了什么。
是的。
尽管余风跟季清两人,一个姓余,一个姓季,不过两人真的是嫡亲的兄弟,同根同枝,同父同母的那一种。
只不过一个姓氏随爹,一个跟了母亲姓而已。
季清听了他哥的回答,一脸牙酸到不行的表情。
他哥母胎solo三十年,不是没有原因的吧?
谁特么喜欢这么文绉绉的表述方式啊?
要是换成是他,分分钟掉头走人。
还有他哥这未免也太没出息了!
刚才竟然直接就对着南哥发起呆来了!
哥哥喂。
你不是三料影帝呢么?
好歹把你那烫人的眼神给藏一藏啊!
再不兜着点儿,就是个傻子都能觉察出问题来啦!
季清一面在心里头腹诽,一面拿眼悄摸观察肖自南的反应。
唔,南哥好像反应很平静,一点都没有觉得他哥有什么问题哎。
季清不知道,有句话,叫当局者迷。
身为当事人,肖自南的确是没有察觉余风的眼神有什么问题。
至于余风跟季清是亲兄弟这事儿,他上辈子就知道了。
要不然,但凡余风跟季清有点什么,他今天都不会站在这里。
—
“师哥你这是要出门吗?”
肖自南跟先前的季清一样,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余风这一身过于正式的装扮。
“噗嗤。”
季清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他就说他哥穿得太隆重了吧?
余风淡淡地投以警告的一瞥。
要不,还是打电话告诉爸妈,就说自己没有办法胜任照顾幼弟这件事,让他们想办法派人来把季清接走吧。
从哥哥的眼神当中读出以上讯息的季清:“……”
什么嘛。
就只会威胁他。
成功地威胁了弟弟,并没有让余影帝心情多云转晴。
先前一点也不认为自己穿得太过隆重的他,这会儿认真地考虑,到底是就顺势承认,自己的确要出去赴约,还是据实以告,自己并没有要出门的打算。
成功把自己给坑了余